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2018修订版)
幼儿园年审评估细则
![幼儿园年审评估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c2be7070b5daa58da0116c175f0e7cd1842518ad.png)
2、无独立校园扣3分。教学与生活用房不配套, 标准低扣1-2分。
3.无多功能活动室扣1分。
3、无多功能活动室扣1分。
实地
查看
条件
装备
(8分)
1.有适量的室内外大中型玩具和活动器材。
2、幼儿图书人均2册以上, 有丰富的活动材料。
3.有适量的音像器材和资料。
南阳市宛城区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细则
A级
指标
B级
指标
评估内容及要求
评分标准
信息采集办法
得 分
扣分原因
自评分
考评分
办园
方向
(10分)
办园方向
(10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幼儿教育的方针和政策, 做到保教结合、教养并重。
2、面向全体幼儿, 使幼儿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2.面向全体幼儿,使幼儿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1.环境脏乱差扣1-2分。2.文化氛围不浓扣1-2分。
3.环境创设缺乏教育性和儿童情趣扣1-2分。
3、环境创设缺乏教育性和儿童情趣扣1-2分。
实地
查看
园舍与
场地
(4分)
1.教室、宿舍面积符合标准, 通风采光好。
2、有与保育教育相适应的活动与辅助用房, 有充足的户外场地。
3.有多功能活动室1处。
3、有多功能活动室1处。
6.教材征订符合要求。
7、以游戏为主要活动形式, 无小学化现象。
7、以游戏为主要活动形式,无小学化现象。
1.计划缺一项扣1分。
2.无师德师风教育记录或法制教育记录各扣1分。
3.无教师考评记录扣2-3分。
4、无教学管理档案或不规范不齐全扣1-3分, 未认真开展教学教研活动且档案管理不规范、不齐全扣1-3分。
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
![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4507058f6294dd88d1d26b3d.png)
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的通知豫政办〔2012〕169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编办、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厅、卫生厅制定的《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2月4日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2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一、总则(一)为全面提高全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积极改善办园条件,促进学龄前儿童健康成长,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是幼儿园规划、设置和管理的重要依据,是对幼儿园评估和督导的基本标准。
(三)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幼儿园。
各项办园指标,是我省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标准,已批准设立的幼儿园应创造条件逐步达到本标准。
(四)本标准将幼儿园建设用地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将各类园舍分为必备指标和选配指标,考虑到各地经济条件和地域、城乡差异,必备指标又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
农村新建幼儿园的建设用地不应低于Ⅰ级指标,其园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必备指标中的一级指标,城镇新建幼儿园的建设用地不应低于Ⅱ级指标,其园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必备指标中的二级指标。
(五)本标准为试行标准,若国家有新的规定和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二、设置与规划(一)设置与规模31.幼儿园的设置应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方便接送”的原则,根据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
幼儿园设点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场地平整、排水通畅、日照充足、空气流通、公用配套设施较为完善、远离各种污染源的地段。
新)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评估表
![新)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评估表](https://img.taocdn.com/s3/m/e76963f20408763231126edb6f1aff00bfd5704b.png)
新)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评估表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评估表一、学校办学资质评估1、学校法定资质1.1 学校类型 (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等)1.2 学校所属教育行政区划1.3 学校办学许可证号码1.4 学校成立时间2、办学目标与定位评估2.1 学校办学理念与使命2.2 学校办学目标与定位2.3 学校办学方向与特色3、师资力量评估3.1 教职工总数及比例3.2 教师专业背景与学历层次3.3 教师教学经验与持续专业发展3.4 教师配备与师生比例4、基础设施评估4.1 教学楼与教室4.2 实验室及实验设备4.3 图书馆与阅览室4.4 体育场地与设施4.5 校园环境与设施安全5、学校管理评估5.1 管理层组织架构与职责5.2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5.3 学校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5.4 学校行政管理与教育质量保障6、品德教育评估6.1 德育目标与课程设置6.2 学生品德评价与培养6.3 品德教育实施情况分析7、教学质量评估7.1 教学目标与教学计划7.2 教师教学效果评估7.3 学绩及学业发展评估7.4 教学手段与资源利用评估附件:1、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2、教师资格证复印件3、学生学业档案样本4、品德评定表格样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学校法定资质:指学校合法获得的办学资格及相关证件和许可。
