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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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创建文明单位考核奖惩制度模版

高中创建文明单位考核奖惩制度模版

高中创建文明单位考核奖惩制度模版一、背景介绍高中作为学生们进入大学的桥梁,承载着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文明礼仪的重要使命。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行为,营造良好的校园文明氛围,我们学校决定建立文明单位考核奖惩制度。

该制度将根据学生单位(班级、社团、学生会等)的文明表现,给予奖励或者惩罚,以激励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观念。

二、奖励制度1. 优秀单位奖对于表现出色的文明单位,每个学期末将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单位,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具体评选办法如下:(1)行为评估对单位成员在校园生活中的行为进行全面评估,包括:a)未违反校园规定;b)积极参与校园文明活动;c)团结友爱,互相帮助;d)文明礼仪表现良好;e)公共设施及环境保护意识强烈。

(2)成绩评估对学习成绩进行评估,单位成员的平均成绩达到一定标准才能参与优秀单位奖评选。

2. 内部表彰针对单位内部表现突出的学生,单位可以自行设计奖项,并进行内部表彰,以激励学生更好地参与文明活动。

3. 校级表彰校方将对优秀单位进行校级表彰,并给予奖杯、奖金、荣誉证书等形式的奖励。

同时,通过校园媒体进行宣扬,以树立榜样。

三、惩罚制度1. 公开批评对于违反校园规定,有损单位声誉的行为,学校将通过班会、公告等形式进行公开批评,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以警示其他学生。

2. 限制活动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并经过调查核实后屡教不改的学生单位,学校将限制其举办活动或参与学校举办的活动。

3. 撤销单位资格对于严重违反校园规定,且影响恶劣的学生单位,学校有权撤销其单位资格,并进行公示和通报。

四、监督与执行1. 指导老师每个学生单位将配备一名指导老师,负责监督学生单位的文明行为,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 评估小组学校将成立专门的评估小组,由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学生单位的文明行为进行评估。

3. 奖惩执行部门学校将设立奖惩执行部门,负责对奖励与惩罚制度的执行和具体操作,确保制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高中创建文明单位考核奖惩制度(4篇)

高中创建文明单位考核奖惩制度(4篇)

高中创建文明单位考核奖惩制度创建文明单位考核奖惩制度是促进高中学生文明行为的一种管理措施。

考核奖惩制度可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推动形成文明和谐的学习环境。

1. 奖励措施:- 文明行为奖励:设立文明行为奖项,如“优秀文明单位”、“文明行为标兵”等,并给予奖杯、证书、荣誉称号等奖励。

- 精神激励奖励:对在班级、学校各方面有特殊贡献的学生进行表彰,并给予鼓励和表扬。

2. 惩罚措施:- 扣分制度:对违反学校行为规范、影响学习秩序的学生进行扣分处理,积分达到一定数量时,进行相应的惩罚,如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

- 罚款制度:对于造成一定损失的行为,可根据损失程度进行罚款,用于修复和弥补。

- 反思教育: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可以采取反思教育的方式,引导学生认识错误并改正。

3. 考核标准:- 违规行为:对于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进行统计和评估,如迟到、旷课、擅自离校、欺凌等。

- 文明行为:对积极参与班级、学校活动,关心社会、关爱他人的行为进行统计和评估。

4. 评定方式:- 班级评比:每月或每学期对各班级进行评比,以激发班级之间的竞争,提高文明行为。

- 学校评定:每学期末由学校对各班级进行排名,评选出优秀文明单位。

此外,应注意不仅关注奖惩本身,还需加强对学生道德教育和礼仪修养的培养,构建全面培养学生成为文明人的体系。

同时,在制定奖惩制度时,要考虑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避免不合理的惩罚和奖励。

高中创建文明单位考核奖惩制度(2)引言:高中是学生进行学业和个人发展的重要阶段,也是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的关键时期。

为了促进高中校园文明建设,提倡良好的学风和道德风尚,创建文明单位考核奖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创建文明单位考核奖惩制度展开论述,旨在推动高中校园文明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一、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性高中作为学生成长的重要阶段,学生在这一时期发展迅猛,形成习惯和品质往往会影响其一生。

