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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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工地堆放各种建筑材料、设备的仓库或堆场;施工管理人员办公室、宿舍、食堂、更衣室等临时性生活用建筑物;施工作业区以及有较大火灾危险性的临时变电所(配电箱)、乙炔发生器间、油漆间、木工间、电工间、危险物品仓库等。

第三条本市范围内建筑结构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建筑装修工程、建筑修缮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按各自职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并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由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责任。

总承包单位要对分包单位施工的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分包单位应在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实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工程合同,做好以下各项工作:(一)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明确施工单位的一名行政领导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根据需要设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二)根据建筑工程的规模和火灾危险性,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协助消防安全负责人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组织制订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及处置措施,研究和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检查。

(四)根据建筑工程规模和火灾危险性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动用明火、危险物品管理、电器使用和消防器材管理等各项制度。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8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1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修正,根据2002年11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8号修正,根据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发布)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管理部门)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劳动保护监察工作,依法行使国家监察职能。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是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的行业主管部门;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管办)依照本办法,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在业务上接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的指导。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在业务上接受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的指导。

第四条(安全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员)市建设交通委和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设立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根据市和区、县立项审批的管理权限,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区、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在业务上接受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的指导。

市和区、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督机构)设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员(以下简称安全监督员)。

安全监督员应当经市建设交通委会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安全监督员的具体资格条件,由市建设交通委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另行规定。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2011 年12 月22 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修缮,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并负责相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具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相关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二)建立全市统一的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三)指导、协调本市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四)对房屋建设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公路工程等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市港口、水务、海洋、绿化、民防、房屋等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

本市发展改革、安全生产监督、财政、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规划、经济信息化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四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应当严格执行建设程序。

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建设工程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要求压缩建设工程的合理工期。

第五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有关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质量和安全管理责任。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依法对本单位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接业务。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表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表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表一、引言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表是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操作,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性能,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而制定的评分标准。

该评分表是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上海市的地方标准制定的,对于建设工程项目必须遵守,并进行相应的评分。

评分表主要涵盖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防护措施等多个方面。

下面将对该评分表进行详细解读。

二、评分标准1.施工现场管理(最高10分)施工现场管理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基础,评分标准主要包括施工现场环境整洁、施工车辆通行秩序、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施工现场卫生等方面。

评分按照现场整洁情况、车辆通行是否规范、施工人员是否文明施工以及卫生状况进行评定。

2.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最高20分)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的关键,评分标准主要包括施工人员是否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培训的内容是否到位、培训的效果是否显著等方面。

评分按照参加培训人数、培训内容的全面性以及培训效果的明显性进行评定。

3.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最高40分)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是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环节,评分标准主要包括施工作业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施工作业操作过程是否规范、作业人员是否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和是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等方面。

评分按照施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作业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范、个人防护措施是否到位以及是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等方面进行评定。

4.安全生产设施(最高10分)安全生产设施是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的重要条件,评分标准主要包括施工现场的警示标志是否齐全、消防设备是否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备等方面。

评分按照警示标志的齐全性、消防设备的完善程度以及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备性等方面进行评定。

5.安全防护措施(最高20分)安全防护措施是保障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免受伤害的重要手段,评分标准主要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通道设置、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以及化学品储存和使用的安全措施等方面。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一、总则为加强上海市建设工程的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城市建设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施工现场文明管理1. 建筑工地应设置醒目的宣传标语,宣传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要求。

2. 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立围栏,确保施工区域与周边区域分开,保证市民安全通行。

3. 施工现场内应有统一的临时施工指示标识,明确各区域的功能与安全注意事项。

4. 施工现场应设置足够的救生设备和紧急救援设施,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处理和救治。

5. 建筑工地应设立临时卫生保洁站,并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卫生。

三、施工人员管理1.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上岗,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 施工人员应按照施工计划进行工作,不得擅自调整工作内容或时间。

3. 施工人员应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安全帽和安全鞋,严禁穿拖鞋或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4. 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工具和设备,做到正确操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5. 施工人员应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不得随意丢弃垃圾,并定期清理施工区域。

四、设备管理1. 建筑工地必须有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2.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方可操作设备。

3. 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工作或擅自改变设备设定参数。

4. 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完好。

5. 设备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报修并采取措施以防止进一步的事故发生。

五、施工噪音和污染管理1. 在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立明显的告示牌,提醒施工单位和工人减少噪音污染。

2. 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保证周边居民的休息和生活正常进行。

3. 施工单位应使用环保材料,防止污染环境,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 施工单位应定期清理施工现场,确保施工垃圾和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

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沪公发(2002)399号)

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沪公发(2002)399号)

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沪公发(2002)399号(上海市建委、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工地堆放各种建筑材料、设备的仓库或堆场;施工管理人员办公室、宿舍、食堂、更衣室等临时性生活用建筑物;施工作业区以及有较大火灾危险性的临时变电所(配电箱)、乙炔发生器间、油漆间、木工间、电工间、危险物品仓库等。

第三条本市范围内建筑结构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建筑装修工程、建筑修缮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按各自职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并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由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责任。

总承包单位要对分包单位施工的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分包单位应在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实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工程合同,做好以下各项工作:(一)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明确施工单位的一名行政领导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根据需要设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二)根据建筑工程的规模和火灾危险性,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协助消防安全负责人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组织制订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及处置措施,研究和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检查。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2号)《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1年12月22日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12月22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修缮,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并负责相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具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相关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二)建立全市统一的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三)指导、协调本市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四)对房屋建设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公路工程等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市港口、水务、海洋、绿化、民防、房屋等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本市发展改革、安全生产监督、财政、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规划、经济信息化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四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应当严格执行建设程序。

