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本科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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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习就业管理规定

学生实习就业管理规定

学生实习就业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高等教育的广泛普及,学生实习就业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规范学生实习就业管理,保护学生权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纷纷出台相关管理规定。

二、学生实习的定义学生实习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后,在与其所学专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暂时性地参与工作,以获得实际工作经验和锻炼职业素养的过程。

三、学生实习的目的学生实习旨在帮助学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增加实际操作能力。

通过实习,学生可以更好地了解自身职业兴趣和发展方向,提前适应社会环境,并为将来的就业做好准备。

四、学生实习就业管理机构的设置为了保证学生实习就业管理的顺利进行,各高校应设立专门的实习就业管理机构。

该机构负责制定实习就业政策、解答学生疑问、协调企业合作等工作,确保实习就业过程的安全和规范。

五、学生实习就业流程学生实习就业流程包括以下环节:招聘信息发布、学生报名、企业筛选、面试与录用、签订实习协议、实习期间管理与指导、实习报告书写、实习证明开具、实习评价以及实习结束后的总结与归档等。

通过明确流程,能够对学生实习就业管理进行规范。

六、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保障学生实习期间有权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包括工资、工时、休假等。

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保障机制,并加强对实习单位的监督,保证学生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七、学生实习与课程的结合学生实习应与所学课程相结合,将课堂知识与实践紧密结合,促进学生实际操作技能的提高。

学校应在实习前后组织课程讲解和学习总结,确保学生能够将实习经验和所学知识相互融合,提升综合素质。

八、学生实习的督导与指导针对学生实习中的问题和困难,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实习指导人员或实习导师,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实习导师应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和学生一起分析和解决实习中的难题,促进学生实习经验的积极收获。

九、学生实习的评价与考核学生实习的成果应经过评价与考核,以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

学生的实习管理规定(3篇)

学生的实习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实习工作,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促进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参加实习活动。

第三条学生实习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二)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充分发挥企业和社会资源的作用;(三)注重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和权益保障;(四)实行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同管理,形成实习工作合力。

第二章实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实习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学生实习工作计划,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二)与实习企业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三)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四)处理学生实习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和投诉;(五)建立健全学生实习档案,及时归档。

第六条学生实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实习岗位,能够为学生提供实习条件和安全保障;(三)有较强的师资力量,能够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四)愿意与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共同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七条学生实习岗位应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匹配,具备以下条件:(一)能够让学生接触实际工作,提高实践能力;(二)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三)实习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的指导和支持。

第八条学生实习时间为一年,具体实习时间由学校根据学生所学专业和实习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实习程序第九条学生实习程序如下:(一)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实习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二)学院对学生实习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报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审批;(三)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与实习企业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四)学生与实习企业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期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五)学生到实习企业报到,开始实习。

大学本科学生赴境外实习管理规定

大学本科学生赴境外实习管理规定

大学本科学生赴境外实习管理规定为了使学生开阔国际视野,了解多元文化,增加社会阅历,提高职业竞争能力,学校积极推进与境外校际交流合作,拓展学生赴境外实习项目。

由于境外实习的单位、形式、时间呈多样化,为保障学生利益,规范我校对境外实习的管理,确保计划组织、学生选拔、学习活动、安全保障等各环节都能健康有序地进行,根据《XX大学本科生境外交流项目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组织与管理对以境外高校、企业、机构短期实习为主的境外实习,学校采取项目管理,归属境外交流项目的“非教学计划”类,统纳入校“境外交流项目管理工作小组”领导之下,并由项目负责单位(学院或部门)组织实施。

1.项目申请:根据校级有关协议,由项目负责的部门(或学院)向教务处提出项目申请报告,教务处会同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学生处审核实施方案。

申请报告包括:项目依据和意义、实施方案、本校实施主体、境外实习组织单位的资质、实习合作协议等。

2.审核批准:教务处(港澳台办公室)提交校工作组审定,并交校长办公会批准。

3.签署实习合作协议:项目负责部门根据学校意见,会同教务处和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与实习接受单位签署实习合作协议。

4.项目实施:协议生效后,由项目负责单位按照计划方案组织实施。

具体环节包括:(1)校内宣传、指导和推介;(2)受理学生咨询、报名;(3)审核、批准、公布选拔结果;(4)通知学生履行相关手续;(5)协调、指导学生当期学业安排;(6)学生出国(境)行前教育,与学生签订实习协议;(7)落实本校联系老师,做好学生境外联系方式收集和数据统计;(8)与境外学生保持联系,给予学习和生活的关心、指导,及时协助解决所遇到的问题等。

5.项目总结:项目负责单位对每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报告交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备存。

