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储存、保管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贮存保管制度范文(4篇)
气瓶贮存保管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气瓶的贮存和保管工作,确保气瓶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气瓶贮存和保管工作,包括气瓶的日常检查、充装、存放、领取、归还、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气瓶是指用于贮存或运输可压缩气体的容器,包括钢瓶、铝瓶等。
第四条本单位设立气瓶管理机构,负责气瓶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由气瓶管理机构自行确定。
第五条所有从事气瓶贮存和保管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办证上岗,接受相关培训,并签订保密协议。
第二章贮存和保管第六条气瓶贮存和保管地点应设有明显的标识,标示气瓶贮存和保管管理制度、联系电话等。
第七条气瓶应按照安全规定和要求妥善贮存和保管,不得乱放、乱堆、放在易燃材料附近等危险环境。
第八条气瓶贮存和保管场所应清洁、整齐,通风良好,无火源和明火。
第九条气瓶在贮存和保管时,应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阀门完好,没有泄漏和损坏。
第十条气瓶贮存和保管时应分类存放,不同种类的气瓶应分开存放,避免混淆和错用。
第十一条气瓶贮存和保管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了解气瓶安全使用知识和操作规程,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操作气瓶。
第三章气瓶的领取和归还第十二条气瓶领取和归还必须由经过培训和持有气瓶操作证书的人员操作,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第十三条气瓶领取和归还必须填写相应的登记簿,并由负责人审核确认,确保记录真实可靠。
第十四条气瓶使用完毕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归还时,应及时归还,并进行必要的清洁和检查。
第十五条气瓶归还后应及时更新登记簿,确保记录的准确性。
第十六条气瓶领取和归还时,应检查气瓶的安全阀是否正常,阀门是否锁紧。
第十七条气瓶领取和归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私自改动或违反规定操作。
第四章气瓶的报废第十八条气瓶出现泄漏、损坏、失效等危险情况时,应及时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九条气瓶的报废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不得私自处理或转让。
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气瓶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气瓶的生产、储存、使用、检验、维修、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气瓶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气瓶安全运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建立气瓶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气瓶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各级单位应设立气瓶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气瓶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气瓶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气瓶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二)制定本单位的气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开展气瓶安全教育培训;(四)对气瓶生产、储存、使用、检验、维修、报废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五)处理气瓶安全事故,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六)其他与气瓶安全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气瓶生产与储存第七条气瓶生产单位应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生产。
第八条气瓶储存单位应取得相应的储存许可证,建立健全气瓶储存管理制度。
第九条气瓶储存场所应满足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距离;(二)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三)有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措施;(四)有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五)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四章气瓶使用与检验第十条气瓶使用单位应取得相应的使用许可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使用。
第十一条气瓶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气瓶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气瓶使用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气瓶使用单位应定期对气瓶进行检查,确保气瓶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气瓶检验单位应取得相应的检验资质,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检验。
第十四条气瓶检验单位应定期对气瓶进行检验,确保气瓶质量合格。
第五章气瓶维修与报废第十五条气瓶维修单位应取得相应的维修资质,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维修。
气瓶使用和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气瓶使用和储存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气瓶的使用和储存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充装、运输、储存、使用气瓶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气瓶使用和储存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气瓶使用和储存安全管理责任单位(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气瓶使用和储存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气瓶使用和储存安全。
第五条责任单位应当对气瓶使用和储存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六条责任单位应当加强气瓶的维护、检验和报废工作,确保气瓶安全使用。
第七条责任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第八条责任单位应当及时报告气瓶事故,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二、气瓶的储存安全管理第九条气瓶库房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气瓶存放数量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并分类放置。
第十条气瓶库房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库房内温度应根据气瓶内的介质确定。
一般应在5℃以上、35℃以下,高于35℃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冬季严禁使用煤炉、电热器或其它明火取暖设施。