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建设工程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要求压缩建设工程的合理工期。

第五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有关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质量和安全管理责任。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是为保障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规范施工单位和承建单位的管理行为,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而制定的标准。

依据该标准,施工单位和承建单位需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落实到每个施工岗位上。

同时,也要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在施工现场的安全。

在施工现场,管理单位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分区分级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均能够有效地控制风险,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的制定,以应对突发事件。

同时施工单位和承建单位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此外,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还强调了施工现场安全监察和追责制度方面的要求,规定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监察和事故追责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和管理,确保施工单位和承建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从而达到严格控制施工风
险,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的目的。

综上所述,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的制定对于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关键是要将其贯彻落实到每一位施工人员和公司领导的工作中,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安全可靠的保障。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第31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第31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文:----------------------------------------------------------------------------------------------------------------------------------------------------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8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31号令发布)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管理部门)市和区、县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劳动保护监察工作,依法行使国家监察职能。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的行业主管部门;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管办)依照本办法,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在业务上接受市劳动行政部门的指导。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在业务上接受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的指导。

第四条(安全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员)市建委和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设立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根据市和区、县立项审批的管理权限,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区、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在业务上接受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的指导。

市和区、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以下统称安全监督机构)设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员(以下简称安全监督员)。

安全监督员应当经市建委会同市劳动行政部门考核,取得《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员证》后,方可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安全监督员的具体资质条件,由市建委和市劳动行政部门另行规定。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范本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过程,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本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及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应遵循“安全、文明、环保、协调”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文明素质和安全意识。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配备专门的文明施工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指导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文明施工方案,明确各个施工阶段的文明施工要求和措施。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场地和施工材料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和材料的质量。

第二章施工现场管理第九条施工单位应设置专门的施工现场管理办公室,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工地标志和警示标语,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性和可识别性。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设置隔离设施,确保行人和交通工具的通行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定期清洁施工现场。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秩序管理,防止堆放杂物和乱丢垃圾。

第三章文明施工行为规范第十五条施工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和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施工人员应文明施工,不得大声喧哗、吸烟、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规范教育,不得进行恶意竞争和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设备和机械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二十条建设工程监督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规行为的,建设工程监督部门有权采取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严重违规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建设工程监督部门有权暂停或撤销其施工资质。

DGJ08-903-2010《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DGJ08-903-2010《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为方便叙述,根据《建设工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条 例》关 于 安 全 生 产管理对象的界定,如 无 特 定 说 明,本 规 范 以 下 条 文 中 “危 险 源暠 一 词 都 包 含 了 2灡0灡1 所 指 的 “环 境 因 素 暠。 2灡0灡3暋风险 risks
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后果的结合。 2灡0灡4暋 危 险 性 较 大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divisionalwork & subdivi灢 sionalworkwithhigherrisk
本规范内容分为:1灡 总则;2灡 术 语;3灡 管 理 职 责;4灡 策 划;5灡 实施和检查;6灡 审核和改进;7灡 资料和记录和3个附录。
本 规 范 以 黑 体 字 标 志 的 为 强 制 性 条 文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 各单位对本规范在执行中有 何 意 见 和 建 议,请 及 时 函 告 上 海 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地 址:上 海 市 小 木 桥 路 683 号,邮 政 编 码 :200032),以 便 今 后 修 订 时 参 改 。
3暋班组应遵 守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结 合 工 种 实 际 落 实 相 关 的安全施工措施和要求;
4暋 作 业 人 员 应 服 从 班 组 管 理 ,遵 守 操 作 规 程 和 劳 动 纪 律 。 3灡0灡3暋 项 目 负 责 人 员 的 主 要 安 全 职 责 为 :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二〇一一年一月
Contents
1暋Generals …………………………………………………… (1) 2暋Terms ……………………………………………………… (2) 3暋ManagementResponsibility ……………………………… (4) 4暋Planning …………………………………………………… (6) 5暋ImplementationandInspection ………………………… (8) 暋5灡1暋EducationandTraining …………………………… (8) 暋5灡2暋ControlofSubcontractor …………………………… (8) 暋5灡3暋 ExplanationofSafetyTechnology ………………… (9) 暋5灡4暋SafetyCheckandAcceptance ……………………… (9) 暋5灡5暋SafetyInspection …………………………………… (10) 暋5灡6暋DynamicMonitoring ……………………………… (11) 暋5灡7暋Rectifyandrecheck ………………………………… (11) 暋5灡8暋EmergencyandAccidentTreatment……………… (11) 暋5灡9暋AppraisalandRewards& Punishment ………… (12) 6暋ReviewingandImproving ……………………………… (13) 7暋InformationandRecords ……………………………… (14) AppendixA暋ResponsibilityDistributionSheetofConstruction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1. 引言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是保障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档案和文件,它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高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减少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深入探讨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的意义、内容及其实施过程。

2. 意义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高施工工程的安全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它能够通过记录和分析施工过程中的事故和安全事件,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施工工程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它能够对施工人员进行规范化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降低施工事故发生的风险。

它能够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依据,对于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3. 内容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内容丰富,包括以下方面:3.1 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策划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策划方案是施工工程的总体规划和安全措施的制定,它包括工程的施工组织、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等内容。