因此,创建文明单位是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的关键。

文明创建奖罚制度

文明创建奖罚制度

郑州市**局文明创建奖惩制度
为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增强道德意识,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树立良好的监管队伍形象,推进全局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二、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参加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争做思想先进、行为规范、举止文明的表率,对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奖励:
(一)在思想道德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中,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被评为先进个人的,在年终总评时给予表彰奖励;
(二)在思想道德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中,事迹典型,被新闻媒体表扬或受到社会赞扬的,视情况进行表彰,在年终总评时给予一定奖励;
(三)见义勇为、扶贫帮困的事迹突出,受到社会赞誉的,视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进行表彰,并酌情给以物质奖励;
(四)在文明优质服务中,事迹先进、成绩突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三、下列情况属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一)在思想道德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中,未能完成工作
任务,影响或损害单位思想道德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的,年终不得评为先进,适当扣减绩效工资,并取消年度考核资格;
(二)不能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批评或者社会公开批评,影响单位荣誉和形象的,给以通报批评或者适当经济处罚直至纪律处分;
(三)在社会活动中,见危不救、遇难不帮,影响恶劣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四)在执行公务中,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或者文明服务规定的,按照行业有关规定处罚
四、上述奖励或处罚,均要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奖惩办法》为强化公司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检查考核力度,建立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激发调我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及上级有关精神文明创建和及创卫等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考核奖惩办法。

一、组织机构成立xx公司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小组。

组长:xx成员:xx小组设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

二、检查考核内容(一)环境卫生办公区、生产区、家属区干净整洁,环境优美。

1、公司各部室内部卫生、过道走廊以及厂区环境卫生和绿化等责任区环境卫生。

2、泵站、生产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

(二)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按时上下班,无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发生,工作时间无脱岗、串岗、上网聊天购物看股票打游戏、玩手机等违纪现象发生。

(三)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和相关操作流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避免出现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四)优质服务优化服务流程,建立优质服务快捷通道;遵守公司优质服务管理规定,业务熟练,着装规范,文明礼貌,服务热情,无吃拿卡要等以权谋私现象发生,无客户投诉、媒体曝光等有损企业形象的不良反映。

(五)基础管理切实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引导和人员管理,维护队伍稳定,确保工作有序;认真做好党政工团、简报等各类文件资料、信息的收集、报送、整理、归档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及公司有关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及时到位,专项工作迎检项目不丢分。

三、考核标准文明创建工作考核打分表(详见附件)。

四、考核奖惩方式(一)分公司每月组织人员对各班组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一次集中检查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对各班组进行分类定级(优、良、差),在板报上公布。

(二)考核得分第1名的班组,分公司给予100元/次的奖励。

分类定级被评为“差”的班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文明创建工作每月一考核,一个季度一兑现。

兑现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附件:xx公司文明创建工作考核打分表评分标准:优秀90-100良好75-89差74以下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奖罚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提高全体员工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树立良好的企业员工形象,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思源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考核奖惩办法为使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顺利完成,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学校文明创建常态长效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并取得明显成效,按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奖惩对象:学校全体职教工。

二、考核奖励依据结合《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市文明校园测评细则》以及《县教育系统文明创建工作考核评价细则》的具体内容进行考核。

三、考核奖惩方式全校以年级为单位将教师分6个组进行考核,基础分为100分,根据每周随机检查情况实行加、扣分,每月统计公布,年终根据累计得分情况评出一、二、三等奖各2个组,拉开20元/月的档次进行专项奖励。

落实行政领导联系年级制度和负面清单制度。

四、考核记分办法(一)常规项目:从志愿服务、卫生保洁、文明素养、安全职责、活动参与、资料上交六个方面进行,坚持学校日常检查与上级明查易暗访相结合原则进行考核。

具体记分标准如下(均以问题的直接关系者按人次计算):当月出现的扣分问题下个月仍然出现的或者因为工作失职处理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或者在督查暗访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按标准双倍扣分,在上级明查暗访中受到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

(二)加分项目加分项目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

1、有工作创新特色品牌或为主承办校级以上的大型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得到各级领导表扬肯定(名列第一)、批示学习或会议经验推荐的,主管领导、组织者、协助者分别加5、4、2分,完成学校安排的对外展示加2分。

2、关于创建工作的经验文章、活动信息在上级媒体报道上发布,每篇次分别加5、4、3、2、1个分值。

3、涌现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好人好事加3分。

(三)负责清单:出现负面清单中的问题,取消文明创建奖励:1、领导班子成员有严重违纪、违法事件的;2、教师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违法犯罪案件;3、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重大不诚信事件的;4、有严重违规补课办班、违规收费、违规招生的;5、学生中发生严重校园欺凌事件的;6、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文明城市_工作制度