第十一条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仓库内的最高温度、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线源。
第十二条储存可燃气体气瓶的库房,其照明、换气装置等电气设备,均需采用防爆型的;电气开关和熔断器应装在房外。
第十三条储存氢气等可燃气体气瓶的库房必须装设避雷装置。
第十四条对于有毒、可燃或窒息性气体的气瓶库房内,可装设与之相适应的自动报警装置。
第十五条库房还应有运输和消防通道,设置消防枪和消防水池,在固定地点备有专用灭火器、灭火工具和防毒用具。
第十六条气瓶库房周围10米距离内禁止存放任何易燃物品,也禁止进行任何有明火的作业。
三、气瓶的使用安全管理第十七条气瓶的使用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
气瓶安全管理条例
气瓶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气瓶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气瓶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气瓶的充装、检验、销售、储存、运输、使用以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条例所规范的气瓶范围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确定。
第三条气瓶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气瓶安全责任制度,加强气瓶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气瓶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瓶安全管理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气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所需经费。
第二章气瓶充装第五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
未取得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气瓶充装活动。
第六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气瓶充装管理制度,包括充装前检查、充装记录、充装合格证明等,并按照规定对充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定期对充装设备进行维护、检查和试验,保证充装设备安全可靠。
第八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对其充装的气体质量进行检测,确保气体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第三章瓶装气体的销售、储存和运输第九条瓶装气体销售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取得瓶装气体销售许可证。
未取得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瓶装气体销售活动。
第十条瓶装气体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瓶装气体销售管理制度,包括销售记录、质量保证等,并按照规定对销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瓶装气体储存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储存条件,取得瓶装气体储存许可证。
未取得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瓶装气体储存活动。
第十二条瓶装气体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瓶装气体储存管理制度,包括储存设施检查、储存安全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对储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三条瓶装气体运输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运输条件,取得瓶装气体运输许可证。
气瓶管理安全规定
气瓶管理安全规定
气瓶管理的安全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气瓶存放要求:气瓶应按照规定的存放位置存放,通风良好的室内或者安全的露天场所。
不得将气瓶存放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也不得将气瓶放在阳光直射的地方。
2. 气瓶搬运要求:搬运气瓶时,要使用专用的搬运工具,严禁用金属工具敲击气瓶,禁止磕碰气瓶。
搬运时要注意保持气瓶保持竖直放置,不得横放或倒放。
3. 气瓶使用要求:使用气瓶时,需要按照规定使用相关安全设施,如使用气瓶的工作场所需要保持通风良好,配备气体泄漏报警器等设备。
在使用气瓶过程中,要注意控制气瓶压力,避免超压造成危险。
4. 气瓶检验和维修要求:使用过的气瓶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确保气瓶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对于有损坏或者泄漏的气瓶,要及时送修或淘汰,不能继续使用。
5. 气瓶储存和运输要求:对于大量储存或长途运输的气瓶,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采用防火防爆设施,避免加热和撞击。
6. 气瓶操作人员要求:需要有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的操作人员进行气瓶的操作和管理,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以上是气瓶管理的一些基本安全规定,实际管理中还应根据具体的气瓶类型和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规定和操作指导,以确保气瓶使用的安全性。
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保障企业内气瓶的安全使用,预防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所有种类的气瓶,包括压缩气体气瓶、储存气体气瓶、液化气气瓶等。
2.本规定适用于涉及气瓶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所有相关人员。
第二章气瓶管理标准第三条气瓶存放及储存1.气瓶应存放在专门的储存区域内,储存区域应干燥、通风良好,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气瓶应定期检查,确保气瓶的密封性和阀门的完好。
3.储存区域内不得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严禁进行明火作业。
第四条气瓶运输和搬运1.气瓶运输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输车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运输过程中应当防止气瓶受到外界冲击、摔落等损坏情况,必要时应采取固定措施。
3.气瓶搬运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掌握正确的搬运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气瓶使用1.气瓶的使用必须符合企业安全操作规程,并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操作。
2.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对气瓶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确保气瓶的使用安全。
第三章气瓶管理考核标准第六条考核内容1.储存及存放管理情况:包括储存区域的环境状态、气瓶的检查及记录等。
2.运输和搬运管理情况:包括车辆的合规性、气瓶的包装及固定情况等。
3.使用管理情况:包括操作人员的资质、气瓶的使用记录等。
第七条考核方式1.定期进行内部审核,以查验气瓶管理标准的执行情况。
2.不定期组织外部审核,邀请专业机构对气瓶管理进行评估。
3.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
第八条考核结果及处理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并进行相应评级和奖惩措施。
2.对考核不合格的问题,应制定整改措施并按照整改计划进行整改。
3.对考核合格和优秀的单位,加强表彰和奖励,提高其管理水平和积极性。
气瓶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度(5篇)