3.2 施工安全档案:施工安全档案是施工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工程的安全检查记录、事故统计和分析、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资料等。

3.3 施工安全协议:施工安全协议是施工单位与施工人员达成的一种约定,明确了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施工工程的顺利进行。

3.4 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过程中的一系列安全措施,包括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工具和机械的安全使用等。

4. 实施过程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的建立和实施需要以下步骤:4.1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适用于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施工工程的安全标准和要求。

4.2 建立安全档案:建立施工安全档案,包括工程的安全检查记录、事故统计和分析、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资料等。

4.3 进行安全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沪DGTJ08-903-2010(精)

《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沪DGTJ08-903-2010(精)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S i t ec o n s t r u c t i o n s a f e t y m a n a g e m e n t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D G J08-903-2010J11761-20102011 上海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S i t ec o n s t r u c t i o n s a f e t y m a n a g e m e n t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D G J08-903-2010主编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工程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施行日期:2011年3月1日2011 上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沪建交[2011]59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和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主编的‘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 G J08-903-2010,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㊂其中第3.0.1条㊁5.1.1条㊁5.4.2条㊁5.5.4条㊁5.6.1条㊁5.8.3条㊁7.0.1条为强制性条文㊂原‘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 G J08-903-2003同时废止㊂本规范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㊁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解释㊂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008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设计编制计划“(沪建交[2008]470号,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和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工程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会同部分相关单位进行修编的㊂本规范在总结‘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 G J08-903-2003贯标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㊁‘环境管理体系“国家标准的要求,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和上海市现行法规㊁文件为依据,经调查研究㊁专题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对规范内容和文字进行了较大的技术性修订㊂并按照系统安全性思想和工程现场施工特点,重点规定了对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职责㊁策划㊁实施和检查㊁审核和改进㊁资料和记录的13项具体要求㊂本规范内容分为:1.总则;2.术语;3.管理职责;4.策划;5.实施和检查;6.审核和改进;7.资料和记录和3个附录㊂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㊂各单位对本规范在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函告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地址: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邮政编码:200032,以便今后修订时参改㊂主编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工程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参编单位:上海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第一审核认证中心上海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第二审核认证中心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上海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驻上海办事处主要起草人:姜敏陶为农叶伯铭戚耀齐徐福康吴晓宇史佰祥汤学权徐春光蔡崇民阎松川主要审查人:邬明亮高欣俞恩泽吴继亭周力成孙景强毕绍伯胡军朱跃斌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二〇一一年一月C o n t e n t s1 G e n e r a l s (1……………………………………………………2 T e r m s (2………………………………………………………3 M a n a g e m e n tR e s p o n s i b i l i t y (4………………………………4 P l a n n i n g (6……………………………………………………5 I m p l e m e n t a t i o na n d I n s p e c t i o n (8………………………… 5.1 E d uc a t i o na n dT r a i n i n g (8…………………………… 5.2 C o n t r o l o f S u b c o n t r a c t o r (8…………………………… 5.3 E x p l a n a t i o no f S a f e t y T e c h n o l o g y (9………………… 5.4 S a f e t y C h e c ka n dA c c e p t a n c e (9……………………… 5.5 S a f e t y I n s p e c t i o n (10…………………………………… 5.6 D y n a m i cM o n i t o r i n g (11……………………………… 5.7 R e c t i f y a n d r e c h e c k (11………………………………… 5.8 E m e r g e n c y an dA c c i d e n tT r e a t m e n t (11……………… 5.9 A p p r a i s a l a n dR e w a r d s&P u n i s h m e n t (12…………6 R e v i e w i n g a n d I m p r o v i n g (13………………………………7 I n f o r m a t i o na n dR e c o r d s (14………………………………A p pe n d i xA R e s p o n s i b i l i t y D i s t r i b u t i o nS h e e t o fC o n s t r u c t i o n S af e t y M a n ag e m e n tR e qu i r e m e n t s f o rF u n c t i o n a l D e p a r t m e n t s (o r J o b -P o s t s o f P r o j e c t M a n a g e m e n tD e p a r t m e n t (15……………………A p p e n d i xB C l a s s i f i c a t i o nL i s t o f I n f o r m a t i o n &R e c o r d s o f P r o d u c t i o nS a f e t y M a n a g e m e n t a tC o n s t r u c t i o n S i t e (17……………………………………………A p pe n d i xC L i s t o fH i g h e rR i s k s i nS u b d i v i s i o n a lW o r k &D i v i s i o n a lW o r ka n dC o mm o nT y p e of F o r