8202-38_飞机监修管理程序_V5R2
8202-38_飞机监修管理程序_V5R51【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考试】
旗开得胜读万卷书行万里路11概述与适用范围1.1本程序阐述飞机外委维修过程中的监修管理程序。
1.2本程序适用于工程部、发动机管理中心、生产计划部、质量部、航空器材部、航线维修部(含分维修地点及分支维修机构)、基地维修部、福州分公司机务部。
1.3程序属性■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2.1AC-121-66 《维修计划和控制》。
2.2《维修工程管理手册》“航空器使用和维修计划”。
2.3《维修工程管理手册》“航空器定期检修”。
3术语和定义监修:根据飞机送修合同对送修飞机实施监督修理的全过程。
4要求4.1所需的人员岗位4.1.1生产计划工程师、航班计划工程师、附件监控工程师4.1.2授权检验员、质保工程师、质量部主管4.1.3工程工程师、工程部主管、动力工程师、发动机管理中心主管4.1.4航材库管理人员、航材计划人员4.1.5整机放行人员、维修人员、工艺工程师、维修工程师4.2职责4.2.1生产计划部:a)根据监修项目组的要求,与承修方协调,动态调整飞机送修涉及的维修项目;b)了解飞机监修过程中出现的可能影响送修周期的问题,视情调整飞机送修计划和送修周期;c)接收监修项目组提供的附件拆换数据并在ARMS系统完成录入工作。
旗开得胜4.2.2质量部:a)负责飞机监修的组织工作,组织成立飞机监修项目组;b)了解监修工作的实施情况;监督监修项目组的工作,处理飞机监修过程中产生的重大质量问题。
4.2.3工程部、发动机管理中心:负责飞机监修过程中出现的重要修理项目、超标准修理项目方案的审核,为飞机监修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4.2.4航空器材部:负责飞机监修项目的航材保障和控制。
4.2.5各维修单位:负责派遣符合条件的工程师或维修人员参加飞机监修工作。
5规定5.1监修项目组由以下成员组成:a)监修组组长:负责总体协调和控制飞机送修的成本、送修的周期和送修的质量;b)技术代表:负责监修项目的技术支持;c)质量代表:负责监修项目的质量控制;d)航材代表:负责监修项目的航材保障和控制。
【维修工作程序】8201-20_PMA产品管理程序_V5R38
旗开得胜1概述与适用范围1.1本程序阐述了PMA产品(包括化工用品的替代)评估、批准、订货、使用和监控的管理规定。
1.2本程序适用于工程部、发动机管理中心、质量部、航空器材部、生产计划部。
1.3程序属性■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2.1AP-21-06R3《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的合格审定程序》。
2.2AC-20-01《关于在中国注册的航空器上使用经FAA批准的PMA产品实施更换或改装的管理办法》。
2.3AC-121-55R1《航空器的修理和改装》。
2.4《维修工程管理手册》“修理和改装”。
3术语和定义3.1CAAC-PMA件:是指按照CAAC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生产的零部件。
3.2FAA-PMA件:是指按照FAA批准的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PMA)制造的,但未列入型号合格证/补充型号合格证持有人的持续适航文件中的零部件。
FAA-PMA件号将与型号合格证持有人规定的件号不同。
3.3化工用品替代品:航空器或部件制造厂家的持续适航文件规定之外的退漆或者清洗化工用品。
3.4I类CAAC-PMA:指那些失效会造成本程序第5.4.7 e)款所列不安全情况的CAAC-PMA。
3.5Il类CAAC-PMA:指那些失效不会造成本程序第5.4.7 e)款所列不安全情况的CAAC-PMA。
3.6I类FAA-PMA:指那些根据测绘复制的航空器持续适航文件中规定部件的替代件的FAA-PMA。
3.7II类FAA-PMA:指那些依据航空器持续适航文件中规定的零部件相同设计图纸生产的替代件的FAA-PMA,通常情况下,该FAA-PMA与其替换的零部件为同一生产制造人。