文明城市_工作制度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进一步推进我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高城市文明程度,营造和谐、文明、美好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创建目标1. 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加强市民道德教育,培养文明行为习惯,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2. 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3. 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弘扬慈善文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4. 塑造城市形象:打造城市文化品牌,提升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创建工作体系1. 组织体系: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创建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各级职责,形成上下联动、分工明确、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2. 制度体系:制定完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创建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3. 测评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相关标准,对城市文明程度进行量化测评。

4. 宣传体系: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的意义、内容和要求,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5. 志愿者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创建工作措施1.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开展文明礼仪、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活动,引导市民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3. 优化城市环境: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打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4. 推进志愿服务: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5. 加强文化传承与创新:挖掘和保护城市历史文化资源,推动文化创新发展,打造城市文化品牌。

6. 健全法制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法治意识,营造公正、公平、公开的社会环境。

7. 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创建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文明创建奖惩制度

文明创建奖惩制度

文明创建奖惩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奖惩力度,规范奖惩措施,使文明创建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和省局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章奖励第一节对单位的奖励1、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市、县局,由省局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局直单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省局给予适当奖励。

奖金主要用于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旅游文化建设。

2、荣获两年一度“优质服务十佳单位”的市、县局和局直单位,省局除颁发奖牌外,对单位领导班子给予1000元的奖励。

3、在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中荣获“文明创建单项优秀达标单位”称号的,根据综合目标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对领导班子给予奖励。

4、省局对阶段性(不定期)评选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集体视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节对职工的奖励1、荣获或被重新确认为省文明单位、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的单位,可根据当地文明委(办)有关文件规定和政策给职工发放一次性奖励。

省旅游局及局直单位荣获并保持“省直三优文明机关(单位)”的,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印发〈省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每年按单位全体在册职工人均1个月标准工资的数额,给为文明创建作出贡献的每位职工发放奖金。

荣获并保持“省文明单位”称号,每年按高于省直文明单位的标准给为文明创建作出贡献的每位职工发放奖金。

2、荣获并保持“全国文明单位”,根据中央文明委的有关文件规定,对广大职工给予高于省级文明单位数额的奖励。

3、本节规定的文明创建奖励,应按贡献大小分不同档次发放。

如调入、调出的职工,可按当年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长短,按比例发放;对长期在外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可按本人在单位和住所的居住时间的长短,按比例发放。

第三节对先进个人的奖励1、荣获两年一度的“全国精神文明十佳人物”称号的,省局除颁发奖状证书外,给予500元的奖励。

2、省局对阶段性(不定期)评选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除颁发奖状证书外,给予500元的奖励。

文明创建奖罚制度(2篇)

文明创建奖罚制度(2篇)

文明创建奖罚制度为建立精神文明建设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调动广大党员干部投身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办公室精神文明创建水平,根据《____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和市、县文明办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机关被评为文明单位时,办公室发放相应级别的精神文明奖。

第二条精神文明奖的发放范围为办公室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第三条精神文明奖的发放标准按照文明办的文件规定执行。

如有变动,按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执行。

第四条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____,不断加强道德修养,提高自身素质。

第五条办公室工作人员要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对成绩突出者给以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凡有下列情况的,对有关责任科室和单位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取消评先资格。

1.完不成办公室交给的精神文明建设任务的。

____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在精神文明创建评比活动及卫生大检查中,一年被通报批评____次以上的。

4.工作态度恶劣,营私舞弊的。

5.因工作不力或失职、渎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

6.当年干部职工触犯法律被判刑、拘留的或因____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7.发生聚众____、搞封建____活动等不良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罚的。

8.对内部不安定因素不及时化解,处置不力,导致发生____等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

文明创建奖罚制度(2)文明社会的运行需要一套完善的奖罚制度来引导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这一制度可以从多个方面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本文将从奖罚制度的必要性、奖励制度和惩罚制度的构建以及制度的实施等方面探讨文明社会奖罚制度的建立。

首先,文明社会建立奖罚制度的必要性是显而易见的。

人类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由无数个个体组成,各种类型的行为纷繁复杂。

在这样一个社会中,没有奖罚制度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个体的自由行为可能会导致社会的混乱和破坏。