2、学校办学许可证:由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用于证明学校合法办学的证件。
3、教师资格证: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法定证件。
4、学生学业档案:学生的个人学习情况、成绩、评价等相关材料的档案。
5、品德评定表格:用于评估学生品德状况的表格或工具。
学前教育评价的相关政策文件
![学前教育评价的相关政策文件](https://img.taocdn.com/s3/m/adff22b7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3167c53.png)
学前教育评价的相关政策文件随着国家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学前教育评价的政策文件也越来越多,其中包括《国家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价标准(2018年版)》、《幼儿园保健工作标准(2016年版)》等一系列文件,这些文件对学前教育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重要指导意义。
《国家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了发展覆盖面更广、服务水平更高、评价制度更完善的学前教育体系的目标,并强调加强对学前教育质量的监督和评估,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幼儿发展规律的综合评价体系,注重对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分类评价,将评价结果用于机构定级、监督管理和政策扶持,不断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水平。
《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价标准(2018年版)》则是具体贯彻上述目标的文件,该标准以“促进全体幼儿健康成长,实现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基本准则,引入了现代教育观念和评价方法,对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形式、教育成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界定,为幼儿园评价指明了方向。
此外,该标准还要求学前教育机构和幼儿园实施自我评价、家长评价和社会评价三个层面的相互衔接和互为补充,形成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体系。
《幼儿园保健工作标准(2016年版)》则是对幼儿园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方面的进一步规范,涵盖了保健基础设施和环境、儿童健康管理、营养膳食和运动、儿童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该标准注重幼儿园保健工作的“可落地落细”,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有助于对幼儿园保健工作的开展和回顾提供指导。
可以看出,以上几个文件共同构成了一个系统、全面、多方位的学前教育评价体系,涵盖了学前教育的方方面面,对具体的教育环节和实践活动进行了明确界定和规范,为学前教育质量的提高和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持和指导。
对幼儿园教育来说,既需要注意教育质量,又需重视保健工作,才能真正做到科学有序地开展学前教育活动,为幼儿健康成长和未来学习奠定坚实基础。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2018修订版)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2018修订版)](https://img.taocdn.com/s3/m/401a863a58fafab069dc025d.png)
附件1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1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2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3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4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5 —— 6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7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8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9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10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11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12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13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14 —— 15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16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注:1.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非独立建筑群体。
(2)无专用幼儿厨房,厨房烧煤或用液化气罐。
(3)教室、寝室、厨房是彩钢板房。
(4)寄宿制幼儿园无隔离室、浴室和教职工值班室。
(5)不足6个班或有学前班设置。
(6)近3年内出现重大意外事故、较大责任事故或因违反师德造成重大影响。
2.本标准共有A级指标6项,B级指标29项,C级指标67项,合计分值1000分。
评估总得分920分以上,各项A级指标得分率均在85%以上者,可认定为符合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
3. 本《标准》由河南省教育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6年颁发的《河南省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教基[2006]103号)同时废止。
— 17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2018修订版) — 18 —。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南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1a05479688eb172ded630b1c59eef8c75fbf95d0.png)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南为加强幼儿园的规范管理,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南。