4要求4.1所需的人员岗位1旗开得胜4.1.1工程工程师、动力工程师、工程主管、动力主管、资料管理人员4.1.2质保工程师、质量部主管、可靠性分析工程师4.1.3生产计划工程师、MCC调度人员、附件监控工程师4.1.4航材采购人员、航材计划人员、航材库管理人员、航空器材部主管4.1.5维修单位维修人员4.2职责4.2.1工程部、发动机管理中心:a)负责对PMA件及装机使用进行技术评估;b)负责对FAA-PMA件附件控制计划的制定、修订;c)负责对化工用品替代品的使用进行技术评估;d)负责对PMA/化工用品替代品涉及的持续适航资料或维修方案进行修订与发布。
8202-28_厦航维修工程系统内人员交流授权认可管理程序_V5R50【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考试】
旗开得胜读万卷书行万里路11概述与适用范围1.1为满足厦航维修工程系统内部已独立取得CCAR-145部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即厦航飞机维修工程部与各分公司机务部之间或各分公司机务部之间)相互支援、机务维修人员相互工作交流中授权认可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1.2本程序适用于飞机维修工程部质量部、航线维修部(含分维修地点)、基地维修部、机务培训部、其它取得CCAR-145部维修许可证的分公司机务部。
1.3程序属性■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厦航《维修工程管理手册》MF/0707-2“人员资格的评估”3术语和定义3.1派出维修单位:指派出机务维修人员的维修单位。
3.2派驻维修单位:指机务维修人员派往工作、学习、交流的维修单位。
3.3交流人员:派往其它维修单位工作、学习、交流的机务维修人员。
4要求4.1所需的人员岗位4.1.1质保工程师、质量部主管4.1.2航线维修部、基地维修部主管4.1.3分公司机务部质保工程师、培训管理工程师、基地维修部门主管4.1.4培训管理工程师4.2职责4.2.1派驻维修单位质量部门:负责对派出维修单位基地维修工作交流人员的人员资格进行评估及授权认可。
4.2.2派出维修单位质量部门:负责对本维修单位需派驻工作交流人员的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并按要求旗开得胜提出授权认可申请。
4.2.3派驻维修单位航线/基地/质量部门:a)负责交流人员的维修工作安排及业务管理;b)负责基地维修工作交流中评估派驻人员是否需进行工作程序差异等补充培训,并视情提出培训申请。
4.2.4派驻维修单位培训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派驻维修工作交流人员的补充培训,并保存相关培训记录。
5规定5.1派驻维修单位质量部门应按照厦航《维修工程管理手册》有关规定,对交流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或授权认可。
5.2交流人员应首先获得本维修单位的工作授权,在派驻维修单位进行工作交流时应按照以下原则行使本人的相应工作权限,但不得超出本维修单位及派驻维修单位质量部门认可的授权范围:5.2.1维修工程系统内部各维修单位在航线维修工作中涉及的航线维修人员(航线维修操作人员、航线维修检验人员及航线放行人员)、无损检测人员、发动机孔探人员(发动机孔探人员、发动机孔探检验人员)在进行人员交流时,在获得本维修单位授权,飞机整机放行人员在同时获得公司整机放行人员授权后,双方质量部门予以相互认可。
【维修工作程序】8202-36_航材扣查件管理程序_V5R42
旗开得胜读万卷书行万里路11概述与适用范围1.1本程序阐述航材扣查件的管理规定。
1.2本程序适用于质量部、航空器材部、福州分公司机务部。
1.3程序属性■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2.1AC-121-58《合格的航材》。
2.2《维修工程管理手册》“发动机送修”。
2.3《维修工程管理手册》“部件送修”。
2.4《维修工程管理手册》“航材管理”。
2.5《维修管理手册》“航材管理”。
3术语和定义3.1可用件:指经历过翻修、重新制造、修理、改装、试验、或检验以保证其持续可使用和有用的零件,也包括从飞机上拆下的可继续使用的零件。
3.2标准件:指其制造符合确定的工业或国家标准或规范的零件,包括其设计、制造和统一标识要求。
这些标准或规范必须是公开发布在航空器或其部件制造厂家的持续适航性资料中明确的。
3.3原材料:指符合确定的工业或国家标准或规范,用于按照航空器或其部件制造厂家提供的规范进行维修过程中的加工或辅助加工的材料。
