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海关监管货物境内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员备案手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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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海关监管货物境内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员
备案手续说明
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其驾驶员要求从事海关监管货物境内运输的,应向海关递交申请表(由申请人自行从网上下载或至上海海关监管处领取)并附送有关文件。
一、申请表一套三份,包括:《承运海关监管货物境内运输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表》、《承运海关监管货物境内运输车辆注册登记申请表》和《承运海关监管货物境内运输车辆驾驶员备案登记表》,填写注意事项如下:
(一)必须如实、完整、清晰填写申请表每一栏目(海关审核栏除外),不得空缺及涂改。但海关编号、车辆海关编号、IC卡号、资格证号、合格证号共五项内容可待海关备案发证后补填。
(二)必须在申请表规定位臵加盖与申请单位名称一致的企业公章。
(三)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表内的担保期限和驾驶员注册登记申请表内的合同期由企业及驾驶员根据银行保函和驾驶员合同的实际情况填写,但均不得早于跨年度的5月31日(海关年审时间)。
(四)粘贴于申请表上的车辆和驾驶员照片必须符合海关要求,具体为:彩照;车辆照片要求五寸、前方左侧面45度,能清晰显示车牌号;驾驶员照片要求大一寸(即护照照片大小)、红底、免冠近照。
二、提交申请表时,应附送下列文件材料:
(一)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生产企业自备车免交);
(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运输企业成立的批准文件副本(生产企业自备车免交);
(四)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六)上海市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七)运载危险品的车辆需提交公安消防部门核发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复印件;
(八)驾驶员的国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九)驾驶员《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
(十)车辆和驾驶员彩色照片各1张(用于制证,规格同申请表所加贴照片);
(十一)金融机构提供的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的担保函正本;
(十二)海关认为需要附送的其他文件。
提交上述(一)至(九)项文件时,还应同时出示原件供海关审核,且(五)至(九)项文件应分别加贴于相应的车辆和驾驶员申请表后。
三、备案申请受理部门:
上海海关监管通关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