气瓶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一、气瓶要严格按规定送检,严禁使用超期气瓶。
二、易燃气体瓶与助燃气瓶不能混合放置。
易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气瓶必须安放在规范的安全柜内,各种压力气瓶竖直放置时,应采取用架子和套环固定,并做好区域或标牌标识。
三、各种压力气瓶应避免曝晒和靠近热源,可燃易燃压力气瓶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____米;严禁敲打和撞击气瓶;开气时应先开钢瓶阀门后慢慢开启减压器阀门,关气时应先关闭钢瓶阀后关闭减压阀门;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用气使用。
四、压力气瓶使用时要防止气体外泄,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余压;使用完毕及时关闭总阀门。
五、经常检查易燃易爆气体管道、接头、开关及器具是否有泄漏,随时排除安全隐患,禁止使用明火器具。
六、开启钢瓶阀门时注意安全,应先检查减压阀门是否松开(关闭减压阀)操作者必须站在气体出口的侧面,减压器的出口不准直对操作者。
七、搬运、装卸气瓶时,不得使用抛装,流放或流动的装卸,搬运方法。
八、做到满瓶进,空瓶出,严禁在室内存放气瓶。
九、保持气瓶间清洁规范放置。
十、焊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者后方可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十一、气瓶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气瓶的瓶阀应佩戴钢帽,每个气瓶配套两个防震圈。
十二、气瓶的漆色也应保持完好,如有脱漆应及时补漆,漆色不得任意涂改或增添其它图案。
一样标识,钢印处应期刷清楚,以防锈蚀。
十三、常用钢瓶外部颜色及标志。
氧气瓶(天蓝色黑字)、氢气瓶(深绿色红字)氮气瓶(黑色黄色)、压缩空气瓶(黑色白字)乙炔瓶(白色红字)、二氧化碳气(铝白黑字)氩气瓶(灰色绿字)、氦气瓶(棕色)气瓶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度(2)气瓶是一种常用的储存和运输压缩气体的设备,因此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以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气瓶安全使用管理制度:1. 气瓶储存与运输:气瓶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干燥地方,远离火源和易燃物。
在运输过程中,应使用专门的气瓶车辆,并且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和要求进行装卸和固定。
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
文件制修订记录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储存及以上场所使用区域内瓶装气体气瓶的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容积为0.4L~3000L、公称工作压力为0.2MPa~35MPa(表压,下同)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盛装压缩气体、高(低)压液化气体、低温液化气体、溶解气体、吸附气体、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的液体以及混合气体的无缝气瓶、焊接气瓶、焊接绝热气瓶、缠绕气瓶、内装有填料的气瓶。
本标准不适用于仅在灭火时承受瞬时压力而储存时不承受压力的消防灭火器用气瓶、固定使用的瓶式压力容器以及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的气瓶、车用气瓶、长管拖车、管束式车集装箱用大容积气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144气瓶颜色标志GB/T13005气瓶术语GB/T16804气瓶警示标签GB/T26571特种气体储存期规范GB/T28054钢质无缝气瓶集束装置JT617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3术语和定义GB/T13005和GB/T2805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作业人员4.1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4.2作业人员应了解所作业的气瓶及瓶内介质的特性、相关要求和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处置技术。
4.3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经常检查气瓶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5劳动防护5.1作业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现场急救用具。
5.2作业人员作业时,应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具,并采取相应的人身肌体保护措施。
5.3作业单位应负责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事故预防、急救知识的培训。
5.4气瓶一旦对人体造成碰伤、砸伤、灼伤、中毒等危害,应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并迅速送医院治疗。
气瓶的存放、搬运、检查及使用安全规定(三篇)
气瓶的存放、搬运、检查及使用安全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气瓶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止气瓶发生泄漏、爆炸等事故。
以下是气瓶存放、搬运、检查及使用安全规定的详细内容。
一、气瓶的存放安全规定1. 气瓶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室外或室内通风设备良好的专用储存区,应避免阳光直射、避免与酸碱类物质接触,在存放区域内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2. 气瓶的存放区域应设有明显的标识,标明储存气瓶的种类、规格、数量以及存放注意事项,禁止吸烟、明火等火源。
3. 气瓶应放置在稳固的架子或支架上,以防止气瓶倾倒或滚动。
4. 气瓶存放区域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以防止气瓶发生泄漏或爆炸时引发火灾。
二、气瓶的搬运安全规定1. 气瓶搬运时应使用专门的搬运车辆或搬运工具,并由经过培训的工作人员进行操作。
2. 气瓶搬运过程中应避免碰撞、撞击或重物压迫,以免损坏瓶体或阀门。
3. 气瓶搬运人员应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滑鞋等。
4. 搬运气瓶时应注意保持气瓶与其它物体的安全间隔,并避免与易燃、易爆物品同时搬运。
5. 气瓶在搬运过程中应保持稳定,严禁抛掷、践踏或任意摆放。
三、气瓶的检查安全规定1. 气瓶的外观应无明显的机械损伤、腐蚀或深层红锈,且标牌信息应清晰可见。
2. 气瓶的阀门、密封垫圈等部件应完好无损,无渗漏现象。
3. 气瓶检验合格标志、铭牌、编号等信息应齐全,不得擦拭或涂改。
4. 气瓶检验周期应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查,超过检验周期的气瓶严禁使用。
5. 使用气瓶前应进行漏气测试,确保气瓶密封性能良好。
6. 使用气瓶的场所应配备相应的通风设备,保证室内空气流通。
四、气瓶的使用安全规定1. 气瓶使用前应将气瓶放置在平稳的地面上,并将阀门处于关闭状态。
2. 气瓶使用过程中应避免撞击、摔落或向气瓶施加过大的压力。
3. 使用气瓶时应确保周围环境没有明火、静电等火源,禁止在气瓶附近吸烟。