这些标准或规范必须是公开发布在航空器或其部件制造厂家的持续适航文件中明确的。
3.4可疑非经批准航材:指未经民航局批准或认可的航空器部件或原材料。
这些航材可能在表面上与民航局批准或认可的航材一样,但没有证据证明其制造或维修过程满足民航局批准或认可的数据,而购买者不能轻易地发现(如热处理、电镀、各种测试和检查的标准等)。
3.5福州分公司机务部完成的航材扣查件的扣查管理,参照总部流程完成。
4要求旗开得胜4.1所需的人员岗位4.1.1授权检验员、质保工程师、质量部主管4.1.2航材库管理人员、航材送修人员、航材索赔人员、航材采购人员4.2职责4.2.1质量部:a)负责不合格航材的扣查检验签署及航材扣查库的监督检查;b)负责可疑非经批准航材隔离并上报。
4.2.2航空器材部:a)负责不合格航材的扣查签署;b)负责航材扣查库的管理。
5航材扣查件管理的规定5.1所有航材入库前必须经过入库检验:a)航材(发动机/APU/起落架除外)的入库检验参照本手册“航材入库检验管理程序”执行;b)发动机/APU/起落架的入库检验参照本手册“发动机、APU、起落架入库检验管理程序”执行。
8203-30_承接外航飞机的航线维修管理程序_V5R53【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考试】
1概述与适用范围1.1本程序阐述了厦航飞机维修工程部对外航飞机在主维修地点及分维修地点进行机务保障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1.2本程序适用于厦门航空有限公司飞机维修工程部质量部、工程部、航线维修部(含分维修地点)、基地维修部、生产计划部、机务培训部、航空器材部。
1.3程序属性□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2.1AC-145-6 “航空器航线维修”2.2AC-145-FS-2014-16 “维修单位异地维修”2.3《维修管理手册》“对其他航空营运人飞机的航线维修”。
3术语和定义无4要求4.1所需的人员岗位4.1.1MCC调度人员、设备管理人员、车辆保障处司机4.1.2整机放行人员、维修人员、外航保障处经理、航线生产值班员4.1.3质保工程师4.1.4航材库房管理人员4.1.5培训管理人员4.1.6资料管理人员4.1.7分维修地点主管、质量代表、维修工程师、工具航材管理人员、维修控制联络员、维修人员、放行人员4.2职责1读万卷书行万里路4.2.1生产计划部:a)负责承接外航航线维修协议的管理;b)负责与外航机务协调和信息通报;c)负责主维修地点的外航飞机航线工卡配置管理和飞机维修记录保存;d)负责外航航班的特种车辆勤务和工具设备保障;e)负责外航飞机机务保障费用结算统计。
4.2.2航线维修部(含分维修地点):a)负责外航飞机在主维修地点及分维修地点进行一般勤务(视情)、例行航线维修和排故工作及其生产准备工作,b)负责分维修地点的外航飞机航线工卡配置管理和飞机维修记录保存;c)负责本地配备的航材工具接收,入库和日常维护等工作。
4.2.3质量部a)负责承接外航飞机的维修许可项目申请、维修和放行人员资格评估;b)负责放行人员授权申请,实施内部质量审核和监督、适航协调等。
4.2.4工程部:负责外航提供的适航性资料管理。
4.2.5航空器材部:a)负责对外航提供的航材实行管理;b)负责提供厦航通用航材保障。
8207-3_航材送修管理程序_V5R2
1概述与适用范围1.1本程序描述了由飞机上拆下的不可用的周转件或按相关规定需进行升级改装的器材送往合格的修理厂家,以使其恢复至可用状态或改装升级至最新状态的要求和程序。
1.2本程序涉及的送修对象为飞机装机器材、仓库中的器材和飞机维修所需要的工具设备。
1.3适用于航材分部、生产计划分部、航线维修分部、基地维修分部、工程分部、发动机管理中心、质量分部、福州分公司机务部及公司其他分支机构。
1.4程序属性■CCAR121 □CCAR145 □CCAR145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2.1AC-121-66《维修计划和控制》。
2.2AC-121-58《合格的航材》。
2.3《维修工程管理手册》“航材管理”。
2.4《维修工程管理手册》“部件送修”。
3术语和定义3.1周转件:指按照生产厂家的部件维修手册,以符合适航要求的手段,可重复修理使其恢复至可用状态的飞机零部件。
3.2故障件:指从飞机上拆下的被认为带有故障的飞机零部件。
3.3送修:指把周转件送往经具有局方维修许可并经厦航批准的修理厂家进行修理至可用。
