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最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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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范文(三篇)

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范文(三篇)

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井下作业安全,确保每位出入井人员能够安全进入井下工作区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并要求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

第三条出入井人员包括井下作业人员、检修人员、巡检人员等。

第四条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是指在出入井环节对人员进行清点、检查身体状况、器材器械等进行检查的制度。

第五条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应与《矿井安全规程》、《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法规和规程相一致。

第二章井下工作区第六条井下作业区域是指采矿井、矿筒和其他各类巷道。

井下工作区域包括采矿作业区、巷道交叉口、转载站、作业面等。

第七条出入井人员进入井下工作区域前,必须按照规定的通道进入,并进行清点与检身。

第八条井下作业区域应设置专门的允许进入标志,未经允许或未携带相关证件的人员禁止进入。

第九条出入井人员在井下工作期间,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通道进入和离开工作区域,并配备必要的安全器材。

第三章清点与检身第十条出入井人员在进入井下工作区域前,必须进行身份验证和器械检查。

第十一条身份验证包括对出入井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职位等进行确认,并录入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器械检查包括对出入井人员所携带的工作牌、工作证、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等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出入井人员应按要求配备并佩戴相关安全装备。

第十四条检查人员对出入井人员身体状况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第十五条检查人员对出入井人员携带的器材器械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第十六条出入井人员进入井下工作区域后,需随时保持身体健康状况,如有特殊情况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

第四章体弱者处理第十七条若出入井人员在进行身体检查时,出现体温异常、眩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中断检查,并送至医务室进行急救处理。

第十八条出入井人员身体不适,严禁参与井下作业,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并送至医务室接受治疗。

第十九条体弱者可以根据医务室意见适当调整工作岗位或安排轻度工作,以保障其健康和安全。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与管理,严格落实矿山安全生产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井下作业区域的人员,包括矿工、工程师、检查员等。

第三条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是井下作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必须得到全体井下作业人员的共同遵守。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与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相关的制度和标准,明确责任人员,建立相应的奖罚机制,确保制度的落实。

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当不断加强与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相关的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纪律意识。

第六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暂停工作等。

第二章入井检身管理第七条进入井下作业区域的人员必须进行入井检身,包括穿戴必要的安全装备和工具,符合矿山安全生产的要求。

第八条入井检身由负责井下作业安全管理的专人进行,并按照相关规定填写入井登记表。

第九条入井检身包括以下内容:(一)检查人员是否佩戴齐全、合格的安全帽、防护鞋、防滑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二)检查人员是否佩戴符合要求的呼吸器具、防毒面具等呼吸系统防护装备;(三)检查人员是否佩戴适当的眼部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面罩等;(四)检查人员是否佩戴适当的耳部防护装备,如耳塞、耳罩等;(五)检查人员是否佩戴适当的装备,如安全带、吊装工具等。

第十条入井检身不合格的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修整和更换装备,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第十一条入井检身作为井下作业前的必要环节,必须在每次进入井下前进行,并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二条入井检身登记表应当详细记录每位进入井下作业区域的人员的姓名、所属单位、检身结果,以备查阅和核对。

第三章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第十三条出井后的人员必须进行清点,确保所有进入井下的人员能够安全出井。

第十四条出井人员清点由负责井下作业的班组长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并填写出井人员清点记录表。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5篇)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5篇)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一)为防止禁止入井的人员和物品进入煤矿井下,不能带出井下的物品携带出井,准确掌握井下人员数量,根据《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13条“煤矿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1.进入井下的任何人员都必须接受井口检身员的检查。

2.检身员必须严格按照检身制度的要求,对每一入井人员进行检查。

3.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必须制止其入井:(1)未戴安全帽的;(2)未随身携带自救器、人员定位卡、矿灯或所携带矿灯、自救器不完好(过期)的;(3)爆破工、流动电钳工、工程技术人员及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未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4)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的;(5)穿化纤衣服的;(6)酒后、精神萎靡不振、神志意识不清的人员;4.检身员对陌生人员必须询问清楚,确认为煤矿人员或有煤矿人员陪同后方可放行。

5.检身员要工作认真,待人礼貌,检查入井人员有无携带违禁物品。

(三)入井、出井人员清点制度1.入井人员接受检身后及时统计人数并做好记录,详细记载入井时间、单位、总人数。

2.外单位参观学习人员入井必须由煤矿领导或职能部门人员陪同,准确记录总人数。

3.发现出井人员携带不能带出井的设施或材料的,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处理。

4.调度室应随时与矿灯发放室和人员定位管理系统核对入井人员的数量,确认井下每班人员数量。

5.发生事故或其他原因采取撤人的紧急措施时,矿灯发放室、自救器发放室、井口检身室都必须将出、入井人员情况向调度室报告。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2)井工煤矿是通过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来确保矿井的安全和生产秩序。