本指南主要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方面,旨在为幼儿园提供指导和帮助,为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一、办园条件1.取得办园许可,证照齐全。
幼儿园必须依法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园许可证,并办理相关证照,确保合法经营。
2.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无危房,周边没有安全隐患。
幼儿园应选择安全、安静、无污染的地点,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3.幼儿园规模、班额符合相关规定。
幼儿园的规模和班额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保证幼儿有充足的活动空间和教育资源。
4.园舍、户外场地等符合相关规定,区角设置合理。
幼儿园的园舍和户外场地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设施齐全,区角设置合理,有利于幼儿的活动和发展。
5.教学、生活、安全、卫生等设备设施齐全。
幼儿园应配备必要的教学、生活、安全、卫生等设备设施,确保幼儿在园内的生活和学习安全。
6.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幼儿图画书数量充足,种类丰富,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
幼儿园应提供丰富多样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幼儿图画书,满足幼儿的探索和学习需求。
7.有必要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幼儿园应确保有足够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保证幼儿园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二、安全卫生1.建立安全防护、检查和卫生保健制度,落实到岗到人。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安全防护、检查和卫生保健制度,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2.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确保幼儿按需饮用温开水。
幼儿园应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保证幼儿的饮水需求。
3.膳食安全卫生,营养均衡。
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
儿童伙食要与成人伙食分开。
幼儿园应提供安全卫生的膳食,保证幼儿的营养均衡。
4.建立卫生消毒制度,按规定对幼儿餐具、用具、玩具等进行消毒。
幼儿园应建立卫生消毒制度,定期对幼儿餐具、用具、玩具等进行消毒,确保幼儿的卫生安全。
河南省首批融合教育示范区示范校遴选结果揭晓
![河南省首批融合教育示范区示范校遴选结果揭晓](https://img.taocdn.com/s3/m/2a51cf8f7e192279168884868762caaedd33baf0.png)
河南省首批融合教育示范区示范校遴选结果揭晓
作者:
来源:《江苏科技报·E教中国》2024年第03期
本报讯近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关于河南省首批融合教育示范区示范校遴选结果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揭晓了河南省首批融合教育示范区示范校遴选结果。
《公示》指出,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首批融合教育示范区示范校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3〕346号)要求,经过学校申报、市(县)遴选推荐、省级评估等程序,最终遴选出了全省首批融合教育示范區和示范校。
根据《公示》名单,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教育局、商丘市梁园区教育体育局等15个单位为河南省首批融合教育示范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第二实验小学、周口市中原路小学、长垣市蒲西街道蒲西小学、南阳市西峡县城区莲花小学、信阳市潢川县实验中学等100个单位为河南省首批融合教育示范校。
(豫教宣)。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教育质量评估标准(2023修订版)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教育质量评估标准(2023修订版)](https://img.taocdn.com/s3/m/0168c4524531b90d6c85ec3a87c24028915f85e7.png)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教育质量评估标准
(2023修订版)
前言
为了提高幼儿教育的水平,加强对幼儿教育质量的管理和评估,经过多个单位的共同研究,制定了此标准,以期为广大幼儿园教师、学生、学者等群体提供科学、规范、可操作性的标准。
概述
河南省示范幼儿教育质量评估标准结合了幼儿教育的实际情况,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 师资力量
2. 教学管理
3. 课程设置
4. 教学质量
5. 校园环境
对以上五个方面进行量化评估,使其成为幼儿教育质量评估的
主要指标。
评估方式
河南省示范幼儿教育质量评估标准采用综合评估与单项评估相
结合的方式,根据5个方面的评估指标进行量化评估,注重综合评
估各项指标的得分,以及各项指标之间的关系和相互影响。
同时,
通过问卷调查、专家评审等方式,采集多角度、多元化的信息,使
评估结果更加客观、全面、科学。
结束语
河南省示范幼儿教育质量评估标准的发布,标志着河南省幼儿
教育质量管理和评估机制的不断完善。
本标准将为广大幼儿园教师、学生、学者等群体提供指导,促进河南省幼儿教育质量的提高。
同时,我们也欢迎各位专家、学者对本标准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共同推进河南省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
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及评估细则档案整理
![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及评估细则档案整理](https://img.taocdn.com/s3/m/b8fc34fd284ac850ad024292.png)
.