4要求4.1所需的人员岗位4.1.1送修索赔人员4.1.2工程工程师、动力工程师14.1.3附件监控工程师4.1.4授权航材检验员、质保工程师4.1.5维修人员4.2职责4.2.1航材分部:负责航材的送修,库存备件送修和改装的控制和执行、跟踪监控、运输报关、收料入库、发票审核付款和厂家质量监控。
4.2.2航线维修分部和基地维修分部:负责提供从飞机上拆下的不可用件状况信息,清楚地描述拆换原因以及必要的修理建议。
4.2.3工程分部、发动机管理中心:负责SB改装或高价件修理费用进行审核。
4.2.4生产计划分部:负责记录拆下的飞机零部件的履历信息,并向航材分部提供“附件拆换报告”,包括该件的使用拆下日期、原因和故障描述、使用经历和需执行的AD/CAD/SB要求。
5航材送修原则5.1时控件中的寿命件、起落架等重要部件的送修计划应在附件拆换前制定,其他部件的送修计划在附件拆下后进行待修件处理评估时制定。
8203-1_维修计划管理程序_V5R2
1概述和适用范围1.1本程序阐述飞机维修计划制定,检修任务书编制,循环执行监控项目的管理和实施。
1.2本程序适用工程分部、发动机管理中心、生产计划分部、质量分部、航材分部、航线维修分部、基地维修分部,福州分公司机务部。
1.3程序属性■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2.1《维修工程管理手册》“航空器使用和维修计划”。
2.2《维修工程管理手册》“维修计划体系”2.3《维修工程管理手册》“非计划维修工作”2.4《维修工程管理手册》“航空器定期检修”。
2.5AC-121-66“维修计划与控制”3术语和定义3.1维修计划:维修计划是维修资源计划,维修工作计划,附件监控计划的统称。
3.2两年飞机维修计划:属指导性预测计划,每年12月份滚动发布,未来24个日历月的各型飞机停场周期在3天或C检(含)以上的维修计划,如大修、定检、特殊停场等。
3.3年度飞机维修计划:属年度预测和生产安排性计划,是指按照飞机维修方案的要求所进行的各类定期检修工作的年度生产安排。
它包括飞机的C检、结构检修以及需要停场1天以上的加改装和监控项目飞机维修计划等。
年度飞机维修计划每年编制2次,分别为6月份和12月份。
3.4月维修计划:属月度生产安排性计划,以日历月为期间,每月底发布次月各型飞机停场1天以上及定检的维修计划,制定月度计划的目的是为各部门提供下月生产准备、维修工作量和可用率的预测。
3.5周维修计划:属飞机维修工作的执行计划,根据月维修计划,结合维修生产运行情况、各种监控和控制项目情况、各维修单位维修能力、人力资源安排、飞机可用率和各种非例行工作每日在维修项目系统中对未来1一周的维修工作进行调整/制定计划,并在ARMS系统滚动发布各型飞机的周维修计划。
3.6检修任务书:安排维修单位执行维修工作的指令文档,所有计划维修工作都以检修任务书形式下发。
检修任务书按工作性质不同划分为飞机定检任务书、飞机检修任务书(主要用于航线当日工作安排和基地、福州的其他工作安排)。
8203-11_附件监控管理程序_V5R2
旗开得胜读万卷书行万里路11概述与适用范围1.1本程序阐明了飞机维修过程中附件退料、附件数据跟踪的管理程序。
1.2本程序适用于工程分部、发动机管理中心、生产计划分部、质量分部、航材分部、航线维修分部、基地维修分部、福州分公司机务部。
1.3程序属性■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2.1AC-121-53《民用航空器维修方案》。
2.2AC-121-66《维修计划和控制》。
2.3《维修工程管理手册》“航空器使用和维修计划”。
3术语和定义3.1附件监控:指对《飞机附件控制计划》中的所涉及的附件进行控制。
3.2附件信息:其内容包含机型、机号、附件名称、件号、序号、项号、上层项号、装机日期、使用时间(小时、循环、日历时)。
3.3QEC:指装在发动机、APU上航线可更换的附件。
3.4附件内修:经适航批准具有维修能力的附件修理。
4要求4.1所需的人员岗位4.1.1工程工程师、动力工程师4.1.2附件监控工程师4.1.3整机放行人员、维修人员、维修工程师、工艺工程师4.1.4授权检验员旗开得胜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24.1.5 航材库管理人员4.2 职责4.2.1. 工程分部、发动机管理中心:负责编制和修订《飞机附件控制计划》。
4.2.2 生产计划分部:根据《飞机附件控制计划》要求在ARMS 系统中对装机附件进行控制。
