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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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5.02.02
•【字号】皖卫办〔2015〕2号
•【施行日期】2015.02.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计划的通知
皖卫办〔2015〕2号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省直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2015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5年2月2日
2015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计划
2015年,全省中医药工作的基本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公立中医医院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认真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强中医机构内涵建设,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对改善民生和发展经济的贡献力。
一、全力推进深化医改中医药工作
(一)深化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在医保支付、价格形成、绩效考评等方面探索建立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和利用,并有利于中医药特色发挥的机制。
在县级公立医院推广单病种付费的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路径管理。
(二)开展公立中医医院集团化管理或托管试点,鼓励中医医疗机构资源整合,组建专科联盟或医疗联合体,探索公立中医医院发展新模式。
(三)抓好中医药服务分类补偿试点,加强对芜湖市、马鞍山市试点工作督
导,按期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三五”医改规划中医药政策专项课题研究任务。
(四)推进农村中医药服务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加强对怀远县国家级试点和其他省级试点工作的指导,结合县域医联体建设和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创新服务模式,丰富试点内涵。
(五)探索中药饮片集中采购的有效途径,在省直和亳州市开展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联合采购试点。
(六)制定《安徽省传统中医诊所管理暂行规定》,对具备一定条件的中医药人员、经过统一考核后,在试点地区允许开办传统中医诊所。
二、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
(七)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在卫生计生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工作的意见》,推动各地在卫生计生机构改革中进一步加强中医药行政管理机构建设。
(八)开展中医药服务需求调查,组织《“十三五”安徽省中医药发展专项规划》的调研和论证工作。
(九)协调省物价部门进一步理顺针灸、推拿、骨伤、理疗等中医诊疗服务价格。
三、全面促进中医药依法行政
(十)组织开展《安徽省发展中医条例》执行情况和中医药改革发展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督导检查,依法管理、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
(十一)依法履行中医药管理职能,加强中医药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十二)加强中医药监督工作,加强对中医医疗秩序和中医医疗广告监管,净化中医医疗市场。
(十三)推进政务公开进程,实行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十四)依法做好中医药信访工作,指导中医药社会团体进一步完善章程,依法办会。
四、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
(十五)制订《安徽省中医药健康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规划和引导全省中医药健康服务有序发展。
(十六)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推进中医药老年康复、老年护理、健康养
老、慢病管理、养生旅游、居家健康服务,丰富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态。
(十七)支持公立中医医院在保证基本中医药服务公益性的同时,引进社会资本,拓展服务领域,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药健康服务。
(十八)加强中医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治未病”能力建设,构建“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提供体系。
五、大力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十九)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建设,以县为单位,努力实现“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总体目标。
(二十)实施“国医堂”进社区工程,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推广“国医堂”建设,建设集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诊疗服务区域。
(二十一)制定《2015—2017年城市中医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行动计划》,结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和省卫生计生委《推进县域医疗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推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下沉,逐步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六、切实加强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
(二十二)开展中医医院“以病人为中心,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主题的持续改进活动,结合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对全省三级中医医院进行检查评估。
(二十三)组织对我省“十二五”国家和省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进行评估验收,启动“十三五”省级重点中医专科申报和评审工作。
支持省中医院申报国家中医医学中心项目,推进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和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英康复中心项目建设。
(二十四)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和三级中医医院信息公示制度,发挥中医专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开展中医医院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专项督查活动。
(二十五)开展中医药特色便民服务,向社会公开发布全省中医重点专科、中医特色专科、优势病种和名中医等导诊信息,引导群众有序就医。
(二十六)加强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积极创建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
(二十七)实施中医骨伤特色救治能力建设项目,做好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工作,抓好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
七、持续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水平
(二十八)完善省中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平台建设,抓好糖尿病、肝豆状核变性、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点病种研究。
(二十九)实施中医临床诊疗指南制(修)订项目,确保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达的20个病种的标准制(修)订任务。
(三十)加强中药原料质量体系建设,抓好12个新增试点县的中药资源普查工作,积极筹建安徽省中药原料质量监测技术服务中心和中药种子资源库,完善中药动态监测与预警系统建设。
(三十一)加强民间医药工作。
协调推进华东5省1市传统医药知识保护项目工作,整合资源对我省民间医药调查进行查漏补缺,开展临床验证和开发性研究。
八、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步伐
(三十二)组织对“十二五”省级中医临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工作的评估验收,抓好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
(三十三)启动中医临床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全省选拔60名硕士研究生学历、副高以上职称的中医业务中青年骨干人才进行重点培养。
举办“国医沙龙”,打造中医药高端学术交流平台。
(三十四)推动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加强培训(培养)基地能力建设,探索开展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做好中医
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师资培训工作。
(三十五)完成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安徽省名老中医工作室年度建设任务。
(三十六)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推广普及中医药适宜技术。
九、不断加大中医药宣传力度
(三十七)重视发挥各种新媒体作用,加大中医药社会宣传力度。
指导省中医药学会举办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大赛,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
(三十八)组织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和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
(三十九)利用海外孔子学院和中国文化中心等基地,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向海外推介安徽中医药。
十、切实加强中医药行业作风建设
(四十)弘扬大医精诚精神,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结合卫生行业和中医药特点,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
律法制教育,引导广大中医药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四十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要求,完善反对“四风”的长效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和违反行业“九不准”行为。
(四十二)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推进中医医院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医院运行核心指标和满意度调查结果,推动医院进一步改进服务、强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