4. 使用气瓶时应注意阀门的开启和关闭方式,避免突然释放高压气体。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一、气瓶存储:1、气瓶的储存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要了解气瓶、气体的安全知识.2、气瓶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可燃、助燃气体气源;距离明火10米以外.3、瓶库有明显的“禁止烟火”的安全标志,并备有灭火器.4、空瓶、实瓶应分开存放,乙炔瓶与氧气瓶不能同储一室.5、储气的气瓶应戴好瓶帽,实瓶一般应立放贮存.卧放时,应防止滚动,瓶阀应朝向一致.垛放不得超过5层,妥善固定.气瓶排放应整齐,固定牢靠.6、实瓶的贮存数量在满足当天使用量和周转量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贮存量.二、气瓶安全使用:(一)通用规则1、气瓶禁止敲击、碰撞、滚动,不得用电磁起重机、叉车搬运.2、夏季防止曝晒;严禁在瓶体上引弧.3、严禁用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4、瓶内气体不得用尽,永久性气体瓶剩余压力应大于;液化气体气瓶应有大于~1%的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5、气瓶立放不稳固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6、气瓶瓶阀及其附件禁止粘有油脂,特别是氧气瓶.7、不得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确保瓶帽和防震圈的完好.(二)氧气瓶的安全使用1、搬运气瓶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小车并固定牢固.不得将氧气瓶放在地上滚动.2、氧气瓶一般应立直放置,且必须安放稳固,防止倾倒.3、取瓶帽时,只能用手或扳手旋转,禁止用铁器敲击.4、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以前,应拧开瓶阀,吹尽出气口内杂质,并轻轻的关闭阀门.装上减压器后,要缓慢开启阀门,防止减压器燃烧和爆炸.5、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时,与阀口连接的螺母要拧紧,防止开气时脱落,人体要避开阀门喷出方向.6、严禁氧气瓶阀、氧气减压器、焊割炬、氧气胶管等沾上易燃物质和油脂等,以免引起火灾和爆炸.7、夏季在露天使用气瓶时,应有防晒措施,严禁阳光照射;冬季不要发在火炉和距离热源太近的地方,以防爆炸.8、冬季要防止氧气瓶阀冻结.如有结冻现象,只能用不超过40℃热水解冻,严禁用明火烘烤,也不准用金属物敲击,以免瓶阀断裂.9、氧气瓶的氧气不能全部用完,要留有以上压力,以便充氧时鉴别气体的性质和防止空气或者可燃气体倒流入氧气瓶内.10、气瓶要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和可燃易爆物质等.一般规定相距10米以上,与乙炔瓶相距5米以上.11、氧气瓶阀着火时,应迅速关闭阀门,停止供气,使火焰自行熄灭.如果邻近建筑物或者可燃物失火,应尽快将氧气瓶移到安全地点,防止受到火场高热烘烤而引起爆炸.(三)乙炔瓶的安全使用使用乙炔瓶时除了遵守氧气瓶的安全使用外,还应严格遵守下列要求:1、乙炔瓶不应受到剧烈震动和撞击,避免引起乙炔瓶爆炸.2、乙炔瓶在使用时应直立放置,不能躺卧,以免丙酮流出.3、乙炔减压器与乙炔瓶阀的连接必须可靠,严禁在漏气情况下使用.4、开启乙炔瓶阀应缓慢,不要超过一转半,一般只需开启3/4圈.5、5、乙炔瓶体表面温度不应超过30~40摄氏度,防止高温降低丙酮对乙炔的溶解度,而使瓶内乙炔压力急剧增高.6、乙炔瓶内的乙炔不能完全用完,低压表读数最后必须留有以上压力,并将瓶阀关紧,防止漏气.7、当乙炔瓶阀冻结时,不能用明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摄氏度以下的热水解冻.8、使用乙炔气瓶时,应装置干式回火防止器,以防止回火传入瓶内.2015年11月30日。
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存放:气瓶应存放在专门的气瓶库房或箱柜中,远离火源和易燃物。
库房应通风良好,保持干燥,并有适当的灭火设备。
2. 定期检验:气瓶应定期进行检验,包括外观检查、压力测试和泄漏测试等。
对于老化、破损或过期的气瓶,应立即报废并换新。
3. 标识标志:气瓶应有明显的标识标志,标示容量、工作压力、使用范围等信息。
使用过程中,应保持标识完好清晰。
4. 操作规程:使用气瓶的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培训和操作证书。
操作过程中,应按照规程进行,禁止乱丢、乱摔、乱扔气瓶。
5. 防护措施:使用气瓶时,应配备防护设施,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操作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气体泄漏和火灾。
6. 紧急应对:在气瓶泄漏、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下,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包括迅速疏散人员、关闭气源和通风设备、使用灭火器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气瓶安全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气瓶用途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使用气瓶的单位或个人应遵守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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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安全管理制度(29篇)
气瓶安全管理制度(29篇)气瓶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9篇)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总则:为了加强氧乙炔气瓶安全管理,保证安全使用,保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部门氧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二、储存和使用:1、储存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氧乙炔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2)、仓库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之射;(3)、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氧乙炔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灭火器材;(4)、气瓶放置整齐,并配戴好瓶帽。
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宜超过五层。
2、气瓶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1)、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2)、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10米以外;盛装易引起聚合反应和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并应避开放射性射源;(4)、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倾倒措施;(5)、夏季应防止曝晒;(6)、严禁敲击、碰撞;(7)、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8)、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9)、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应小于0.05MPa;(10)、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11)、使用气瓶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气瓶一般安全知识。
三、确保气瓶安全五条纪律:1、禁止用氧气瓶或其它压缩气瓶对轮胎充气,吹扫容器管道系统,缺氧的工作现场通风以及作为各种容器打压的气源;2、禁止用氧气瓶充装氢气或其它气体;3、禁止用扳手及手锤等敲打旋转瓶阀,防止阀门损坏气瓶冲出;4、涉及到易燃易爆场所或有危险作业现场,在操作使用气瓶时,必须事先完善可靠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
四、气瓶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1、本车间气瓶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由车间负责;2、发生下列情况按照《太原第一热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进行考核:(1)、由于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气瓶爆炸、着火、设备损坏或人身事故;(2)、由于对气瓶管理不善,维护不当致使发生气瓶爆炸、着火、设备损坏或人身事故;(3)、发生一般习惯性违章造成严重人身未遂事故或造成严重设备损坏未遂事故;(4)、外包工程施工单位,在承包设备检修或更改工程使用气瓶发生不安全情况时,由生技部或承包方在工程费用结算中按有关规定根据安监部罚款通知书进行扣罚;3、根据本制度,凡是现场使用乙炔气瓶时应装设止回阀,如不使用止回阀每次罚款300元;本管理制度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的条款,以上级规定为准。
