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级管理人员带班下井作业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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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领导下井带班作业规定(5篇)

煤矿领导下井带班作业规定(5篇)

煤矿领导下井带班作业规定为切实落实局矿三会精神,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从严执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现对领导带班作业要求如下:1、矿每月底由调度室排出领导轮流下井带班时间表发到每个跟班领导。

2、要求跟班领导深入现场,掌握矿井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手信息,从而采取科学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实现安全管理。

3、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督促检查各基层单位区队长的跟班情况。

4、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针对实际情况抓好薄弱环节的安全管理,对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5、跟班人员如果有事请假或者外出,必须联系好自己的替班人员,防止出现空班。

6、对于没有按照跟班表跟班也没有替班的人员一律按照一下标准处罚:每空一个班副总(不含副总)以上领导处罚____元,副总处罚____元,科级____元,并扣掉本班补助。

如果有其他政治影响后果一律自负。

7、矿每月将下井带班人员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干部综合绩效考核。

落实好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可以充分调动全员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从而为我矿安全管理实现从“零”到“零”结束打好基础。

煤矿领导下井带班作业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领导下井带班作业,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煤矿生产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领导下井带班的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严格遵守煤矿安全法律法规。

第四条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工作人员要以安全生产为第一要务,严格执行煤矿安全作业规程,做到有责任心、有纪律、有组织、有技术。

第五条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煤矿安全培训、演练和评估,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工作人员需要做好以下工作:1. 负责领导下井作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2. 负责下井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3. 检查、核实下井作业的各种工作票和操作票的合规;4. 负责现场指挥和协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5. 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防范和处理事故;6. 组织矿井巡查,记录并上报矿井安全问题;7. 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事故损失最小化;8. 参与事故调查和整改,总结经验教训;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贯彻《国务院有关深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旳告知》(国发[]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贵州省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实行细则》(黔安监办[]155号)、《荔波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建立健全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旳告知》(荔安监 []25号)等有关文献精神,规范我矿各级管理人员值班、跟班、带班原则及入井次数规定,切实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增进矿井安全生产平稳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级领导带班制度及入井次数规定:矿长对贯彻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全面负责,带班下井领导协助矿长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

矿级领导指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值班矿长、矿总工程师等矿领导班子组员。

1.在矿井生产期间,矿必须每班指派1名矿级领导下井带班。

2.带班人员必须坚持井下24小时值班制,带班时间不低于8小时,做到职工三班倒,班班有领导。

3.带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全权处理本班所发生旳生产和安全问题,当班出现安全事故追究领导责任和承担连带责任。

4.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三超”组织生产。

带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遇有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时,必须守在现场处理问题,现场能整改旳要立即整改,现场不能处理旳,带班领导升井后要立即向矿长汇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贯彻”原则进行整改,有关业务科室要做好跟踪贯彻。

5.入井带班人员要盯住本班旳重点生产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工序,及时发现隐患并监督贯彻整改6.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碰到险情时,带班领导要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7.入井带班人员下井必须进行登记,现场及时填写入井登记卡及带班记录,且将当班查出旳问题、隐患下发贯彻各有关单位。

8.带班时,必须与职工同下井、同升井。

9.带班时必须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会面签字。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3篇)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3篇)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为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工作效率的一项制度。

具体的制度包括以下几点:1. 煤矿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管理人员必须定期轮班下井,亲自参与矿井的生产和管理工作,以增强管理层对现场情况的了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煤矿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下井工作必须遵守煤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消防、通风、防尘、爆破等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第一,绝不偷工减料。

3. 煤矿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下井工作应带头遵守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行为习惯,不参与无关工作或个人私事,做到勤勉、实干、团结。

4. 下井期间,煤矿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要积极参与巡查和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整改,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运行。

5. 下井期间,煤矿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要与基层员工沟通交流,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倾听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他们的问题和困扰。

通过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煤矿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对现场工作的了解和把握,增强他们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员工和领导的密切合作,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和高效运行。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2)1.背景概述随着煤矿工作环境的复杂性和危险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出现成为了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

煤矿领导作为矿井的管理者,他们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所以,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一种重要的安全措施,通过领导带班下井,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矿井中的问题,预防和减少矿井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2.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目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实施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煤矿的安全管理,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具体目的如下:(1)提高煤矿领导的安全意识:通过亲身经历矿井工作环境,煤矿领导可以更加深刻地了解矿井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2)发现和解决矿井中的问题:煤矿领导下井可以直接接触到矿井中的工作情况,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来保护矿工的安全。

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6篇)

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6篇)

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____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____》(国发[____]____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____第33____)的规定精神,以及省、市、区下达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般规定1、带班人员范围。

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各部门长。

2、带班次数。

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____次,其余副矿级领导及部门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____次。

3、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

4、带班人员入井时间:早班7:30、中班15:30、夜班23。

30,在井口与当班员工一同入井。

5、带班人员在井下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6、每月____日前由矿安全部对带班人员的带班日期、班次进行安排,并发给每一个带班人员,以便带班人员安排好日常工作。

二、带班人员职责1、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

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

“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

3、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____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____生产。

