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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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档案管理细则

江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档案管理细则

附件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一览表
一、党政文书类
注:1.保管期限:永久、定期30年、定期10年。

学院存的通常为复制件或备份,须移交学院档案室。

2.党政档案需有同纸质对应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二、教学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2.有电子档案材料的,须与其纸质档案材料同步归档。

3.校本部直属教学点其法人单位是学校,故相关档案必须经校级兼职档案员、学历教育部门兼职档案员共同检查验收后向学校档案馆移交。

三、教学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
2.有同纸质对应的电子版或扫描件一并归档。

3.学院、函授站存的作为工作备考,可不移交专门档案管理机构。

学院应存的复制件或备份移交学院档案室。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自考助学的政策文件归入“党政文书类”。

四、教学类(自学考试专接本)
2.有电子档案材料的,须与其纸质档案材料同步归档。

2.有电子档案材料的,须与其纸质档案材料同步移交归档。

2.党政档案需有相应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注:1.保管期限:永久、定期30年。

上述需存学院档案室复制件或备份。

2.党政档案需有相应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继续教育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继续教育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继续教育电子档案的管理,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继续教育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电子档案的定义与范围1. 电子档案是指以电子形式存储、传输、处理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信息资料。

2. 电子档案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继续教育学员个人信息及学籍档案;- 继续教育课程资料、教学计划、考试试卷、成绩单等;- 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审批、实施、评估等相关文件;- 继续教育管理规章制度、通知公告等。

三、电子档案的管理职责1. 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2. 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继续教育学院做好电子档案管理工作。

四、电子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电子档案的收集应遵循完整性、真实性和及时性的原则。

2. 收集的电子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理,包括文件名、文件类型、文件大小、创建时间、修改时间等信息。

3. 对收集到的电子档案进行分类、编目、归档,建立电子档案目录。

五、电子档案的保管与利用1. 电子档案的保管应确保安全、可靠,防止数据丢失、损坏或泄露。

2. 电子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保密的原则,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复制、传播或公开电子档案内容。

3. 电子档案的查询、借阅等手续应按规定办理,确保电子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六、电子档案的归档与移交1. 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电子档案的归档工作,定期对电子档案进行整理、归档。

2. 电子档案的移交应按照规定办理,确保电子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七、电子档案的销毁与处置1. 电子档案的销毁应按照规定办理,确保电子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电子档案的处置应遵循环保、安全的原则,防止数据泄露或环境污染。

八、电子档案的管理监督1. 继续教育学院定期对电子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2. 对违反电子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江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档案管理细则

江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档案管理细则

附件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一览表
一、党政文书类
注:1.保管期限:永久、定期30年、定期10年。

学院存的通常为复制件或备份,须移交学院档案室。

2.党政档案需有同纸质对应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二、教学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2.有电子档案材料的,须与其纸质档案材料同步归档。

3.校本部直属教学点其法人单位是学校,故相关档案必须经校级兼职档案员、学历教育部门兼职档案员共同检查验收后向学校档案馆移交。

三、教学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
2.有同纸质对应的电子版或扫描件一并归档。

3.学院、函授站存的作为工作备考,可不移交专门档案管理机构。

学院应存的复制件或备份移交学院档案室。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自考助学的政策文件归入“党政文书类”。

四、教学类(自学考试专接本)
2.有电子档案材料的,须与其纸质档案材料同步归档。

2.有电子档案材料的,须与其纸质档案材料同步移交归档。

2.党政档案需有相应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注:1.保管期限:永久、定期30年。

上述需存学院档案室复制件或备份。

2.党政档案需有相应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2024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2024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2024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教学档案管理的目的和意义:明确教学档案管理的目标,包括保证教学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为教学质量的评估和监控提供有力的支持。

2. 教学档案的建档原则:规定教学档案的建档标准,并明确教师和学生在教学档案建档过程中应遵守的规定,包括保证教学档案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 教学档案的内容:明确教学档案的内容范围,包括课程设计、教学计划、教学材料、课堂记录、学生作业、考试成绩等信息,并规定各类教学档案的保存期限和存储方式。