奖罚制度的出现能够对社会成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提升社会的运行效率,防止社会的动荡和恶性循环。

文明创建工作制度范本(3篇)

文明创建工作制度范本(3篇)

文明创建工作制度范本一、组织领导制度建立以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分工负责制,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文明创建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文明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文明创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

二、分工负责制度1、建立文明创建责任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社区书记、主任主要负责文明创建工作的全局,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文明创建领导组成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文明创建工作,责任到人及时落实。

三、会议制度每年度召开文明创建工作动员大会、调度大会、总结大会,对文明创建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并及时总结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社区文明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四、检查督导制度1、每年对社区文明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文明创建的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自查,确保创建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2、强化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意见投诉箱等设施接受群众监督,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文明创建质量。

文明创建工作制度范本(2)一、引言在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中,工作制度的建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工作制度是组织内部为了实现有效管理和协调工作流程所制定的一套规范和规则,它能够统一员工的行动,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组织的发展。

在文明创建过程中,良好的工作制度对于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优化资源的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文明创建工作制度的模版,为文明创建提供指导和参考。

二、目标1.提高工作效率: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能够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减少冗余工作,优化工作流程,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2.促进资源优化利用:健全的工作制度能够有效地分配资源,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使用,最大程度地发挥资源的作用。

3.增强协作能力:通过建立良好的工作制度,能够促进不同部门和个人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形成合力,提升整体工作效能。

三、内容1.岗位职责明确化:通过设立明确的岗位职责,确保每个员工清楚自己的职责范围和任务,避免岗位之间的重复或者遗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创建青年文明号奖惩制度

创建青年文明号奖惩制度

创建青年文明号奖惩制度
为了促进青年的文明行为和道德素质提高,可以建立一套青年文明号的奖惩制度。

下面是具体的建议:
1. 奖励部分:
- 优秀表现奖:对在公共场所文明行为突出的青年进行表彰,如有礼让行为、遵守交通规则等。

- 公益奖:对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青年进行表彰。

- 创新奖:对在技术、科学、艺术等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青年进行表彰。

- 先进个人奖:对在各个领域表现突出、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青年进行表彰。

2. 惩罚部分:
- 警示通知:对有不良行为的青年进行告诫和警示,提醒其注意文明行为。

- 快速教育:对轻微不良行为的青年进行教育,帮助其纠正错误。

- 罚款:对严重违反文明行为的青年,可以采取罚款的方式进行惩罚。

- 公开批评:对一些严重违规和不文明行为的青年进行公开批评,以起到警示的作用。

此外,还需要设立评审委员会或者专门的机构来评选奖项和进行惩罚,确保奖惩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同时,应该建立一个完善的管理和监督体系,定期对青年的文明行为进行评估和监测,确保奖惩制度的有效执行。

最后,还可以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奖惩制度和典型案例,形成榜样效应,激励更多的青年投身于文明行为的实践中。

2024年创建青年文明号奖惩制度

2024年创建青年文明号奖惩制度

2024年创建青年文明号奖惩制度
创建青年文明号奖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和引导青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文化和公益事业,树立良好的行为榜样,推动社会的正能量传播和形成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

以下是可以考虑的一些建议和思路:
奖励制度:
1. 建立青年文明模范荣誉称号,表彰在社会公益活动、公共场所文明行为、创新创业等方面有杰出表现的青年人。

2. 设立青年文明奖学金,鼓励青年人在学习、研究和创新方面取得优秀成绩。

3. 创建“青年文明志愿者团队”,对积极参与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扶贫帮困等公益活动的青年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4. 开展“青年文明创新大赛”,鼓励青年人在科技、文化、艺术、环保等领域的创新和进步。

惩罚制度:
1. 制定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明确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受到处罚,如在公共场所乱扔垃圾、涂鸦等。

2. 设立青年文明扣分制度,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扣分,累计一定分数后,限制参与一些文化活动或者禁止参加一定期限的竞赛等。

3. 引导媒体进行曝光,对严重的不文明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推动社会舆论的形成。

以上仅是一些建议,具体的青年文明号奖惩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制定。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帮助。

创城奖惩制度

创城奖惩制度

创城奖惩制度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日益复杂化,为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增强市民文明意识,促进城市文明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创城奖惩制度》。