4、关口前移,重点加大对生产中各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必要时,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必须蹲点把关,杜绝现场安全管理的失控。

8、认真检查各作业点的工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协调所在区域的区队之间、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范文(3篇)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范文(3篇)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范文为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发【____】____号文件以及《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和《____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____号令)第21条之要求:“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轮流带班下井,并建立下井登记档案”。

扒弓煤矿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1、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天数:矿长月下井不少于____天,其中带班与工人同上同下不得少于____天。

副矿长、总工下井不得少于____天,其中带班不得少于____天。

2、矿级领导实行:“三、八”制,坚持井下交接班制度。

二、矿级领导带班要求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对所经过的路线、工作地点、所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发现的“三违”人物的处理;隐患的排除等承当完全责任。

三、带班矿长应履行的职责:1、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隐情及时制止和处理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的命令。

组织涉险区域的人员及时、有序的撤离到安全地点。

4、坚持井下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将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进行认真交接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5、带班矿长要身先士卒、带头执行出入井登记、检身、挂牌上岗制度,月末将本月下井考勤情况张榜公示。

6、要坚持执行二十四小时对井下安全生产现场指挥与管理,严禁带班矿长空班、迟到、早退的事件发生。

7、工作时间要建立矿领导上班当天考勤制度,对因工外出按干部管理权限实行请假制度;因事、病必须执行书面请假;要求在考勤表上注明出勤、公、事病假,以备考核。

8、所有副矿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按规定的带班天数,轮流带班上岗,并且建立领导干部二十四小时不定时的下井检查制度。

四、所有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1、生产、辅助区队下井带班人员,实行“三八”制带班下井,地点以本单位分管范围为重点(机电、皮带两个工区因地面有大部分岗位,带班人员在井下时间不得少于____个小时,升井后地面岗位____个小时)。

煤矿管理人员下井与带班制度

煤矿管理人员下井与带班制度

煤矿管理人员下井与带班制度为保障煤矿生产安全,规范管理人员下井与带班工作,订立本制度,旨在确保煤矿管理人员的安全和责任落实。

一、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的管理人员,包含矿长、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

二、管理标准1. 下井前准备1.1 凡需下井的管理人员,必需符合国家煤矿安全管理规定,持有相应的煤矿工作证和煤矿安全资格证。

1.2 下井前必需参加煤矿安全生产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方可下井。

1.3 在下井前,管理人员应了解矿井地质情况、通风情况、瓦斯浓度等煤矿安全相关知识。

1.4 下井前,管理人员应穿着符合国家标准的矿用工作服、安全鞋和防护帽等个人防护装备,依据实在作业需要佩戴防滑手套、防护眼镜等。

2. 带班工作2.1 带班的管理人员必需具备煤矿安全管理知识和操作技能。

2.2 管理人员应熟识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和流程,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

2.3 管理人员在带班期间,应时刻保持警觉,认真察看矿井内的安全情形,并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2.4 管理人员应能娴熟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组织疏散和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2.5 管理人员带班期间,要确保矿井的通风、瓦斯抽放、水文管理等工作的正常运行,及时解决可能影响生产安全的问题。

2.6 管理人员应及时与下井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明确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

2.7 带班的管理人员应依照值班制度,做好班前交接和班后交接工作,确保信息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三、考核标准1. 考核内容1.1 煤矿管理人员的下井与带班制度执行情况。

1.2 煤矿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

1.3 煤矿管理人员在处理突发事件和应急情况时的应对本领。

1.4 煤矿管理人员对矿井安全运行的管理效果。

2. 考核方式2.1 考核采取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2 定期考核由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内容包含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和应急处理演练。

2.3 不定期抽查通过组织小组进行,以实地检查、模拟演习等方式进行考核。

煤矿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3篇)

煤矿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3篇)

煤矿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____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____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____》(国发[____]____号)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____号;切实加强煤矿现场管理工作,煤矿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井下,真正做到“解决问题在井下、工作重点在现场”的领导思想;特制定本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一、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包括煤矿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矿长、总工程师)和安全、生产、机电、通防副矿长、副总工程师以及跟班作业的矿领导班子成员。

二、煤矿主要负责人、法人、矿长、总工程师、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____个,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____个,其中中、夜班不少于____个;每个小班保证至少有一名煤矿领导在现场带班。

三、煤矿领导艺术带班入井要与同班工人同时入井、同时升井、深入采掘工作面现场,抓住安全生产重点环节,排查处理现场隐患。

制止违章作业行为遇到险情时,有序地组织工人撤到安全地点。

四、煤矿带班领导在入井前要参加班前会、安排安全注意事项、在检身窗口挂上“入井带班姓名牌”填写出入井时间,认真填写《煤矿企业领导入井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签名,行走经过路线、检查出的隐患及隐患处理情况。

五、煤矿领导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入井带班时,要书面请假、说明原因,并向上级监督部门报告情况。

否则无故完不成下井任务的要给予处罚。

对超额完成入井带班任务的要给予奖励。

煤矿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2)是指煤矿的矿领导必须定期下井参与实际工作,以保障安全生产和有效管理。