二、实习学生选拔1.选拔对象:所有我校本科在读二至三年级学生。

2.选拔标准:(1)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违反法律法规记录,无拖欠学费的记录,无不良嗜好;(2)所修课程均已及格;(3)符合境外实习单位对外语的要求,具备在境外自主学习和生活的能力;(4)具有一定的家庭经济能力,且须学生本人征得家长的有效认可;(5)申请者需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字同意;(6)身体健康,符合出入境体格检查标准;(7)符合境外实习项目对学生的专业要求,或XX大学专项实习项目的具体要求。

毕业生见习轮岗管理办法

毕业生见习轮岗管理办法

毕业生见习轮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规范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接收管理工作,使毕业生尽快熟悉岗位、适应工作环境,通过轮岗见习,将原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实现潜在能力的开发,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业务范围要包括毕业生需求计划、毕业生备案、毕业生接收、见习期培训及管理等。

第三条见习轮岗对象主要为XXXX批复并被公司接收高校毕业生。

第四条见习轮岗活动中,实行“一带一”的师徒方式,每名师傅每次只带一名徒弟,各部门需根据公司岗位,师傅及徒弟的个性特点按人岗匹配的原则安排师徒组合。

未列入见习培训的其他岗位由所在单位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指导,使其尽快达到岗位要求。

第五条毕业生要热爱本职工作,应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求知欲,虚心向师傅学习,主动向师傅请教;要严格遵守所在矿井、区队和班组的各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做好自我安全防范工作;要尊重师傅、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认真实践。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七条综合管理部为毕业生见习轮岗的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接收、调配及履行毕业生转正手续,监督、检查各部门见习轮岗的开展情况,并纳入组织绩效考核。

第八条综合管理部为毕业生见习轮岗的培训考核部门,负责毕业生岗前取证培训和到期转正考核鉴定。

第九条各部门为见习轮岗的组织实施单位,要成立以部门领导为组长的见习轮岗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见习轮岗活动的组织管理。

第三章见习轮岗管理第十条凡确立师带徒关系的,必须签订《师带徒协议》,师、徒双方要严格履行协议规定的各项内容。

第十一条见习轮岗原则上时间至少为一年;每个月见习一个岗位,每三个月轮换培训单位,并对毕业生进行考核评估。

第十二条各部门负责制定出阶段的见习轮岗日程安排,并组织师傅及徒弟按期实施、考核。

根据见习轮岗进度和阶段考核结果,听取师傅及徒弟的建议及时调整教学内容。

关于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的有关规定

关于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的有关规定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落实和执行“卓越工程师计划”,增强学生自主学习的选择性,更好地提升个人职业素养,提高就业竞争力,并进一步规范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在校外企业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的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1、学生赴校外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的时间原则上从大四学年第二学期开始。

学院根据校外实习企业的需要,并对校外实习企业进行评估认定后,可以提前选派学生到校外进行毕业实习,并进行相应的课程置换。

2、需要进行课程置换的校外实习企业须与学院签订关于课程置换的协议(格式见附件一);需要进行课程置换的学生应与学院、企业签订关于校外实习和课程置换的三方协议(格式见附件二),三方协议规定学院、企业和学生在校外实习与课程置换中各自的职责等内容。

经学院批准后,学生方可在校外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

3、原则上学生毕业设计应结合毕业实习的工作进行,企业实习指导教师将担任学生的毕业设计校外指导教师,同时学院安排一名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过程的监控与毕业论文质量的审核工作。

4、实习企业应为我学院的学生提供良好的实习工作环境和安全保障措施,并根据需要给学生提供适当的实习补贴,实习企业不得无故中途终止学生的实习项目;参加校外实习的学生应遵守实习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实习计划要求做好相关的实习工作,学生不得无故中途退出实习项目。

5、因为学生自身原因中途退出需进行课程置换的校外毕业实习,学生需及时回校参加相关课程的学习和考试;因为实习企业原因导致学生无法继续参加需进行课程置换的校外毕业实习,学院将根据学生已经完成的实习工作量,决定学生是否需要参加相关课程的学习和考试。

6、为了保证学习和校外实习的质量,原则上前三年课程不及格且大四期间需重修门数超过4门的学生不安排在校外进行毕业实习,以确保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在校内完成毕业前的重修和考试。

7、学院将对学生在校外企业的毕业实习、课程置换和毕业设计工作进行过程跟踪与质量监控,对于没有按照相关协议规定进行毕业实习、课程置换与毕业设计的企业,将取消课程置换的资格。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三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三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根据学校的实习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学生实习的管理规定如下:1. 实习申请:学生在实习前需要向学校提出实习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实习单位的邀请函、实习计划等。