mo f S a f e t y T e c h n o l og y E x p l a n a t i o n ,Ch e c k &A c c e p t a n c e ,I n s p e c ti o na n dR e c t i f i c a t i o n (19……D e s c r i p t i o n s t o W o r d i n g u s e d i n t h i sS pe c if i c a t i o n (24………E x p l a n a t i o n t o s o m e c l a u s e s i n t h i s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25…………1.0.1 为了规范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生产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规范㊂1.0.2 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企业项目部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以及对其检查㊁评价或审核认证的相关活动㊂1.0.3 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应围绕安全管理目标,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协调施工现场各参建方,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遵循策划㊁实施㊁检查㊁改进的模式循环运行㊂1.0.4 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㊁标准规范的规定㊂12.0.1 环境因素e n v i r o m e n t a l e l e m e n t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对人与环境造成危害和污染的,与粉尘㊁废气㊁废水㊁固体废物㊁噪声㊁振动和施工照明相关的要素㊂2.0.2 危险源h a z a r d s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㊁财产损失㊁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㊁物的不安全状态㊁环境问题㊁管理缺陷㊂为方便叙述,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安全生产管理对象的界定,如无特定说明,本规范以下条文中危险源”一词都包含了2.0.1所指的环境因素”㊂2.0.3 风险r i s k s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后果的结合㊂2.0.4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d i v i s i o n a lw o r k&s u b d i v i-s i o n a lw o r kw i t hh i g h e r r i s k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㊁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㊂2.0.5 事故a c c i d e n t s造成死亡㊁伤害㊁职业病㊁财产损失㊁工作境环破坏或超出规定要求的不利环境影响的意外情况㊂2.0.6 安全隐患p o t e n t i a l h a z a r d s未被事先识别或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和状态㊂以下简称为隐患”㊂2.0.7 审核r e v i e w&a p p r o v e2依据本规范和安全策划的要求,对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检查,获取相关证据,评价并确定其符合性和有效性的活动㊂审核活动必须按管理体系审核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系统㊁独立地实施并形成文件㊂2.0.8 不合格u n q u a l i f i e d(o r r e j e c t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的偏离安全职责㊁管理体系要求,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的管理行为㊂2.0.9 相关方r e l a t e d p a r t i e s与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业绩有关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㊂3 管理职责3.0.1 项目部应针对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明确并落实现场施工各层次㊁各职能部门(或岗位的安全职责㊁权限和相互关系㊂3.0.2 现场施工各层次的主要安全职责为:1 总承包项目部应统一负责建立并完善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2 专业分包项目部应根据分包专业工程的范围㊁特点,负责建立和实施该专业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劳务分包项目部直接纳入相应发包单位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3 班组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工种实际落实相关的安全施工措施和要求;4 作业人员应服从班组管理,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㊂3.0.3 项目负责人员的主要安全职责为:1 项目经理应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并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组织㊁协调㊁考核㊁奖惩;2 项目副经理(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分管范围内的职能部门(或岗位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负责㊂3.0.4 各职能部门(或岗位应负责实施分管业务范围内相关的安全管理活动,并配合其他职能部门(或岗位安全管理活动的实施,其主要安全职责分别为:1 技术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安全技术的归口管理,提供安全技术保障,并控制其实施的相符性;2 施工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安全生产的归口管理,组织落实生产计划㊁布置㊁实施活动的安全管理;3 材料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物资和劳防用品的安全管理;4 动力设备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机具设备和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5 安全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安全管理的检查㊁处理的归口管理;6 其它管理部门(或岗位分别负责对人员㊁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以及安全宣传教育㊁安全生产费用㊁消防㊁卫生防疫等的管理㊂项目部职能部门(或岗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职责分配表见附录A㊂3.0.5 项目部安全职责应形成文件并予以传达沟通,履职过程应留有相应的资料和记录㊂3.0.6 项目部应依据安全职责,制定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明确考核权限㊁考核周期和奖惩标准㊂4 策划4.0.1 项目部应针对工程施工和风险特点,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并形成文件㊂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内容应包括:1 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2 安全生产㊁文明施工达标目标㊂4.0.2 对施工过程㊁人员活动㊁设施设备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应参与或组织进行识别㊁风险评价,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1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应按规定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针对其重大危险源,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2 对其它危险源,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安全技术措施㊁明确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㊁操作规程㊂需要时也可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㊂4.0.3 风险控制措施应按规定进行审批,实施专家论证㊂4.0.4 风险控制措施必须明确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㊁验收㊁检查㊁动态监控㊁相关方沟通活动的内容㊁权限㊁程序和要求㊂4.0.5 项目部应依据安全管理目标和风险控制措施,制定下列相关资源配置计划:1 法律法规㊁标准规范㊁规章制度㊁操作规程;2 施工技术和工艺;3 技术㊁管理人员,分包单位和作业班组;4 物资㊁设施㊁设备㊁检测器具和劳防用品;5 安全生产费用㊂4.0.6 法定要求㊁工程设计或施工条件变化时,项目部应及时对安全管理目标㊁风险控制措施,以及资源配置计划的充分性与适宜性进行评价,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调整㊂5 