1. 入井检身制度:- 所有进入矿井的人员必须接受严格的检身程序,包括体温、呼吸、血压等生理指标的检测,以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 检身人员会对每个人员的身份证或矿工证进行核对,确保身份真实。

- 人员进入矿井前,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安全帽、防护鞋等个人防护设备。

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范文(三篇)

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范文(三篇)

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范文1. 概述进入井下进行工作的人员是指所有需要进入井下进行作业的人员,包括工人、技术人员、监督人员等。

为了保证井下作业的安全有效进行,严格执行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是必要的。

2. 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2.1 出入井口前,必须通过人工或电子方式对出入井人员进行清点,并记录在出入井的登记册上。

2.2 清点时应核对人员姓名、工种、工作证件等信息,确保人员的身份准确无误。

2.3 出入井井下前,必须确认所有人员的登记信息和身份,并与实际人数保持一致。

2.4 清点时应特别注意对独立作业的人员进行清点,确保没有任何人员在井下被遗漏。

3. 出入井人员检身制度3.1 出入井前,每位进入井下作业的人员都必须进行检身,确保不携带可能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物品。

3.2 检身包括以下内容:检查刀具、火源等危险品是否携带;检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完好有效;检查是否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等。

3.3 检身时应由专门的安全人员进行,确保检查的严谨性和准确性。

3.4 检身时应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如使用金属探测器、X光机等设备,确保检查的彻底性和准确性。

3.5 检身时,如果发现有人携带危险物品,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做好记录,防止危险事故的发生。

4. 制度执行4.1 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必须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管理。

4.2 相关人员必须接受培训,了解并掌握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的要求,并严格按照执行。

4.3 监督人员必须加强对出入井人员的清点与检身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4.4 对于违反清点与检身制度的人员,将依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教育。

5. 结束语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的有效实施,有助于确保井下作业的安全和人员的身体健康,为井下作业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因此,全体出入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该制度的规定,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稳定。

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范文(二)是指在井下作业场所,为了确保人员安全和环境卫生,对进入和离开井下的人员进行清点和检身的管理制度。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井下作业安全和管理,有效控制出入井人员,并保证所有人员在井下工作前进行必要的检身工作。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井下作业的工作场所。

二、管理要求1.所有进入井下工作区域的人员,包括员工、承包商和访客,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要求。

2.在进入井下作业前,所有人员必须接受适当的检身,并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具体要求如下:a)头盔:头盔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能够保护头部免受碰撞、落石等伤害。

b)面罩和眼睛保护: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面罩和眼镜,以保护眼睛免受粉尘、化学物质和飞溅物的伤害。

c)呼吸器:在有毒气体或粉尘较多的作业环境中,人员必须佩戴合适的呼吸器。

d)手套和护肤用品:根据具体作业要求,必要时人员应佩戴适当的手套和护肤用品。

e)安全鞋:安全鞋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能够保护双脚免受砸伤、刺穿和滑倒的伤害。

f)其他个人防护装备:根据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可能需要佩戴其他防护装备,如耳塞、安全带等。

3.所有人员进入井下时,必须通过检身站进行检身和登记。

检身站的设置应符合相应的工作场所标准,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

4.检身站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严格遵守相关的工作程序和操作要求。

5.检身站的工作人员应对进入井下的人员进行身体外观检查,特别是检查可能影响工作安全的因素,如酒精、毒品等。

如发现有影响安全的问题,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和主管人员。

6.进入井下工作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便携式照明设备和其他必要的工作装备,并遵守相关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

7.在井下工作期间,所有人员必须始终保持警觉,并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指示和命令。

发现异常情况或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和主管人员。

8.离开井下工作区域时,人员必须按照规定通过检身站进行检身和登记。

检身站的工作人员应在人员离开前进行身体外观检查,确保人员的安全。

三、责任和违规处理1.井下作业的责任人负责制定和实施相关的检身和人员清点管理措施,并确保所有人员严格遵守。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5篇)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5篇)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第一条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按照教育培训制度接受入井培训,且培训合格,取得入井安全资格证,否则不得入井。

第二条入井人员必须穿戴统一配备的工装,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第三条入井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矿用胶靴,随身携带自救器、数字式瓦斯检查器和矿灯。