4.2.3 各维修单位:a) 负责航材领用、拆换、退回工作;b) 负责记录完成相关拆换信息工作,对录入ARMS 系统内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4.2.4 质量分部:负责根据附件挂签在ARMS 系统中进行轮毂/刹车组件送内修拆换处理。
4.2.5 航材分部:a) 负责飞机附件备件的控制,以满足维修需求;b) 负责制定航材周转件的订货计划,完成附件的送修、催货、及到货通知;c) 对入库航材相关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5 规定无6 程序6.1 附件退料 维修人员6.1.1 除福州分公司机务部之外的附件退料参见“航材领退料管理程序”。
8201-38_飞机RVSM运行管理程序_V5R50【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考试】
旗开得胜读万卷书行万里路11概述与适用范围1.1本程序阐述了厦航在RVSM空域运行所需要的适航批准和维修要求。
1.2本程序适用于厦航飞机维修工程部质量部、工程部、生产计划部、航线维修部、基地维修部、机务培训部、航空器材部、福州分公司机务部以及航线委托维修单位。
1.3程序属性■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2.1AC-91-07“缩小垂直间隔(RVSM)空域的运行要求”2.2AC-21-13“在RVSM空域实施300米(1000英尺)垂直间隔标准运行的航空器适航批准”2.3AL99001R1“民用航空器缩小垂直间隔标准(RVSM)运行适航合格审定程序”2.4总局发明电[2007]2779号“缩小垂直间隔标准运行航空器适航批准工作有关规定”2.4 《维修工程管理手册》“特殊运行的维修”。
3术语和定义3.1缩小垂直间隔标准(RVSM):对于特定的飞行高度层,国外、地区在FL290到FL410之间;国内在FL291到FL411之间,航路垂直间隔标准由2000英尺(600米)缩小到1000英尺(300米)。
3.2高度测量系统误差(ASE):以国际标准大气压(ISA)标准地面气压设定(29.92英寸汞柱/1013.25百帕)为基准,显示给飞行机组的气压高度与自由大气的气压高度的差值。
3.3与指定高度的偏差(AAD):ATC应答机所报高度与指定高度/高度层的差值。
3.4总垂直误差(TVE):飞机实际飞行的气压高度和指定的气压高度(飞行高度层)之间的垂直几何差值。
3.5自动高度控制系统:设计用来自动控制飞机使其保持在某个气压高度的系统。
3.6高度保持能力:具有正确的操作措施和维修的飞机在正常的运行环境下可以预计的飞机高度保持性能。
4要求旗开得胜4.1所需的人员岗位4.1.1工程工程师、维修方案工程师。
4.1.2授权检验员、质保工程师、质量部主管、可靠性监控工程师。
4.1.3培训管理人员。
【维修工作程序】8202-33_无损检测管理程序_V5R30
旗开得胜1概述与适用范围1.1本程序阐述了在飞机及其附件的各级维修工作中,对无损检测的管理要求。
1.2本程序适用于质量部、工程部、生产计划部、基地维修部、航线维修部、福州分公司机务部。
1.3程序属性■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2.1AC-145-9《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采用》;2.2《维修管理手册》“维修过程的质量控制”2.3《民用航空行业标准》“航空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
3术语和定义3.1NDT(无损检测):英文Non-destructive Testing的缩写,包括了涡流、磁粉、超声、渗透和射线五种常规检测手段,还包括但不限于:目视检验、声发射检验、渗漏检验、热成像检验等,以及波音NDT手册及其他厂家NDT手册中介绍的其他类型无损检测手段。
3.2无损检测人员:根据《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3001-2012“航空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的规定取得相应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
3.3NDT验收:指无损检测人员依据无损检测标准和工艺在对零部件进行无损检测工作后,依据无损检测标准和工艺的有关规定对该零部件是否符合无损检测验收标准所进行的判定。