2. 实习安排:学校将根据学生的专业和实习意愿,为其安排实习岗位和实习时间,并与实习单位沟通确认。

3. 实习协议:学生和实习单位需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 实习指导:学校将指派专业教师或实习导师对学生实习进行指导和监督,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5. 实习报告:学生需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实习报告,并提交给学校进行评估和评价。

6. 实习考核:学校将对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考核,包括工作态度、实习成果等方面,成绩将作为学生绩点和学分的一部分。

7. 实习证明:学生完成实习后,实习单位将向学校出具实习证明,学生可以根据需要提供给用人单位或继续升学等。

8. 实习保险:学校将为学生购买实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9. 实习纪律:学生需遵守实习单位的纪律要求,并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保持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不得违法违规。

10. 实习总结:学生在实习结束后,应进行实习总结,提炼经验和教训,为以后的职业生涯做好准备。

以上是一般的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具体的管理细则和要求可能会因学校和专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学生在进行实习前应详细了解学校的相关规定,并遵守执行。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实习目的和意义:明确实习的目的和意义,如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职业素养,促进学生的整体发展等。

2. 实习程序:包括实习的申请、安排、实施和总结等程序。

3. 实习的时间安排:确定实习的起止时间和每天的工作时间。

4. 实习的工作内容:详细说明实习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5. 实习的指导与监督:明确实习的指导老师和实习单位的监督责任,并确定定期沟通和考核的方式。

6. 实习报告和评估:要求学生提交实习报告,并对实习进行评估。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模版(3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模版(3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模版根据国家教育____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学生在校学习两年,完成专业理论学习和课题基本技能训练后,到校外企业进行专业对口的顶岗实习____年,让学生与企业零距离接轨,扎实掌握操作技能。

为加强我校学生校外实习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学生校外实习行为,提高校外实习教学质量,制定本规定。

学生校外实习的目的和要求:校外实习是职业学校实现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育教学环节,是一体化教学向企业的延伸,对于学生进一步充实先进的专业理论、掌握专业核心技能和辅助技能、积累实际操作和管理经验,提高创新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具有很好的推动作用。

一、校外实习管理部门职责及管理程序校外实习是一项全校性、综合性的工作,由招生就业办、教学处两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其工作分工如下:(一)招生就业办公室:1、统一负责各专业的校外顶岗实习及单位落实。

各专业教研室可充分利用与企业的良好关系配合就业办安排学生校外顶岗实习。

2、积极对外联络具备实习条件的对口企业,确保各专业学生的校外顶岗实习专业基本对口。

3、负责实习生实习结束后的就业手续办理和推荐就业工作。

(二)教学处:1、根据各专业的实习需要,制定明确的校外实习教学计划和目标。

2、负责选派和组织带队老师对校外实习学生进行统一管理。

3、负责确定校外实习带队老师的职责范围、工作任务、岗位纪律。

4、负责定期对带队老师进行考评、考核。

5、对实习的学生提出具体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内容,并进行随机考察。

6、向学生所在实习企业提出加强学生专业训练的建议和意见。

7、实习结束,做好学生的实习成绩考核、评定工作。

(四)管理程序:教学处按教学计划提前____天通知招生就业办,班主任提供学生相关资料,在学生在校学习(实习)结束前,将名单提供给就业办,招生就业办接到教学处通知后根据专业落实岗位,学生校内学习(实习)结束后即能顶岗实习,按学生工作部提供的名单安排学生实习岗位。

二、校外实习学生的管理1、校外实习学生必须根据学校安排,按时到达校外实习单位进行实习,不得擅自调换单位和离开,否则按旷课处理,直到开除学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培养计划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培养计划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培养计划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培养计划是一项高质量的教育培训计划,为培养具备国际竞争力和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经济学人才而设立。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牢固的经济学理论、较好的国际视野、广泛的应用能力、强烈的创新思维、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语言表达能力的国际经济与贸易相关领域的高端人才。

学生毕业后应具备以下能力:(1)对国际经济和贸易领域的发展、变革趋势和政策规定等有扎实的基本认识和知识储备。

(2)具备框架式的经济分析能力,能够较好地解决经济、贸易等方面的问题。

(3)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应用能力,能够流利地使用中英文进行沟通交流。

(4)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能够独立地进行研究和课题开发。

(5)能够熟练地运用计算机等工具进行经济分析和贸易数据处理。

(6)较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合作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二、教学内容与体系(1)经济学、国际贸易、国际经济法、会计学、运筹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统计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2)分别对国际贸易中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国际投资、经济合作组织等领域进行较为详细的分析和研究。

(3)学校开设了各种专业选修课程,例如国际经济、国际商务、经济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管理咨询等方面的课程。