气瓶贮存保管制度
气瓶贮存保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气瓶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充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和气溶胶等气体的钢制气瓶、铝制气瓶、玻璃钢气瓶和其他复合材料气瓶的贮存、运输、使用和报废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气瓶贮存、运输、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气瓶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气瓶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气瓶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气瓶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到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规范管理。
第五条气瓶安全管理应当实行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气瓶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六条气瓶安全管理应当注重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确保员工掌握气瓶安全知识。
第七条气瓶安全管理应当加强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气瓶的贮存第八条气瓶应当存放在专用库房内,库房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库房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库房内应当设置消防设施,如消防水池、消防枪、灭火器等;(二)库房内应当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库房内温度应当根据气瓶内介质的性质确定;(三)库房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避免电气设备引发火灾;(四)库房内应当有足够的空间,确保气瓶的存放安全有序,避免气瓶相互碰撞;(五)库房周围10米范围内禁止存放易燃物品,禁止进行明火作业。
第九条气瓶应当根据介质种类、压力等级、使用状态等进行分类存放,不同类型的气瓶不得混放。
第十条气瓶存放时,应当检查气瓶的安全阀、压力表、瓶帽等安全附件是否完好,瓶体是否有泄漏、变形等现象。
第十一条气瓶存放期间,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气瓶安全。
第三章气瓶的运输第十二条气瓶运输应当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如专用运输车辆、拖车等。
气瓶使用和储存安全管理制度(5篇)
气瓶使用和储存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规定了气瓶使用、运输装卸和储存气瓶管理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气瓶使用、运输和储存安全管理工作。
3管理内容与方法3.1使用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3.1.1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后,方可使用。
3.1.2禁止敲击,不得猛烈碰撞、滚抛。
3.1.3瓶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应用洁净的温水解冻。
3.1.4气瓶不得靠近热源,氧气瓶、可燃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____米。
3.1.5使用气瓶时,乙炔瓶与氧气瓶的放置间距不得少于____米,并通风良好。
3.1.6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
3.1.7夏季要防日光曝晒。
3.1.8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规定的剩余压力。
3.1.9气瓶咀、瓶身要严加爱护,严禁沾染油脂。
沾有油脂的工具严禁接触气瓶。
3.1.10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3.1.11气瓶应严格专瓶专用,保护好漆色,并严禁擅自更改。
3.1.12为避免磨擦生热,发生爆炸,禁止快速开关气阀。
3.1.13在使用气瓶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三勤(勤检查、勤观察、勤控制)。
3.1.14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
3.1.15气瓶不用时(含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戴好瓶帽、防震圈;乙炔瓶和氧气瓶放置的间距不得少于____米,且不能同放一室。
3.1.16气瓶立放时应有防倒措施;乙炔瓶不得倒放。
3.1.17气瓶定期进行检查,对气瓶质量有怀疑时应及时送去进行技术检验。
3.2储存气瓶应符合下列规定:3.2.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3.2.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2.3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灭火器材。
3.2.4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防震圈。
气瓶储存使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储存使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气瓶的储存和使用不发生意外和火灾,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下面将详细介绍气瓶储存使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一、气瓶储存安全管理规定1. 储存场所选择(1)气瓶储存场所应位于防火区内,与火源和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
(2)储存场所应通风良好,不得有明火和高温物品。
(3)储存场所应干燥、防潮、无腐蚀性气体和腐蚀性物质。
2. 气瓶标识和分类储存(1)每个气瓶应粘贴气瓶标识,标明气瓶种类和内装气体。
(2)气瓶按照储存标准分类储存,不同种类的气瓶要分开储存,防止混淆和交叉使用。
3. 气瓶堆放要求(1)堆放的气瓶应保持垂直,防止倾倒和破损。
(2)气瓶之间应留有一定的间隙,便于管理和操作。
4. 气瓶阀门关闭和保护(1)不使用的气瓶阀门应关闭,并用密封盖或保护帽密封,防止泄漏和灌装。
(2)气瓶阀门处应保持清洁,没有杂物和油污。
(3)气瓶储存过程中,防止阀门与硬物接触,防止阀门损坏。
二、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1. 气瓶使用前的检查(1)使用气瓶前,必须检查气瓶本身是否有损坏和泄漏。
(2)检查气瓶标识是否清晰可辨认,核对气瓶内装气体是否与标识一致。
2. 气瓶使用环境要求(1)使用气瓶的场所应干燥、通风良好,远离火源和可燃物。
(2)使用气瓶的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警示他人不得进行明火作业。
3. 气瓶操作要求(1)操作气瓶时,必须佩戴防护手套和护目镜等个人防护装备。
(2)操作气瓶时,禁止使用尖锐金属物品敲击、碰撞气瓶。
4. 气瓶放置和运输要求(1)气瓶放置时,要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防止气瓶压力升高。
(2)气瓶运输时,要保持稳定、不得抛掷或受到挤压。
5. 气瓶泄漏和事故处理(1)发现气瓶泄漏,应立即迅速采取措施,包括关闭阀门、迅速疏散人员和报警。
(2)气瓶事故发生后,应保持冷静,尽快采取控制和处理措施,确保事故不扩大。
总结:气瓶储存使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重点是确保储存和使用过程中不发生意外和火灾。
