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殴打女医生
医疗纠纷法律案例剧本(3篇)
第1篇人物:1. 张强(患者)2. 李医生(医生)3. 王护士(护士)4. 张律师(律师)5. 张法官(法官)6. 张院长(院长)场景一:医院病房(张强躺在病床上,痛苦地呻吟。
李医生和护士正在给他换药。
)张强:(痛苦地)医生,我痛得受不了了!李医生:(焦急地)别担心,我会尽力帮你止痛的。
(突然,护士王护士走进病房,神色慌张。
)王护士:(惊慌失措地)医生,病人张强突然血压升高,心跳加快,情况危急!李医生:(慌乱地)啊?快!赶紧给他做心电图!(护士迅速为张强做心电图,结果显示心肌梗死。
)李医生:(紧张地)张强,你得了心肌梗死,需要马上做手术!张强:(恐惧地)医生,我……我不敢做手术,我不想死!李医生:(安慰地)别担心,我们会尽力救你的,手术成功率很高的。
场景二:医院会议室(张院长、李医生、王护士和张律师正在开会。
)张院长:(严肃地)李医生,你作为主治医生,对张强的病情处理是否存在过错?李医生:(辩解地)院长,我并没有错,我一直在尽力救治张强。
张律师:(气愤地)可是,张强的病情恶化,最终导致他不幸去世。
这明显是你们的医疗事故!李医生:(辩解地)可是,我并没有直接导致张强的死亡,我只是尽力救治他。
张院长:(叹气地)既然如此,我们只能依法处理此事。
场景三:法庭(张法官坐在审判席上,张强、李医生、王护士和张律师分别坐在原告和被告的位置。
)张法官:(严肃地)现在,法庭审理张强与李医生、王护士的医疗纠纷案。
原告张强:(悲痛地)法官,我父亲因你们医院的医疗事故去世,我要求你们给我一个公正的判决!被告李医生:(辩解地)法官,我并没有故意伤害张强的生命,我只是尽力救治他。
张法官:(询问地)李医生,你作为主治医生,在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李医生:(沉默片刻)法官,我承认我在治疗过程中存在疏忽,但我已经尽力挽救张强的生命。
张法官:(宣判)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本案中李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构成医疗事故。
伤医与伤己
伤医与伤己作者:暂无来源:《环境与生活》 2014年第2期伤医与伤己事由:2月24日傍晚,南京口腔医院因床位不够,临时将一名需急救的男患者安排在女病房,其中一女患者的父母次日来到医院,对此心生不满,其母袁亚平(江苏科技馆副馆长)隔着护士台,用伞击打女护士陈星羽的肩背部,造成女护士受伤,双下肢不能动。
2月26日,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对外公布,伤医案件嫌疑人袁亚平被刑拘。
玄武警方表示,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警方将依据伤情鉴定结果依法处理。
同一天,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也发布:该院涉事宣传处长董安庆因事发时未及时制止妻子打人,事后也未及时向组织如实报告情况,给以免除其宣传处长职务,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另据新华社3月9日消息,被打护士陈星羽正在南京鼓楼医院接受治疗,治疗效果逐渐显现。
点评:殴打护士事件发生后,迅速通过网络引发全社会的持续关注,打人者夫妻的官员身份特别是执法机构工作人员的“背景”,更是刺激了社会的敏感神经。
近年来,暴力伤医事件屡屡见之于媒体,南京殴打护士事件发生后,紧接着又发生了广东潮州上百人“押医游街”讨说法,北京协和医院两护士因拒绝给病人加号被打伤等。
适逢召开两会,于是全国政协医卫界别90位委员联名递交“紧急提案”,建议将医疗机构列为公共场所进行安保,严厉处置伤医行为。
伤医行为必须法办。
但实事求是地说,绝大多数地方的医患关系还是正常的,否则医院早就乱了套了。
而且在通常情况下,医生在患者心目中是无比重要的存在,具有职业上的天然强势。
那为什么一个时期以来极端暴力患者(家属)频现,让医生流汗、流血甚至被剥夺生命?笔者认为,除了长期以来以药养医的体制给医院“救死扶伤”形象蒙尘、“悬壶济世”理想难再的因素以外,也与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缺少第三方鉴定和调解机构有关。
发生纠纷后往往是医院和患者各说各话,对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透明度不高,没有像其他一些法律诉讼那样通过媒体的大力传播来普法,没能起到昭示社会、教育公众的效果。
公职人员殴打医生 中国医师协会要求严惩
公职人员殴打医生中国医师协会要求严惩
病人离世于亲人而言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家属撕心裂肺的悲恸可以理解,但病人家属也必须面对医学现实——世上没有药到病除的神药,也没有真正能治愈所有疾病的妙手神医,医学还没有发展到解决任何疑难杂症的地步,病人死亡是难以避免的事。
所以,任何无故迁怒于医护人员的伤医行为,都应当受到公众的鄙视、舆论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
诚然,有些医疗事故是由于医护人员的粗心马虎或操作不当造成的,他们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出现医疗事故,医护人员应当接受惩罚,但惩罚医护人员也不是病人家属的事。
病人家属殴打医疗工作人员,或者采取不正当的医闹,非但不利于事件的处理,反而将自己置身于违法的被动境地,得不偿失。
出现医疗纠纷,患者往往认为自己是弱势,又不相信卫生部门的责任认定,就采取了过激行为。
可是,新闻中的这起伤医事件,医院挽救的是一位生命垂危的癌症患者,患者病故怎么会是医院医生的过错?再者,即便家属怀疑医生在医治过程中存在过错,也应当有相关的证据或经过有关部门鉴定吧?再没有结论之前就武断地认为医生存在过错,并殴打医护人员,逼迫医生下跪,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必然要为之付出惨重的代价!