第四条人员出入井清点采用人员定位系统入井前和升井后清点的方式进行,调度室做好人员定位系统维护和清查工作。

第五条井口每班设两名检身清点工,由井口把钩工兼任。

检身清点工必须佩戴标志(或穿安监标志服),每班对所有入井人员进行逐一检身清点,所有入井人员自觉接受把罐工的检身。

在人员入井通道利用人员定位系统监控。

第六条凡入井人员,一律在等候室候车(候罐),统一按规定进行入井前安全宣誓及安全确认,严禁在规定以外的地点候车(候罐)。

第七条井口检身工经过安全宣誓和安全确认后,方可允许人员入井,入井人员要逐一接受检身人员的检查。

第八条检身人员发现不符合入井条件的人员一律禁止入井,发现强行入井者,立即汇报安监部信息站,并按严重“三违”论处。

第九条职工所佩戴的“人员定位系统接收器”损坏、新调入和外来人员,必须到矿灯房审领“人员定位系统接收器”,否则,严禁入井。

第十条入井前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严禁喝酒。

第十一条非防爆型电子仪器、仪表严禁携带入井,特殊情况确需入井,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下井进行照相、摄像等工作时必须使用防爆设备,否则,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入井。

第十二条人员携带工器具长度超长、超重等物件下井时,严禁人、物同车(罐),特殊情况因工作需要时,要经调度室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方可入井。

第十三条乘座罐笼、人车人员数不得超过乘坐规定,严禁超员乘座罐笼、人车。

第十四条把罐工负责挂好防护链,经全面安全确认合格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开车信号发出后,严禁任何人员上、下罐笼或人车。

未打停车信号,严禁任何人员上、下罐笼或人车。

入井检身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最新范文

入井检身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最新范文

入井检身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一)入井检身制度1、立井、二号主井、一号皮带井的井口运输安监员每班应有不少于2人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对下井人员进行检身,检身内容包括:下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携带矿灯和自救器,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严禁酒后下井。

2、检身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下井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检身工的检查,不得拒绝、阻挠或无理取闹。

不接受检查私自下井按“严重违章”论处。

4、下井人员不戴安全帽或随身携带矿灯、自救器或穿化纤衣服下井经检身不合格,应立即改正,穿戴符合要求后方可下井作业;对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或酒后下井者,检身工应通知单位值班人员或公安科将其领回,凡制止不听,情节严重的,一律交人力资源中心下岗待业。

5、检身工应将每班检身情况做好记录,下班后交安监处综合科,安监处综合科负责对检身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并对每天的检身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

6、各单位值班人员在班前会上应强调下井检身的重要性,把好第一道关口,对不符合下井条件的物品严禁带入井下,对酒后上岗的人员要拒绝其下井作业。

(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1、生产调度室、安监处每班必须严格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对各科室、单位人员每班下井情况认真核实,及时准确的掌握每日出勤,保证安全生产。

2、井下单位、科室必须召开班前会,并对当日下井人员进行签字登记,及时报井口候车室,备查。

3、矿灯发放室对每班所发放的矿灯、自救器,做好清点核实,并做好下井人员下井时间、姓名、单位记录。

4、立井、二号主井、一号皮带井的井口运输安监员负责上下井人员清点,做好记录,安监处综合科根据各区队上报下井人数和各井口运输安监员清点人数,做好登记,每班收集、汇总,整理后报调度室和安监处。

5、矿灯发放室每班将发放的矿灯、自救器及时报井口信息站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6、每班上井后,上井人员要回单位逐个签字登记,有单位值班人员审核无误签字后,报送井口信息站,进行人员核对。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4篇)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4篇)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是矿山安全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目的是确保井下人员的安全,防止人员迷失或发生意外事故。

以下是一份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的示范:1. 入井检身程序:- 井下人员在进入井口前必须进行检身,包括检查身体状况和佩戴相关的防护装备;- 检身人员应熟悉井下工作环境和危险因素,以便鉴别不适合下井工作的人员;- 检身人员应对佩戴防护设备的正确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 检身记录应详细记录井下人员的姓名、时间、身体状况等信息。

2. 出入井人员清点程序:- 井下人员在进入和离开井口时,必须经过清点,由专人负责;- 清点人员应掌握井下人员名单,确保所列人员全部出入井;- 清点时应与人员核对身份,确认身份与清单一致;- 清点人员应记录人员出入井的时间和数量,以备后续安全管理和监督。

3. 管理制度落实:- 相关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了解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的程序要求;- 井下人员应积极配合检身与清点工作,并向相关人员如实汇报身体状况;- 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出现井下人员迷失或其他意外情况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采取紧急救援措施。

以上是一份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的示范,实际应根据具体矿山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该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相关人员的严格执行和管理人员的监督和落实。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井下作业安全,防止未经许可或未经检查的人员进入井下作业场所,以及及时掌握井下人员的动态情况。

以下是该制度的基本内容:一、入井检身制度:1. 执行人员:入井检身工作由专门负责的入井检身人员负责,由矿山或井下管理部门指派。

2. 检身时间:所有进入井下作业场所的人员,在进入井下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检身。

3. 检身内容:检身人员将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包括检查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体格和精神状态,以确保其适应井下作业的环境。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二、入井检身制度范文1. 入井之前1.1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装和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鞋、防护眼镜等。