33
2-6.玩具数量足够,能满足幼儿一日 活动需要;有必要的教具,有摄像、 摄影、投影等现代化教学设备。
⑴玩具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 符合《江苏省幼儿园教育技术装 配标准》班级玩具目录。
⑶班级图书投放充足,更新、轮换及时。
⑷图书阅览室使用率高。
⑸有正常购书制度,单轨幼儿园年均购幼儿
图书金额不少于2000元,两轨以上幼儿园不 少于5000元。
⑹教工图书人均20本以上,年人均购书不少
于1册,省级学前教育报刊订阅不少于5种以
上。
.
36
材 料 目 录:
幼儿园图书登记表 幼儿园教学挂图登记表 幼儿园各班图书登记表 教工图书登记表 幼儿园教育刊物登记表 幼儿园教参资料借用记录 幼儿园近二年图书采购报刊订阅情况
.
11
1-4.保健教师具有中等卫生学校及以 上学历,保育员受过幼儿保育专业培 训。
⑴配有专职保健教师(卫生医疗系统 聘用的必须全日制在岗,且相对稳定, 至少一年一聘),具有卫生专业合格 学历,且定期参加专业培训。
⑵保育员均为高中以上学历,并全部 接受过县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 培训。
.
12
材 料 目 录:
.
15
材 料 目 录:
幼儿园“十二五”教师专业发展规划 教师个人三年发展规划及小结 教师学历提升一览表 骨干教师名单、任命书 园级骨干培养计划书 骨干教师培养规划表 骨干教师资格材料一览表 骨干教师考核表 骨干教师民意调查表 骨干教师外出培训记录 骨干教师外出听课记录
.
16
材 料 目 录:
民办幼儿园等级评估标准一
![民办幼儿园等级评估标准一](https://img.taocdn.com/s3/m/5e979f1cff4733687e21af45b307e87101f6f88d.png)
5
实地考 察
办园 4、户外活动场地地面平坦、安全、有草坪、沙坑、20米长直跑道;因地制宜配备体 条件 能锻炼的器材(含自制),大型运动、游玩设施不少于2件,有保证幼儿雨天活动的 35分 场地。
5
实地测 查
5、有现代化管理设备(计算机),教室装备电视、放像设备及电子琴,使用率高, 人均图书3册以上。
6
查阅资 2 料、座
谈
查阅资 2 料、座
谈
查阅资 4 料、座
谈
2
实地考 察
5
查阅资 料
4
查阅资 料
3
查阅资 料
查课表 2 、资料
、询问
优良 (1)
评估等次及权重
(0.8- 合格 (0.6- 不合格
0.99)
0.79)
(0-0.59)
评估 得分
16、使用新华书店发行的幼儿教材,不得使用非法出版的教材。
7பைடு நூலகம்
2
查阅资 料
22、重视并强化园本培训,开展教师之间的听课、说课、评课和集体备课等业务学 习和研讨活动;园领导要深入教学一线,定期进行业务指导,园长每周听课2节以 上,保教主任每周听课4节以上,每学期组织开展2个以上教育教研活动。
2
查阅资 料
民办幼儿园等级评估标准(四) 园长签字: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实地考 察
6、每班有符合卫生要求的盥洗 、饮水等设备。
2
实地考 察
7、 厨房设施齐全,且安全、卫生;配备必要的食品储存、加工、餐具消毒等设 备,做到生熟分开。
5
实地考 察
民办幼儿园等级评估标准(二) 园长签字: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分 评估 值 方法
档案封皮
![档案封皮](https://img.taocdn.com/s3/m/9646f658763231126edb11dc.png)
自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
保管期限
长期
本卷共 件 页
归档号
全宗号
目录号
案卷号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小太阳幼儿园
幼儿园等级评估档案
A2领导与管理
B10 社会效益
(共 册,第 册)
C34: 参加辖区幼儿园业务交流等活动、接待其她园所来园参
自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
保管期限
长期
本卷共 件 页
归档号
全宗号
目录号
案卷号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小太阳幼儿园
幼儿园等级评估档案
A2领导与管理
B5 组织机构
(共 2 册,第 2 册)
C23:党、团、工会等组织机构名单;开展活动的有关资料(文字、照片等);教代会的有关资料(时间、参加人员、会议议程、审议通过的报告与决议、教职工意见建议等);教职工对领导班子的民主评议资料。
院校、参加工作时间、在本园工作时间、工作岗位、职
称、资格证或上岗证、普通话证、计算机证、继续教育
证等);教职工人事档案(如实行人事代理应有代理协
议);近三年教职工流动情况及分析。
自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
保管期限
长期
本卷共 件 页
归档号
全宗号
目录号
案卷号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小太阳幼儿园
幼儿园等级评估档案
自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
保管期限
长期
本卷共 件 页
归档号
全宗号
目录号
案卷号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小太阳幼儿园
幼儿园等级评估档案
A1办园条件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评估标准细则(修订)》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评估标准细则(修订)》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933d2112580102020740be1e650e52ea5418ce7f.png)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评估标准细则(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5.11•【字号】教基二〔2016〕348号•【施行日期】2016.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殊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评估标准细则(修订)》的通知教基二〔2016〕348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精神,促进我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加强特殊教育骨干体系建设,做好全省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的评估认定工作,省教育厅对《河南省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评估标准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以下简称“评估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全省各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
二、工作程序河南省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评估认定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进行。
评估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参照《关于开展河南省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基二〔2013〕288号)的相关要求。
(一)自评、复评阶段1.有关特殊教育学校对照“评估细则”进行自查自评,符合条件的,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2.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和“评估细则”对提出申报要求的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复评,提出推荐意见,与《河南省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申报表》一并上报省教育厅。
