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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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期(2012年3月中国科技论坛-5-
如何才能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编者按:面对农业资源短缺等诸多因素对粮食安全的影响,我国采取了以农业科技创新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但农业科技创新所涉范围广,需要通盘考虑其战略布局和支撑措施。为寻求更优的农业科技创新之路,部分科技与农业方面的专家对其进行了思考和阐述。
优化农业科技创新生态系统
杨起全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农业的产业形态复杂,涉农行业多样,产业延伸广阔,技术创新体系复杂。解决中国的农业和农业科技问题必须跳出狭隘的农业和农业科技范畴来发现问题、理清思路、寻求破解之道。农业科技创新不仅仅是研究开发,也不能把当前农业科技创新的突出问题简单归结为技术供给不足,而应将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破解农业面临的问题放在一个更为广阔的农业创新生态背景下来研究和部署。
必须坚持各类涉农经济组织在农业技术创新体系中的主体地位。从农业科技的三性出发,国家将加大对与农业科技的投入,政府农业科技组织建设也将得到加强。但是,农业技术创新作为一种产业创新的活动,涉农经济组织作为创新活动主体的基本属性不会改变。科学家、工程师、农艺师和涉农领域的各类人才是先进生产力的活的载体,他们在农业技术创新中的地位,不是取决于个人属性而是取决于组织属性。只有当科技成果进入创新的经济过程时才体现出实际的经济价值,只有市场中的涉农经济组织才是技术创新的投资、执行和受益主体,政府机构在制度设计上应当承担有限的非市场性的公益服务。在缺乏利益输送机制条件下,它们难以成为技术创新的真正主体,而按照市场规则运作政府机构则会产生腐败,并对市场主体产生挤出效应,进而破坏整个农业技术创新生态系统。我国农业技术创新基础薄弱,政府科研机构固然与世界先进水平存在巨大差距,然而更为落后并亟待提升的是本应承担起创新主体重任的涉农经济组织的技术创新能力。除了农业技术创新
主体应当运用自身的累积资源投入创新之外,政府的创新资源也应当主要投入到市场创新主体的创新能力和创新生态建设之中。我国农业的市场主体能够承担起技术创新重任之日,才是中国农业技术创新真正取得成功之时。
农业是自然区划特征非常明显的产业,中国又有非常特殊的其他国情,因此,坚持有中国特色的农业自主创新道路尤为必要。在我国农业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明显上升是一种长期趋势的条件下,适合中国国情的农业发展路径和产业技术路径的创造、选择、坚持与落实就成为科技界的头等大事,也是涉农领域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家们的基本职责和任务。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业技术体系这个总体要求需要从每一项技术入手去落实,并且相互配套才能形成互相适应的有效技术系统,这是一个很高的要求。我们还面临许多大的挑战,比如全球气候变化对于区域农业结构调整的影响。我国的经济、社会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根据科学规律实现主动型的农业结构调整是摆在农业科技专家面前的严峻挑战。
农业财政科技经费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是支持农业技术创新的重要举措,但关键在于落实。首先需要建立一个可以操作的财务统计基础使得这项政策真正成为可以精确检测的对象。其次应当明确这是各级政府都应当达到的要求,是具有明确定量指标的硬要求,不是各级政府可以相互推诿的软要求。必须做到财政责任落实到位,党政督察机制完善,并成为每年各级政府报告不可或缺的内容。第三,中西部基层政府实现目标的难度很大,建议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中列入或者扩大农业科技专项资金的额度。
-6-中国科技论坛(2012年3月第3期加快农业科技创新需要现代金融支持和保障
张峭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研究员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理应成为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推手”,加快农业科技创新的基本保障。现代金融体系对农业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保障农业科技创新的收益。农业科技创新的成果是一种具有潜在价值、能够带来未来收益的特殊资产,现代金融市场体系所具有的对资产未来收益折现、公平合理定价的功能以及知识产权质押、抵押等金融工具,能够确保农业科技创新主体获得创新收益,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成果交易转化和产业化;农业创新型科技企业往往具有快速成长和未来高收入增长流的特点,现代股票市场能够将企业各类资产和企业未来收入流提前折现,上市科技企业的市值一般远远高于自身净资产数倍,其高出的溢价就是科技创新成果未来收入的折现,这样创新科技企业既可以通过股票高溢价发行筹集比一般企业更多资金,赢得更多和更大创新发展机会,也可通过股票二级市场交易变现,保障农业科技创新收益早日兑现。
防范农业科技创新的风险。农业科技创新本就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创新可能成功,失败的可能性更大,农业科技创新的这种高风险性削弱了农业科技创新投资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业科技创新的步伐。现代金融体系在保障农业科技创新收益的同时为防范农业科技创新的风险提供了可能。一方面,现代金融体系能够为农业科技企业提供愿意承担农业科技创新高风险的风险资本。与传统意义上的农业科技企业融资(银行贷款)完全不同,风险投资偏好高风险项目,追逐高风险背后所隐藏的高收益,在追求高收益的同时也愿意承担高风险,即这种“风险共担、收益共享”金融制度安排,农业科技创新中所存在的高风险转移和分散给风险投资者,可以有效地降低农业科技创新主体的风险。另一方面,现代金融体系能够为农业科技型企业提供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等风险分散、转移、对冲和规避的管理工具,从而为农业科技创新撑起“保护伞”,这将有利于农业科技创新投入,加快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步伐。
激发农业科技创新的动力。如果没有现代金融证券市场,财富也只能靠未来许多年的利润一年一年地实现,那是一种缓慢的财富实现过程,难以产生强大的社会示范效应,不能鼓励更多的人创业、创新,也就会放慢整个社会科技创新速度,农业科技创新速度也会滞缓。
引导农业科技创新的方向。现代金融自身所具备的资源配置功能,在促使社会闲散货币资本顺利导入到最具市场潜力的农业科技产业资本循环当中,从而满足具
有发展前景的农业科技企业对资金需求的同时,能够自发地抑制无效的农业科技创新、推进有效的农业科技创新,换言之,现代金融可以为农业科技创新的方向提供资金引导。另外,现代金融市场中为资金供求双方起到媒体或桥梁作用的各种中介机构,如市场咨询单位,证券研究所、投资顾问公司、资产评估机构等所提供的各类信息本身就具有有效引导农业科技创新方向的功能。具体而言,农业科技创新只有符合市场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其创新成果才具有应用潜力和价值,各种中介机构的服务最终才能得到回报。现代金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具有敏锐捕捉农业科技创新需求有效信息的能力,通过及时提供给农业科技创新企业,起到类似于期货市场中“价格发现”的作用,从而为农业科技创新指明方向。
推进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机制建设
刘冬梅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多元化已经成为当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主体的最大特征。强调多主体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协同推进机制,重视发挥政府、大学、科研院所及企业等不同主体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中的作用,是加快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必然选择。
强化政府不同部门间的统筹协调。目前,涉及农业科技的职能部门有农业部、林业部、财政部、水利部、全国供销总社、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商务部、民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粮食总局、中国气象局等十余个。农业科技资源管理尚存在渠道分散、重复布局、各自为战的现象。应加强中央层面科技管理部门
第3期(2012年3月中国科技论坛-7-之间的沟通协调,改进和完善现有各部门在经费预算、科研立项、重大政策制定等方面的沟通协调机制,使部门间的科技资源能够汇聚到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上来。要强调各部门内部不同主体之间科技资源的协调机制。要充分发挥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的作用,加强中央与地方科技资源的联动,实现国家科技计划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更好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