4. 教学档案的管理责任和权限:明确教学档案管理的责任和权限分工,包括教务处、教师和学生各自的管理责任和权限,并规定相关人员应履行的管理义务。

5. 教学档案的保密和使用规定:规定教学档案的保密原则和使用权限,明确哪些人员可以访问教学档案,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使用教学档案。

6. 教学档案的归档和销毁:明确教学档案的归档程序和标准,规定教学档案的归档要求和流程,并规定教学档案销毁的程序和标准。

7. 教学档案的电子化管理:鼓励教学档案的电子化管理,规定教学档案电子化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实施步骤,并明确相关技术支持和保障措施。

8. 教学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评估:规定教学档案管理的监督机制和评估方法,包括定期进行教学档案管理的检查和评估,以及建立相关的奖惩机制。

以上是关于2024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具体实施细节可以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制定。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教学档案是高等院校师生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并按一定归档制度集中保管起来的文字材料、图表、录音、录像实物等教学文件材料的总称。

教学档案的建档质量是衡量高等院校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

教学档案管理按照教学单位集中统一管理为主的原则,继续教育学院由教务科负责管理教学文件材料及资料室,确保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教学档案的归档内容包括:
一、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上级主办高校及学院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及有关规定;
二、校外教学点年审材料
三、教学基本建设的各种规划和计划;
四、自编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实验指导书、习题集、试题(试卷)库、试卷分析以及各种声像资料等;
五、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进程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课程教学总结等;
六、新生录取通知书附件、省统考成绩原件、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七、学生学籍记录卡、学业成绩、学籍变动情况、毕业资格审核材料;
八、教学改革进展情况、教学研究计划、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和教学研究刊物;
九、教师与外聘教师业务档案、各种奖励及成果;
十、教学工作评价材料、教学工作会议纪要等;
十一、其他有必要立档的教学文件和资料。

资料室对接收进来的文件材料,要按《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分类、编目,并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逐步实现档案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教学档案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实行教学工作与教学档案建档工作同步管理,做到布置、检查、总结、评估教学工作的同时,也要做好教学档案布置、检查、总结评估工作。

继续教育学院档案管理制度

继续教育学院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院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准确,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档案管理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学院教育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图片、声像等。

2. 学院各部门、各系、各教研室、各班级形成的各类档案。

3. 学院与其他单位、个人之间的往来文件、协议、合同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学院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院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工作。

2. 学院各部门、各系、各教研室、各班级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 学院教职工、学生应遵守档案管理制度,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各系、各教研室、各班级的档案资料进行收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

2. 档案整理:档案资料收集齐全后,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整理,确保档案资料有序。

3. 档案归档:档案整理完毕后,应按照档案归档要求进行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做好档案的防潮、防霉、防虫、防火、防盗等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2.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正常利用。

六、档案鉴定与销毁1. 档案鉴定: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鉴定,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进行销毁。

2. 档案销毁:档案销毁前,应按照档案销毁程序进行,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七、档案信息化建设1. 学院应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2. 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信息化要求,对档案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

八、奖惩1. 对认真履行档案管理职责,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吉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档案管理办法

吉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档案管理办法

吉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档案管理办法
为加强档案的科学管理,更好地为教学和学生服务,根据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凡在我院取得学籍的学生都应建立档案。

学生档案和院内文书档案由学生科组织归档。

二、院内文书档案归档范围
1.上级有关成人教育管理的文件;
2.学院有关学生管理、教学管理的计划、通知、条例;
3.学院内工作计划、报告、总结;
4.与各有关单位签定的联合办学协议及各类合同;
5.招生审批表;
6.毕业证书验印审批表;
7.毕业生登记表;
8.学生奖励证书、审批表等;
9.学生处分材料;
10.其他需要归档的材料。

三、学生档案归档范围
1.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2.成人高考材料(报考材料等);
3.学生成绩单;
4.学生奖励材料;
5.其他应归档的材料。

四、归档要求
1.凡学员在校期间形成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均由档案管理员收集、整理、归档(包括各函授站);
2.学生档案归档的时间为每年的3—5月份;
3.学生档案材料均要填写目录,编写页号;
4.学生档案材料装订要整齐美观,档案封面要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洁;
5.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学生原始档案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计,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学生入学的年份和保管期限编号。

2008年 5月制定。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护和维护教学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院教学档案是指与学院教育教学活动相关的各类文件、材料和电子数据的集合,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实施方案、教材、教学评价材料等。