气瓶储存使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储存使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气瓶储存使用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气瓶进行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气瓶是指用来储存各种压缩气体,包括液化气体和高压气体的容器,按压力等级划分为高压气瓶和低压气瓶。
第二章储存规定第四条单位和个人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规划储存气瓶的数量和位置,保证储存场所的安全。
第五条气瓶储存场所应建立防火、防爆制度和安全疏散通道,保证人员的安全撤离。
第六条气瓶储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干燥,防止杂物堆放,以免引发火灾事故。
第七条气瓶储存场所应设置防火墙和防火门,防止火灾蔓延。
第八条气瓶储存场所应保持通风畅通,防止气体积聚引发爆炸。
第九条气瓶储存场所应定期检查气瓶的存放状态和有效期,及时更换过期的气瓶。
第十条气瓶储存场所应设立专门的责任人,负责储存场所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巡查。
第三章使用规定第十一条单位和个人在使用气瓶进行生产、加工等作业前,应进行严格的安全培训和操作指导,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第十二条使用气瓶作业的场所应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线,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第十三条作业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远离明火和热源。
第十四条使用气瓶作业时,严禁在周围堆放易燃易爆材料,保持安全距离。
第十五条使用气瓶作业时,应穿戴符合要求的劳保用品,保护好口鼻和眼睛。
第十六条使用气瓶时,应确保气瓶的阀门处于关闭状态,在操作结束后及时关闭气瓶。
第十七条使用气瓶时,应遵守使用手册的规定,切不可超负荷使用。
第十八条使用气瓶作业结束后,应将气瓶妥善存放在指定的储存场所,严禁随意丢弃和乱放。
第四章消防设施第十九条气瓶储存使用场所应设置消防器材和灭火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消防器材和灭火设施应合理布局,容易取用,标志清晰,使用人员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气瓶贮存保管制度范本
气瓶贮存保管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气瓶的贮存和保管行为,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并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的气瓶贮存和保管活动。
二、主要职责和义务1. 所有单位和个人有责任保护气瓶的安全,并确保其在贮存和保管过程中不会对他人和环境造成危险。
2. 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对气瓶进行分类、包装和标识,并确保所使用的气瓶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3. 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检查气瓶的完好情况,并确保其有足够的耐压性和防漏性能。
4. 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气瓶的使用规程,严禁将气瓶用于超出其承受能力的场合。
5. 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对气瓶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及时修理或更换存在问题的气瓶。
6. 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合理安排气瓶的存放位置,确保其安全、易于管理和监控,并避免气瓶与其他物品发生碰撞和摩擦。
三、贮存和保管要求1. 气瓶的贮存和保管区域应当设立专门的区域,以保证气瓶的封闭性、安全性和便捷性。
2. 气瓶的存放区域应当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和高温区域,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3. 气瓶的存放区域应当保持通风良好,并设立专门的警示标识,警示他人注意气瓶的存在。
4. 气瓶的存放位置应当牢固、稳定,并采取防滚设施,防止气瓶滚动和破损。
5. 气瓶的存放位置应当远离水源和潮湿处,防止气瓶受潮生锈和氧化。
6. 气瓶的存放区域应当设立隔离栏杆或围栏,以防止非相关人员进入,并设立专人负责监控和管理。
7. 气瓶的存放区域应当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确保其整洁和卫生。
四、安全措施和应急管理1. 气瓶贮存和保管区域应当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急救设备,以应对突发火灾和气瓶泄漏等事故。
2. 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素质。
3. 气瓶的使用人员应当经过专门培训和合格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五、责任追究和处罚措施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气瓶贮存保管制度
气瓶贮存保管制度
是针对气瓶的贮存、保管、使用和检验等方面制定的一套规定和措施,旨在保证气瓶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1. 贮存要求:气瓶应存放在通风、干燥、不易受到阳光直射的地方。
应与易燃、易爆物隔离开,并设有防火设施。
气瓶应远离明火、电弧、高温等火源。
贮存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禁止吸烟和明火。
2. 保管责任:负责气瓶的保管人员应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了解气瓶的种类、用途、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必要时应接受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保管人员应定期巡检气瓶存放区域,排除安全隐患。
3. 使用限制:气瓶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禁止将气瓶用于非法用途,如闯入他人住宅、办公场所等。
4. 检验周期:气瓶应定期进行检验,确保其安全性能。
不同类型的气瓶检验周期可能不同,一般为2-5年。
过期未检验的气瓶禁止使用。
5. 检查和维护:负责气瓶的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气瓶的外观、标识和阀门等部件的完整性和功能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6. 记录和备案:负责气瓶的保管人员应建立完整的气瓶档案,记录气瓶的购进、使用、检验和报废等信息。
对于发生重大事故的气瓶应及时进行事故记录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气瓶贮存保管制度,不同地区和行业可能会有略微不同的规定和要求,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落实。
气瓶的贮存管理相关规定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六章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第四十三条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气瓶的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气瓶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并有专人负责气瓶安全工作,定期对气瓶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人员进行气瓶安全技术教育。
第四十五条储存充气气瓶的单位应当有专用仓库存放气瓶。