1.2 所有工作人员在入井前必须参加入井安全培训,了解入井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1.3 入井前,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并获得医生签发的入井许可证。

身体不适或患有某些疾病的人员将被暂停入井资格。

1.4 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入井许可证和身份证,并由负责人进行核实。

2. 入井程序2.1 入井前,所有人员必须排队等候,不得插队或擅自进入井下。

2.2 入井前,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个人防护装备是否齐全、佩戴是否正确,工具是否完好等。

2.3 入井前,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入井检身,检查内容包括身体是否适合进入井下、是否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2.4 入井前,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了解井下的安全区域、禁止区域等,并签署安全承诺书。

3. 入井记录3.1 每位进入井下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在记录册上签名,确认已接受入井检身和安全培训。

3.2 每位进入井下的工作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工作证和入井许可证,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入井下。

3.3 各分队负责人要及时汇报每天进入井下的人员名单给现场安全人员,做好工作人员进出井的记录。

三、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1. 上井前1.1 所有上井人员要准时到达上井口,不得迟到或早到。

1.2 上井前,所有人员必须排队等候,不得插队或擅自上井。

1.3 上井前,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检查,确保个人防护装备齐全、佩戴正确,工具完好等。

1.4 上井前,工作人员必须接受身份确认,核实身份证和工作证是否齐全和有效。

2. 上井程序2.1 上井时,工作人员必须有序排队,按先后顺序依次上井。

2.2 上井时,负责人必须清点人数,确认与记录的人员名单无误后方可上井。

2.3 上井时,负责人必须对上井人员进行身份确认,核对身份证号码和人员名单,确保无错误。

入井检身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

入井检身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

入井检身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井口安全时刻牵动着每一个井下工作者的心。

为了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提高井下工作效率,减少事故发生概率,公司制定了入井检身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助于保障每位井下工作者的生命安全,同时也能增强团队合作意识和责任心。

以下是该制度的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入井检身制度范文:为了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与顺利进行,特制定入井检身制度,以供全体井下工作者参考与执行。

1. 出门前检查:每位井下作业人员在进入井下之前,都必须进行身体检查。

应认真检查自己的装备是否到位,确保所有安全设备都齐全并正常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

对于特殊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相关警示标志物品并按要求进行佩戴。

2. 检查身体状态:井下作业人员在进入井下之前,需对自身身体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包括体温、血压、心率等生理指标的测量。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报告,暂时停止下井作业,直至身体状况恢复正常方可下井。

3. 仪器检验:作业人员在下井前应对所携带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测,并确保仪器正常工作。

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更换设备或进行修理,方可下井作业。

4. 井口互查:在下井前,作业人员应与同伴相互检查保障。

双方应核对装备的齐全性,并且检查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只有在双方确认都没有异常情况的情况下,方可下井进行作业。

5. 入井检身报告:每位井下作业人员在通过井口前,需将完成入井检身的情况进行书面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个人身体状况评估、装备齐全性检查、仪器设备检验以及井口互查情况。

报告应交由上级负责人进行审核并备案。

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为保证井下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以供全体井下工作者参考与执行。

1. 上井清点:上井人员在井口集结等候时,由领班或工长带领进行清点。

领班或工长应当仔细核对每位上井人员的人数以及身份,确保所有人员都已到齐并准确记录。

2. 离岗清点:回到井口上岸后,每位下井人员都应当进行离岗清点。

煤矿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煤矿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为防止禁止入井的人员和物品进入煤矿井下,将不能带出井下的物品携带出井,准确掌握井下人员数量,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入井人员检身(1)进入井下的任何人员必须接受井口检身工的检查。

(2)检身工必须严格按照检身制度的要求,对每一入井人员进行检查。

(3)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必须制止入井:1)未穿防冲服,未戴防冲安全帽的;2)未随身携带自救器、人员定位卡、矿灯、自救器不完好的;3)爆破工、流动电钳工、工程技术人员及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未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4)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的;5)穿化纤衣服的;6)未穿带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7)酒后、精神萎靡不振、神志意识不清、情绪波动的人员;(4)外来人员入井未在矿井对接部门人员带领下入井的和未填写外来人员入井告知书的;(5)入井人员携带有其他违禁物品的。

第二条入井、出井人员清点1)入井人员接受检身,检身工统计入井时间、单位、总人数。

2)外来人员入井必须在矿井对接部门人员带领下入井的,由对接部门填写外来人员入井告知书,并告知外来入井人员入井安全须知。

3)发现出井人员携带不能带出井的违禁品时,及时汇报调度指挥中心,由调度指挥中心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调度指挥中心应随时与人员定位管理系统、井口检身工核对入井人员的数量,确认井下每班人员数量三对口。