每个省辖市(直管县)推荐的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申报指标,辖区内特殊教育学校数在10个以上(含10个)的推荐2所;10个以下的推荐1所。
(二)省级评估阶段1.省教育厅组织评估专家组对各地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
2.专家组听取各地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申报情况汇报,并依照规定程序进行实地考察。
3.专家组对照“评估细则”进行量化打分,满分为800分。
(三)研究确定阶段根据专家组评估结果,对综合评估排名居前的特殊教育学校,经省教育厅研究确认,并在省教育厅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授予“河南省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称号,并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2018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2018](https://img.taocdn.com/s3/m/94505463a8956bec0975e3ce.png)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二条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第三条中小学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采取讲课答辩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一、二、三级教师职称的评价方式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或省直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拟定,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三章倾斜政策第十条一线教师申报中、高级教师职称,在评委会组织的讲课答辩中成绩居同类别人员中前8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实施素质教育、课程改革、教科研课题有关条款可适当倾斜:1.长期在农村学校一线从事教育教学满15年申报一级教师或满20年申报高级教师,现仍在教育教学一线的农村学校教师;以及连续在农村学校一线教学任教满30年且在职称评审中讲课答辨合格者。
2.担任班主任满15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满5年以上,现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第四章绿色通道第五章推荐与申报第十六条落实“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申报推荐制度,用人单位推荐须符合下列程序:(一)成立职称推荐工作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的工作小组,其成员中一线教师应不少于二分之一。
(二)实行职称政策、申报数额、推荐办法、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结果“五公开”。
(三)对所有申报人提供的参评材料、证件等统一在单位公开展示,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展示的材料、证件等一律不得上报。
(四)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在师德师风、业务学习、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
(五)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申报人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也可采取科学规范的量化赋分办法,综合各方面的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提出推荐人员并予以公示。
(六)在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等推荐程序中采取具体措施,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第十七条申报材料逐级负责,实行痕迹化管理,须符合下列要求:(一)申报人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河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
![河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7204d6d050e79b89680203d8ce2f0066f53364ea.png)
河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一、办园资质。
1.1 幼儿园的办园资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取得办学许可证并定期进行年检。
1.2 幼儿园应当有合格的园长和教师队伍,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1.3 幼儿园的场地、设施和教学条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保证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二、教育目标。
幼儿园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教育政策,制定符合幼儿成长特点的教育目标,注重培养幼儿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师资队伍。
3.1 幼儿园应有合格的教师队伍,保证教师的数量和质量,注重教师的专业培训和素质提升。
3.2 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关爱幼儿,尊重幼儿的个性发展,注重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
四、课程设置。
4.1 幼儿园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合理设置课程内容和教学活动,注重幼儿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4.2 课程设置应注重培养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社交能力、动手能力和创造力,注重培养幼儿的兴趣和爱好。
五、教学管理。
5.1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秩序。
5.2 教学管理应注重对幼儿的个性发展和特殊需求的关注,注重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素质的提升。
六、安全保障。
6.1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保证幼儿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6.2 幼儿园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保证幼儿的安全环境和安全设施。
七、家园合作。
幼儿园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建立健全的家园合作机制,共同关注幼儿的成长和发展。
