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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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央审计委员会是我国的最高审计机构,它负责对全国的各级政府机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等单位进行审计监督工作,确保国家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合法、规范使用。

为了保证审计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中央审计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议事规则。

一、会议准备
1、主席办公室应按照计划,提前准备好会议的地点、材料、设备等,确保会议的顺利召开。

2、会前,各委员应认真阅读相关文件资料,准备好自己的发言稿。

3、针对重要审计项目,主席办公室应提前邀请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并作汇报。

二、会议程序
1、会议由主席主持,秘书负责记录会议过程。

2、会议开始,主席首先宣布会议议程,并请与会委员依据其职权进行发言。

3、对于每个议题,主席和对应委员应掌握好发言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发言和交换意见。

4、当某委员在发言时损害到另一委员的利益或观点时,主席应立即制止并维护会议的积极氛围。

5、会议在确保讨论充分、取得进展的前提下,应尽可能保持短暂高效。

三、会议记录
1、秘书应认真记录会议过程,尤其要注重重要决策的记录。

2、记录应客观、准确、完整,可供历史回溯参考。

3、会议记录应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主席审核后公布。

四、其他
1、会议结束后,主席应通知与会委员及时提交发言稿。

2、主席对委员的表现应给予批评和肯定,鼓励其在工作中继续发挥作用。

3、对于委员的缺席,主席应了解其原因,合理安排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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