这一制度主要是为了加强对煤矿生产现场的管理,提高矿领导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感,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煤矿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具体要求包括:矿领导定期下井,到现场指导和检查工作;参与矿井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例如火炮放炮、煤炭运输等;了解并掌握矿井的情况,包括矿井内部的通风、煤炭储存、支护等情况;与矿工进行沟通交流,听取他们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带头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确保自身的安全。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简单版5篇)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简单版5篇)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简单版5篇)篇1矿级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是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的紧要环节,它重要包含以下几个核心内容:1. 交接班时间:明确规定的交接班时间,确保工作连续性和责任无缝对接。

2. 交接班程序:包含现场巡查、设备检查、安全情形说明等步骤。

3. 交接班记录:认真记录交接班情况,供后续参考和追溯。

4. 责任落实:明确交接班双方的责任和权利,防止推诿。

篇2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重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 定期下井:规定矿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必需定期亲自下井,了解井下实际情况。

2. 责任明确:每位下井的领导和管理人员需明确本身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对井下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3. 带班时间:设定合理的带班时间,确保领导在关键时段能在井下引导工作。

4. 工作记录:记录下井期间的工作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便于后续跟踪和改进。

篇3矿级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是矿业安全生产的紧要环节,重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 交接班时间规定:明确交接班的具体时间,确保交接过程有序进行。

2. 交接班内容:包含当前工作进度、安全情形、设备状态、存在问题及待处理事项。

3. 交接班程序:认真规定交接班双方的职责和步骤,确保信息传递准确无误。

4. 记录与报告:记录交接班内容,必需时向上级汇报。

篇4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是指矿业企业中,由矿级领导亲自参加井下作业,与一线工人同班次、同进退的工作模式。

这种制度重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 矿长及副矿长定期下井,确保每月至少一次亲自参加井下工作。

2. 下井期间,领导需全面了解井下安全生产情形,排查隐患。

3. 领导需与工人进行沟通,掌握实际生产情况,及时解决现场问题。

篇5矿级领导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是指矿业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亲自参加井下作业,与一线员工共同工作,以确保安全生产的制度。

这种制度通常包含以下关键构成部分:1. 定期下井:领导需依照规定频率下井,直接了解井下工作情形。

煤矿管理干部下井及带班制度(3篇)

煤矿管理干部下井及带班制度(3篇)

煤矿管理干部下井及带班制度一、背景介绍煤矿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具有很高的安全风险,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的生产安全都是首要考虑的问题。

煤矿管理干部作为煤矿生产管理的骨干力量,其下井及带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增强煤矿安全管理和提高生产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二、下井要求1.做好入井登记煤矿管理干部下井,应进行入井登记,包括姓名、部门、岗位、下井时间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记录备查。

2.具备相关资质煤矿管理干部下井之前,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例如熟悉矿区地质情况、了解矿井的生产工艺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3.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煤矿管理干部下井,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矿热或矿靴、呼吸器、防护眼镜、安全帽等,并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和保养。

4.遵守矿井安全规定煤矿管理干部下井,应遵守矿井安全规定,不得擅自私自行动,不得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法规和操作规程。

三、带班责任1.了解生产计划煤矿管理干部带班前,必须了解生产计划,熟悉当班矿井的开展和情况,确保生产安全和生产效率。

2.安全巡查和监督煤矿管理干部带班时,应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对矿工的安全操作进行监督。

3.组织矿井事故应急演练煤矿管理干部带班时,应组织矿井事故应急演练,提高矿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意识。

4.及时上报问题和情况煤矿管理干部带班时,应及时上报存在的问题和情况,例如设备故障、安全隐患等,以便及时处理和解决。

四、制度建立和改进1.建立下井及带班制度煤矿应建立明确的下井及带班制度,详细规定煤矿管理干部下井的条件、要求和程序,以及带班的责任和权力。

2.加强培训和教育煤矿应加强对煤矿管理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矿井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增强对安全生产的认识。

3.建立奖惩机制通过建立奖励和惩罚机制,激励和督促煤矿管理干部遵守下井及带班制度,加强煤矿安全管理。

4.定期评估和改进煤矿应定期进行下井及带班制度的评估和改进,根据实际情况和问题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优化。

管理人员下井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三篇)

管理人员下井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三篇)

管理人员下井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第一章引言煤矿安全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而煤矿领导及管理人员的安全同样重要。

为了加强对煤矿领导及管理人员的安全保护,我公司制定了管理人员下井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管理人员下井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行为,确保他们的安全,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管理人员下井制度2.1 下井的管理人员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管理人员,包括矿长、副矿长、技术主管、安全主管、生产主管等。

2.2 下井的条件和程序管理人员下井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具备下井资格:管理人员需经过公司认定的下井培训,并取得下井资格。