彼此的信任才是医患关系的润滑剂。
应该说,医护人员作为肩负民众生命与健康的作为守护神,都有仁爱之心。
如果没有明显的过错,就不该一味地苛责医生,否则,这是对医护人员的不公平。
作为患者或家属都应自省,特别是在出现医疗事故的事故,要多一份理智和清醒。
无故迁怒于医护人员,只能激增的伤医戾气,降低医患关系冰点,让医生和患者都处在一个失衡的天平上。
那么化解医护矛盾的希冀,也将随之化为泡影。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辽宁公务员考试热点:依法治国不妨从司法人员开始
辽宁公务员考试热点:依法治国不妨从司法人员开始2月23日,湖北十堰茅箭区公安分局决定,依法对殴打医护人员的茅箭区法院执行局书记员秦明承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元的处罚;茅箭区法院依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给予其记大过处分。
该事件缘于一位42岁女性患者,因大面积脑梗死、脑疝形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死者丈夫迁怒于参与抢救的医生、护士,故而殴打女医生及护士,并致女医生视力、听力下降,眼眶骨折,面部严重挫伤。
按照打人者单位微博回复的说法,是其因妻子死亡而情绪失控,方与医护人员发生冲突。
这算什么理由?医院死人的事经常发生,难不成谁家死了人,就能以此为理由对医生、护士大打出手吗?果真如此,谁还愿意从事救死扶伤的工作?按常理,医生抢救危重病人,是会尽心竭力的。
成功了会让自己有一份成就感,即便失败,他(她)们也会因其尽到了职责而问心无愧。
家人去逝,特别是尚属壮年的家人去逝,心里悲痛难过是人之常情,本值得同情;但因此就拿医护人员撒气是不能被允许的,特别是该事件中打人者还是知法、懂法的司法工作者,更是不能原谅。
说起司法工作者知法、懂法而违法、犯法之事,从媒体的报道看,还真不是个案,而且司法系统各个部门都有涉及。
譬如:将合同纠纷引起的经济案件当成刑事案件办理的警察、证据不足就移送法院审理的检察机关、“吃了原告吃被告”的法官、帮助服刑人员从事诈骗活动的狱警、为挣诉辽宁公务员 | 国家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政法干警 | 公安招警 | 村官三支一扶 | 党政公选 |讼费不惜帮助被告证人作假证的律师等等。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让普通民众从心理上不是对法律产生敬畏,而是惧怕;甚至有的人宁可遇事托人力求私了,也不敢轻易报警或上法院打官司。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其目的就是要用法律、法规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让社会更加有秩序,从而构建和谐社会。
根据我国现行社会制度设计,法律的制定归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由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等负责执行。
守婚如玉
第1集刑事法庭上,物流公司董事长赵明齐满面沧桑地站在被告席。
他回答了法官关于姓名职业等一系列的问题,可当法官问起他被逮捕的原因时,赵明齐却迟迟没有开口。
而他的妻子苏然此刻正坐在旁听席,看着眼前这个与自己同床共枕十五年的男人,苏然百感交集。
一年前,精明强干的女医生苏然还有着一个人人称羡的美满家庭。
事业有成的她上北京学习半年后归来,她的丈夫赵明齐前往机场接她。
与苏然同行的是她的好友何建,何建一直默默喜欢并守护着苏然,却从未因此破坏过苏然和明齐的婚姻。
明齐与苏然一起回到家中,却发现家中遭到了入室盗窃。
家中的财务遭受了不小的损失,所幸二人的儿子乐乐在奶奶家中暂住,没与歹徒碰上面。
明齐赶紧报了警,警方来到他们家中后做了一番询问和调查便回去了。
这让要求很高的苏然有些不满,认为太过草率。
但是警方走的是程序,她也无话可说。
当天下午,明齐夫妻一起进行了大扫除。
一直忙到晚上的二人在床榻上耳鬓厮磨,却被一个电话破坏了气氛。
苏然并不知道,来电的是明齐的婚外情人华莎。
第2集赵明齐把华莎送回了家,他完全没有想到,这是华莎的苦肉计。
看着可怜兮兮的华莎,明齐于心不忍,答应了陪她到她入睡。
一直到半夜,明齐才从华莎家中离开,并把身上的钞票都留给了她。
第二天清晨,苏然前往婆婆家中接走了儿子多多,并把他送到了学校。
明齐则在补完觉之后照常到公司上班,期间他又接到了华莎的电话。
华莎有意约他吃饭,要把他留下的钱还给他。
明齐直截了当地拒绝了她,他在妻子外出这半年里与华莎有过一夜情,但他心中并不想放弃与妻子的婚姻。
当天下午,苏然忙完工作以后到学校接儿子下课。
半年未见,多多已经不爱吃原先爱吃的披萨。
不过,苏然提出海鲜大餐还是得到了他兴高采烈的赞成。
苏然于是致电丈夫,约好在学校门口见面。
在明齐到达之前,苏然在儿子的强烈要求下带他去一旁吃了汉堡包。
很快,明齐到了学校门口,没看到妻子和儿子,却看见了华莎。
相比明齐的手足无措,华莎显得镇定自若。
她把明齐的钱还给了他,并带了礼物表明送给明齐的儿子。
根河市人民医院与张少玥徐竟耘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根河市人民医院与张少玥徐竟耘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27【案件字号】(2020)内07民终7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明政春英杨柳【审理法官】张明政春英杨柳【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根河市人民医院;张少玥;徐竟耘【当事人】根河市人民医院张少玥徐竟耘【当事人-个人】张少玥徐竟耘【当事人-公司】根河市人民医院【代理律师/律所】刘彦家内蒙古君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刘彦家内蒙古君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刘彦家【代理律所】内蒙古君海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根河市人民医院【被告】张少玥;徐竟耘【本院观点】上诉人根河市人民医院在本案原一、二审及发回重审后一审中始终未提交该证据,故该证据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新的证据,本院不予认定。
