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环保局“法治进企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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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环保局“法治进企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08.05.19
•【字号】新环法发[2008]175号
•【施行日期】2008.05.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环保局“法治进企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环法发〔2008〕17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区州环保局,各地、州、市环保局,自治区环保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促进自治区和谐社会建设,推进依法治区进程,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于2007年4月16日下发了《转发“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开展自治区‘法治六进’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新党办发〔2007〕17号),依照“法治六进”工作分工,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结合工作特点,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自治区“法治进企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国资发〔2007〕386号),按照自治区“法治六进”活动的统一安排部署和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法治六进”工作责任书要求,为切实推进环保系统“法治进企业”活动,我局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了《自治区环保局“法治进企业”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你们按照新党办发〔2007〕17号文件精神,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法治进企业”活动。

自治区环保局“法治进企业”领导小组将依照工作安排,对各地州市环保局“法治进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和验收,并对各地的抽查、检查、验收情况结果进行通报。

联系人:依明江电话:0991-2319947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自治区环保局“法治进企业”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法治进企业”活动,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落实全国和自治区“五五”普法规划,紧密结合自治区实际,以求实创新精神加快推进自治区民主法治建设的务实举措,也是服务大局、维护新疆政治稳定大局的客观需要。

按照自治区“法治六进”活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法治进企业” 活动由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自治区环保局、自治区经贸委、自治区审计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我局“法治进企业”活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环保部门要深刻认识“法治进企业”活动的重要性,积极推进法治实践,努力提高企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完成规定的各项指标,达到自治区“法治进企业”工作标准。

各级环保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遵法、学法、守法、依法办事,建立内部考核、评估激励机制,按照与“一抓双挂”(抓正面典型,与单位考核及领导干部考察、任用挂钩;与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挂钩)制度捆绑实施的要求抓好整个活动。

为确保我局“法治进企业”活动的有序开展,深化“法治六进”工作,切实推进企业法治建设扎实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法治进企业”活动的指导思想
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创新发展,以开展“法治进企业”活动为抓手,广泛宣传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把法治实践作为普法的最佳途径,把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内容,将学
法用法、遵法守法有机结合,充分认识企业生产活动,由“务虚”变“务实”,促进企业法治建设扎实开展,为构建和谐新疆、法治新疆、平安新疆、夯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法治进企业”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全面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企规划,进一步增强企业管理者及员工环境保护法律意识和责任感,着力提高各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管理、依法维权、依法引领企业发展的能力。

建立和完善依法治企、依法治理污染的运行机制,使各项工作在法律框架内规范运作,促进企业经济效益良性增长,力争到2010年使全区70%以上的企业达到“法治企业”标准。

三、工作任务和要求
1、工作任务
自治区环保局是自治区“法治进企业”活动的牵头单位之一,按照《自治区“法治进企业”活动实施办法》提出的“法治进企业”活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由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统一协调的要求,各地环保局在开展“法治进企业”活动中,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依照《自治区“法治进企业”工作标准》的职责分工,完成各地“法治进企业”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

(1)分层次抓好重点企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营造依法办事、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法治企业环境。

(2)针对企业自身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依法严厉查处企业生产中的环境污染等问题,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依法治理活动。

2、工作要求
(1)各级环保局要结合各地的实际,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统一协调下,主动联系各类企业主管部门,并结合环保现场执法、监督检查、污染减排、排污收
费等环保日常工作,突出重点,区别不同对象,认真开展好“法治进企业”活动,促进“法治企业”建立和完善法制宣传和制度建设等,有效促进法治实践、民主监督等各项活动的落实,全面推进和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企规划。

(2)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法治进企业"活动,及时报道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法治氛围。

各级环保局要加大对企业宣传、落实相关法律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3)分类指导,整体推进。

要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中广泛开展“法治进企业”活动,加强有针对性地检查指导,先进引路,逐步深入,整体推进。

3、检查与考核要求
各级环保局,要不等、不靠,及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成立环保局“法治进企业”领导小组,配合当地“法治进企业”领导小组对重点企业“法治进企业”工作进行抽查、检查和验收,并将每年的工作开展情况报自治区环保局“法治进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中各级环保局要依照《自治区“法治进企业”工作标准》,将目标考核与本单位年终考核及领导干部考察、任用挂钩;与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挂钩,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工作任务。