5)发生事故或其他原因采取撤人的紧急措施时,井口检身工必须将出井人员情况向调度指挥中心报告。

第三条考核(1)检身工如不认真履行职责,出现漏检的每发现一次,考核50元,如造成爆破物品流失的,按照矿井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相关条款考核。

(2)每一入井出井人员要积极主动接受检查,不得拒绝,否则每次考核责任人100元,携带烟火物品或爆破物品的,按照矿井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相关条款考核。

(3)检身工要做好当班出入井人员的登记,不得漏考、多考,否则每发现一次考核当班检身工100元。

2024年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范文1.检身人员必须对每一个下井人员检身,防止入井人员携带违禁物品或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入井。

2.入井人员必须自觉接受入井检身,不论何职务的人员下井前都必须接受检身,入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检身。

3.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或携带违禁物品的人员不准入井,不听劝阻强行入井的,检身工应向项目部领导汇报。

检身人员应尊重接受检身的入井人员,不得以检身为名侮辱入井人员。

4.检身人员应做好出、入井签名登记记录工作。

发现有不按规定时间出井人员,应向项目部值班领导汇报,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2024年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范文(二)【导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各行业的安全监管也日益重要。

尤其是在矿山行业,作为一项高风险的行业,必须加强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的制度,以保障工人的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3年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

【一、背景】矿山是一个危险且高风险的工作环境,必须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确保工人的安全。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矿山行业因为安全事故而导致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防止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必须完善井下人员管理制度,特别是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

【二、制度的目的】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在井下工作的人员的身体状况良好,并且及时了解每位工人的位置信息,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找到失踪的人员。

同时,该制度还可以提供给井下工作人员一个安全感,让他们知道他们的安全得到重视。

【三、制度的内容】1. 入井检身:每位工人在入井之前必须进行严格的身体检查,包括身体状况、体重等指标的测量。

这可以确保工人的身体状况良好,能够适应井下的工作环境,并且减少因为身体问题导致的事故发生。

2. 出入井登记:每位工人在入井和出井时都必须进行登记,记录他们的身份信息、入井或出井的时间以及目的地。

这些登记信息将被保存到一个中心数据库中,以便日后的查询和审计。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尊敬的领导:为了确保煤矿工作人员的安全和生产效率,有效实施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至关重要。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煤矿工作人员在进入和离开井下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清点,以减少事故风险,促进煤矿的正常运营。

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我们制订了以下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请您审阅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煤矿入井检身制度1. 入井前工作人员必须接受身体检查和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明方可进入井下工作区域。

2. 进入井下工作区域前,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安全帽、工作鞋和其他必要的安全装备。

同时,必须携带个人识别卡和呼叫器,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在入井通道前,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检查,包括随机抽查的金属探测仪检查,以排除携带危险物品的风险。

4. 工作人员在入井前必须接受呼气酒精测试,以确保没有酒后工作的情况发生。

5. 入井通道设有视频监控设备,以监测进入井下的人员和检验其安全状态。

6. 提供特殊服务的工作人员(如怀孕的女性、身体不适员工)需向上级报备,经批准后方可进入井下。

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 出入井前,每名工作人员必须佩戴自己的识别卡,并按工作人员流程逐一通过。

2. 在出入井的过程中,每名工作人员的识别卡将被扫描或刷卡记录,以确保他们已经离开或进入井下。

3. 各工作区域设置出入井登记簿,每位工作人员在出入井时必须在登记簿上签名,并在离开时进行注销。

同时,所有人员出入井下的时间和工作区域都应有详细的记录。

4. 出入井通道设有人脸识别系统,以确保只有经授权的人员才能进入或离开井下。

5. 出入井通道设置门禁系统,并配备安全警报装置,以及违规闯入报警功能,以确保只有经授权的人员能够进入或离开井下。

6. 煤矿管理部门应随时记录进入和离开井下的人数,并与每日工作计划相匹配,以确保人员的安全。

7. 出入井的工作人员需要进行呼氧测试和安全培训,并得到相关证明,方可进行工作。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4篇)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4篇)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 背景介绍煤矿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资源,是国民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由于煤矿作业环境的复杂性和潜在的安全风险,煤矿事故频繁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控制事故发生的风险,确保煤矿工人的身体安全和生命安全,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应运而生。

2. 煤矿入井检身制度2.1 入井前检身2.1.1 入井前应检查的项目入井前检身是为了确保煤矿工人的身体状况符合安全上岗的要求。

入井前应进行的检查项目包括:-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个体的健康状况,包括心脏、肺部、呼吸系统等各项指标。

- 身体适应能力:个体是否适应井下高温、高湿等特殊环境的能力。

- 身体缺陷:检查个体是否有身体缺陷,如视力、听力、四肢残疾等,以确定其是否适合从事煤矿工作。

2.1.2 入井前应检查的程序- 医疗体检:煤矿工人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以确保身体健康。