三、教学方法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培养计划采用“双师制”授课,即由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教师和企业实战人员联合授课。

同时,学生除了在校内学习外,还会组织赴国内外企业、机构、学术团体、政府机构等进行实地考察和实习,了解实际经济运作情况,促进实践和理论的相互融合。

四、评估与认证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培养计划取得了多项权威机构的认证,例如: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获评“优势特色专业”、学院获评“教育培训基地”等。

学生毕业后,可获得本科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学校为每位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计划”,协助大学毕业生就业并提供长期跟踪服务。

实习生管理办法

实习生管理办法

实习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培养和储备人才,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日制大中专以上院校的在校学生和毕业生。

第三条主要模式包括实习、见习两种模式:1.实习:是指为给准毕业学生提供学习机会,锻炼其工作能力,由公司向学生支付实习补贴的方式,一般是全日制工作。

实习期限通常为1-12个月。

2.见习:是指根据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见习政策,公司与毕业生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后,应届毕业生进入公司进行为期不满一年的见习。

见习期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

见习期间或期满被公司正式录(聘)用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

第四条适用岗位适用于公司风控、财务、综合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中后台管理岗位。

第五条主要职责(一)综合财务部1.负责制定实习生相关政策;2.负责实习生招聘、培训等工作;3.监督实习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4.及时解决和反馈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5.定期对实习生开展情况进行回顾与总结;6.做好与实习生所在学校、上级人力资源部门的对接工作。

(二)用人部门1.负责实习生的日常管理、做好实习测评;2.负责实习生实习或见习岗位的知识和技能培训;3.及时解决和反馈日常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六条招聘需求与计划1.用人部门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岗位定员空缺情况,提出拟培养人员需求申请报综合财务部。

2.综合财务部提出招聘工作方案并报公司审批通过。

第七条招聘方式及其程序(一)招聘来源1.上级组织部门、团委、劳动保障和人事等政府部门推荐的大中专及以上学生;2.与本公司开展校企合作或其他合作的院校推荐的大中专及以上学生。

3.社会化公开招聘的大中专及以上学生。

(二)招聘标准1.实习生招聘标准(1)即将毕业(己学完学校规定课程进入实习期)的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所学专业与公司员工需求一致或相近;(2)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其他疾病;家庭困难、吃苦耐劳者优先考虑;(3)品学兼优,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合作精神。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模板】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模板】

**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沪经贸大办[2017]13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学习权利和义务,规范学籍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结合本校实施学分制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校教学管理部门对本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

第三条全日制本科生的学籍主管部门为教务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四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科学、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以适当方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六)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七)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二)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三)恪守学术道德,完成规定学业;(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入学与注册第六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按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

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上海大学本科学生赴海外实习管理规定

上海大学本科学生赴海外实习管理规定

上海大学本科学生赴海外实习管理规定为了促进产学合作教育的发展和学校与国外高校校际学生交流,提高学生的职业竞争能力,学校陆续推出了一系列选拔部分优学生赴海外实习项目。

由于海外实习学生的选派和实习要求必须适应国外企业和高校的运作体制,而且,实习项目持续时间较长,形式多样。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赴海外实习工作,确保学生选拔、课程学习安排、学分认定等各个环节都能健康、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项管理规定。

1、选拔对象:所有我校本科在读二、三年级学生。

2、选拔标准:(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所修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2.0(绩点计算结果以教务处公布为准)。

(3)CET-6级考试达到学校所规定的要求(待定),同时符合海外实习单位对外语的要求。

(4)申请者需所在院(系)教学院长(系主任)或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系主任)签字同意。

(5)身体健康,符合出入境体格检查标准。

(6)符合海外实习项目对学生的专业要求及上海大学专项实习项目的具体要求。

3、选拔方式及流程(1)海外实习学生的选拔将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学生自愿报名、学院审核、招毕办择优推荐方式进行。

(2)招毕办在取得海外实习项目后,必须尽快将选拔要求、实习内容、地点等有关信息通过校园网校办信息栏、招毕办的产学合作网、毕业生就业网和教务处网向全校学生公布。

(3)学生首先填写《上海大学学生海外实习申请表》,经所在院系教学院长(系主任)签字同意后,交招毕办。

1(4)实习学生一经选定,学校将实习学生的名单在招毕办的产学合作网、毕业生就业网和教务处网上公布。

(5)经学校及实习单位各级选拔,学生最终获得实习机会并签订相关协议。

(6)如无不可抗力之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违反已经签订的实习协议,否则将承担协议所规定的任何违约责任。

1.到国外学校、企业交流学生的课程培训,按课程性质分成两类:(1)行业岗位需要的课程培训,该类课程培训的学分,按实际培训的20学时折算为1学分;(2)学科前沿的先进课程的培训,该类课程按实际培训的10学时折算为1学分。