第三条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应坚持规范、科学、高效的原则,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

第四条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应实行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组织与领导第五条学院设立档案管理部门或委托专门机构负责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部门(或机构)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确保教学档案的安全、保密、完整和便捷的利用。

第七条档案管理部门(或机构)应指派专人负责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全院的教学档案的整理、归档、调阅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的建立和整理第八条学院应设立教学档案建立和整理的详细流程,确保教学档案的准确、完整、及时和安全。

第九条教师应及时按照规定,填写教学档案的各类信息,如课程实施记录、教学评价材料等。

第十条学院应建立教学档案查对制度,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档案的管理与利用第十一条档案管理部门(或机构)应建立统一的档案管理系统,对教学档案进行有效管理和审批。

第十二条教学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归档,归档后应做好档案的密封和标识工作。

第十三条教学档案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调阅,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四条学院应加强教学档案的利用,促进教学档案的有效应用,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第五章档案的保管与销毁第十五条学院应建立教学档案的定期检查制度,确保教学档案的保存与安全。

第十六条教学档案应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做好防火、防水、防盗措施。

第十七条教学档案的销毁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和程序,并应进行合法、安全、环保的处理。

第六章档案的维护与保密第十八条教学档案应定期整理和维护,防止文件破旧、丢单和丢失。

继续教育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继续教育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继续教育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继续教育学生的学籍档案、成绩档案、奖惩档案、就业指导档案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继续教育学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鉴定和销毁等工作。

2. 各继续教育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学生的档案进行初审,并将符合要求的档案报送学校档案管理部门。

3. 学生本人负责保管好个人档案,不得擅自复制、涂改、销毁档案。

四、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收集:各继续教育部门在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毕业等环节,应及时收集相关档案材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档案整理:档案材料应按照档案分类和编号规则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可检索性。

3. 档案保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4. 档案借阅:档案借阅需经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借阅者应遵守借阅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涂改、销毁档案。

5. 档案鉴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予以销毁。

五、档案利用1. 学生本人可查阅自己的档案,了解个人档案情况。

2. 学校、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因工作需要,可向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申请查阅学生档案。

3. 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六、档案管理监督1. 学校设立档案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2.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继续教育学员档案管理制度

继续教育学员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继续教育学员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继续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加继续教育项目的所有学员的档案管理。

第三条学员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反映学员的学习经历、培训成果等信息;(二)完整性:档案内容应全面、系统,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三)保密性:严格保护学员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四)可用性:确保档案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准确地提供使用。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学员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二)学习经历:参加继续教育项目的名称、时间、学分、成绩等;(三)培训成果:参加培训后的工作表现、业绩提升等;(四)考核评价:参加培训的考核结果、评价意见等;(五)其他相关材料:证书、证明、奖励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流程第五条档案收集(一)学员报名时,应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二)培训机构在学员报名后,应及时收集学员的个人信息和学习经历等相关材料。

第六条档案整理(一)按照档案内容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二)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编号、编目,建立档案目录。

第七条档案保管(一)采用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保存档案,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二)加强档案室的安全管理,防止档案丢失、损坏和泄密。

第八条档案利用(一)学员本人申请查阅档案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二)培训机构根据学员申请,提供相应的档案材料;(三)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档案内容。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九条责任(一)培训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学员档案的管理工作;(二)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

第十条奖惩(一)对认真履行职责、档案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二)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培训机构负责解释。

继续教育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继续教育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继续教育电子档案管理,保障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继续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继续教育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继续教育电子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档案安全;(二)真实准确,全面反映继续教育情况;(三)方便利用,提高工作效率;(四)信息化管理,推进档案现代化。

第二章电子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继续教育电子档案的收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学生个人信息、学籍信息、学习过程记录、考核成绩、证书等;(二)教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日志、教学质量评估等;(三)教务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业务电子文件;(四)学校规章制度、通知公告、会议纪要等。

第五条电子档案的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按照档案门类、保管期限、重要程度等分类整理;(二)采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电子档案的数字化、标准化、规范化;(三)电子档案的命名应规范、简洁、易于识别。