自治区环保局“法治进企业”领导小组每年将对各地州市环保局“法治进企业”工作组织一次抽查,两年组织一次检查,五年进行一次验收,并及时通报对各地的抽查、检查、验收情况。

四、组织领导
“法治进企业”活动,由自治区环保局“法治进企业”活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成立自治区环保局“法治六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牛晓萍自治区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李一汀自治区环保局纪检组长
赵成林自治区环保局副厅级调研员
成员:朱建新政策法规处处长
张永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高利军办公室主任
李运江组织人事处处长
王一建规划财务处处长
李卫东纪检监察室主任
孟庆新污染控制处处长
贾尔恒监督管理处处长
叶尔肯科技教育宣传处处长
李新华自然生态处处长
王恒老干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环保局政策法规处。

办公室主任:朱建新政策法规处处长
张永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成员:依明江政策法规处调研员
焦保华办公室副主任
唐德清组织人事处副处长
陈玉新规划财务处副处长
张长林纪检监察室副调研员
刘政印机关党委副调研员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落实“法治进企业”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具体组织、协调、指导“法治进企业”各项工作的贯彻和落实。

负责组织对各级环保局落实情况的检查并进行情况汇总分析,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进展情况和向全疆进行
情况通报,负责向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编报我局开展“法治进企业”活动情况。

各级环保局“法治进企业”领导小组要依照确定的考核项目和标准分工负责,依照职责、加强协调、相互配合,确保工作内容的落实,按时完成“法治进企业”各项任务。

五、实施步骤
按照自治区“法治六进”工作的统一部署,此次“法治进企业”工作从2007年起实施,到2010年年底结束。

1、组织部署,宣传动员阶段:2008年5月30日前。

各地环保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成立“法治进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对“法治进企业”的任务进行分解,加大对“法治进企业”活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环保法律宣传活动,推进“法治进企业”活动的全面开展。

2、任务落实,法治实践活动阶段: 2008年6月1日至2010年10月30日前。

2008年完成目标量的30%-40%;2009年完成目标量的70%-80%;2010年完成目标量的100%;
3、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10月7日至2010年12月1日。

自治区环保局向自治区“法治六进”领导小组提交自治区环保系统“法治进企业”活动工作总结,总结好的经验,建立相应的制度,提出环保系统开展“法治进企业”活动好的办法和建议,建立环保系统“法治进企业”工作长效机制。

4、表彰阶段: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对在“法治进企业”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自治区环保局“法治进企业”领导小组进行通报表彰或奖励。

六、2008年自治区环保局“法治进企业”活动重点安排
1、制定自治区环保局“法治进企业”活动实施方案,成立自治区环保局“法治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6-7月份,在南北疆选择重点地区和企业,全面启动自治区环保系统“法治进企业”工作。

2、各地州市环保局,选择2-3个重点企业,结合《自治区环保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新环法发〔2006〕351号)文件精神,通过制作法制宣传栏、张贴横幅标语和具体的法治实践活动等形式,启动“法治进企业”活动。

3、利用各种媒体开展环境法律宣传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利用与新闻媒体联办节目等优势,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加大环境宣传力度,普及环保法律知识,积极引导社会舆论,树立全社会环境忧患意识,加强对环保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

4、结合实际,自治区环保局将分别举办全疆环保局长和重点企业环境保护负责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班1-2期,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环境保护法律意识。

11-12月份分南北疆召开重点监管企业座谈会,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切实推进“法治进企业”活动的深入开展。

5、继续抓好“法治新疆”网站的共建工作,落实共建目标责任书各项工作内容,进一步提高环保栏目信息更新的质量和数量,继续抓好新疆环保网站环保法律宣传栏目建设,重点宣传和反映我区污染减排、环保宣传教育、依法治理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及好的做法。

6、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公务员普法考试等活动,做好法治宣传材料期刊、“五五”普法法律知识读本、法制宣传挂图等教材的征订和宣传工作。

编制环保法律法规汇编读本。

7、认真落实自治区“法治六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其它活动内容,全面推进环保局系统依法治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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