实习生管理办法

实习生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中心编制 (1) (2) (3) (3) (3)为满足部门用工需求,规范实习生用工流程,预防用工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各产业板块。

本管理办法所称实习生是指在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等接受教育还未毕业的学生。

实习有以下形式:(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专)在校学生以就业为目的提前到公司实习,并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的形式;(二)职业学校(中专)的在校学生在一线操作岗顶岗实习的形式;(三)为满足公司业务需要而接收在校学生实习的其他形式。

(一)人力资源部门1.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组织实习生的面试、筛选,确定实习人员;2.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3.配合实习部门对实习生的督导、考核工作。

(二)用人部门1.负责实习生的日常管理和考勤;2.负责对实习生进行业务流程、基础专业知识等培训;3.负责根据公司制度安排实习导师;4.负责实习生的考评,公正、客观评价实习生的综合素质和实习情况。

用人部门提报实习生需求并按制度进行报批,人力资源部门确认需求后启动招聘,需求提报模板参考《实习生招聘需求提报表》。

各部门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实习生需求的提报审批流程。

实习生实行统招统分原则,即统一由人力资源招聘岗人员和用人部门面试官进行面试,合格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用人部门实际需求进行统一分配。

实习生需年满16周岁。

实习生办理实习手续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合格的体检报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指定银行卡及复印件。

实习生需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附件2。

实习期间,公司向学生支付的实习报酬不得低于工作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公司为实习生购买商业保险,实习生不享受节假日实物福利和货币补贴。

实习生需参照公司考勤制度进行考勤,严格按照出勤情况计发实习报酬。

实习生因工作原因法定节假日出勤的按300%支付实习报酬。

实习生不享受年休假、丧假、全薪病假等带薪假日。

实习生档案应单独分类归档保管。

实习生在人事花名册中的“人员类型”需维护成“实习生”,其他数据维护参照正式员工。

关于本科生校外分散实习的管理规定

关于本科生校外分散实习的管理规定

关于本科生校外分散自主实习的管理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实习单位自主知识产权意识加强,实习单位集中大面积接受学生实习越来越困难,导致本科学生在校外自主分散实习的人数不断增加,为了加强对自主分散实习的管理,按照《实习教学管理规定》武化教字[2005]7号文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具体规定如下:
一、本科学生自主联系的分散实习主要指生产实习(专业实习)。

二、自主联系实习的学生,必须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学生所在学院与接受单位同
时指定双方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志作为指导教师,按照学校培养方案和该实习环节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合理的实施计划,学生安全由学生家长担保签字,我校学生处同意后,经学生所在院系部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执行。

三、学生必须在双方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实施计划的进度进行毕业环节
的教学任务。

校内指导教师必须每周向学生所在院系部汇报学生实习情况。

四、在校外自主进行实习的学生,必须在该实习环节规定的时间前返校,并按规
定撰写实习报告,参加实习答辩;同时交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填写的“实习指导日志”、“实习评价”以及本人的实习笔记给校内指导教师。

五、学生在校外自主进行实习期间的安全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六、对于实际过程表明无法正常进行实习或不能保证质量,指导教师应及时向教
研室、院系部和教务处汇报,以采取有力措施或终止学生在校外自主实习环节,并作出妥善安排,由此导致学生延误学业由学生本人负责。

希望各级单位严格对学生在校外自主进行分散实习的审批,严格管理以保证学院教学和教学质量。

若相关部门未按照规定程序执行的,学生所发生的问题,由各级单位自己负责,并承担一切后果。

教务处
2006-3-21。

上海外贸学院交换生资助管理办法-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上海外贸学院交换生资助管理办法-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生海外学习、实习资助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管理,保证学校国际化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上海市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管理办法》,结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换生管理办法》及我校实际,现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设立学生海外交流资助专项资金,旨在支持学生赴海外(含港澳台地区)高校、企业或国际组织学习、交流、实习等,为我校学生提供具有多种国际文化背景下的海外学习、实习机会,使更多在校学生能够拓展国际视野,提升国际交往能力和竞争能力。

第三条专项资金实行以项目管理方式组织实施,以学校与海外高校、企业或国际组织签署的合作交流项目为基础,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遴选。

二、组织实施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海外学习、实习资助项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工作小组”),负责各类海外项目的规划、实施、管理、检查、评估等工作.项目工作小组由留学生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部、学生处等部门共同组成,项目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留学生办公室,负责学生海外项目申请、资助资金评审以及后期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第五条学院在制订年度预算时需向留学生办公室上报下一年度的海外学生交流项目及人数,留学生办公室在此基础上制订全校学生海外交流资助专项资金的预算并报学校。