本制度旨在通过奖励和惩罚两种手段,激励和规范市民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创城奖惩制度的目的与意义创城奖惩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奖励那些对城市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个人或集体,以及通过惩罚那些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破坏城市环境的行为,来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促进城市文明程度的提升。

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创城奖励制度3.1 奖励类别奖励分为个人奖励和集体奖励两大类。

个人奖励针对个人在城市文明建设中的突出表现;集体奖励针对团体或组织在城市文明建设中的贡献。

3.2 奖励标准奖励标准包括但不限于:1.环境保护:积极参与城市绿化、清洁等活动;2.社会公益: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3.文明行为:遵守交通规则、公共场所文明行为等;4.创新贡献:对城市管理、服务等方面提出创新性建议并被采纳。

3.3 奖励程序奖励程序包括提名、审核、公示和颁奖四个步骤。

提名可以由个人自荐、他人推荐或组织提名;审核由创城管理部门负责;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进行颁奖。

3.4 奖励发放奖励形式可以是荣誉证书、奖杯、奖金或其他实物奖励。

奖励的具体发放由创城管理部门负责,确保奖励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四、创城惩罚制度4.1 惩罚类别惩罚分为行政处罚和社会责任两类。

行政处罚主要针对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社会责任惩罚主要针对破坏城市环境、公共设施等行为。

4.2 惩罚标准惩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1.环境污染:随意丢弃垃圾、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废气等;2.交通违规:闯红灯、乱停乱放、酒驾等;3.公共秩序:噪音扰民、破坏公共设施等;4.其他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

4.3 惩罚程序惩罚程序包括举报、调查、听证、决定和执行五个步骤。

2024年创建青年文明号奖惩制度例文(6篇)

2024年创建青年文明号奖惩制度例文(6篇)

2024年创建青年文明号奖惩制度例文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发公司各部门、科(室)参与青年文明号创建的积极性,确保我公司“青年文明号”活动奖励与处罚机制的规范化、制度化,特依据《河南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及《信阳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针对荣获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的集体及个人,将采取物质与精神双重奖励相结合的方式予以表彰。

1. 物质奖励: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将一次性获得人民币____元的奖励;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将一次性获得人民币____元的奖励;国家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将一次性获得人民币____元的奖励。

2. 精神奖励:在入党、评优、深造学习、职务晋升等方面,对“青年文明号”集体成员予以优先考虑;对获得“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负责人及骨干青年人才,将进行重点培养,并提供更多学习与实践机会。

第三条:针对被取消“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自动撤销者除外),将实施以下处罚措施:1. 年终考核中被取消“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我公司将依据其原获奖级别,处以等额的罚款。

2. 被取消“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负责人,在当年内不得参与任何评先评优活动。

3. 被取消“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在两年内将失去再次申报评选“青年文明号”的资格。

第四条:公司党组织应加强对“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日常管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创建工作进展,积极帮助解决遇到的问题。

应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青年文明号”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为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氛围。

2024年创建青年文明号奖惩制度例文(二)为激励隧道管理站“青年文明号”全体成员持续弘扬“青年文明号”精神,树立榜样,弘扬正气,遏制不良风气,确保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本单位“青年文明号”领导小组特此制定如下奖惩制度:一、明确创建宗旨,强化创建意识。

对在“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将在班组年终总结会上予以表彰。

二、在岗位工作中,对作出特殊贡献的个人,除及时给予表扬和表彰外,还将上报上级相关部门,为其争取荣誉和奖励。

创建青年文明号奖惩制度范文(五篇)

创建青年文明号奖惩制度范文(五篇)

创建青年文明号奖惩制度范文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公司属各部门、科(室)创建青年文明号的积极性,使我公司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奖励和处罚措施规范化、制度化,依据《河南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和《信阳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获得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办法。

1、物质奖励:荣获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一次性奖励人民币____元;荣获省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一次性奖励人民币____元;荣获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一次性奖励人民币____元。

2、精神奖励。

落实激励措施,在入党、评优、学习深造、晋级晋职等方面对“青年文明号”集体成员进行倾斜;对获得“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负责人以及骨干青年人才加以重点培养,提供学习和锻炼机会。

第三条:对被取消“青年文明号”(自动撤销的除外)的集体的处罚:1、凡年终考核被取消“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我公司将处以与同级别奖励金额相等的处罚。