第三章电子档案的归档与保管第六条电子档案的归档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归档单位对电子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二)归档单位填写电子档案归档登记表,明确归档时间、归档人、归档内容等信息;(三)归档单位将电子档案上传至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由系统生成电子档案编号。

第七条电子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采用安全可靠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确保档案数据的安全;(二)定期对电子档案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三)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对电子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归档。

第四章电子档案的利用第八条电子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确保档案信息安全;(二)方便快捷,提高工作效率;(三)确保档案真实性、完整性。

第九条电子档案的利用方式包括:(一)查阅、复制;(二)提供电子档案信息查询服务;(三)档案统计分析。

中小学继教档案管理制度

中小学继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学继教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中小学继教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我校继教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确保继教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实现专人、专室、专柜管理。

2. 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继教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 安全保障:加强档案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4. 便捷利用:提高档案利用率,为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提供便捷服务。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继教档案的收集范围:1. 继教教师培训、考核、评优等材料;2. 继教项目、课程、教材等资料;3. 继教经费使用、管理等相关材料;4. 继教工作总结、规划、报告等文件;5. 其他与继教工作相关的材料。

第五条档案收集要求:1. 收集的档案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具有查考价值;2. 收集档案时,要严格按照档案分类、编目、归档的要求进行。

第六条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将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整理;2. 档案整理应遵循统一、规范、简便、实用的原则;3. 档案整理后,应进行编号、登记,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要求:1. 严格执行档案库房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2. 定期检查档案库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 对档案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档案整齐、有序;4. 对档案进行消毒、防虫、防霉等处理,确保档案长期保存。

第八条档案利用要求:1. 档案利用应遵循“依法、公开、便捷、高效”的原则;2. 档案查阅者需提供有效证件,填写查阅登记表;3. 查阅档案时,需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拍照或摘抄;4. 档案利用者需爱护档案,不得随意折叠、涂改、损坏档案。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九条档案销毁要求:1.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 档案销毁前,需进行鉴定,确定销毁的档案材料;3. 档案销毁需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监督,确保档案安全销毁。

教师继教档案管理制度

教师继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管理,确保教师继教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师继教档案是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记录,是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

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继教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教师继教档案的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三条教师继教档案管理范围包括:1. 教师继续教育登记表;2. 继续教育学分证明;3. 教师参加各类培训、研讨、学术会议等活动证明;4. 教师参加各类竞赛、评比、考核等获奖证明;5. 教师个人专业发展规划;6. 教师个人教育教学成果;7. 其他与教师继教相关的材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教务处负责教师继教档案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教师继教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流程和规范;2. 建立健全教师继教档案管理制度,对教师继教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归档;3. 定期检查、整理、更新教师继教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有效性;4. 为教师提供查询、借阅教师继教档案的服务;5. 对教师继教档案进行保密,防止档案信息泄露。

第五条教师个人负责保管好自己的继教档案,具体职责如下:1. 主动参与继续教育,按规定完成学分要求;2. 保存好参加各类培训、研讨、学术会议等活动证明;3. 积极参与各类竞赛、评比、考核等活动,并保存好获奖证明;4. 定期更新个人专业发展规划,记录教育教学成果;5. 按时向教务处提交继教档案材料。

第四章档案管理流程第六条教师继教档案管理流程如下:1. 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后,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教务处;2. 教务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真实有效后,进行分类、编号、归档;3. 教务处定期检查、整理、更新教师继教档案;4. 教师需要查询、借阅继教档案时,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询、借阅;5. 教师调离学校时,将其继教档案随同人事档案转出。

第五章档案保密与安全第七条教师继教档案属于个人隐私,学校应加强保密,防止档案信息泄露。

2024年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2024年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2024年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文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管理质量直接关系到教学管理规范化程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教学管理部门、各级教学部门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档案管理体制1、教学档案分为学院、系部、教研室(实验室)三级管理,教务处为一级管理,系部为二级管理,教研室(实验室)为三级管理。

2、各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教学档案工作,各级管理应配备一名兼职档案人员具体承担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本系部、教研室(实验室)的教学文件材料。

二、教学档案建档范围1、院级建档范围:(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计划、规定及各种规章制度、办法等。