实施和检查5.1 教育培训5.1.1 项目部所有从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项目部必须禁止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训㊁未具备与其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㊁文明施工的意识㊁知识和技能的从业人员上岗㊂5.1.2 安全教育培训应贯穿施工全过程,并有计划地分层次㊁分岗位㊁分工种实施㊂5.1.3 从业人员应按规定持有效的资格证书上岗㊂5.2 分包控制5.2.1 项目部应选择合格的分包单位承担专业工程施工或劳务分包,对分包单位的有效证照和相关资料能追溯检查㊂5.2.2 承发包双方应依法签订合同,并附有安全生产等协议文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㊂5.2.3 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实施管理,内容包括:1 组织审核㊁审批分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2 确认分包单位进场项目部㊁班组及从业人员的资格,并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施工交底,形成双方签字认可的记录;3 对分包单位进场的物资㊁设施㊁设备的安全状态进行验收;4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㊁文明施工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㊁检查;5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㊁文明施工的管理活动进行监督㊁检查㊁定期考核㊂5.2.4 分包合同履行完毕后,总包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状况进行评价,并就结果与分包单位及时沟通㊂5.3 安全技术交底5.3.1 施工前,项目部应依据风险控制措施要求,组织对专业分包单位㊁施工作业班组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双方签字的交底记录㊂5.3.2 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括:1 施工部位㊁内容和环境条件;2 专业分包单位㊁施工作业班组应掌握的相关现行标准规范㊁安全生产㊁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 资源的配备及安全防护㊁文明施工技术措施;4 动态监控以及检查㊁验收的组织㊁要点㊁部位及节点等相关要求;5 与之衔接㊁交叉的施工部位㊁工序的安全防护㊁文明施工技术措施;6 潜在事故应急措施及相关注意事项㊂5.3.3 施工要求发生变化时,应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进行变更并补充交底㊂5.4 安全验收5.4.1 项目部应依据资源配置计划和风险控制措施,对现场人员㊁实物㊁资金㊁管理及其组合的相符性进行安全验收㊂5.4.2 安全验收应分阶段按以下要求实施:1 施工作业前,对安全施工的作业条件进行验收;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㊁其它重大危险源工程以及设施㊁设备施工过程中,对可能给下道工序造成影响的节点进行过程验收;3 物资㊁设施㊁设备和检测器具在投入使用前进行使用验收;4 建立必要的安全验收标识㊂未经安全验收或安全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工序或投入使用㊂5.4.3 总包项目部应在作业班组或专项工程分包单位自验合格的基础上,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或岗位实施安全验收,风险控制措施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应参与验收㊂必要时,应根据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后,再组织实施安全验收㊂5.5 安全检查5.5.1 项目部应依据风险控制措施的要求进行安全检查㊂5.5.2 项目部应实施日㊁周㊁月安全巡查和专项检查;实行总承包施工的,应在分包项目部自查的基础上,由总包项目部组织实施㊂5.5.3 安全检查应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资源配置㊁人员活动㊁实物状态㊁环境条件㊁管理行为等内容㊂5.5.4 项目部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并分类记录,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依据;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情况,还应要求采取纠正措施㊂5.6 动态监控5.6.1 项目部应依据风险控制要求,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部位㊁环节的作业活动实施动态监控㊂5.6.2 动态监控方式应包括旁站监控,远程监控等㊂5.6.3 监控人员由被监控对象的主管职能部门(或岗位负责落实;监控人员应熟悉操作规程和施工安全技术,配备人数应满足监控的实际需要㊂5.6.4 监控人员发现违反风险控制措施要求的情况时,应立即制止,必要时责令暂停施工作业㊁撒离危险区域并报告㊂5.7 整改和复查5.7.1 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以及不合格的情况,项目部应组织相关责任单位㊁部门㊁人员落实整改,并明确时间㊁人员和措施要求㊂5.7.2 项目部应及时向提出整改要求的相关方反馈整改情况和结果㊂5.7.3 整改的有效性应经提出整改要求的相关方复查确认,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施工或使用㊂5.8 应急和事故处理5.8.1 项目部应依据应急预案,结合现场实际,配备应急物资器材,开展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并在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实施㊂5.8.2 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或应急抢险实施后,项目部应对事故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进行修订㊂5.8.3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配合查清事故原因,处理责任人员㊁教育从业人员,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㊂5.9 考核和奖惩5.9.1 总承包项目部应依据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对分包项目部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考核㊂5.9.2 总承包项目部和分包项目部应依据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分别对各自的职能部门(或岗位㊁施工班组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考核㊂5.9.3 项目部应根据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考核的结果,依据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及时实施奖励或惩罚㊂6 审核和改进6.0.1 项目部应定期分类汇总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排查确定多发和重大安全隐患,制定纠正和预防的措施,进行专项治理㊂6.0.2 项目部应委托具有资格的人员组成审核组,在各主要施工阶段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的符合性㊁有效性进行审核6.0.3 对审核发现的不合格及相应的不符合审核准则的事实应进行处置,并提出改进要求㊂包括分析原因,制定㊁实施并跟踪验证相应的纠正措施㊂7 资料和记录7.0.1 项目部应及时㊁真实的形成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资料和记录,并有效保存至工程竣工之日起以后1年㊂7.0.2 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和记录应按以下原则分为三个类别: 1 基本条件类(A类,包括本工程现场施工中必须收集的相关证照㊁从业人员信息㊁适用文件等资料和记录;2 核心要求类(B类,包括本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确定和风险控制措施的策划㊁交底㊁验收㊁检查㊁整改㊁复查等活动的资料和记录;3 基本要求类(C类,其他危险源识别㊁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策划㊁实施㊁检查㊁改进等活动以及其它相关基础工作的资料和记录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和记录分类表见附录B㊂危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安全交底㊁验收㊁整改通用记录表式见附录C ㊂7.0.3 项目部应完整收集各类资料;真实的记录相关安全管理活动,确保资料和记录及时㊁有效㊂7.0.4 项目部应按职责分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和记录编制㊁填写㊁审核㊁审批㊁收集㊁保管的责任㊂7.0.5 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和记录的填写与制作应符合:1 应真实完整,字迹清楚,签章规范,不得随意涂改,并具有一致性和可追溯性;2 应随工程施工同步形成,分类归集保管,直至工程竣工交付后处理或归档;3 应采用信息化管理技术㊂附录A 