罚款由被取消“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所在单位支出,罚款所得列入奖励基金,并在本系统内通报批评。

2、被取消“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负责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3、凡被取消“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两年内不得再申报评选“青年文明号”。

第四条。

公司党组织要加强对“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日常管理,定期研究创建工作,帮助解决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青年文明号”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营造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创建青年文明号奖惩制度范文(二)青年文明号是一个重要的荣誉称号,旨在表彰那些具有良好行为素养、积极向上、为社会作出贡献的优秀青年。

为了保持和提高青年文明号的含金量和影响力,需要建立一套健全的奖惩制度。

以下是一份针对青年文明号的奖惩制度范本:一、奖励措施:1. 表彰:每年评选出一批优秀的青年文明号代表,通过表彰充分激发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 奖金:为获得青年文明号称号的个人或团队提供一定的奖金,以鼓励更多的青年参与社会贡献。

创建青年文明号奖惩制度参考

创建青年文明号奖惩制度参考

创建青年文明号奖惩制度参考
如下:
一、奖励制度
1. 青年文明号创建奖:对于表现出积极向上的青年文明号,可以进行评选,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荣誉称号,以激励更多的青年文明号参与者。

2. 优秀青年文明号奖:每年评选一次,对于在各个方面表现突出的青年文明号,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荣誉称号,并且可以获得额外的宣传支持。

3. 青年文明号行动奖:对于在具体的行动中表现出卓越的青年文明号,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认可,以鼓励更多的青年参与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

4. 青年文明号创新奖:对于在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青年文明号,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支持,以鼓励更多的青年创新、创业。

二、惩罚制度
1. 青年文明号违规处罚:对于不符合青年文明号行为规范或有不良行为的青年文明号,可给予相应的警告、通报批评、暂停或取消青年文明号资质等惩罚措施。

2. 青年文明号严重违规处罚:对于有重大违规行为,如诽谤他人、传播虚假信息、煽动暴力等严重违规行为的青年文明号,可以取消其青年文明号资质,并可能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申诉与复议
对于被惩罚的青年文明号,可以进行申诉和复议,给予其申诉权利,并建立相应的申诉和复议机制,确保公正、公平的处理。

以上是青年文明号奖惩制度的一些建议,具体的制度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细化。

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

郑东新区心怡路小学文明创建奖惩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奖惩力度,规范奖惩措施,使文明创建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特对教职工、学生制定此制度。

一、奖励条件1、关心政治,勤奋工作、学习,关心学校,热爱班级,成绩显著者。

2、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踏实肯干,维护学校(班级)利益,敢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者。

3、大公无私,助人为乐,热爱本职工作。

全心全意献身于教育事业,在师生中、社会上有良好的影响者。

4、积极参加有意义的活动、竞赛,成绩优良者。

5、其它单项、或特长突出者。

二、奖励内容(一)教师1、学年末评选先进工作者、先进学年组长、先进教研组长、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

2、各项活动的优胜教师(竞赛、评优课等)。

3、班级年巩固率专项奖(达标班级的班主任)。

4、学期末的优秀规范班的班主任奖。

5、教师进家庭事迹突出的有关人员。

6、教学成绩突出、达标的教师。

中考指标达标、超额的教师及班主任。

7、发表文章的教师(含学生发表文章的指导教师)。

(二)学生1、学年末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2、各项活动比赛的优胜学生。

3、上学期期末评选:优秀规范生。

优秀规范生是评选“三好”、“优干”的必要条件。

4、发表文章的学生。

三、奖励形式1、口头表扬。

2、通报表场。

3、颁发奖状、奖品。

4、授予各项光荣称号。

5、报上级机关给予嘉奖。

四、处分(一)教师1、拒不履行教师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2、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3、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4、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5、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以及擅自在校外授课的。

6、品行不端,影响恶劣的。

7、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擅离岗位,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8、在各级各类考试中玩忽职守、违规作弊的。

9、其它应当给于处分的。

2024年文明创建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文明创建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文明创建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一、精神文明创建的深入实施,显著促进了学校以教学为核心的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为确保创建活动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保障其健康有序进行,依据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创建工作遵循统一领导、明确分工、程序管理的原则,构建“全员参与、全方位覆盖、全过程融入”的创建新格局。

第二章:领导制度一、成立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

二、建立健全文明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任务细化、量化,层层分解,并签订责任书,形成处室和个人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体系。