(2)健康状况良好:管理人员下井前需要经过身体检查,确保身体状况适合下井。

(3)遵守煤矿安全规定:管理人员需要熟悉煤矿安全工作规程,并遵守其规定。

下井程序如下:(1)填写下井申请表:管理人员需要提前向所在部门提出下井申请,填写下井申请表。

(2)获得批准:所在部门收到下井申请后,会进行审批,批准下井。

(3)佩戴安全装备:管理人员下井需要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安全鞋、呼吸器等。

(4)遵守工作规程:管理人员在井下需要遵守工作规程,服从矿长或者矿长代表的指挥。

2.3 安全责任和安全教育(1)安全责任:管理人员下井前需要签署安全责任书,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

(2)安全教育:管理人员下井前需要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了解最新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巧。

第三章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3.1 带班下井的范围和条件本制度适用于担任煤矿领导职务的人员,包括矿长、副矿长等。

带班下井的条件如下:(1)具备下井资格:煤矿领导需要经过公司认定的下井培训,并取得下井资格。

(2)健康状况良好:煤矿领导下井前需要经过身体检查,确保身体状况适合下井。

(3)遵守煤矿安全规定:煤矿领导需要熟悉煤矿安全工作规程,并遵守其规定。

3.2 带班下井的程序带班下井的程序如下:(1)确定下井计划:煤矿领导需要提前确定下井计划,并向上级报备。

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第一条总则为确保矿井生产安全,提高劳动效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汝州煤矿及其下属矿井的矿级领导下井带班。

第二条定义1.矿级领导:指公司派驻矿井的管理人员,例如矿长、副矿长、安全主任等。

2.下井带班:指矿级领导进入矿井现场生产工作,并负责引导和监督生产、安全等工作。

3.现场生产工作:指实际开展矿井生产、运输、通风、排水等工作。

4.安全引导和监督:指矿级领导负责检查、引导和督促现场人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下井带班权限矿级领导下井带班时,应依照相关职责和权限开展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引导和监督矿井的生产组织和管理。

2.监督矿井设备设施的维护和运行。

3.检查矿井内的通风、排水、运输等工作情况。

4.引导矿井安全施工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5.协调处理矿井生产中的问题和突发情况。

6.负责短期生产计划的订立和执行。

第四条下井带班程序1.矿级领导应预先向上级领导报备下井带班的时间、地方和任务。

2.下井前,矿级领导应核对个人防护装备的完好性,包含安全帽、防尘口罩、安全鞋等,并佩戴工作证件。

3.矿级领导应与现场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告知工作布置和注意事项,并确保现场人员了解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下井带班期间,矿级领导应紧密关注矿井生产情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上级。

第五条安全责任1.矿级领导下井带班时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制度和规章,带头执行各项安全措施。

2.在下井带班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或违规现象,矿级领导应立刻采取措施制止,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矿级领导应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知识学习与培训,乐观推动矿井安全文化建设。

第六条工作纪律1.矿级领导下井带班时,应依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任务要求进行工作,并依照生产管理制度履行工作职责。

2.在工作过程中,矿级领导应保持工作状态的良好,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务。

3.矿级领导应认真记录下井带班过程中的事项、发现和处理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相关信息。

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

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

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为了促进建设矿井管理人员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建井安全管理水平,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推动建设矿井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发号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制度汇编》的通知,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次数要求1、矿长每月下井不少于5次。

2、各副矿长、副总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少于12次。

3、各科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6次;各队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8次。

4、安检员每月下井不少于26次。

二、下井带班负责区域及时间要求:每班下井的矿级领导,负责巡查全矿井所有区域,原则上与工人同上同下,带班时间不低于八小时。

三、矿井管理人员下井带班规定1、每班至少有一名矿级领导下井带班指导作业,深入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2、矿级领导下井必须填写下井日志,要将下井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填写清楚。

3、管理人员下井要本着要求真务实精神,深入现场,要带着问题,有针对性进行检查,升井后认真填写下井日志。

4、管理人员要不定期不定时的重点巡回检查,抓住重点、抓住关键环节、抓住细节、盯住薄弱环节,消灭死角、盲点。

四、下井带班人员职责:1、下井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负责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章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2、带班人员是当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当班管辖区域内安全生产负责;当井下发生危及职工安全的严重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采取停工、撤人、排除隐患等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长报告,建设矿井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在追究矿长、队长责任同时追究当班带班人员相应责任。

五、下井带班考核制度1.规定下井带班人员每月未按规定次数带班,欠1次处罚100元;下井带班人员现场带班低于8小时或未到规定现场区域(特殊情况除外)一经发现每次处罚50元。

2.带班、跟班下井人员以出入井登记、识别卡记录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下井。

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范本

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范本

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范本一、引言矿领导下井带班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确保矿井正常运转和安全生产的必要措施。

本制度旨在规范和加强矿领导下井带班工作,确保矿井安全、高效运行。

二、定义和范围矿领导下井带班是指矿领导在矿井井下带领班组成员进行指导、检查、指挥等工作的活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领导下井带班的情况。

三、目的和原则1. 目的:确保矿井安全、高效运行,提高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2. 原则: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

四、带班流程1. 上井前准备:(1)了解当班井下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2)检查个人装备的完好性;(3)了解矿井通风、水文、计量等运行情况。