- 体温检测:入井前应对工人进行体温检测,以排除有发热症状的工人。

- 井口检查:工人在进入井下之前,应接受检查,确保身体适应井下环境。

2.2 入井后的安全防护用具2.2.1 矿工帽矿工帽是煤矿工人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用于保护头部免受破碎物体和坠落物体的伤害。

2.2.2 矿用安全鞋矿用安全鞋是矿工个人保护装备的一种,具有防震、防砸、防刺穿等功能,用于保护脚部免受损伤。

2.2.3 矿灯矿灯是矿山工人必备的安全装备之一,用于照明和指示。

3. 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3.1 出入井人员清点的目的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每个矿工在进入井下和离开井下时都能被正确清点,以确保矿工的人身安全和避免人员漏报和多报的情况发生。

3.2 清点程序3.2.1 入井时的清点- 入井前,应由专门负责矿工清点工作的人员对矿工进行逐一清点。

- 清点时,应核对矿工的身份证明和井下工作证,并确认各人员是否在岗。

- 清点时,应注意工人的身体状况,确保没有发热和其他不适症状。

入井检身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

入井检身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

新大地公司入井检身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一、总则(一)公司必须在井口设置检身工岗位,负责入井人员检身工作,信息中心负责设立人员定位系统基站,统计出入井人数,定期将出入井人数报总调度室,并时时掌握出入井人员情况。

(二)检身工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杜绝不佩戴自救器、矿灯和安全帽人员下井,杜绝穿化纤衣服人员下井。

(三)信息中心必须随时掌握井下人员动态,对出、入井人数不符及不能按时出井人员,及时通知调度室要查明原因,及时报值班领导落实。

头灯、自救器发放单位必须随时掌握当班头灯、自救器的发放回收情况,出现意外情况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四)公司必须在调度室和井口按标准悬挂核准的入井人员公示牌,按规定核准人数入井,严禁超定员。

(五)严格检查井口附近情况,严禁在距井口20米范围之内抽烟和设置明火装置。

二、入井人员清点(一)所有人员入井必须佩带人员定位识别卡下井,对不佩戴人员定位卡的人员给与考核。

(二)职工入井前,必须参加施工队组班前会接受班前工作安排,施工队组队干和班组长班前必须安排施工过程中安全注意事项,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清点上班入井人数掌握上岗人员身体精神状况。

(三)检身工负责对入井人数进行统计汇总,灯房负责对下井领取头灯数量进行统计,并及时向调度汇报。

三、出井人员清点(一)所有出井人员必须按规定将人员定位识别卡交回灯房,负责信息中心和灯房必须认真清点出井人数,及时汇报公司调度室。

(二)严禁出井后不交灯或延时交灯,发现有不能按时出井人员要及时通知所在单位和调度室、公司值班人员,并由当天值班长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四、出入井检身规定(一)对所有出、入井人员都要进行认真检查,看是否携带安全资格证等证件,着装是否规范,发现入井人员未戴安全帽、自救器和矿灯,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穿化纤衣服,有喝酒及疲劳上岗现象者禁止其入井。

(二)所有入井人员必须自觉排队,并出示证件,自觉接受检查,严禁携带超长、超宽材料和不宜入井的物品入井。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2篇)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2篇)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为了杜绝违禁物品上下井,确保改造和生产现场安全,减少或防止重大突发事故的人员伤亡,便于抢救或营救遇险人员,促进安全生产的稳步发展。

依据《规定》。

根据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入井人员下井时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用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井口检查人员必须严格监督检查,对违反者严禁入井。

二、在井口每班设____名验身员,负责对所有上、下井人员的验身工作。

三、验身员要认真负责,对每位上、下井人员都要认真检查,发现携带违禁物品上、下井的人员,要没收其违禁物品,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四、所有上、下井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制度,自觉接受检查,不准无礼取闹,逃避检查。

对违反制度的人员要严肃处理,从重处罚。

五、每月末验身员要把验身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汇总、上报,要求各项记录齐全完整,数字要准确无误。

六、对于认真负责,避免违禁物品上下井做出突出成绩的井口验身员给予一定奖励。

七、所有干警职工下井前到所在科室、监区签字,上井后到所在科室、监区销号,科室、监区对本单位下井人员准确统计汇报负责;信息员下井前必须到信息办挂牌,上井后摘牌销号,以便安检信息的收集。