气瓶仓库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气瓶存放数量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第四十七条气瓶使用者应当遵守下列安全规定:(一)严格按照有关安全使用规定正确使用气瓶;(二)不得对气瓶瓶体进行焊接和更改气瓶的钢印或者颜色标记;(三)不得使用已报废的气瓶;(四)不得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或直接由罐车对气瓶进行充装;(五)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8.3条库房、储罐、堆场与厂外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表表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第2.0.6条独立的乙炔瓶库与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表表5第4.0.6条空瓶间和实瓶间应分别设置,灌瓶间或汇流排间可通过门洞与空瓶间的实瓶间相通,各自应设独立的出入口。
当实瓶数量不超过60个时,空瓶、实瓶和汇流排可布置在同一房间内,但空、实瓶应分别存放;空瓶、实瓶与汇流排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2m。
第9.0.10条乙炔站和车间的乙炔管道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二、每个焊炬、割炬或淬火炬,应设单独的岗位回火防止器。
回火防止器设保护箱时,必须采用通风良好的保护箱。
厂区及车间架空乙炔管道与其他架空管线之间最小净距(1)乙炔管道与同一使用目的的燃气管并行敷设时其最小并行净距可减小到0.25m。
(2)乙炔管道与同一使用目的的氧气管道或其它不燃气体管道(不包括氯气管道)同一水平敷设时,管道间水平净距可减少到0.25m,但应在从沟底起直至管顶以上300mm高范围内,应用松散的土或砂填实后再回填土。
氧气站设计规范3.0.6制氧站房、灌氧站房、氧气压缩站房、供氧站,宜布置成独立建筑物,但可与不低于其耐火等级的除火灾危险性属“甲”、“乙”类的生产车间,以及无明火或散发火花作业的其他生产车间毗连建造,其毗连的墙应为无门、窗、洞的防火墙,并应设至少一个直通室外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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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储存、保管安全管理规定篇1:气瓶储存、保管安全管理规定气瓶储存、保管安全管理规定1、气瓶存放场所不能和办公室或休息室设在一起,仓库距离有人建筑必须大于15m。
2、仓库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远离明火,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3、保管和使用时应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时必须平稳可靠,不应与其他气瓶混在一起;不许曝晒、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
4、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
5、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措施,避免阳光曝晒,氧气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乙炔库内温度不得超过40℃。
6、仓库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室内不设电器装置,必须选用防爆型电灯,电器开关和熔断器都应设置在库房外;存储场所应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7、仓库要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现场要悬挂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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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仓库内必须配有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9、仓库内外要设置"严禁烟火'标志,气瓶区有明确区分醒目标识如"氧气危险'"乙炔危险'等。
10、在储存场所的15m范围以内,禁止吸烟、从事明火和生成火花的工作,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11、空瓶和满瓶必须要清晰的在瓶体上标明(如:空瓶可在瓶体上写"空',有气体的要写"满'或者"有'),并且空满瓶要分开存放,以免混淆。
12、严禁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储存。
篇2:选煤厂氧气、乙炔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二塘选煤厂氧气、乙炔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为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对氧气、乙炔气瓶装卸、运输、储存、保管及现场作业做如下规定,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
安监站不定期进行检查。
一、装卸、运输安全管理1、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防震胶圈是否齐全,瓶帽应紧牢,安全附件齐全有效,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2、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撞击损坏和爆炸。
3、运输气瓶的车辆且只能装运一种气瓶,不能混装,不准装运其它可燃气体。
4、在用车辆、手推车运输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碰撞、抛掷、滚滑,防撞击、跌落,禁止用电磁机械装卸气瓶。
二、储存、保管安全管理1、气瓶存放场所不能和办公室或休息室设在一起,仓库距离有人建筑必须大于15m。
2、仓库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远离明火,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3、保管和使用时应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时必须平稳可靠,不应与其他气瓶混在一起;不许曝晒、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
4、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
5、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措施,避免阳光曝晒,氧气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乙炔库内温度不得超过40℃。
6、仓库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室内不设电器装置,必须选用防爆型电灯,电器开关和熔断器都应设置在库房外;存储场所应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7、仓库要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现场要悬挂操作规程。
8、仓库内必须配有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9、仓库内外要设置"严禁烟火'标志,气瓶区有明确区分醒目标识如"氧气危险'"乙炔危险'等。
10、在储存场所的15m范围以内,禁止吸烟、从事明火和生成火花的工作,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11、空瓶和满瓶必须要清晰的在瓶体上标明(如:空瓶可在瓶体上写"空',有气体的要写"满'或者"有'),并且空满瓶要分开存放,以免混淆。
12、严禁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储存。
三、气瓶堆放安全管理1、氧气瓶、乙炔瓶严禁卧放。
2、气瓶用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防止倾倒或滚动,禁止利用气瓶的瓶阀或头部来固定气瓶,同时应保护气瓶的底部免受腐蚀。
3、气瓶(包括空瓶)存储时应将瓶阀关闭,卸下减压器,戴上并旋紧气瓶帽。
4、禁止将气瓶放置在可能导电的地方。
5、乙炔存放场所严禁存放氯气、氧气及易燃物品。
6、单个单位内乙炔气的储存量不能超过240m3(相当40瓶)。
四、气瓶使用安全规定1、氧气瓶使用时应直立放置,设支架稳固,防止倾倒。
2、乙炔瓶必须立放,严禁横、躺、卧以免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