4要求4.1所需的人员岗位4.1.1无损检测人员4.1.2MCC调度人员、维修人员、附件维修人员、工艺工程师、维修工程师4.1.3工程工程师4.1.4生产计划人员、设备管理人员4.2职责1旗开得胜4.2.1质量部:a)负责无损检测项目的规划、评估;b)负责无损检测设备的选型;c)负责无损检测工作的准备、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分析与评估。
4.2.2各维修单位:a)负责无损检测工卡的转移、回收;b)负责为无损检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维修支持。
4.2.3工程部:负责无损检测工作的技术支持。
4.2.4生产计划部:a)负责无损检测工作的计划安排和工卡发放;b)负责组织协调无损检测的外委实施;c)负责无损检测设备的订购、送修、借用。
8203-30_承接南航飞机的航线维修管理程序_V5R2
旗开得胜读万卷书行万里路11概述与适用范围1.1本程序阐述了厦航机务部对南航飞机在厦门高崎国际机场进行机务保障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1.2本程序适用于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机务部质量分部、航线维修分部、基地维修分部、生产计划分部、培训分部、航材分部。
1.3程序属性□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2.1AC-145-6 “航空器航线维修”2.2《维修管理手册》“对其他航空营运人的飞机的航线维修”。
3术语和定义无4要求4.1所需的人员岗位4.1.1MCC调度人员、设备管理人员4.1.2整机放行人员、维修人员、维修工程师、航线生产值班员4.1.3质保工程师4.1.4航材库房管理人员4.1.5培训管理人员4.1.6资料管理人员4.2职责4.2.1生产计划分部:a)负责承接南航航线维修协议的管理;旗开得胜b)负责与南航机务协调和信息通报;c)负责南航飞机航线工卡配置管理和维修记录保存;d)负责南航航班的特种车辆勤务和工具设备保障;e)负责南航飞机机务保障费用结算统计。
4.2.2航线维修分部:负责南航飞机在厦门机场一般勤务、例行航线维修和排故工作。
4.2.3质量分部:a)负责承接南航飞机的维修许可项目申请、维修和放行人员资格评估;b)负责放行人员授权申请,实施内部质量审核和监督、适航协调等。
4.2.4工程分部:负责南航提供的技术资料管理。
4.2.5航材分部:a)负责南航提供的航材管理;b)负责提供厦航通用航材保障。
4.2.6培训分部:a)负责协调南航提供航线维修人员机型培训、放行人员年度复训;b)负责相关培训记录管理。
4.2.7基地分部:负责根据生产计划分部指令,协助完成南航飞机的排故工作。
5规定5.1特殊放行或超出厦航放行权限时,必须获得南航书面授权后在《飞行记录本》上签署放行飞机,适航性责任为南航承担。
5.2《飞行记录本》的填写要求详见《维修标准作业手册》“维修记录填写规范”。
飞机维修工作手册-飞机监护工作程序
标题:飞机监护工作程序1 目的为确保飞机交给机场警卫之前一直处于有人监控状态,特制定本程序。
2 引用文件无3 定义飞机监护:是指在飞机航线维护过程(航前、航后、过站)或停场排故时,由维修人员对飞机进行监视与保护的工作。
注:在飞机出港前,机场警卫只负责防止无关人员接近飞机,不能替代维修人员对飞机的监护。
监护人员必须时刻保持通讯畅通。
4 程序4.1 监护条件飞机在实施航线维护或停场排故,只要飞机未交接给警卫,就必须有维修人员监护。
4.2 监护种类4.2.1 飞机工作状态下监护指在飞机有关系统工作的情况下,安排具有岗位资格的维修人员负责监控系统的工作状况。
如:当APU运行时。
4.2.2 飞机非工作状态下监护指在飞机所有系统不工作的情况下,安排维修人员对飞机进行监护。
4.3 监护人员职责4.3.1 飞机工作状态下监护1)监护人员必须仔细监控处于工作状态的系统或部件的状态,同时也监控其它系统的故障状况,以便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及时处理并排除故障。
2)飞机在等待执行飞行任务时(航前、过站放行后),监护人员主要在飞机下面监护飞机的安全以及技术状态。
此时应站立在显著处(机组能看见的地方)监护飞机,监护内容主要为机组在准备过程中可能发现的问题以及飞机与各种勤务车辆、廊桥等外物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4.3.2 飞机非工作状态下监护飞机在所有系统不工作情况下(一般指飞机断电的情况下),监护人员主要监护飞机的安全状况,防止无关人员登机或车辆碰撞飞机,发现问题及时报告MCC,监护过程中保证通讯设备畅通。