本案争议焦点为新生儿的死亡与根河市人民医院的诊疗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权责关键词】撤销委托代理过错物证新证据质证诉讼请求不予受理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一致,其他证据如一审判决所列,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新生儿的死亡与根河市人民医院的诊疗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一审法院委托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对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及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所占比例进行鉴定,但因封存病历中缺少张少玥分娩记录中分娩经过的部分内容,导致鉴定人根据封存的现有病历不能得出明确结论。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院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的规定,封存全部病历属于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且上诉人根河市人民医院未就其医疗行为与患者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提供有效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的规定,可以推定上诉人根河市人民医院对新生儿的诊疗存在过错,应承担全部责任。
江苏检察院一官员殴打护士 受伤护士可能下肢瘫痪
江苏检察院一官员殴打护士受伤护士可能下肢瘫痪(图)
2014年02月26日12:52
来源:京华时报
江苏检察在线:涉事的检察院宣传处处长董安庆已被停职,纪检组正对其应承担的责任进行认定。
同时,记者从医护人员处了解到,受
微博截图
#进展#【打人者之一是江苏检察院宣传处处长受伤护士可能下肢瘫痪】江苏检察在线:涉事的检察院宣传处处长董安庆已被停职,纪检组正对其应承担的责任进行认定。
同时,记者从医护人员处了解到,受伤护士可能面临下肢瘫痪,仍在医院治疗。
目前,司法机关已介入调查此事。
中新网2月26日电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江苏检察在线”消息,日前,网传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处长董安庆携其妻省教育电视台科技馆副馆长袁某,在南京市口腔医院涉嫌殴打医护人员。
2月26日上午,江苏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专门研究宣传处处长董安庆24日晚间在口腔医院发生的事件,经研究决定:一、即时停止董安庆履行处长职务,接受纪检部门对其问题的审查;二、省检察院纪检组抓紧对此事件中董安庆的问题进行调查,对其应负的责任进行认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省检察院坚决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此事件。
2015上半年伤医事件分析
一患者在醉酒状态陪亲属在医院 就诊,因挂号问题与一名邱姓医 生发生争执
随后对医生拳打脚踢,
并打砸医院的办公室及 护士站
4.30
深圳南山医 院
产科一名孕妇家属因疑该孕妇感 觉护士打针和输液太痛
服务
5.28
湖北天门市
第一人民医 院
外科急诊室值夜班医生周某在为
头部 因要
受求伤对的方患按者医简院某规进定行缴治费疗,时而,沟通
伤医案例 9 4 3 3 3 3 3 2
地区 湖北省 河南省 广西自治区 山东省 河北省 陕西省 四川省
伤医案例 2 2 2 1 1 1 1
2015年上半年伤医事件简析
发生 日期
发生单位
1.21
昆明医科大学 第二附属医院
2.17 (腊月 29)
江苏省南通市 第一人民医院
2.21( 湖北省十堰市 正月三) 人民医院
晕倒后,铁路派出所民警带其到德 州市人民医院检查时,杜某夺取医 生的剪刀对医务人员和患者进行伤
吸毒, 1名医生、1名护士和4名
精 神 患者共6人被刺伤 病
害
6.3
珠海妇幼保 健院
一患者因看病排队不满,对护士右
肩重锤,男家属从背后一脚踢中急 诊护士后腰,并扇耳光
就诊 素质
多处软组织挫伤,休息 一周
6.3
死亡
亡。该医师被死者家人拉扯、辱骂
和追打。
护士被患者家属踹至肾挫 伤
多发软组织伤、脑震荡
日期
单位
原因及过程简介
伤医事件内容 关键词
导致结果
6.5
陕西省榆林市 第二医院
耳鼻喉科副主任刘峰医生因制止患者插 队被患者殴打
服务
左眼球被打破裂,造成失明
互殴行政诉讼案例
互殴行政诉讼案例8月28日上午,xx省xxx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医生将两级公安机关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
因提醒年近八旬病人蒲某“血糖高注意饮食”致其情绪低落,主治医生王某被病人儿子俞某找到理论,双方在病房内发生冲突,且都有受伤。