2. 下井带班:(1)按照规定时间进入井下工作区域;(2)检查井下作业现场,确认安全措施是否到位;(3)指导井下作业人员,提醒注意事项,并对工作进行交底;(4)检查煤气、瓦斯、尘等有害气体浓度,确保井下环境安全;(5)定时巡视工作面和巷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了解作业人员的劳动条件和安全意识,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7)及时向矿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3. 矿领导下井带班工作实施要求:(1)严格按照矿井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劳动法规执行工作;(2)加强对井下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井下人员的安全意识;(3)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4)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五、带班中的注意事项1. 注意检查通风和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2. 注意观察井下作业人员的工作状态,以便及时提供帮助和指导;3. 注意检查井下工作区域的瓦斯、尘等有害气体浓度,确保安全;4. 注意井下巷道和工作面的支护情况,及时处理问题;5. 注意井下队伍的管理和纪律执行情况,确保工作有序;6. 注意与井下人员互动,听取意见和建议,积极解决问题。

六、带班工作纪律1. 严禁矿领导在井下进行个人独自作业;2. 严禁任何人擅自离开或违反指定路线行动;3. 严禁带班人员与井下作业人员发生身体接触行为;4. 严禁矿领导超越权限作出决策,应按规章制度执行。

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3篇)

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3篇)

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煤矿是一个危险性行业,工作环境复杂,安全风险高。

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煤矿企业一般会实施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领导下井带班是指煤矿领导或管理人员下井参与日常生产操作,亲自带领矿工进行工作,以示榜样和示范的方式提高矿工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意识和水平,防止事故的发生。

一、领导下井带班的背景和必要性1.1背景煤矿作为一种特殊的工作环境,几乎每天都面临着各种潜在的安全风险,如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矿井坍塌等。

为了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加强对生产操作的监管,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应运而生。

1.2必要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的实施对煤矿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必要性:(1)增加矿工安全意识。

煤矿矿工的安全意识关乎整个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只有通过领导下井带班,煤矿领导或管理人员亲自参与矿井操作,才能更好地向矿工传递安全意识,提高他们对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提高矿工技能水平。

领导下井带班不仅是为了监督矿工工作,还可以通过亲自参与操作,向矿工示范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技巧,引导他们学习和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提高整个团队的工作水平。

(3)加强对生产操作的监管。

领导下井带班可以通过实际参与矿井操作,更全面地了解生产现场的情况,及时掌握安全隐患,并做出正确的决策,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高效。

二、领导下井带班的实施方式2.1确定带班人员在实施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时,首先需要确定哪些煤矿领导或管理人员需要下井带班。

一般来说,需要选择具有丰富煤矿工作经验和技能的人员,同时还要考虑其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以确保他们能够胜任下井带班的工作。

2.2制定带班计划在确定带班人员后,煤矿企业需要制定带班计划,明确领导下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任务。

带班计划应该根据矿井生产情况和工作安排合理安排,保证带班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的正常进行。

2.3组织培训和考核为保证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的顺利实施,煤矿企业需要对带班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安全操作知识、应急处理能力、团队管理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矿级管理人员带班下井作业管理规定

