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发生新变化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龙源期刊网
2019年度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发生新变化
作者:
来源:《广东教学报·教育综合》2019年第110期
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今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有不少新变化,具体
情况如下:
第一,对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时不作发表论文、课题项目奖项、头衔称号(含表彰荣誉)刚性要求;第二,2019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在各地各单位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各地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数,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并参考上一年度基础确定;第三,对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在相关工作中多次审核认定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由申报人作出有效书面承诺如实填报,并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后无需再提交原材料;第四,出席评审会议专家人数应当不少于评委会人数的2/3,评审通过的同意票数应达到出席评审会议专家总数2/3以上;第五,要确保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第六,在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时,可以实行跨校评聘;第七,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上,并及时兑现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第八,对考核不合格或达不到岗位要求的教师,可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摘自“廣东教育传媒”官方微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