三、制定并完善文明创建的各项制度和规范,确保文明创建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并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四、设立文明创建办公室,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负责____、协调和监督的职能。

五、建立文明创建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专项经费和各类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章:分工负责制度一、确立文明创建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职责、任务、责任和奖惩机制。

二、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文明创建的总体工作,负责总体决策、____、指挥和落实;副组长和领导小组成员则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文明创建工作,并对主要活动任务进行____包干,确保落实。

三、文明创建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____、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文明创建工作,并具体负责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四、工会、团总支等群众组织应结合各自职能,在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承担起____指导文明创建的共建任务。

第四章:会议制度一、每半年召开一次文明创建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制定决策和措施,推动工作有效开展。

二、每年度召开一次文明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文明单位创建的任务和措施,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积极参与校园文明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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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奖惩力度,规范奖惩措施,使文明创建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和省局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章奖励
第一节对单位的奖励
1、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市、县局,由省局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局直单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省局给予适当奖励。

奖金主要用于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旅游文化建设。

2、荣获两年一度“优质服务十佳单位”的市、县局和局直单位,省局除颁发奖牌外,对单位领导班子给予1000元的奖励。

3、在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中荣获“文明创建单项优秀达标单位”称号的,根据综合目标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对领导班子给予奖励。

4、省局对阶段性(不定期)评选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集体视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节对职工的奖励
1、荣获或被重新确认为省文明单位、市文明单位、市级花园式单位等荣誉称号的单位,可根据当地文明委(办)有关文件规定和政策给职工发放一次性奖励。

省局及局直单位荣获并保持“省直三优文明机关(单位)”的,根据省直文明委《关于印发〈省直文明单位(机关)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直文明字[1999]01号),以及省文明委《关于印发〈省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每年按单位全体在册职工人均1个月标准工资的数额,给为文明创建作出贡献的每位职工发放奖金。

荣获并保持“省文明单位”称号,每年按高于省直文明单位的标准给为文明创建作出贡献的每位职工发放奖金。

2、荣获并保持“全国文明单位”,根据中央文明委的有关文件规定,对广大职工给予高于省级文明单位数额的奖励。

3、本节规定的文明创建奖励,应按贡献大小分不同档次发放。

如调入、调出的职工,可按当年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长短,按比例发放;对长期在外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可按本人在单位和住所的居住时间的长短,按比例发放。

第三节对先进个人的奖励
1、荣获两年一度的“全国精神文明十佳人物”称号的,省局除颁发奖状证书外,给予500元的奖励。

2、省局对阶段性(不定期)评选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除颁发奖状证书外,给予500元的奖励。

(奖金由个人所在单位支出)
3、被上级部门授予“文明创建先进个人”等称号的,奖励办法依据表彰文件执行。

第四节其他奖励
1、对及时、如实举报违反本单位文明创建有关规定的现象,经查证情况属实的,单位应对举报者给予50元的奖励。

2、对为文明创建作出突出贡献的同志,在年度考核、工资晋升、职务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二章处罚
1、对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出现较大问题的单位,省局将予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就整改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请省局文明委复查认可。

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力的,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取消此单位本年度与文明创建有关的所有评先评优资格和各种综合性荣誉。

2、对发生一票否决事项的单位,或文明单位被摘牌、降级的,省局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取消此单位本年度所有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本单位主要领导人及文明创建分管领导的责任。

3、对单位因创建工作不力出现问题被通报或批评的,以及本单位职工因违反省局有关文明创建规定被通报或批评的,按照当年综合目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该单位予以扣分。

4、对违反规定乱搭乱建者,除予以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拆除并恢复原样外,扣发500元奖金。

5、对乱丢乱扔垃圾、乱停车辆,严重损坏花草树木,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种菜和养狗、鸡等家禽家畜等其它违反大院管理有关规定的,经发现或经举报被查证属实的,除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外,每人次扣50元奖金。

6、以上经济处罚,在职职工从岗位津贴中扣发,离退休职工从余热奉献奖中扣发。

职工家属、子女违反规定应受的经济处罚由职工承担。

出租房用户违反规定应受的经济处罚由出租住房的职工承担。

7、经济处罚由各单位文明办通知应受处罚的职工所在部门执行,罚金及时上缴文明办。

8、所有罚金用于奖励举报人、为创建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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