项目部职能部门(或岗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职责分配表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体系要求领导层职能部门(或岗位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技木管理施工管理材料管理动力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其他管理3管理职责3.0.1一般要求★☆☆○○○○○○3.0.2总承包项目部㊁分包项目部㊁班组与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3.0.3项目负责人员的安全职责★☆☆3.0.4各职能部门(或岗位的安全职责★☆☆○○○○○○3.0.5安全职责的沟通和履行★☆☆○○○○○○3.0.6安全职责的考核奖惩制度★☆☆4策划4.0.1安全管理目标★☆☆4.0.2风险控制措施的策划☆☆★●○○○○○4.0.3风险控制措施的审批与论证☆☆★●4.0.4风险控制措施内容的特别要求☆☆★●○○○○○4.0.5资源配置计划☆★☆○●○○○○续表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体系要求领导层职能部门(或岗位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技木管理施工管理材料管理动力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其他管理4.0.6策划结果的修订和调整☆☆★●○○○○○5实施和检查5.1教育培训☆★☆○○●5.2分包控制☆★☆○●○○○○5.3安全技术交底☆☆★●○○○○○5.4安全验收★☆○●○○○○5.5安全检查☆★☆○○○○●○5.6动态监控☆★☆○●○●○●5.7整改和复查☆★☆○●○○●○5.8应急和事故处理★☆☆○●○○●○5.9考核和奖惩★☆☆6审核和改进6.0.1隐患排查治理☆★☆○●○○●○6.0.2内部审核★☆☆○○○○●○7资料和记录☆★☆○○○○●○ 注:★主管领导☆强相关领导● 主管职能部门(或岗位○ 强相关职能部门(或岗位无标记的均为一般相关附录B 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和记录分类表类别分类编号安全生产管理资料与记录分类名称领导层职能部门(或岗位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技木管理施工管理材料管理动力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其他管理A基本条件类A1企业证照资料如:总分包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书㊁食堂卫生许可证等㊂★☆●●A2从业人员名册与资料如:总分包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名册及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㊁总分包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及操作资格证书㊁务工人员信息清单★●●A3适用的法律法规㊁标准规范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㊁操作规程清单及有效文本★●A4其他需收集的资料B核心要求类B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重大危险源清单☆★●○○○B2专项方案的编制和审批㊁交底㊁验收㊁检查㊁整改㊁复查资料与记录☆★●○○○续表类别分类编号安全生产管理资料与记录分类名称领导层职能部门(或岗位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技木管理施工管理材料管理动力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其他管理C基本要求类C1安全管理目标★☆C2安全生产职责和考核奖惩资料与记录★☆C3安全物资㊁设施㊁设备㊁资金等资源配置计划与管理资料与记录★☆○○●C4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清单(进场㊁节假日㊁事故后及实施记录★☆○●C5其它危险源的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的的编制和审批㊁交底㊁验收㊁检查㊁整改㊁复查资料与记录☆★●○○○C6班组安全管理检查资料★●C7事故报告㊁处理㊁统计资料与记录★☆☆○●C8内部与外部审核和改进资料与记录★☆○○○○○○C9其他需建立的资料和记录注:★主管领导☆强相关领导● 主管职能部门(或岗位○ 强相关职能部门(或岗位无标记的均为一般相关81附录C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安全交底㊁验收㊁整改通用记录表式表C.0.1 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重大危险源清单序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类别编号名称施工部位/施工环节相关重大危险源施工周期开始日期竣工日期专业承包单位备注12345制表人: 审核人: 年月91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表C.0.2 B2/C5 安全交底记录分部分项工程名称/部位/环节名称交底内容:1.施工部位㊁内容和环境条件;2.专业分包㊁施工作业班组应自行学习掌握的现行相关标准规范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本工程风险控制措施明确的:①人㊁机㊁料的配备㊁施工方法及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②检查验收要点,节点等相关要求;③与之衔接㊁交叉的施工部位㊁工序等的安全技术措施;④事故应急措施及相关注意事项㊂技术负责人(交底签字:接受交底人员签字:年月日02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验收记录表C.0.3 B2/C5 专业分包或劳务班组名称施工内容及部位验收日期条件验收□过程验收□总体工况验收时工况使用验收□序号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专业分包或劳务班组自验结果项目部验收结果1施工作业准备(包括人员㊁实物㊁管理㊁环境等准备工作2规范标准操作规程要求3风险控制措施要求验收意见总包技术负责人签字分包技术负责人签字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监理负责人签字验收日期: 年月日1222表C.0.5 B2/C5 工程项目整改措施记录表需整改的部位检查日期整改措施及实施人:制定人: 实施人: 验收人: 日期: 年月日整改自查结论按时完成,整改到位□按时完成,整改不到位□ 原因:未整改□ 原因:整改责任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 总包单位验收人: 日期: 年月日填表人: 填表日期:注:本表由隐患责任单位填写,完成后报总包单位验收并签字㊂本表由隐患责任单位留存㊂32本规范用词说明1 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执行中区别对待㊂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㊂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或方准”;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准”㊂3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可”或只要”;反面词采用不宜”㊂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要求(或规定”㊂42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D G J08-903-2010条文说明2011 上海C o n t e n t s1 G e n e r a l s (27…………………………………………………3 M a n a g e m e n tR e s p o n s i b i l i t y (28……………………………4 P l a n n i n g (29…………………………………………………5 I m p l e m e n t a t i o na n d I n s pe c t i o n (31………………………… 5.1 E d u c a t i o na n dT r a i n i n g (31…………………………… 5.2 C o n t r o l o f S u b c o n t r a c t o r (32………………………… 5.3 E x p l a n a t i o no f S a f e t y T e c h n o l o g y (33……………… 5.4 S a f e t y C h e c ka n dA c c e p t a n c e (33……………………… 5.5 S a f e t y I n s p e c t i o n (33…………………………………… 5.6 D y n a m i cM o n i t o r i n g (34……………………………… 5.7 R e c t i f y a n d r e c h e c k (34………………………………… 5.8 E m e r g e n c y an dA c c i d e n tT r e a t m e n t (34……………… 5.9 A p p r a i s a l a n dR e w a r d s&P u n i s h m e n t (35…………6 R e v i e w i n g a n d I m p r o v i n g (36………………………………7 I n f o r m a t i o na n dR e c o r d s (37………………………………A p pe n d i xC L i s t o fH i g h e rR i s k s i nS u b d i v i s i o n a lW o r k &D i v i s i o n a lW o r ka n dC o mm o nT y p e of F o r mo f S a f e t y T e c h n o l og y E x p l a n a t i o n ,Ch e c k &A c c e p t a n c e ,I n s p e c ti o na n dR e c t i f i c a t i o n (38……1 总则。