根据学校批准下达的当年实际专项资金额度,留学生办公室分别在每年的3月和9月启动资助的申报,按照年度实际执行的海外学生交流项目和学生交流人数,确定当年的基本资助标准,报项目工作小组讨论通过。

第六条申请学生海外交流资助专项资金资助,须满足以下条件:(一)资助对象为我校在校注册的普通全日制中国境内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二)参加的海外学习或实习项目必须是与我校签有正式的交流与合作协议并列入年度预算范围;(三)海外学习、实习活动与本专业学习具有关联性;(四)海外学习时间应在一学期(一般为三个月)以上,修读完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海外实习时间应在两个月以上,并取得相应学分或实习证明;(五)参加海外学习项目的,一个学期的需修满至少三门专业课程或转换后的学分达到我校6个学分以上,一个学年的需修满至少六门专业课程或转换后的学分达到我校12个学分以上;参加实习项目的需获得相关机构出具的实习合格的证明;(六)在海外学习、实习期间没有违反交流学校或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或交流协议,没有逾期不归的。

校外实习管理办法

校外实习管理办法

校外实习管理办法(试行)1.实习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规定要完成的教学内容,每个学生必须按计划积极认真参加教学或生产实习,保质保量地完成实习任务。

2.实习学生要加强组织纪律性,虚心接受实习单位和指导教师的指导;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做好本职工作。

3.实习期间应服从岗位安排,并尽快熟悉岗位职责;应加强安全意识,遵守操作规程,不可自行其事,盲目操作,因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责任事故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和职员,遇到矛盾和问题时,须多作调查研究,注意方式方法,通过正常渠道提出合理建议,或者通过学院指导教师转达,严禁采取失礼或过激的行为。

5.注意个人修养,注重团队合作,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从基层岗位做起,吃苦耐劳,脚踏实地。

6.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岗或离开实习单位,否则,由此造成的安全责任自负。

7.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每周进行周报考核,要求学生先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学院指导教师提交周报(另见内容与格式要求),经指导教师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返回,再将周报的终稿附于实习报告后。

8.实习后期做好实习总结,并在教师指导下按规定要求认真撰写校外实习报告(另见内容与格式要求)。

要求学生先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学院指导教师提交报告,经指导教师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返回,再将实习报告的终稿按要求。

9.实习结束时须进行实习鉴定。

由单位填写实习鉴定表中的鉴定意见并盖章,学生不得弄虚作假。

再将《实习手册》提交回学院指导教师进行审阅和评定实习成绩。

10.学生毕业校外实习成绩由学院指导教师根据学生上交实习资料质量、实习单位考核鉴定和实习过程表现按百分制综合评定。

其中,“校外实习报告”占40%,“实习周记”占30%,实习单位考核鉴定占30%。

11.学生须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按时完成实习任务和上交实习资料。

否则因此造成实习成绩不合格者,责任自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二O一三年十月1校外实习报告内容与格式要求一、格式校外实习报告(宋体、三号、加粗、居中)------- ××××……(副标题,宋体、小四号)姓名:学号:专业:班级:内容摘要:(宋体、小四、加粗)……………(300字以内,宋体、小四)关键词:………………(不多于5个)………(报告正文:宋体、小四、段落首行缩进2字符、行间距1.5倍)………………参考文献资料:………年月日二、报告正文内容指南撰写校外实习报告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对实习单位(公司、厂家)的生产经营调研;二是个人实习总结。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毕业实习报告格式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毕业实习报告格式

毕业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题目:
学院:
专业:
学号:
学生姓名:
实习指导教师:
20 年月日
上海浦钢公司实习报告(正文之范文样张)——(标题格式要求:宋体,三号,加粗,1.5倍行距,居
中)
一、公司简介——(小标题格式要求:宋体,四号,加粗,1.5倍行距,首行缩进2字符)
(正文格式要求:宋体,小四号,1.5倍行距,首行缩进2字符)
宝钢集团上海浦东钢铁公司(原上海第三钢铁厂),始建于1913年。

现为全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和全国冶金行业的特大型重点骨干企业之一。

二、公司内部管理的改革——(小标题与上一段正文之间空一行)
一个成功的企业离不开本组织内部的改革和创新,浦钢公司长期以来坚持以内部改革来拉动经济的增长,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公司内部管理考核指标的改革
完善了内部分公司的各项指标考核制度,公司成立了以制作部牵头的考核小组,按月分别对四个分公司进行内部管理指标考核,主要分三大块进行考核:
1、绩效责任制的考核(生产、质量、技术)
……
表1 表标题一般在表格上方
……
图1 图标题在一般在图下方
(图、表标题格式要求:宋体,小四号,行距为最小值12磅,居中)
……。