事后,警方认定两人互殴,均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此事因发生在疫情期间且发生地又在医院而广受关注。
紫牛新闻记者现场聆听了庭审过程,并采访了相关当事人。
医生回忆,劝病人注意饮食引发矛盾今年46岁的王某,是安徽省含山县人民医院的一名心血管内科医生,从医已24年。
庭前在记者采访时,皮肤黝黑的王某显得很是木讷老实,不善言辞。
王某回忆,2020年3月30日上午,他在例行查房过程中发现,自己的病人蒲大妈正在吃一种上面铺了很多麻油的当地干丝小吃,便善意提醒,让老人控制饮食。
“蒲某年近8旬,在我们医院多次住院,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而且心脏不太好,还做过心脏支架手术。
”查完房回到办公室时,有护士告诉王某,11楼12床的病人家属找他。
王某又回到了蒲某所在病房。
“当时蒲某的儿子俞某就质问我,还说一些伤人的话。
”王某说,虽然进行了解释,但俞某根本就听不进去,甚至拿出手机拍摄,还对他进行了辱骂和推搡。
就这样,事情升级到肢体冲突。
而在此过程中,王某称碰到俞某的眼部下方一两下,自己也被对方一脚踢中膝盖,跌倒在病房的一把椅子上。
当地含山县公安局环峰派出所民警接警赶到现场,对该事件进行调查走访,并用执法记录仪进行了全程拍摄。
当天下午2点,王某感觉到腿部不适,到医院做了核磁检查。
诊断证明书显示:1.左膝关节复合伤;2.左膝胫骨平台骨折;3.左膝关节腔积液;4.左膝胫骨髁间嵴-前交叉韧带撕脱性骨折合并前交叉韧带损伤;5.创伤性关节炎。
警方调查后认定双方行为是互殴,xx县公安局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对俞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王某不服,向xxx 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处罚决定,但复议的结果是维持原处罚。
上海法官赵明华
上海法官集体招嫖爆料者讲述跟踪举报始末人物素描1959年出生的陈玉献看起来只有40岁出头,个头不高,微胖,穿着一件T恤,说一口带有沪语的普通话,更像一个精明健谈的出租车司机。
在记者眼中,祖籍四川、在上海出生长大的老陈既具备上海人典型的精明——思维缜密、耐心细致;又有股川人的倔强——心气高、不轻易“认栽”服软;而十几岁就开始闯荡的他身上还有种江湖气——隐忍经年、出手刁钻,甚至有些“不择手段”……傲气“不是因为赔钱,是咽不下一口气”半年以来,老陈如同幽灵,跟随着上海法官,出入各大酒楼、歌厅以及豪华会所,记录下一段段灯红酒绿的隐秘生活。
8月1日,他从长达100多个小时的录像证据中,将上海高院赵明华等法官去酒楼吃饭、唱歌及度假村接受异性陪侍的场景,剪辑成8分钟视频发布到互联网,立即掀起轩然大波。
8月7日晚,在上海闸北区延长中路775号如家快捷酒店5楼的办公室里,他接受了本报专访。
之前他接受采访时自称倪培国。
在接受华商报采访时,他坦承自己姓陈,生于1959年,祖籍四川达县。
不过对自己的名字却仍然含糊其辞。
他向记者展示四川地震灾区金花镇赠予他的荣誉证书时,无意中露出上面的名字是陈玉献,与楼下柜台后的工商资料上企业法人代表名字相符。
经保安和服务员证实,接受采访的爆料人就是陈玉献。
陈玉献自称1976年高中毕业,1979年就开始经商,很快就做得风生水起,早在1989年就买了上海第15台大哥大(手机),1993年就买了奔驰。
记者查证,1993年,他还曾通过上海隆昌针织服装有限公司账户,分2次支付85万元现金购买别墅一幢。
2010年3月,上海恒奔装饰公司老板顾国相将陈玉献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支付酒店装修工程款7285468元,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及违约金。
这起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最终判陈玉献支付顾国相人民币820万元。
按照陈玉献的说法,涉及经济纠纷的如家加盟酒店共有80个房间,整个建筑面积为2000平米,实际装修面积约1600平米。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五起涉医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五起涉医犯罪典型案例2017年2月2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起典型案例,其中3起为故意杀人,另外两起涉及故意伤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案例1卢德坤故意杀人案——持刀砍击医生,致1死1重伤,罪行极其严重【基本案情】被告人卢德坤,男,汉族,1982年8月6日出生,农民。
2011年1月,被告人卢德坤因面肌痉挛先后三次到广东省东莞市长安医院就诊。
同月30日,卢德坤再次到长安医院就诊,该医院医生刘某某(被害人,殁年53岁)为卢德坤诊断开药。
卢德坤服药后自认为病情恶化,又到北京等地多家医院就诊。
卢德坤主观认为,系刘某某的诊治错误导致其花费数万元,且妻子为此与其离婚,遂决定报复刘某某。
同年8月16日14时许,卢德坤携带菜刀来到长安医院三楼,趁刘某某在诊室为他人看病不备之机,拿出菜刀猛砍刘某某的头部、颈部等处。
在旁边诊室接诊的医生伊某某(被害人,时年55岁)听到声响出来查看,卢德坤又持菜刀追砍伊某某头部、躯干等处数刀,后被闻讯赶到的医院保安人员控制。
刘某某因被锐器砍劈头部致颅脑损伤合并全身多处创口失血性休克死亡;伊某某的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七级伤残。
【裁判结果】本案由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最高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死刑复核。