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沪公发(2002)399号..

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沪公发(2002)399号..

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沪公发(2002)399号(上海市建委、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工地堆放各种建筑材料、设备的仓库或堆场;施工管理人员办公室、宿舍、食堂、更衣室等临时性生活用建筑物;施工作业区以及有较大火灾危险性的临时变电所(配电箱)、乙炔发生器间、油漆间、木工间、电工间、危险物品仓库等。

第三条本市范围内建筑结构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建筑装修工程、建筑修缮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按各自职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并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由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责任。

总承包单位要对分包单位施工的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分包单位应在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实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工程合同,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明确施工单位的一名行政领导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根据需要设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二)根据建筑工程的规模和火灾危险性,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协助消防安全负责人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组织制订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及处置措施,研究和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检查。

上海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整理版

上海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整理版

上海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整理版一、引言本文档旨在对上海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标准进行整理和总结,以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保护工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标准内容1. 工地安全管理要求-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 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监督和指导工作。

-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2. 施工现场安全要求- 在施工现场设置合理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工人注意安全。

- 安排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排除隐患。

- 确保施工现场的道路畅通,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3. 施工材料和设备安全要求- 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确保质量可靠。

- 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 严禁使用过期或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和设备。

4. 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 确保作业人员持有相应的证书和资格,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

- 强调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

- 严禁无证上岗和违规操作,加强作业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三、实施与监督1.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标准的贯彻执行。

2. 工地负责人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主动改进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

3. 强化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广大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共同推动标准的实施和落地。

四、总结上海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标准整理版,将为建筑工程提供安全生产的指导和参考,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我们应共同努力,全面贯彻执行这些标准,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注:本文档所述标准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官方发布的文件为准。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制标准1.doc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制标准1.doc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意义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定义本标准所称的标准化管理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设施、设备、现场管理等诸方面符合国家行业安全(或与安全相关的)规范、规程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要求而实施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相关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在创建标准化管理达标工地时使用。

第四条主要依据本标准主要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和本市对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的各类规定(见附录)。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 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明确,落实到人。

(2)各项经济承包行为中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安全保证措施。

(3) 承发(分)包或联营各方之间依据有关法规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和程序合法,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明确。

第六条安全教育(1)对新工人实施公司、项目体和班组的三级教育,对变换工种的工人实施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及时做好记录。

(2)工人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

第七条施工组织设计要针对工程的特点、施工方法、所用的机械、设备、电气、特殊作业、生产环境和季节影响等制订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齐全,有技术负责人签名和技术部门盖章。

第八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对工人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受交者履行签名手续。

第九条特种作业各特种作业人员都按要求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不超期,名册齐全,真实无误。

第十条安全检查(1)建立各级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重点、危除部位明确。

(2)检查记录齐全,隐患整改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

(3)对塔吊、人货两用电梯、龙门架井字架等大型施工机械以及脚手架等重要防护设施做好验收工作。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资料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资料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资料注:★---主管领导☆---强有关领导●---主管职能部门(或者岗位)○---强有关职能部门(或者岗位)无标记的均为通常有关附录B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资料与记录分类表注:★---主管领导☆---强有关领导●---主管职能部门(或者岗位)○---强有关职能部门(或者岗位)无标记的均为通常有关附录C表C.0.1 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重大危险源清单制表人:审核人:年月附录C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其他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部位/环节(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表C.0.2 B2/C5 安全交底记录年月日附录C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其他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部位/环节(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验收记录表C.0.3 B2/C5 专业分包或者劳务班组名称验收日期:年月日附录C表C.0.4 B2/C5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记录表填表日期:项目章或者企业章):注:1、本表由工地总包单位填写每周检查或者节前、后检查与专项检查的情况,也作为工地总包单位所属企业对工地进行月度检查时使用。

2、带队检查负责人须为总包项目经理或者项目分管安全负责人,当作为企业对工地每月检查时则为企业检查人员。

3、根据JGJ59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对包含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部工程在内的安全管理与实物状况、以往日、周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等进行检查4、隐患代号1~6类(即:1管理:包含制度、人员配置、持证上岗、方案、教育交底等;2机械设备;3用电;4安全设施;5个人防护用品;6其他)。

4、日、周检查中隐患整改不力的,则在“旧”栏中打“√”。

4、总包单位对责任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认,对整改复查结论栏中填写日期与打“√”。