校内外实习管理办法

校内外实习管理办法

校内外实习管理办法近年来,随着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实习已经成为大学生们提高自身能力和积累工作经验的重要途径。

同时,实习也涉及到校内外实习管理,如何规范校内外实习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重点探讨校内外实习管理的种种问题,并提出相关解决方法。

1. 实习目的实习是一种通过在实际工作环境中学习和实践的方式,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和职业素养的手段。

首先,校内外实习可以帮助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提高他们的实践操作能力。

其次,实习可以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从而规划自己的学习和未来的职业发展道路。

2. 实习的类型校内实习和校外实习是两种常见的实习类型。

校内实习是指学生在学校内部的实验室或部门参与相关科研或社会服务项目。

而校外实习是指学生在外部企事业单位或机构参与工作实践。

校内外实习有不同的特点,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3. 实习的时机和时长针对不同专业和年级的学生,校内外实习的时机和时长也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本科生一般在大三进行实习,实习时间为一个学期或一个暑假。

但对于专业特定要求的实习,如医学相关专业,实习时间可能更长。

此外,校内实习更灵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时间。

4. 实习的选择与分配实习的选择与分配是校内外实习管理的重要环节。

学校可以通过内部招募或外部合作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并根据不同学生的专业背景和兴趣进行合理分配。

此外,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实习导师制度,指导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学习和成长。

5. 实习的报酬和福利针对校内外实习,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报酬和福利政策。

一方面,合理的报酬能够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另一方面,实习单位也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确保学生能够安心学习和工作。

6. 实习过程中的监管校内外实习的过程中,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加强对学生的监管。

学校可以通过实习报告、实习记录和实习答辩等方式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评估和监控。

实习单位也可以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及时解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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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本科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沪经贸大办〔2017〕186号
毕业实习是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从学校走向社会的一种过渡方式。

为加强我校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确保毕业实习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毕业实习目的和要求
⒈毕业实习目的
在学生掌握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实际锻炼,巩固和加深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培养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提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的能力,从而增强适应社会的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⒉毕业实习依据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学分制教学培养方案总则》规定,学生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毕业实习,并作为必修课取得相应的学分。

毕业实习的安排、组织与管理以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为依据,按照本《管理办法》和各专业本科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进行。

⒊毕业实习要求
学生按学校规定和毕业实习大纲要求参加毕业实习,经过考核,合格后方能毕业。

二、毕业实习大纲
⒈毕业实习大纲的制定
各专业要按照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制定具体的本科毕业实习大纲。

各专业实习大纲须经所在学院审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⒉毕业实习大纲的框架
毕业实习大纲的基本框架包括:目的和要求、地点和方式、时间安排、成绩考核、毕业实习指导等。

各专业在此基础上具体制定本专业的实习大纲。

各专业实习大纲可提出更具体、明确的要求或规定。

涉及到具体日期等事项由所在学院确定,可以按学院统一,也可以按专业安排。

三、毕业实习组织
⒈组织领导
学校的毕业实习工作由主管校长领导。

教务处负责毕业实习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检查和监督。

各学院负责本学院毕业实习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各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院长、分管学生工作总支书记、专业主任组成的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毕业实习的领导、组织、指导和管理工作。

⒉组织模式
⑴毕业实习实行“学生自主联系落实为主、学校帮助推荐为辅”的组织模式,即学生自主联系落实实习单位为主,学校、学院和专业帮助推荐为辅。

学校推荐学生优先进入校、院及各专业建立的实习基地实习。

⑵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和就业指导工作实行有机结合,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可同时是毕业实习指导教师。

⒊教务处职责
⑴制定和修订毕业实习工作的有关管理文件;
⑵组织布置毕业实习有关工作;
⑶制定毕业实习大纲框架;
⑷制定毕业实习考核文本材料和实习成绩评定要求;
⑸组织检查学生毕业实习情况;
⑹组织毕业实习工作总结和交流;
⑺管理毕业实习考核成绩,受理考核不合格学生的重新学习;
⑻积极做好校级实习基地建立和建设工作,并检查学院实习基地的建立和建设工作。

⒋学院职责
⑴制定本学院毕业实习计划,并于第六学期第十八周前报教务处;
⑵组织制定本学院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
⑶召开学生毕业实习动员会,布置实习要求,下发实习材料;
⑷确定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和管理教师名单,并报教务处备案;
⑸组织实习指导教师和管理教师学习与交流;
⑹检查学生实习考勤情况,帮助解决相关问题;
⑺组织评定学生毕业实习成绩;
⑻组织本学院毕业实习工作总结与交流;
⑼积极做好本学院实习基地建立和建设工作。