法院认为,被告人卢德坤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卢德坤仅凭个人主观臆测,认为系医生的诊治错误加重其病情,导致其花费数万元且妻子与其离婚,经预谋在医院公然持刀砍击两名医生,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
据此,依法对被告人卢德坤判处并核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罪犯卢德坤已于2017年1月10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典型意义】人类对疾病的认识是一个不断进步的过程,总有一些疾病当下医疗技术无法治愈,或者无法阻止其恶化,正因这一局限性,不是所有的医疗效果都能满足患者的期待。
患者不能仅因病情恶化就无端怀疑医生诊治错误,更不应该将病情恶化带来的一切后果都归咎于医生,进而报复杀害医生。
于晓菊与赵丙寅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于晓菊与赵丙寅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人格权纠纷人格权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审理法院】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05【案件字号】(2019)晋08民终321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赵武平卫文学李俊骥【审理法官】赵武平卫文学李俊骥【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赵丙寅;于晓菊【当事人】赵丙寅于晓菊【当事人-个人】赵丙寅于晓菊【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赵丙寅;于晓菊【本院观点】原、被告因琐事发生争执,在厮打过程中双方均不同程度受伤,被告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双方发生纠纷系各自不冷静行为造成,原告对损害后果自身存在一定过错,结合本案案情,被告应对原告的上述经济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数额为16304.68元,原告自负20%。
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为:原审判决对本案责任承担确定的比例是否适当。
【权责关键词】显失公平撤销过错正当防卫质证罚款拘留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双方发生打架事件后,闻喜县公安局东镇派出所对该事件进行了调查,并于2019年6月20日对赵丙寅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赵丙寅在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未申请行政复议,亦未提起行政诉讼。
审理中,赵丙寅主张双方发生争执系于晓菊过错所致,提交了署名为孙军英的证明材料。
该证明材料载明:2019年4月份证人在仓底村送砖时,对门老人与一女人发生冲突的情况。
于晓菊质证称:其不认识证人,证人亦未到庭,证明材料是否系孙军英本人所写不清楚,该证据不具备证明效力。
双方当事人对原判认定的事实均不持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为:原审判决对本案责任承担确定的比例是否适当。
本案中,闻喜县安公机关对赵丙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赵丙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赵津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赵津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28【案件字号】(2020)京01民终427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永钢陈伟丁少芃【审理法官】张永钢陈伟丁少芃【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赵津津;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八四医院【当事人】赵津津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八四医院【当事人-个人】赵津津【当事人-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八四医院【代理律师/律所】张文雄北京兰台(海口)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张文雄北京兰台(海口)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文雄【代理律所】北京兰台(海口)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赵津津【被告】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八四医院【本院观点】本案二审争议的焦点在于赵津津于本案提出的诉请是否超出法定诉讼时效。
【权责关键词】撤销法定代理民事权利过错管辖法定代理人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中,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