4.4 飞机监护人员的安排1)原则上要求每架飞机有一人监护。
2)在航前和航后,如果因为工作紧张导致人力调配不开,机位相邻的两架飞机可以只指派一名维修人员监护,在航前送飞机的人员到达现场后,飞机监护的责任由该架送飞机的人员执行。
注:为解决人员紧张问题,要求航后飞机结束后,尽量做到放行一架交一架。
3)对于飞机系统工作的情况下,必须安排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监护。
8202-41_NFF及ROGUE件管理程序_V5R2
旗开得胜1概述与适用范围1.1本程序阐述了飞机维修活动中,对附件送修后出现NFF及ROGUE件内容的收集、确认、分析、控制的管理要求。
1.2本程序适用于工程分部、发动机管理中心、质量分部、航材分部、航线维修分部、基地维修分部。
1.3程序属性■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无3术语和定义3.1NFF:附件在送修后,未检测到任何故障的现象。
3.2ROGUE:附件在修理后投入使用过程中,在索赔期内连续出现3次以上(含)故障的现象。
3.3NFF/ROGUE率:在任一时间段内,附件修后出现NFF或ROGUE的件数与区间内总修理件数的比值。
4要求4.1所需的人员岗位4.1.1质量分部主管、可靠性分析工程师、质保工程师4.1.2送修索赔人员4.1.3工程工程师、动力工程师4.1.4维修工程师4.1.5工艺工程师4.2职责4.2.1质量分部:1旗开得胜a)负责对收集到的NFF及ROGUE件信息进行分析并确认提交会议相关议题内容;b)组织召集NFF及ROGUE小组会议;c)跟踪纠正措施落实情况。
4.2.2航材分部:负责提供确认的NFF及ROGUE件信息,即NFF及ROGUE件相关送修、索赔以及其它数据信息。
4.2.3工程分部、发动机管理中心:负责对NFF及ROGUE件提供相关工程技术支援。
4.2.4航线分部:负责对NFF及ROGUE件在使用过程中性能状况提供技术支援。
4.2.5基地分部:负责对NFF及ROGUE件在定检中性能状况提供技术支援。
5NFF及ROGUE件管理一般规定5.1NFF及ROGUE件小组组成:由质量分部主管、可靠性分析工程师、质保工程师,送修、索赔人员,工程工程师,动力工程师,维修工程师,工艺工程师组成。
5.2NFF及ROGUE件小组讨论原则5.2.1可靠性中心针对确认的NFF及修后在索赔期内出现异常的件进行分析,如果同一附件连续3次(含)以上出现NFF或连续3次在索赔期内出现相同故障,可靠性中心专业分析师将进行详细分析,并确定为讨论议题;5.2.2针对可靠性中心确认的议题,机务部各分部相关工程师应作针对性的准备,并在小组会议中提供相应支援;5.2.3机务部各部门参加会议人员有责任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各自部门,落实各自部门的纠正措施,并将纠正措施反馈到可靠性中心,以便对纠正措施进行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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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述与适用范围
1.1本程序阐述飞机外委维修过程中的监修管理程序。
1.2本程序适用于机务部工程分部、发动机管理中心、生产计划分部、质量分部、航材分部、航线维修分部、基地维修分部、福州分公司机务部。
1.3程序属性
■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
2依据文件
2.1AC-121-66 《维修计划和控制》
2.2《维修工程管理手册》“航空器使用和维修计划”
2.3《维修工程管理手册》“航空器定期检修”
3术语和定义
3.1监修:根据飞机送修合同对送修飞机实施监督修理的全过程。
4要求
4.1所需的人员岗位
4.1.1生产计划工程师、航班计划工程师、附件监控工程师
4.1.2授权检验员、质保工程师、质量分部主管
4.1.3工程工程师、工程分部主管、动力工程师、发动机管理中心主管
4.1.4航材库管理人员、航材计划人员
4.1.5整机放行人员、维修人员、工艺工程师、维修工程师
4.2职责
4.2.1生产计划分部:
a)根据监修项目组的要求,与承修方协调,动态调整飞机送修涉及的维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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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了解飞机监修过程中出现的可能影响送修周期的问题,视情调整飞机送修计划和送修周期;
c)接收监修项目组提供的附件拆换数据并在ARMS系统完成附件拆换工作。
4.2.2质量分部:
a)负责飞机监修的组织工作,组织成立飞机监修项目组;
b)了解监修工作的实施情况;监督监修项目组的工作,处理飞机监修过程中产生的重大质量问题。
4.2.3工程分部、发动机管理中心:负责飞机监修过程中出现的重要修理项目、超标准修理项目方案的审核,为飞机监修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4.2.4航材分部:负责飞机监修项目的航材保障和控制。
4.2.5各维修单位:负责派遣符合条件的工程师或维修人员参加飞机监修工作。
5规定
5.1监修项目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a)监修组组长:负责总体协调和控制飞机送修的成本、送修的周期和送修的质量;
b)技术代表:负责监修项目的技术支持;
c)质量代表:负责监修项目的质量控制;
d)航材代表:负责监修项目的航材保障和控制。
5.2监修项目组由质量分部组织成立,报机务部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5.3监修项目组应该需对在飞机接收检查中无法验证或检查的项目、重要维修工作项目进行现场监修。
5.4监修项目组对监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及时向承修方提出并责成其更正。
5.5监修项目组代表厦航实施飞机监修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
5.5.1及时向工程分部、发动机管理中心报告飞机监修过程中出现的重要修理项目、超标准修理项目;
5.5.2定期向质量分部报告监修飞机的生产计划、进度和质量问题;
5.5.3在监修过程中与机务部相关分部联络,以解决监修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5.5.4负责送修的飞机及相关航材、设备、技术资料、维修记录等与机务部相关分部的交接工作;
5.5.5负责送修的飞机及相关航材、设备、技术资料、维修工卡、维修记录等与承修方的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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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负责飞机送修的成本、送修周期和送修质量的控制。
6程序
6.1飞机监修程序
质量分部主管 6.1.1根据公司飞机送修计划,在飞机送修前20天组织成立监修项目组,
确定监修项目组组长,并报机务部总经理批准。
监修项目组 6.1.2在飞机进厂前完成如下准备工作:
a)从计划财务部获取飞机送修合同副本,熟悉送修合同的各项条款和规定;
b)从生产分部生产计划处获取飞机检修任务书,熟悉检修任务书规定的的全
部内容;
c)按照飞机送修合同和飞机检修任务书准备飞机送修需要的航材、设备、技
术资料、维修工卡、维修记录;
d)与承修商保持联络,确保各项准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e)与生产计划分部、运行控制中心保持联络,及时协调和解决调机前的各项
准备工作。
6.1.3飞机进场时,监修项目组代表厦航同承修商完成飞机、航材、设备、
技术资料、维修工卡、维修记录的交接工作,并签署以下交接文件:
a)飞机的移交文件;
b)飞机随机航材、设备的交接文件;
c)飞机三证、飞行记录本的交接文件。
6.1.4飞机进场后,监修项目组应总体协调飞机监修的各项工作,主要包括:
a)参加承修商的生产会,对维修工作流程和维修进度进行监控;
b)根据飞机的技术状况,确认需要增减或更改的维修项目,将需要增减或更
改的维修项目报告生产计划工程师;将飞机监修过程中出现的可能影响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