八、罪犯入井由当班管理队长清点记录,每班入井前向调度室汇报工作地点和当班罪犯出工人数,罪犯完活上井后由当班带工队长向调度室汇报任务完成及人员上井情况。

当班带工队长对本班次罪犯出工人员准确统计汇报负责。

九、所有下井人员凭灯牌领灯下井,矿灯房妥善管理好灯牌,上井后及时交灯收牌。

矿灯房应及时掌握上、下井人数情况。

十、分监区带工队长职工要与罪犯同下井、同上井,当班完活后把本班全部罪犯清点收齐销号后方可下班。

十一、调度室接到各监区出工情况汇报后,根据各单位汇报的工作地点、施工地点人数,分别掌握其避灾路线和通讯联系电话。

做到警钟长鸣,常备不懈。

一旦发生突发性灾害事故,立即按抢救总指挥命令下达撤退令。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五篇)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五篇)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井下人员的安全,确保井下作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井下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入井检身制度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

第四条具体的入井检身方式和上下井人员清点方式由现场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但必须符合本制度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被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理。

第六条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由相关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并及时纳入本制度。

第二章入井检身制度第七条任何人员在进入井下作业区域之前,必须接受入井检身。

第八条入井检身的内容包括对人员身体状况、穿戴的工作服装、工具设备等进行检查。

第九条入井检身必须由监工或现场负责人亲自进行,确保入井人员的安全。

第十条人员在入井检身时,必须配合监工或现场负责人的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检查结果记录在入井检身表上,并由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检查结果如出现问题,现场负责人必须及时予以整改,并重新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对于经常发生检查问题的人员,可暂时禁止其进入井下作业区域,直到问题得到解决为止。

第三章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第十四条上下井人员清点由现场负责人进行。

第十五条井下作业人员在进入井下作业区域之前,必须进行人员清点。

第十六条上下井人员清点必须准确无误,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七条上下井人员清点包括记录人员的姓名、工作岗位、班次等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确认人员信息后,现场负责人必须按照清点表格上的要求签字确认。

第十九条如果发现人员清点信息存在错误,现场负责人必须及时纠正,并重新进行清点。

第二十条对于经常出现清点错误的人员,可采取限制其上下井的措施,直到问题得到解决为止。

第四章处理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理。

第二十二条处罚方式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

第二十三条对于在井下作业中发生事故的,除了依法追究责任外,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理。

入井检身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3篇)

入井检身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3篇)

入井检身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一)入井检身制度1、立井、二号主井、一号皮带井的井口运输安监员每班应有不少于____人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对下井人员进行检身,检身内容包括:下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携带矿灯和自救器,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严禁酒后下井。

2、检身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下井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检身工的检查,不得拒绝、阻挠或无理取闹。

不接受检查私自下井按“严重违章”论处。

4、下井人员不戴安全帽或随身携带矿灯、自救器或穿化纤衣服下井经检身不合格,应立即改正,穿戴符合要求后方可下井作业;对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或酒后下井者,检身工应通知单位值班人员或公安科将其领回,凡制止不听,情节严重的,一律交人力资源中心下岗待业。

5、检身工应将每班检身情况做好记录,下班后交安监处综合科,安监处综合科负责对检身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并对每天的检身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

6、各单位值班人员在班前会上应强调下井检身的重要性,把好第一道关口,对不符合下井条件的物品严禁带入井下,对酒后上岗的人员要拒绝其下井作业。

(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1、生产调度室、安监处每班必须严格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对各科室、单位人员每班下井情况认真核实,及时准确的掌握每日出勤,保证安全生产。

2、井下单位、科室必须召开班前会,并对当日下井人员进行签字登记,及时报井口候车室,备查。

3、矿灯发放室对每班所发放的矿灯、自救器,做好清点核实,并做好下井人员下井时间、姓名、单位记录。

4、立井、二号主井、一号皮带井的井口运输安监员负责上下井人员清点,做好记录,安监处综合科根据各区队上报下井人数和各井口运输安监员清点人数,做好登记,每班收集、汇总,整理后报调度室和安监处。

5、矿灯发放室每班将发放的矿灯、自救器及时报井口信息站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6、每班上井后,上井人员要回单位逐个签字登记,有单位值班人员审核无误签字后,报送井口信息站,进行人员核对。

入井检身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三篇)

入井检身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三篇)

入井检身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和进步,工矿企业的开采活动变得越来越频繁。

而在这些活动中,井下作业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然而,由于井下环境的特殊性,井下作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安全隐患。

为了保证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一套完善的入井检身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入井检身制度范文1. 井下作业人员入井前必须接受严格的检身,确保身体健康,以应对井下特殊环境的挑战。

2. 入井前检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体温测量、体检、心肺功能检测、血压、听力检查等。

3. 入井检身工作由专业的医疗团队负责,确保检身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已经入井的人员如果感到身体不适或者有不适应井下环境的症状,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接受相关的医疗救治。