附录C表C.0.5 B2/C5 工程项目整改措施记录表注:本表由隐患责任单位填写,完成后报总包单位验收并签字。

上海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标准

上海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标准

上海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上海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标准1. 引言上海是中国的一座国际大都市,拥有许多高楼大厦和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

在这个繁忙而充满活力的城市中,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为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上海施工现场需要遵循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标准。

本文将详细讨论上海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的深度和广度,并分享我对该标准的个人见解。

2. 上海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的深度2.1 建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上海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标准要求每个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工作流程、责任分工和安全措施等。

这个制度应该明确安全要求和安全责任,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能够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2.2 提供员工培训和教育上海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标准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员工培训和教育,旨在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应包括应急处理、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设备的使用方法等。

通过培训,员工能够更好地理解并遵守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

2.3 实施现场安全管理上海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标准要求施工单位实施现场安全管理,包括对工地环境、设备和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监测。

要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过程中的潜在安全隐患。

只有通过全面的安全管理,才能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稳定。

3. 上海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的广度3.1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上海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标准要求不仅施工单位,还要求项目管理方和业主单位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业主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只有通过多方合作,才能全面提高上海施工现场的安全水平。

3.2 建立健全的安全风险管控机制上海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标准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的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包括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措施制定和安全监测等。

这些措施能够帮助施工单位更好地预防和应对安全风险,从而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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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
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不仅关系到施工过程中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还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

上海市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龙头城市,对此非常重视,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管理标准,以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

一、安全培训与教育
1.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组织工程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安全意识和相关技能。

2. 施工单位应定期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对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的能力。

3.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教育培训基地,提供必要的培训场所和设备。

二、施工现场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
1.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识别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2. 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降低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

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三、现场安全设施与保护
1. 施工现场应设置合理的防护设施,包括围挡、防护网、安全警示标志等,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 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器材,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等,并确保其使用与维护。

3.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现场安全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安全监督与奖惩机制
1. 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及时发现和
纠正安全隐患。

2.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施工单位和人员,建设主管部门应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对安全管理优秀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激励全行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从简单到复杂、由浅入深地探讨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我们不仅可以了解该标准的要求,还能更全面地理解其背后的目的与价值。

在施工现场,安全培训与教育是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的基础。

只有通过安全培训,施工人员才能更好地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还应设立安全教育培训基地,为施工人员提供良好的培训环境和设备,以确保培训效果的质量和持续性。

在施工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是预防安全事故的有效措施。

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和识别潜在的危险因素,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降低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并按照标准要求组织实施,确保施工进程中的安全管控。

现场安全设施与保护是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的重要环节。

通过设置合理
的防护设施,如围挡、防护网和安全警示标志等,能够有效减少不必
要的安全风险。

施工单位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器材,并定期检
查和维护现场安全设施,以确保其完好有效。

这些安全措施将为施工
人员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保障施工质量和进度的顺利进行。

安全监督与奖惩机制是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的重要手段。

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及时发现和纠
正安全隐患,为施工单位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施工环境。

对违反安全
管理规定的施工单位和人员,应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以及时治理和
遏制安全风险。

而对安全管理优秀的施工单位和个人,也应给予适当
的表彰和奖励,以激励全行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凸显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并
通过培训教育、风险评估与控制、安全设施与保护以及安全监督与奖
惩等措施,全面提升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水平。

这些标准的制
定与执行,也为上海市建筑工程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我们应当
认识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仅是一项法定要求,更是对工
人生命安全的责任和对工程质量的保障。

只有加强安全管理,才能确
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实现安全、高质量的建设目标。

上海市建设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已经在前文中得到了充分的阐述和解析,
接下来我们将重点探讨如何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以确
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1. 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意识教育:施工单位和工人都应该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通过组织安全培训、开展现场安全演练等方式,让施工人员深入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并学会正确的安全处理方法。

只有真正的加强了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才能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2. 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评估应该成为常态化的工作,不仅要在施工前进行一次全面的风险评估,还要在施工过程中不断进行风险控制。

对于高风险区域,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隔离和防护;对于新引进的设备和工艺,要进行严格的安全评估,确保符合安全标准。

3. 加强安全设施与保护的建设:施工现场应配备齐全的安全设施,包括防护网、安全帽、安全带等。

特别是对于高空作业、深基坑等危险作业环境,要安装完善的安全设施,并确保施工人员正确使用。

对于大型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培训,确保其具备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4. 加强安全监督与奖惩机制:建设主管部门应该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为施工单位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施工环境。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施工单位和人员,应采取
相应的惩罚措施,以及时治理和遏制安全风险。

而对安全管理优秀的
施工单位和个人,也应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以激励全行业提高安
全管理水平。

5. 加强行业间的合作与信息共享: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需要各
方的共同努力,只有加强行业间的合作,共同解决安全管理中的难题,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建设部门还应该加强与其他行业的信息共享,
分享安全经验和最佳实践,推动全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提高。

在未来的建设工程中,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安全管理不仅仅是一项
法定要求,更是对工人生命安全的责任和对工程质量的保障。

只有加
强安全管理,才能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实现安全、高质量的建
设目标。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的制定与执行,为上
海市建筑工程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但我们也应意识到,安全管
理是一个长期的工作,需要持续不断地改进和完善,为建设工程安全
注入持久的力量。

只有全体施工单位和工人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实
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目标,为城市的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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