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影局关于电影电子政务平台启用影片审查功能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电影局关于电影电子政务平台启用影片审查功能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电影局
•【公布日期】2021.12.13
•【文号】
•【施行日期】2022.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广播影视
正文
关于电影电子政务平台启用影片审查功能的通知
各省(区、市)电影主管部门及相关电影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政务服务水平,国家电影局将于2022年1月1日0时正式启用电影电子政务平台影片审查相关功能(含初审、终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影片出品单位须通过登录电影电子政务平台, 进入“电影业务->影片审查申报”中在线填报影片审查信息,完成在线填写后,通过申请指南页面导出并打印相关表单。

二、为平稳有序启动网上填报影片审查信息,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在此期间,申请单位仍可按原有方式提交审查材料。

三、自2022年1月1日,国家电影局和各省级电影主管部门不再受理未经电影电子政务平台在线填报信息的影片审查申请。

线下送审程序和所需材料不变。

四、例外情形:
1. 2022年1月1日前,各省级电影主管部门已受理的影片初审申请;
2. 2022年1月1日前,国家电影局已签收的领取龙标申请和影片终审申请。

特此通知。

联系人:***
电话:138****8336
国家电影局
2021年12月13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