矿级管理人员带班下井作业管理规定

-矿级管理人员带班下井作业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确保各级管理人员经常深入了解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三违”现象,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现场指导,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推动矿井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1、矿级管理人员带班下井规定矿井要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矿级领导带班下井指导作业,并与职工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每月提前排出矿井管理人员下井带班作业表,每个班次至少安排1名管理人员必须带班下井作业;矿井副矿长以上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井下现场,熟悉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状况;每月在完成各项规定及任务的同时,按公司办公室安排进行带班下井作业;采、掘、修要保证每班必须有班、队长带班下井作业,且和职工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否则严禁入井作业,机、运、通每天必须有班长下井维修、试验、检查且安排好各自分管的其它班次的工作;所有入井管理人员,必须了解工作面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研究解决井下存在的问题;在安装回撤、初次放顶与末采、巷道开口与贯通、排放瓦斯、探放水、过地质构造、系统调风等关键时段,必须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组织现场办公,明确安全管理措施,实行公司、矿井两级跟班制,由公司办公室安排相关业务科室人员排出跟班表,现场进行作业指导,把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2、明确带班下井人员的职责带班下井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矿长、班队长是矿、班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带班下井人员协助班队长做好现场的安全工作,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凡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下井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长报告;煤矿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要在追究矿长、班队长责任的同时,更要追究当班带班下井人员相应的责任;3、带班下井人员入井管理规定由安监处负责,健全完善矿级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每月带班下井次数、在井下作业时间、带班下井的任务和职责权限,四点班与零点班比例零点班与四点班占总数的50%;带班下井要严格执行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在井下现场向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交接班记录簿由当班值班矿长负责保管;带班下井的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升井后,要认真填写干部带班下井作业信息表,由公司安监处负责将带班下井人员的入井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详细凳记,并存档备查,同时报公司主要负责人一份;各采掘、辅助班队带班作业的班队长及矿级领导带班下井人员要参加当班班前、班后会,安排和总结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确保安全生产; 建立带班下井档案;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每月提前排出矿级领导带班下井作业表,明确带班作业的重点及要求,明确带班作业种类、作业地点和范围,并报公司调度室和安监处;建立带班下井台帐和填写带班下井作业人员带班汇报台帐,台帐要求统一格式,加封面注明台帐类别、单位名称、带班月份,月末经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查后存档;由安监处负责对当月各矿级管理人员带班下井作业情况汇总制表,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公司调度室各一份,并报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备案;4、考核办法及要求矿级管理人员带班下井作业执行安全、生产双考核;带班数量与质量由安监处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公司董事会及安委会,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安全绩效进行考核兑现,由安委会负责监督;加强监督考核;将矿级领导带班下井情况与个人安全绩效考核、带班下井人员当月经济收入紧密挂钩,并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由公司安委会严格把关考核;由安监处建立奖惩制度;对无故不带班下井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按奖惩制度处罚500元;情节严重者按管理权限给予批评、通报、追究责任; 矿级管理人员因公出差、培训、身体、年龄等原因未完成带班下井规定次数的,均要有书面说明和请假条,并由主管领导审批,报公司办公室、安监处备案,可酌情减免,否则按未带班下井规定要求进行考核;对带班领导下井不负责任,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对责任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预以处罚;由安监处加强监督检查,把各级干部带班下井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每月要将监督检查情况向全矿职工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延吉三道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一〇年九月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为了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确保职工人身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结合我矿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一、带班下井范围:矿长、副矿长技术、安全、生产、机电为带班下井人员;二、带班下井时间:1、矿级领导每月按规定完成各项任务的同时,必须执行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6天;副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24天;技术副矿长不少于10天;并且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下井,在井下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并在井下交接班;2、公司有关科室领导每月按规定完成各项任务同时,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安全、生产技术部门带班下井不少于4次;在井下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三、带班下井的任务及权限: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必须对当班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有权制止违章行为,并有处罚权;有权在现场指挥安全生产,当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有权组织工人消除事故隐患;抓好现场管理,确保人身安全,保证井下正常安全生产;四、带班下井的职责:1、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3、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4、强化落实“解决问题在井下”的现场工作机制;五、领导带班下井时,其领导姓名应在井口明显位置公示;领导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应当在矿井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六、带班下井的领导要把本班的安全情况,生产情况、消除事故隐患情况,与接班的领导交待清楚,并详细写在交接班记录簿上;七、建立矿级领导带班下井考勤簿,由公司安监处负责考核;延吉三道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一〇年九月矿级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一、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必须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在班前会上布置完生产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后及时入井接班,交班人必须留在工作面等待接班人接班,交待好工作面的情况后方准离开;二、交接班人必须认真对待交接班,必须做到工作面情况交待不清不交接、安全隐患处理不清不交接、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交接、工作安排不到位不交接;三、对于矿级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公司安委会要严格检查督促执行,发现有人不按规定交接班的,要按制度严肃处理;四、对未进行交接班而出现问题,双方都有责任并在处理中从严加倍处罚;五、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上报给主管领导处理;六、在工作中,以确保安全生产为原则,按照煤矿制定所布署的工作中心内容妥善安排生产,灵活大胆处理井下一切安全生产事项,对当班所安排处理的重要事项逐一交待清楚,让接班人员心中有数,便于安排生产;七、交接班要真正做到“交接班手拉手,你不来我不走”,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实处,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延吉三道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一〇年九月矿级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1、带班领导升井后,及时填写交接班记录簿;必须把当班工作面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工作安排情况、当班井下发现安全隐患及处理情况作详细记录;2、带班领导升井后,必须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3、由矿井安全副矿长负责整理、保存当月矿级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簿及相关登记簿;4、交接班记录簿及相关登记簿不得涂抹、修改,填写内容必须真实,严禁能虚作假;5、每月5日前由矿井安全副矿长将上月矿级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簿及相关登记簿报公司安监处存档备查;6、矿级领导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保存期不少于一年;延吉三道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一〇年九月。

管理人员下井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范文(三篇)

管理人员下井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范文(三篇)

管理人员下井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规范管理人员下井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行为,保障员工安全,在此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煤矿安全法》、《矿山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公司有关管理制度为依据。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人员及煤矿领导下井的情况。

三、管理人员下井要求1.管理人员包括煤矿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等,他们下井需经过公司安全部门或矿井管理部门的书面审批,并具备相应的煤矿安全知识和经验。

2.下井管理人员需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矿用安全帽、矿用安全鞋,并穿着合适的工作服。

3.下井前,管理人员需参加由安全部门或矿井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

4.下井路线应明确,遵循安全通道和标识,不得擅自改变路线。

5.在煤矿的各个区域,管理人员需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巡查,并及时了解矿井状况。

6.管理人员发现煤矿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煤矿安全部门或矿井管理部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四、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要求1.煤矿领导脱产带班下井需经过公司安全部门或矿井管理部门的书面审批,并具备相应的煤矿安全知识和经验。

2.下井领导需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矿用安全帽、矿用安全鞋,并穿着合适的工作服。

3.下井前,煤矿领导需参加由安全部门或矿井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

4.煤矿领导带班下井需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安全措施,并将其报备煤矿安全部门或矿井管理部门备案。