(2)教学综合性文件材料:本部门制定的各种教学管理制度、规定、办法、条例;教师与实验人员基本情况及工作量;教学工作的各种统计表等。

(3)教学过程性文件材料: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各类课程表,教师任课安排;有关专业设置、规划、建设、评估、教改方案、总结;各系各专业教材(含自编教材)使用目录,教材征订单、教材帐、卡、清单;各门课程的试题(卷)库、试卷等。

(4)教学研究性文件材料:有关教学、考试方法手段改革的研讨、经验、计划、总结;教学改革项目立项、验收资料;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定的有关材料等。

(5)教学质量监控文件材料:教学信息反馈材料;教学质量分析、总结;教学检查,教学纪律、教学调度的有关材料等。

(6)实践教学文件材料:实验(训)教学大纲、计划、课表、实验指导书;实习计划、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讲义,院外实习协议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题目、计划;实验(训)室及实习基地建设规划、论证、评估;各实践教学环节的总结和各类统计表等。

(7)学籍管理文件材料:有关学生名册、成绩、学籍及有关变更材料等。

2、系级建档范围:(1)上级与本系部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本系部制定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总结及统计报表、人员考核等。

继教档案管理制度

继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所有继续教育档案由专人负责,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真实准确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反映继续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

(三)安全保密原则:加强档案安全防范,确保档案不丢失、不损坏、不泄密。

(四)规范高效原则: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继续教育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继续教育计划、方案、通知等文件;(二)继续教育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材等教学资料;(三)继续教育教师、学员名单、考核成绩、证书等;(四)继续教育经费预算、使用情况等财务资料;(五)继续教育工作的总结、报告、统计分析等。

第五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装订等规范进行整理;(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三)对破损、霉变的档案进行修复、保护;(四)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核对,确保档案数量准确。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温度控制在适宜范围内;(二)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备,如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等设施;(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四)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第七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查阅者应提供有效证件,登记个人信息;(二)档案查阅者应遵守档案保管规定,爱护档案;(三)档案利用者不得擅自复制、摘抄档案内容;(四)档案管理人员应提供优质服务,及时解答查阅者疑问。

第四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八条档案鉴定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国家档案鉴定标准,对档案进行鉴定;(二)鉴定结果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执行;(三)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应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学生档案是指学校在学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反映学生在校学习等方面情况的真实表现。

为了加强成人教育学生档案的管理,使我院学生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学生档案的完整、系统和安全,依据《档案法》及有关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档案的内容(一)在籍学生在校期间每人均须建立个人档案。

学生档案按专业、年级、学习方式、学习层次分类。

(二)学生档案按个人所在专业班学员顺序建立相应的档案顺序号。

(三)学生档案材料包括:1.成人高考报名信息表;2.学习成绩登记表;3.个人奖惩材料;4.毕业生鉴定表;5.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如医学类实习报告等)。

二、学生档案的日常管理(一)学习成绩登记表是学生在校学习成果的真实反映,任课教师应在学生考试结束三天内,将学生课程成绩及时网络记载并打印签名,学习成绩登记表毕业时由考试管理科打印、盖章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二)毕业生鉴定表是学生毕业的凭证之一。

每位毕业生均应填写《XX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生鉴定表》,学生个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班主任填写评语并签字,继续教育学院确认并盖章。

(三)学生在校期间所受奖、惩,均应及时登记归入个人档案,作为其在校期间的历史记录。

任何人不得随意扣压或抽取,应完好存入本人档案。

(四)学生中途离校,应将学员在校的有关材料整理后,装入本人档案,由院档案室归档保管,供学生取用。

(五)学生档案不允许随意查阅,确因工作需要,经学院领导同意(签字)后向院档案室借阅。

学生个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档案。

(六)学生档案中的成绩、奖励、处分等材料,未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三、学生毕业及毕业后的档案管理(一)学生毕业时,应将学生的学习成绩登记表、考生信息表、毕业生鉴定表等有关材料,经整理后装入其本人档案,需经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装袋密封后加盖“XX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密封专用章”。

学生本人在领取毕业证书的同时领取本人档案,并交学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制度

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制度

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制度继续教育对于教师的素质提升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教师继续教育的档案管理制度却是一个值得关注和改进的问题。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制度,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1. 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的作用和意义教师继续教育档案是记录教师个人继续学习和发展情况的重要依据,可为教师评聘、职称晋升、岗位评定等提供参考。