本院经审理查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二审争议的焦点在于赵津津于本案提出的诉请是否超出法定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该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近年来医患纠纷恶性事件一览
近年来医患纠纷恶性事件一览◆2000年5月19日,山东省滨州医院附院,医生无故遭殴打5月19日凌晨1点左右,戴某等4人酒后来到滨医附院急诊室,要求为其中一人手掌进行缝合包扎。
值班的马大夫按惯例让其陪员去买麻药。
戴某大怒,认为小伤勿需麻药,马是故意刁难,遂上前对其面部猛击两拳,致其牙齿松动。
另一值班大夫刘某和两位保卫人员赶到,刘大夫为伤者缝合后,戴某等人又冲进急诊室对两名保卫人员围殴达20多分钟,直到110民警赶到。
◆2000年7月17日,湖北省武汉市协和医院,检查中遇停电,患者家属暴打、拘禁医生7月13日14时,汉川籍患者金某在协和医院做膀胱镜检查,突遇停电,膀胱镜上一金属片掉进金某膀胱。
院方采取措施,当晚9时之前取出金属片。
随后几天,双方在医药费上发生争执。
金某还认为院方应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17日8时许,金某的亲属高某等要求负责金某治疗的张医生写一份“医疗事故经过说明”。
张不同意,高某等就对其拳打脚踢。
随后1个多小时,高某等以暴力限制张的行动,不让他离开病房。
9时30分,市公安局民警接报警赶到,张被解救出,其颈部、胸部多处留下伤痕,右脚第五趾骨骨折。
◆2000年8月,武汉市第六医院,医务科一名人员遭患者硫酸毁容◆2001年2月,湖北省广水患者家属将送其回家的协和医院救护车和医务人员扣为人质,索要30万元赔偿◆2001年4月17日,四川华西医大附一院,医生被砍至重伤双目失明2001年4月17日16时50分左右,病人何海军于去年2月在该院作鼻息肉手术后,因一直感到鼻腔内有异味,于是将为其主刀的王医师砍了13刀,构成重伤。
现年仅35岁的王医师已双目失明。
据悉,近5年来仅华西医大一附院就发生了50余起殴打侮辱医务人员的事件。
◆2001年4月28日,北京安贞医院,医生被毒打并被逼向死者遗体下跪4月17日,北京安贞医院为74岁的冠心病患者武某作冠状动脉塔桥手术后,因出现肾衰,经抢救无效于11天后死亡,其家属对主管医师及医务处长进行拳打脚踢,并强迫医生向遗体下跪。
官员夫妇殴打护士引热议
官员夫妇殴打护士引热议
来源:新京报
25日,一条关于南京市口腔医院医护人员遭遇一对干部夫妇殴打的帖子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据报道,26日,记者从南京警方了解到,涉嫌打人的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处长董安庆,以及他的身为江苏科技馆工作人员的妻子袁亚平,目前都已被停职接受调查。
警方正在进行全方位调查,等待受害人的伤情鉴定。
网友指出,很多人会本能地想,如果打人者不是官员,还会如此飞扬跋扈吗?种种细节似乎印证了人们的想象。
其一,医院官微发布医护人员被打消息几个小时后,表示“话题敏感,已被删”;其二,打人者第一时间报警,但警方出警后“什么都没有处理”。
这些疑问都应调查清楚。
也有网友认为,此事暴露了某些为官者公德意识和法治意识的缺失,更让人感到若隐若现的“权力戾气”。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董安庆是检察院宣传处处长,他本应比一般人更懂法、更注意传递“正能量”,但他的蠢行只能让他的身份蒙羞。
专家表示,有三种人最该少戾气,官员在其中排第一位。
在医患关系紧张的大背景下,要求官员们以身示范,带头做一个遵纪守法、有品有德的公民,这点要求真不高。
桂东县中医医院、郭彩红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桂东县中医医院、郭彩红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4.28【案件字号】(2022)湘10民终39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程廖军雷金梅【审理法官】李程廖军雷金梅【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桂东县中医医院;郭彩红;方海凡;方海风;方海飞【当事人】桂东县中医医院郭彩红方海凡方海风方海飞【当事人-个人】郭彩红方海凡方海风方海飞【当事人-公司】桂东县中医医院【代理律师/律所】胡勇盛湖南民浩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胡勇盛湖南民浩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胡勇盛【代理律所】湖南民浩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桂东县中医医院【被告】郭彩红;方海凡;方海风;方海飞【本院观点】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为:桂东县中医医院有无违反诊疗规范的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应否承担方某死亡的相应赔偿责任。
【权责关键词】撤销过错无过错新证据诉讼请求不予受理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为:桂东县中医医院有无违反诊疗规范的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应否承担方某死亡的相应赔偿责任。
