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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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9.15
•【字号】绵府办函[2009]370号
•【施行日期】2009.09.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升级
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绵府办函[2009]3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绵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绵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方案
为彻底改变我市城区农贸市场年久失修、设施老化、功能不全的现状,根据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我市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城区符合城市规划的农贸市场实施升级改造,逐步由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的新型农贸市场取代传统农贸市场,营造公平、卫生、方便、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此项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纳入目标责任考核。

二、工作进度
按照我市城区农贸市场布点规划要求,这次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共计48个。

升级改造工作采取局部改建、全面修缮、完善设施等多种形式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
2009年9月中旬,召开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健全机构,落实责任主体。

(二)实施试点阶段:
2009年年底前完成18个农贸市场升级改造。

1、9月15目前,按照“属地管理、一个市场一个方案”原则,由农贸市场开办单位对照《绵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基本标准》,制定具体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及投资总额,并报经辖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实施。

税收解缴关系在市级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方案,由辖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报绵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9月16日--2月10日,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完成实施农贸升级改造任务。

3、12月11--20日,组织评审、预验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4、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正式验收。

按照市政府配套扶持政策兑付奖励资金,召开2009年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总结大会。

(三)全面推进阶段:
2010年底前完成其余30个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任务。

三、扶持政策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实施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的通知》(商贸发[2009]290号)有关规定,市区两级政府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0%的比例给予财政资金配套支持。

实行市、区分级负担制,纳税属市级且改造验收合格的市场,其配套支持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纳税属区级且改造验收合格的市场,配套支持资金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

申请市、区财政扶持资金的农贸市场,不同时享受国家、省、市“民生工程”、“菜篮子”资金扶持政策。

凡纳入标准化改造的农贸市场,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基本标准改造完工后,市、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验收报告报商务部门。

由商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验收合格后,升级改造资金经审计并报绵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领导小组审定批准,由市、区财政部门按照相关政策,直接拨付财政资金到市场主体单位银行账户。

四、职责分工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工商局、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办、市卫生局、涪城区政府、游仙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科创区管委会、农科区管委会和科学城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绵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统筹协调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计划的制订和实施。

市商务局负责完善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审定市场开办单位《升级改造达标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达标进行验收,落实政府奖励补助资金扶持政策。

市财政局负责按照相关政策,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达标的开办单位,兑现政府奖励扶持资金。

市委宣传部负责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的宣传,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和正面典型事例;对抵制以及消极对待改造升级工作的市场,要及时曝光,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市规划局、市建设局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中提出的改造,扩建规划方案进行指导和督查。

市城管办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期间在市场附近规划、设立疏导点,以方便居民临时购买农副产品,保证市场经营户正常经营。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扩建、改建给予用地方面的支持。

市消防支队负责指导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后的消防达标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期间的市场治安工作,确保市场治安秩序稳定。

市卫生局负责指导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内熟食品,食品摊位等相关经营设施的改造工作,确保符合卫生标准。

市环保局负责指导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环保达标工作。

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科创区、农科区、科学城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完成本区域内的农贸市场改造升级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城区升级改造农贸市场所在的各区政府和各园区管委会作为工作责任主体,要按照我市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本区域内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

(二)转变观念,主动参与。

市场开办者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开办、谁服务”的原则,主动参与到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中来,制定实施方案,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农
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有序进行。

凡不按要求进行升级改造未达标的农贸市场,将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关闭、重组。

(三)积极引导,确保稳定。

要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向农贸市场开办者及经营户宣传有关政策,严禁以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切实做好农贸市场撤、并、转过程中经营户的安置工作和农贸市场周边居民的稳定工作,保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稳步推进。

(四)加快进度,保证质量。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

要加强农贸市场改造工作的调度,边升级改造边核实调整,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妥善解决。

要严把质量关,加强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的监管,确保工程按质量标准一次性完成。

(五)严格督查,逗硬奖惩。

升级改造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绵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督导检查,不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行动迅速、进展明显的辖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升级改造工作目标不落实的辖区,给予通报批评并严格追究责任。

(六)及时报送,定期通报。

绵阳城区市场改造所在辖区的工商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和报送,从2009年10月起,每月5日向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科报送上月升级改造工作情况;市工商局每月定期通报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绵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基本标准;(略)
2、绵阳市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申请表;(略)
3、绵阳市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验收及补助申请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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