5.带班下井的煤矿领导需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并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6.带班下井的煤矿领导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煤矿的特点和规定进行工作,确保矿井安全。

7.煤矿领导发现煤矿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在第一时间上报煤矿安全部门或矿井管理部门。

五、违规处理对违反本制度的管理人员和煤矿领导,将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检查、降职、开除等。

煤矿管理人员下井管理制度

煤矿管理人员下井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煤矿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所有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工作。

第三条煤矿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二章下井带班人员及要求第四条煤矿管理人员下井带班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煤矿生产流程和操作规程;2. 具备一定的现场管理能力,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现场的安全隐患;3.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能够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五条煤矿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工作应实行以下规定:1. 矿长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0次,副矿长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次,其他管理人员每月下井不得少于20次;2. 下井带班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3. 下井带班期间,管理人员应全面了解井下生产情况,对现场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4. 下井带班期间,管理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岗,不得饮酒,不得携带无关物品。

第三章下井带班记录与考核第六条煤矿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应做好以下记录:1. 下井人员姓名、职务、下井时间、升井时间、井下行走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遗留问题等;2. 交接班记录,包括接班人员、交班人员、接班时间、交班时间、井下生产情况等;3. “三违”记录,包括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情况。

第七条煤矿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工作应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下井次数及带班时间;2. 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情况;3. 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4. 安全生产意识和工作态度。

第四章罚则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管理人员,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1. 违反下井带班规定的,每次罚款500元;2. 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3. 违反劳动纪律,擅自离岗、饮酒等,每次罚款1000元。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矿领导带班下井(坑)制度

矿领导带班下井(坑)制度

矿领导带班下井(坑)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以及省、市、区下达领导带班下井的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带班人员:矿级领导、涉煤科室领导。

第二条带班次数: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其余带班人员按照当月的带班表执行。

第三条带班人员严格按照带班表执行带班,因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同级的带班人员调班,并在信息调度中心登记备案。

第四条带班人员入井时间:夜班23:40前早班08:40前中班15:40前第五条带班人员在中央变电所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交接班记录。

第六条每月25日前由信息调度中心对下个月带班人员的班次进行排班,并在调度会议室、主井口公示,以便带班人员安排好日常工作。

第七条调度中心于每月月底将当月领导带班的计划完成情况汇总统计后,张贴于主井口公示栏进行公示。

第八条每月由信息调度中心负责带班记录薄的发放和管理。

第二章带班人员职责第九条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三走到”。

即新扩区、新采区、新工作面要走到,新条件、新工艺、新装备现场要走到,最远的区域要走到。

第十条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三必到”。

即条件变化必到,存在重大隐患必到,问题多、管理最差的单位现场必到。

第十一条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三问到”。

即现场隐患处置情况问到、岗位作业标准问到、安全工作重点和注意事项问到。

第十二条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三查到”。

即现场存在隐患查到、不规范作业行为查到、队组安全管理制度查到。

第十三条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

“两同时”即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上井;“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

2024年管理人员下井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范本(3篇)

2024年管理人员下井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范本(3篇)

2024年管理人员下井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人员以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管理人员以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下井人员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正确履行岗位职责,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煤矿公司应定期进行下井人员培训,提高下井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下井人员应按照职责和权限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

第二章下井工作管理第六条煤矿公司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下井工作计划,明确下井工作的目标、任务、时间和人员安排,并及时向下井人员进行通知。

第七条煤矿公司应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施,确保下井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煤矿公司应经过充分了解工作地点的情况和安全措施后,才能确定管理人员以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

第九条下井人员在下井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确保自身安全和工作效率。

第十条所有下井人员必须佩戴全套个人防护装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三章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管理第十一条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前必须编制下井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二条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应确保所带队伍人员数量合理,具备相应的安全素质和操作能力。

第十三条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应按照规定的安全措施进行作业,并指导下属正确履行职责。