八、评估监督。
8.1 幼儿园应定期进行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不断改进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8.2 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检查,保证幼儿园的办园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
总结,河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是对幼儿园办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的要求,幼儿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断提升办园质量,为幼儿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条件。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家园共育”示范幼儿园评估结果的通知-教基〔2020〕7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家园共育”示范幼儿园评估结果的通知-教基〔2020〕7号](https://img.taocdn.com/s3/m/406cdc02fe00bed5b9f3f90f76c66137ee064f9e.png)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家园共育”示范幼儿园评估结果的通知
正文:
----------------------------------------------------------------------------------------------------------------------------------------------------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
“家园共育”示范幼儿园评估结果的通知
教基〔2020〕7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百城千园·家园共育工程”项目的通知》要求(教基二〔2018〕566号),经项目办前期梳理、各地遴选申报,省教育厅组织评估专家开展了实地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经研究认定:荥阳市第一幼儿园等202所幼儿园为河南省第二批“家园共育”示范幼儿园。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省“家园共育”示范幼儿园的指导监督,指导各幼儿园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坚持科学保教,提高家园共育能力,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当地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附件:河南省“家园共育”示范幼儿园名单
2020年1月3日
——结束——。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幼儿园领航共建“1235”工程第二批项目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幼儿园领航共建“1235”工程第二批项目名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e71fff99c9d376eeaeaad1f34693daef5ef713df.png)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幼儿园领航共建“1235”工程第二批项目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10.11•【字号】教办基〔2024〕305号•【施行日期】2024.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幼儿园领航共建“1235”工程第二批项目名单的通知教办基〔2024〕305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按照《河南省幼儿园领航共建“1235”工程实施方案》(教基〔2023〕15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河南省幼儿园领航共建“1235”工程第二批项目的通知》(教办基〔2024〕145号)精神,经各地申报推荐、专家评审,现将第二批项目遴选结果予以公布,并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省教育厅以33所省领航幼儿园为牵头单位,将各地上报的共建幼儿园作为新优质幼儿园培育对象,跨省辖市组建成第二批33个“河南省幼儿园领航共建共同体”(名单见附件3)。
领航园应主动与共建园联系,共建园应积极配合工作,共同做好领航共建工作。
二、各领航幼儿园(工作室)、领航共建共同体要按照《实施方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河南省幼儿园领航共建“1235”工程首批项目的通知》(教基〔2023〕196号)中的有关事项和要求做好工作落实。
三、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进幼儿园领航共建工作走深走实,促进全省学前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
各地于2024年10月30日前,将各领航幼儿园(工作室)共建工作三年规划、年度工作方案以及各领航工作室牵头单位组建的工作室成员名单的电子版及加盖教育局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n。
联系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贾祎祺王帅*************附件:1.第二批河南省幼儿园领航共建“1235”工程领航园名单2.第二批河南省幼儿园领航共建“1235”工程领航工作室名单3.第二批河南省幼儿园领航共建共同体名单4.河南省幼儿园领航共建“1235”工程培育名班主任名单5.河南省幼儿园领航共建“1235”工程培育名保健医名单2024年10月11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1 —
—2 —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3 —
—4 —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5 —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6 —
—7 —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8 —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9 —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10 —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11 —
—12 —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13 —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14 —
—15 —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16 —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17 —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18 —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