5. 入井前检身记录应详细保存,作为个人健康状况的参考。

三、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1. 井下作业人员上下井时必须进行清点,以确保所有人员的安全和到岗情况。

2. 上下井人员清点包括但不限于:身份核对、打卡签到、头数核对等方式,确保所有人员齐全无缺。

3. 上下井人员清点工作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要求工作人员具备良好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

4. 上下井人员清点工作应在固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5. 已经上井或下井的人员如果发现有人未参与清点或者有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的执行措施1. 制定详细的上下井人员清点流程和操作规范,明确责任人和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和权限。

2. 配备专门的设备和工具,如打卡机、人脸识别设备等,提高清点的准确性和便利性。

3. 开展定期的上下井人员清点培训,提高清点工作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建立健全的上下井人员清点记录和报表,及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5. 定期组织对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3篇)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3篇)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为了杜绝违禁物品上下井,确保改造和生产现场安全,减少或防止重大突发事故的人员伤亡,便于抢救或营救遇险人员,促进安全生产的稳步发展。

依据《规定》。

根据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入井人员下井时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用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井口检查人员必须严格监督检查,对违反者严禁入井。

二、在井口每班设____名验身员,负责对所有上、下井人员的验身工作。

三、验身员要认真负责,对每位上、下井人员都要认真检查,发现携带违禁物品上、下井的人员,要没收其违禁物品,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四、所有上、下井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制度,自觉接受检查,不准无礼取闹,逃避检查。

对违反制度的人员要严肃处理,从重处罚。

五、每月末验身员要把验身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汇总、上报,要求各项记录齐全完整,数字要准确无误。

六、对于认真负责,避免违禁物品上下井做出突出成绩的井口验身员给予一定奖励。

七、所有干警职工下井前到所在科室、监区签字,上井后到所在科室、监区销号,科室、监区对本单位下井人员准确统计汇报负责;信息员下井前必须到信息办挂牌,上井后摘牌销号,以便安检信息的收集。

八、罪犯入井由当班管理队长清点记录,每班入井前向调度室汇报工作地点和当班罪犯出工人数,罪犯完活上井后由当班带工队长向调度室汇报任务完成及人员上井情况。

当班带工队长对本班次罪犯出工人员准确统计汇报负责。

九、所有下井人员凭灯牌领灯下井,矿灯房妥善管理好灯牌,上井后及时交灯收牌。

矿灯房应及时掌握上、下井人数情况。

十、分监区带工队长职工要与罪犯同下井、同上井,当班完活后把本班全部罪犯清点收齐销号后方可下班。

十一、调度室接到各监区出工情况汇报后,根据各单位汇报的工作地点、施工地点人数,分别掌握其避灾路线和通讯联系电话。

做到警钟长鸣,常备不懈。

一旦发生突发性灾害事故,立即按抢救总指挥命令下达撤退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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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
为了杜绝违禁物品上下井,确保改造和生产现场安全,减少或防止重大突发事故的人员伤亡,便于抢救或营救遇险人员,促进安全生产的稳步发展。

依据《规定》。

根据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入井人员下井时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用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井口检查人员必须严格监督检查,对违反者严禁入井。

二、在井口每班设1名验身员,负责对所有上、下井人员的验身工作。

三、验身员要认真负责,对每位上、下井人员都要认真检查,发现携带违禁物品上、下井的人员,要没收其违禁物品,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四、所有上、下井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制度,自觉接受检查,不准无礼取闹,逃避检查。

对违反制度的人员要严肃处理,从重处罚。

五、每月末验身员要把验身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汇总、上报,要求各项记录齐全完整,数字要准确无误。

六、对于认真负责,避免违禁物品上下井做出突出成绩的井口验身员给予一定奖励。

七、所有干警职工下井前到所在科室、监区签字,上井后到所在科室、监区销号,科室、监区对本单位下井人员准确统计汇报负责;信息员下井前必须到信息办挂牌,上井后摘牌销号,以便安检信息的收集。

八、罪犯入井由当班管理队长清点记录,每班入井前向调度室汇报工作地点和当班罪犯出工人数,罪犯完活上井后由当班带工队长向调度
室汇报任务完成及人员上井情况。

当班带工队长对本班次罪犯出工人员准确统计汇报负责。

九、所有下井人员凭灯牌领灯下井,矿灯房妥善管理好灯牌,上井后及时交灯收牌。

矿灯房应及时掌握上、下井人数情况。

十、分监区带工队长职工要与罪犯同下井、同上井,当班完活后把本班全部罪犯清点收齐销号后方可下班。

十一、调度室接到各监区出工情况汇报后,根据各单位汇报的工作地点、施工地点人数,分别掌握其避灾路线和通讯联系电话。

做到警钟长鸣,常备不懈。

一旦发生突发性灾害事故,立即按抢救总指挥命令下达撤退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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