本案中,桂东县中医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未履行告知义务、违反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违反病历书写规范等方面存在过错,且在方某死亡后,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未告知患者近亲属需在患者死亡48小时内作尸检,导致无法进行司法鉴定。
一审依据本案实际情况,酌情推定桂东县中医医院对方某的死亡承担30%的赔偿责任并无明显不当。
综上所述,桂东县中医医院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浅析我国暴力伤医行为的法律规制
浅析我国暴力伤医行为的法律规制一、绪论(一)选题依据近年来,我国暴力伤医案件屡禁不止,暴力程度日益加剧,不仅给医护人员带来了极大的损失,而且还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尽管目前的法律尚未明确规定,但当医务人员遭受暴力伤害时,我们可以从中汲取教训,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防范这种伤害。
例如,检察机关可以依据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来提起公诉,司法机关也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来审结这些案件,但这些措施都无法彻底消除暴力伤害所带来的社会危害,也无法让这种伤害行为得到应有的震慑。
由于刑事立法的欠缺,造成了当前的状况,而这种状况的产生源于众多因素。
因此,在理论和实践上,研究暴力伤医罪的必要性显而易见。
(二)研究意义为了有效地控制暴力伤害,我们必须努力构建一种和睦友好的医患关系:医务人员要恪尽职责,不断提升自身技术,并且给予病人最细致周到的照顾;患者应该对医疗机构表示尊敬,并对其提供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表示信赖和支持,在遇到问题时进行合理沟通;医院应当不断改进和完善其管理和服务体系,培养优秀的医疗技术人才,推动医德医风的持续改善,以及营造一个和谐、高效的医患关系;政府采取了全面的措施,包括制定政策、完善法律、加强教育投入、推动经济发展,以及不断推动医疗行业的创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二、暴力伤医行为的现状及成因分析现状:2.1侵害主体集中且人格特质明显在受害者中,60%是由其亲友所致,30%是由其自身所致,"职业医闹"则占据10%。
此外,施暴者的性格特点显而易见:自负、易怒,并且对治疗效果抱有极大的期待[5]。
据估计,近三分之一的施暴者患有精神疾病,而近四分之一的人性格孤僻、偏执[6]。
在这些受访者中,有超过七成的家庭处于极度贫困的状态,其中有大约60%的家庭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而且还有许多失业或下岗的人[6]。
"医院工作场所暴力"》的界定表明,暴力伤医是一种危及医护人员的行为,它可能会导致他们的安全、幸福感或健康状况的恶化[2-3],这种行为可能会损害他们的权益,因此,应当加强对"医院工作场所暴力"的监管,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医闹”行为的刑法认定——以“陈某某医闹案”为例
“医闹”行为的刑法认定——以“陈某某医闹案”为例“医闹”行为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是指患者及其家属为了追求个人利益、不满意医疗服务等多种原因而对医生、医疗机构进行言语攻击、人身攻击、洒尿、乱涂乱画等暴力行为的总称。
这种行为给医务工作者的生命安全、人身尊严、财产权益等带来了严重的危害,是需要依法惩处的。
以“陈某某医闹案”为例,陈某某在某医院接受手术治疗过程中,因手术过程不顺利,导致陈某某家属对医生进行谩骂、打砸医疗设备等严重“医闹”行为。
据此,我们可以从刑法认定的角度来看待此类“医闹”行为。
首先,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医闹行为涉及到滋扰、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行为,因此,公安机关可对其进行治安处罚。
而对于部分涉及到人身伤害的“医闹”行为,则需要依据刑法规定进行认定。
例如,上海某医院被一名患者家属驾车撞成重伤,后者因其“医闹”行为被依法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
其次,对于“医闹”行为破坏公共财产、设施设备等行为,依据刑法规定可以认定为妨害公务罪、故意损毁财物罪等。
例如,广东一医院的一名患者家属在追讨赔偿过程中,挑衅跳上救护车,砸坏车内设备等,最终被依法认定为妨害公务罪。
最后,对于“医闹”行为对医务人员造成威胁或者侮辱等行为,可以被认定为妨害公务罪或者侮辱罪等。
例如,重庆一女子在医院生产过程中因不满意服务态度,多次辱骂和威胁医生,最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尽管我国对于“医闹”行为的诉讼起诉门槛较高,但是对于严重危害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人身尊严等行为,应及时依法惩处,维护社会秩序和医疗安全。
同时,我们也需要看到“医闹”的背后可能隐藏着医疗服务的不足和医患关系的问题。
因此,除了依法惩处“医闹”行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也应该积极改进服务质量,在人性化、精细化服务方面下功夫,加强医患沟通与理解,以减少“医闹”事件的发生。
此外,对于患者及其家属来说,应该加强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理智看待医疗服务,在出现问题时应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避免采取暴力行为来维权。
