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办教师和代课人员身份认定和工作年限登记表终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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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件
县(市、区)原民办教师和代课人员身份认定和工作年限登记表
填表说明:
1. 户籍类型为“农业”和“非农”两种类型。

2. 人员类别为“原民办教师”和“代课人员”两种类型。

3. 文件指区、乡、村调动、聘用、表彰等文件的复印件。

组织证明指本人从教学校或原学校所在村委会(社
区)出示的证明。

证人证明指与本人原从教学校同期公办教师出示的证明材料。

4. “提供的证明”中提供何种证明材料在相应一栏中划“ V”。

专业课件
5. 文件、学校工作安排表提供单位必须加盖公章、提供人签字。

XX 6. 证明人必须注清现住址及原任职务。

如同事类:证明人XXX为XXX在XX学校任教的同事、现住
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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