第十四条煤矿领导在下井过程中应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工作隐患,并报告煤矿公司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煤矿领导在下井过程中必须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管理人员下井管理第十六条管理人员下井前必须对下井工作进行认真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管理人员下井应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指导下属正确履行职责,并确保施工过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八条管理人员下井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范进行操作,不得擅自调整设备和工艺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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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级管理人员带班下井作业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确保各级管理人员经常深入了解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三违”现象,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现场指导,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推动矿井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矿级管理人员带班下井规定
矿井要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矿级领导带班下井指导作业,并与职工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每月提前排出矿井管理人员下井带班作业表,每个班次至少安排1名管理人员必须带班下井作业;
矿井副矿长以上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井下现场,熟悉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状况;每月在完成各项规定及任务的同时,按公司办公室安排进行带班下井作业;
采、掘、修要保证每班必须有班、队长带班下井作业,且和职工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否则严禁入井作业,机、运、通每天必须有班长下井维修、试验、检查且安排好各自分管的其它班次的工作;
所有入井管理人员,必须了解工作面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研究解决井下存在的问题;在安装回撤、初次放顶与末采、巷道开口与贯通、排放瓦斯、探放水、过地质构造、系统调风等关键时段,必须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组织现场办公,
明确安全管理措施,实行公司、矿井两级跟班制,由公司办公室安排相关业务科室人员排出跟班表,现场进行作业指导,把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2、明确带班下井人员的职责
带班下井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矿长、班队长是矿、班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带班下井人员协助班队长做好现场的安全工作,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凡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下井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长报告;煤矿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要在追究矿长、班队长责任的同时,更要追究当班带班下井人员相应的责任;
3、带班下井人员入井管理规定
由安监处负责,健全完善矿级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每月带班下井次数、在井下作业时间、带班下井的任务和职责权限,四点班与零点班比例零点班与四点班占总数的50%;
带班下井要严格执行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在井下现场向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交接班记录簿由当班值班矿长负责保管;
带班下井的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升井后,要认真填写干部带班下井作业信息表,由公司安监处负责将带班下井人员的入井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详细凳记,并存档备查,同时报公司主要负责人一份;各采掘、辅助班队带班作业的班队长及矿级领导带班下井人员要参加当班班前、班后会,安排和总结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确保安全生产;
建立带班下井档案;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每月提前排出矿级领导带班下井作业表,明确带班作业的重点及要求,明确带班作业种类、作业地点和范围,并报公司调度室和安监处;建立带班下井台帐和填写带班下井作业人员带班汇报台帐,台帐要求统一格式,加封面注明台帐类别、单位名称、带班月份,月末经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查后存档;
由安监处负责对当月各矿级管理人员带班下井作业情况汇总制表,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公司调度室各一份,并报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4、考核办法及要求
矿级管理人员带班下井作业执行安全、生产双考核;带班数量与质量由安监处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公司董事会及安委会,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安全绩效进行考核兑现,由安委会负责监督;
加强监督考核;将矿级领导带班下井情况与个人安全绩效考核、带班下井人员当月经济收入紧密挂钩,并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由公司安委会严格把关考核;
由安监处建立奖惩制度;对无故不带班下井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按奖惩制度处罚500元;情节严重者按管理权限给予批评、通报、追究责任;
矿级管理人员因公出差、培训、身体、年龄等原因未完成带班下井规定次数的,均要有书面说明和请假条,并由主管领导审批,报公司办公室、安监处备案,可酌情减免,否则按未带班下井规定要求进行考核;
对带班领导下井不负责任,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对责任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预以处罚;
由安监处加强监督检查,把各级干部带班下井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每月要将监督检查情况向全矿职工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延吉三道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〇年九月
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确保职工人身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结合我矿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一、带班下井范围:
矿长、副矿长技术、安全、生产、机电为带班下井人员;
二、带班下井时间:
1、矿级领导每月按规定完成各项任务的同时,必须执行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6天;副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24天;技术副矿长不少于10天;并且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下井,在井下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并在井下交接班;
2、公司有关科室领导每月按规定完成各项任务同时,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安全、生产技术部门带班下井不少于4次;在井下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
三、带班下井的任务及权限:
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必须对当班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有权制止违章行为,并有处罚权;有权在现场指挥安全生产,当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有权组织工人消除事故隐患;抓好现场管理,确保人身安全,保证井下正常安全生产;
四、带班下井的职责:
1、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3、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4、强化落实“解决问题在井下”的现场工作机制;
五、领导带班下井时,其领导姓名应在井口明显位置公示;领导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应当在矿井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带班下井的领导要把本班的安全情况,生产情况、消除事故隐患情况,与接班的领导交待清楚,并详细写在交接班记录簿上;
七、建立矿级领导带班下井考勤簿,由公司安监处负责考核;
延吉三道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〇年九月
矿级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
一、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必须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在班前会上布置完生产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后及时入井接班,交班人必须留在工作面等待接班人接班,交待好工作面的情况后方准离开;
二、交接班人必须认真对待交接班,必须做到工作面情况交待不清不交接、安全隐患处理不清不交接、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交接、工作安排不到位不交接;三、对于矿级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公司安委会要严格检查督促执行,发现有人不按规定交接班的,要按制度严肃处理;
四、对未进行交接班而出现问题,双方都有责任并在处理中从严加倍处罚;
五、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上报给主管领导处理;
六、在工作中,以确保安全生产为原则,按照煤矿制定所布署的工作中心内容妥
善安排生产,灵活大胆处理井下一切安全生产事项,对当班所安排处理的重要事项逐一交待清楚,让接班人员心中有数,便于安排生产;
七、交接班要真正做到“交接班手拉手,你不来我不走”,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实处,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
延吉三道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〇年九月
矿级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
1、带班领导升井后,及时填写交接班记录簿;必须把当班工作面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工作安排情况、当班井下发现安全隐患及处理情况作详细记录;
2、带班领导升井后,必须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
3、由矿井安全副矿长负责整理、保存当月矿级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簿及相关登记簿;
4、交接班记录簿及相关登记簿不得涂抹、修改,填写内容必须真实,严禁能虚作假;
5、每月5日前由矿井安全副矿长将上月矿级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簿及相关登记簿报公司安监处存档备查;
6、矿级领导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延吉三道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〇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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