刀刺医生 公开庭审
刀刺医生公开庭审
洪骏
【期刊名称】《江淮法治》
【年(卷),期】2018(0)19
【摘要】8月29日上午,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备受礼会关注的被告人卫敏涉嫌故意杀害医生一案。
【总页数】1页(P42-42)
【关键词】开庭审理;医生;公开;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宣城市;故意
【作者】洪骏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5.1
【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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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庭审视频直播机制打造司法公开新平台——驻马店法院庭审视频直播工作专题研讨会综述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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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胎儿性别鉴定违法/失信彩铃提醒老赖/刀刺医生公开庭审 [J],
5.庭审公开直播存在的风险与防控问题研究——由中国庭审公开网引发的思考 [J], 李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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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殴打女医生”事件详解
近日,湖北十堰“法官殴打女医生”事件备受社会关注。
据网友爆料,大年初三,湖北十堰市人民医院ICU,大面积脑梗、脑疝患者第4次心跳骤停后复苏没能成功,参与抢救的许医生被身为法院法官的家属殴打眼框骨折。
目前涉事法院书记员的处理结果已经公布。
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事件始末。
亡者丈夫殴打女医生
2月21日(正月初三),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医院ICU抢救一位42岁大面积脑梗死、脑疝形成的女性患者,经多次复苏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参与抢救的女医生被患者丈夫殴打,致其视力、听力下降,眼眶骨折,颜面部严重挫伤。
同时被打的还有一位实习护士,致左手臂肿胀疼痛。
15时49分,市公安局110接到报警:“在市人民医院外科楼有医生、护士被打。
”接到出警指令后,朝阳路派出所民警赴现场处理。
据十堰警方介绍,经查,秦某承的妻子因病在人民医院外科ICU抢救无效死亡,秦某承对抢救过程不满,情绪激动之下,殴打了参与抢救的医生许某和护士石某。
受伤医生被带回警局录口供,患者丈夫等人因转移尸体处理后事,未一同前往。
该院团委书记卢家强表示,病人年仅40岁左右,脑梗死去世,的确令人遗憾。
但作为一所国家综合性的三甲医院,在秦某承的妻子入院抢救的5天时间内,院方多次组织抢救,已经尽力。
29岁的被打女医生许某目前处于休息状态,具体伤情还在等待医院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法医鉴定结果。
涉事法院两次回应
23日凌晨,湖北十堰茅箭区法院公开回应:“我院执行局书记员秦某承之妻生病入院治疗五天后,抢救无效,于2月21日15:40许死亡。
当时,秦某承情绪失控,与医护人员发生冲突。
”
通过“书记员”的身份表述,茅箭区法院侧面否定了打人者秦某承的“法官”身份。
然而,针对茅箭区法院“秦某承情绪失控,与医护人员发生冲突。
”的回应,网友们并不认可。
“究竟是冲突还是殴打?”十堰警方介绍,秦某承曾向到场处理的民警承认了自己打人的事实。
警方在第一时间掌握了秦某承基本情况之后,考虑其妻子后事需处理等客观原因才没给予当场拘留处理。
24日,茅箭区法院再次公开回应称:“秦某承对抢救过程不满,情绪激动之下,殴打了参与抢救的医生许某和护士石某。
”
处罚
警方表示,情绪激动之下殴打他人,也绝非法律所允许。
23日,茅箭区公安分局决定,依法对殴打他人的秦某承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
与此同时,24日,茅箭区法院称,依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给予秦某承记大过处分。
近些年来,医闹渐成社会的一颗毒瘤,严重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转,严重危及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也严重妨碍社会和谐。
即便医护人员有错,甚至酿成了医疗事故,秦某承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而不是“铁匠打铁—打向前”。
秦某承之所以会如此冲动,除了爱妻心切,关键还有两点:一是其自身素质不高,遇事好冲动,完全不考虑后果;二是自恃法院工作人员的身份,手握公权,不担心张狂而付出代价。
近些年来,参与医闹的不乏公职人员,他们以极其自私的言行,向社会传递着负能量,对此现象,党纪国法须零容忍。
失去了亲人情绪失控不能成为理由,秦某承还应对被殴打的医生和护士承担精神和负伤医疗费用,并对遭受殴打的医生和护士当面道歉,请求原谅,而不是草草的情绪失控了事。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