它不仅是教师个人发展的证明,也是学校对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监督工具。

2. 目前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目前,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存在以下问题:档案记录不完善、信息缺失、无法及时更新等。

这些问题导致了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的不完整性和不准确性,影响了其应有的管理和利用效果。

3. 加强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对于教师个人、学校和教育系统都具有重要意义。

它能够帮助教师更好地规划个人发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同时,对学校来说,能够更精确地了解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经历;对教育系统来说,有助于监督和改进继续教育工作。

4. 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制度是加强档案管理的基础和关键。

应该明确档案的内容和要求,规定记录和更新的程序和标准,制定统一的档案管理标准和操作规程。

5. 推动信息化技术在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管理中的应用信息化技术的发展为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管理提供了新的机遇。

通过建设继续教育档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档案的电子化、信息共享和查询便捷化,能够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准确性。

6. 建立健全教师继续教育档案库建立健全的教师继续教育档案库是加强管理和利用的重要保障。

该档案库应包含教师个人的继续教育记录、培训证书、研究成果等,并能够与教师信息系统进行联动,实现信息的共享和更新。

7. 强化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制度

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制度

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制度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与实施Ⅰ. 介绍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制度的背景和意义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制度是指对教师进行继续教育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文件、数据和记录进行系统化管理的一项工作制度。

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教师培训的质量、规范教师继续教育的程序以及促进教师个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Ⅱ. 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制度的内涵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的建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与传输以及档案的保管和利用等方面的内容。

Ⅲ. 教师继续教育档案建立的必要性建立教师继续教育档案可以为教师个人发展提供依据,并为学校和教育部门提供教师培训的参考依据,有利于全面评估和监督教师的继续教育行为和学习情况。

Ⅳ. 教师继续教育档案材料的收集与整理为了保证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学校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确保对教师参加各类培训、研修活动的证明材料进行收集和整理,以备后续存档使用。

Ⅴ. 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的传输与共享教师继续教育档案应当建立起完善的传输和共享机制,确保档案的及时传递并在相关部门之间进行共享,以便于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对教师继续教育情况进行监管和评估。

Ⅵ. 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的保管与利用保管教师继续教育档案需要落实相应的管理责任,并建立统一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利用性。

Ⅶ. 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制度在实践中的应用在实践中,学校可以制定具体的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制度,并对教师进行相关培训,提高教师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技能水平。

Ⅷ. 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制度的优势与问题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但也存在着档案管理的复杂性、信息安全的隐患等问题,需要从制度设计和技术手段两个方面进行改进。

Ⅸ. 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制度的改进与创新为进一步提高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需要推动数字化技术与教育管理的深度结合,探索利用新技术手段进行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的管理与推进。

成教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成教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XX成教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学校确定一名副职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整理、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学校建立档案资料室,由教导处设档案柜,分别明确专职人员具体管理。

(三)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

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四)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

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统一要求。

(五)卷宗必须注时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暂存”的资料一般以一年为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六)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它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留存。

(七)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口。

(八)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应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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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教学档案是高等院校师生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并按一定归档制度集中保管起来的文字材料、图表、录音、录像实物等教学文件材料的总称。

教学档案的建档质量是衡量高等院校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

教学档案管理按照教学单位集中统一管理为主的原则,继续教育学院由教务科负责管理教学文件材料及资料室,确保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教学档案的归档内容包括:
一、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上级主办高校及学院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及有关规定;
二、校外教学点年审材料
三、教学基本建设的各种规划和计划;
四、自编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实验指导书、习题集、试题(试卷)库、试卷分析以及各种声像资料等;
五、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进程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课程教学总结等;
六、新生录取通知书附件、省统考成绩原件、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七、学生学籍记录卡、学业成绩、学籍变动情况、毕业资格审核材料;
八、教学改革进展情况、教学研究计划、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和教学研究刊物;
九、教师与外聘教师业务档案、各种奖励及成果;
十、教学工作评价材料、教学工作会议纪要等;
十一、其他有必要立档的教学文件和资料。

资料室对接收进来的文件材料,要按《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分类、编目,并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逐步实现档案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教学档案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实行教学工作与教学档案建档工作同步管理,做到布置、检查、总结、评估教学工作的同时,也要做好教学档案布置、检查、总结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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