四、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和管理教师职责
各学院应为学生毕业实习配备指导教师和管理教师。

实习指导教师和管理教师应思想作风好、业务能力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并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对首次参加实习指导和管理的青年教师,事前应给予必要的培训指导。

⒈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⑴积极联系、推介实习单位;
⑵负责学生实习的专业指导,解答学生有关专业问题;
⑶指导学生完成毕业实习报告,并推荐优秀毕业实习报告;
⑷评定学生毕业实习成绩,并提交专业主任审核;
⑸对毕业实习专业指导工作进行总结。

⒉实习管理教师职责
⑴积极联系、推介实习单位;
⑵检查学生实习考勤情况,与实习单位带教老师保持联系,帮助解决实习相关问题;
⑶按规定时间组织学生实习期间返校学习和经验交流;
⑷关心学生的思想动态,教育学生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表现优良的学生及时表扬,对严重违反纪律的现象及时通报批评,并按程序和规定处理;
⑸毕业实习结束后,根据学生毕业实习的表现,提出考核意见;
⑹对毕业实习管理工作进行总结。

五、学生毕业实习要求
⒈积极主动联系实习单位,实习单位既可在本市,也可在外省市;既可自主落实,也可申请由学校、学院或专业帮助推荐进入实习基地实习。

⒉在落实实习单位后应将介绍信的回执及联系方法送(寄)交实习管理教师。

⒊按照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完成毕业实习规定的各项任务,每周按时撰写实习周记。

实习期间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汇报、交流和学习(在外省市实习的学生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实习结束时认真撰写毕业实习报告。

毕业实习报告应对所实习的业务及调研挂钩,内容详实且有创新见解,文字达3000字以上。

⒋服从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和管理教师的管理,服从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虚心请教,尊重实习带教老师。

⒌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学校毕业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要遵守保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则。

因违反毕业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者,由学生本人负责;
造成国家或他人损失,或他人伤害,应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违纪学生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⒍毕业实习结束时由实习单位带教老师在“毕业实习表现鉴定表”上做出书面评定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⒎按学校规定于第八学期正常开学时间报到注册。

⒏毕业实习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将毕业实习周记本、毕业实习表现鉴定表和实习报告交所在学院。

六、毕业实习时间与安排
⒈毕业实习时间累计需达到十周,可安排在第六学期结束后的暑假,或第七学期第十八周至第八学期第八周,可分阶段累计或连续安排。

⒉第六学期结束前,教务处组织布置毕业实习有关工作,各学院及专业召开学生毕业实习动员会,布置实习要求,下发实习材料,包括专业毕业实习大纲、实习介绍信、毕业实习周记本、毕业实习表现鉴定表等。

⒊第七学期第十六周前,各学院、专业完成毕业实习各项准备落实工作。

凡自主落实实习单位确有困难,需要由学校或学院安排实习的学生,须于第七学期第五周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教务处会同有关学院尽力推荐安排。

⒋第八学期第九周周二,学生完成毕业实习,提交实习考核材料。

⒌第八学期第九至十一周,各专业及学院评定实习成绩,并录入成绩管理系统。

七、毕业实习考核及成绩评定
⒈学校对学生毕业实习进行考核,各专业毕业实习的学分见《教学一览》。

⒉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习报告进行考核,毕业实习管理教师对学生在实习中的表现(包括实习大纲和实习安排完成情况、实习和返校的考勤、工作态度和遵守纪律情况、实习周记质量、带教老师的评价等)进行考核,评定毕业实习成绩。

⒊毕业实习报告和毕业实习表现各占毕业实习成绩比例50%。

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应坚持标准,从严要求。

毕业实习成绩须提交专业主任审核。

⒋毕业实习考核成绩合格者,给予相应的学分;不合格者不给予学分,但准许重做一次毕业实习。

八、毕业实习工作总结
⒈毕业实习结束后,各学院组织各专业完成《毕业实习工作总结》,总结应包括各专业实习大纲和实习安排的落实情况、经验介绍、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及建议等。

⒉各学院应于第八学期第十四周前,汇总各专业《毕业实习工作总结》(含电子版)后交教务处备案,同时推荐若干篇优秀实习报告以供汇编。

九、毕业实习资料归档
⒈专业毕业实习大纲、工作总结以及学生实习有关文本材料(包括实习介绍信回执、毕业实习周记本、毕业实习表现鉴定表、毕业实习报告及电子版)由各学院保存。

⒉毕业实习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将学生的毕业实习材料装入学校统一印制的资料袋归档保存,保存期限至少四年。

十、附则
⒈本管理办法经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自2016级起施行。

⒉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2016年7月第六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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