3、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配备防震圈(2个/瓶)且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严禁乱搬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至少为10米。
4、严禁将氧气瓶、乙炔气瓶靠近热源和电源箱;并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切勿在强阳光下爆晒;应放在操作工点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
氧气瓶、乙炔气瓶与焊、割炬(也称焊、割枪)的间距应在10m以上。
5、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应用40℃温水溶化。
6、使用前,应检查割炬的射吸能力、各连接处密封情况。
7、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每月利用肥皂水检查一次漏气,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8、开启气瓶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操面部不要面对减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的指针是否灵敏正常,减压后的压力应该在压力表的绿色指示范围内。
9、点火时,先微开预热氧阀,再开乙炔气阀,迅速点火,调整火焰,待工件预热至燃点,再开高压切割氧进行切割。
开启时不应过猛,以防喷射出熔融铁水。
10、当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爆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气阀门,并将割炬放入水中冷却。
注意最好不要关氧气阀。
11、熄灭火焰时,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气和预热氧气阀门。
操作中如发生回火,应立即关切割氧气阀,再关乙炔气阀和预热氧,待割炬冷却后,方可继续使用。
12、乙炔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气,严禁用弯折软管的方法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气端一段胶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13、割件表面切割前应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剥落分离时伤害眼睛和阻塞割嘴,产生回火。
14、氧气瓶中的氧气、乙炔气瓶中的乙炔气严禁全部用完,氧气瓶至少应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压力,而乙炔气瓶中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1Mpa。
五、其它安全规定1、不要在水泥地上进行焊、割,必要时工作物下垫铁板,以防水泥飞溅伤人。
2、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后,必须关闭割炬并放好,且必须立即关闭氧气、乙炔气瓶,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整理好橡胶皮管,灭绝火种,并清扫工作现场。
机电管理部便函机电技术字〔20**〕第2号电、气焊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各单位:近期发现各单位在电气焊作业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为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对电、气焊现场作业做如下规定,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
一、通用规定1、必须严格按照电、气焊相关安全作业规程进行操作。
2、使用电气焊修理机电设备时,必须注意机电设备外壳有无良好接地,以防操触电;带电的设备禁止进行焊割作业。
3、焊、割储存过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容器,必须先彻底清洗,将盖打开,否则不准进行焊、割。
4、在焊接储存过有毒物品的容器内及一般金属容器内作业,必须加强通风措施,必要时可佩戴防毒面具,并有人监护方能作业。
5、不准焊、割密闭的和内有压力(液体和气体)的容器。
6、不准在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场地附近和储有易燃、易爆物品室内进行焊割作业。
7、高空作业要扎好安全带或设脚手架。
二、电焊安全管理规定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
2、电焊机设单独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
更换焊条应戴手套,潮湿地点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5、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6、更换场地移动把线、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高攀登。
7、焊接的容器内或作业地点较潮湿时,作业前应采取必要的绝缘防护措施和专人监护方能作业。
8、打火前必须戴好电焊帽,并要告诉辅助人员躲避孤光。
在清除铁锈或熔渣时应戴好防护眼镜。
9、雷雨时,不得进行露天焊接作业。
10、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1、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三、气焊、割安全管理规定1、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每月利用肥皂水检查一次漏气,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2、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配备防震圈(2个/瓶)且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严禁乱搬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至少为10米。
3、严禁将氧气瓶、乙炔发生器靠近热源和电源箱;并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切勿在强阳光下爆晒;应放在操作工点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
氧气瓶、乙炔气瓶与焊、割炬(也称焊、割枪)的间距应在10m以上。
4、氧气瓶应直立放置,设支架稳固,防止倾倒。
5、乙炔瓶必须立放,严禁横、躺、卧以免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
6、乙炔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们,停止供气,严禁用弯折软管的方法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气端一段胶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7、开启气瓶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操面部不要面对减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的指针是否灵敏正常,减压后的压力应该在压力表的绿色指示范围内。
8、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应用40℃温水溶化。
9、使用前,应检查割炬的射吸能力、各连接处密封情况。
10、点火时,先微开预热氧阀,再开乙炔气阀,迅速用电子枪点火,调整火焰,待工件预热至燃点,再开高压切割氧进行切割。
开启时不应过猛,以防喷射出熔融铁水。
11、当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爆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气阀门,并将割炬放入水中冷却。
注意最好不要关氧气阀。
12、熄灭火焰时,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气和预热氧气阀门。
操作中如发生回火,应立即关切割氧气阀,再关乙炔气阀和预热氧,待割炬冷却后,方可继续使用。
13、割件表面切割前应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剥落分离时伤害眼睛和阻塞割嘴,产生回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