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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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预审有
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7.03.08
•【字号】渝国土房管发[2007]162号
•【施行日期】2007.03.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预审有关工作
的通知
(渝国土房管发〔2007〕162号)
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局机关相关处室:为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做好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预审工作,根据《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渝府令第53号)和《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渝府令第19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预审的定义、范围和原则
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预审(以下简称用地预审)是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国土部门)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国有土地上拟动工的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土地利用等方面的事项进行的审查。
新增
建设用地项目的预审,从其规定。
用地预审的范围包括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申请行政划拨和按工业用途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的建设项目用地。
用地预审时,各级国土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审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是否达到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等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严格执行供地标准,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目标。
二、用地预审申办的程序和要件
(一)行政划拨用地
行政划拨的建设项目用地应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进行用地预审。
建设单位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国土部门提交用地预审申请审批表(附件1)、预审申请报告(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规模、项目投资规模、开工和竣工时间等内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土地利用方案、勘界报告及现状地形图等资料。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对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审核,并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用地预审通知(附件2)。
用地预审通知应作为建设单位向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计委、计经委、经委)申办立项环节审批(核准、备案)的必要资料。
涉及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建设项目,依照渝府令第190号的规定办理。
(二)工业用地
根据市国土房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和市监察局发布的《重庆市工业用地公开交易办法(暂行)》规定,工业用地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前,应由区县经委(或工业园区管委会)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土地利用方
案、勘界报告及现状地形图等资料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国土部门提出预审征求意见函(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规模、项目投资规模、开工和竣工时间等内容)及附表(附件3)。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以及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等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对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审核,并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预审意见(附件4)。
预审意见应作为工业用地招拍挂和建设用地审批的必要资料。
本通知试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附件:
1、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预审申请审批表
2、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预审通知(行政划拨类)
3、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预审征求意见函附表
4、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预审意见(工业用地类)
二○○七年三月八日附件1:
重庆市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预审申请审批表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制
┌─────────────┬────────────────────────────────┐
│拟使用国有土地的建设项目名│
│
│称│
│
├─────────────┼────────────────────────────────┤
│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法定法表人
│
│├────────────────────────────────┤
││地址
│
│├────────────────────────────────┤
││联系人、电话
│
││邮编
│
│├────────────────────────────────┤
││邮编
│
├─────────────┼────────────────────────────────┤
│ 建设项目用地单位主管机关│
│
├────┬────────┼──┬────────┬────────────────────┤
│拟用地位│││用地│总面积
(公顷)│
│置│││面积
├────────────────────┤
│││││净用地面积
(公顷)│
├────┴─────┬──┴──┼────────┴─────────────────┬──┤
│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 是(否)│是否符合土地年度供应计划
│是(│
│规划││
│否)│
├──────────┼─────┼──────────────────────────┼──┤
│是否符合划拨用地目录│ 是(否)│是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是(│
│││
│否)│
├────┬─────┴─────┼───────────┬──────────────┴──┤
│拟动工时│年月│拟竣工时间│年月│
│间│││
│
├────┼───────────┼───────────┼────────┬────────┤
│行业代码││区县等别│
类│等│
├────┴─────┬─────┴─────┬─────┴────────┴────────┤
│ 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容积率(≤)
│%│
│├───────────┼───────────────────────┤
││建筑系数(≥)
│%│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分摊)用地比例(≤)│7%│
├──────────┼────────┬──────────────┴───────────┤
│项目拟建设情况│项目总投资│
(万元)│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容积率││建筑││
││││系数││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分摊)│
(公顷)│
│├────────────────────┼──────────────┤
││在总用地中所占比例
│%│
│││
│
││
│%│
├───────┬──┴────────┬───────────┴────────┬─────┤
│征地批文号││是否拆迁补偿安置完毕│ 是(否)│
├─┬─────┴───────────┴────────────────────┴─────┤
│区│
│
│县│
│
│国│
│
│土│
│
│部│经办人:
年月日│
│门├────────────────────────────────────────────┤
│意│
│
│见│
│
││
│
││
│
││审查人:(公章)年月日│
│├────────────────────────────────────────────┤
││
│
││
│
││
│
││
│
││负责人:(公章)年月日│
├─┼────────────────────────────────────────────┤
│市│
│
│国│
│
│土│
│
│部│
│
│门│经办人:
年月日│
│意├────────────────────────────────────────────┤
│见│
│
││
│
││
│
││
│
││审查人:
年月日│
│├────────────────────────────────────────────┤
││
│
││
│
││
│
││
│
││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
└─┴────────────────────────────────────────────┘
填表说明:
1、凡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申请行政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需进行国有土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行业代码、区县等别、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指国土资源部《关于发XXX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2号)规定的标准。
3、投资强度=项目总投资/净用地面积
4、建设系数=建筑基底占地总面积/净用地面积
5、容积率=建筑规模/净用地面积
6、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分摊)指用途为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按容积率推算的分摊用地面积。
附件2:
重庆市×××局关于
×××(单位名称)新建×××项目使用国有土地预审的通知(行政划拨类)
×××(单位名称):
你单位报来《关于新建×××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文号)收悉。
根据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划拨用地目录》
(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你单位新建×××项目用地提出如下预审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你单位新建×××(项目名称)委托×××编制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提出了土地利用方案)。
该项目建设占地面积为××公顷,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主要内容为××等,拟定总投资(人民币)××万元。
二、项目拟选址情况
该项目用地拟选址位于×区×镇(街道、工业园区)×号地块,拟使用国有土地××公顷(具体用地规模以市政府批文确定的面积为准)。
总用地中,××设施用地××公顷、××用地××公顷、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分摊)××公顷、道路绿化等用地××公顷。
三、项目实施进度
该项目拟从×年×月动工,×年×月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四、结论
经审查,该项目拟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和行业用地标准,土地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同意通过预审(注:如有不同意的,应当明确表述不同意的意见和理由)。
五、预审文件有效期
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请你单位接此通知后,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用地审批相关手续。
×年×月×日附件3:
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预审征求意见函附表
┌───────────┬────────────────────────────────┐
│拟使用国有土地的建设项│
│
│目名称│
│
├─────┬─────┴──┬────────┬────────────────────┤
│拟用地位置││用地│总面积(公顷)│
│││面积
├────────────────────┤
││││净用地面积(公顷)│
├─────┴──┬─────┼────────┴─────────────────┬──┤
│是否符合土地利用│ 是(否)│是否符合土地年度供应计划
│是(│
│总体规划││
│否)│
├──┬─────┴─────┼───────────┬──────────────┴──┤
│拟动│年月│拟竣工时间│年月│
│工时│││
│
│间│││
│
├──┼───────────┼───────────┼────────┬────────┤
│行业││区县等别│类│等│
│代码│││││
├──┴─────┬─────┴─────┬─────┴────────┴────────┤
│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标├───────────┼───────────────────────┤
││容积率(≤)
│%│
│├───────────┼───────────────────────┤
││建筑系数(≥)
│%│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分摊)用地比例(≤)│7%│
├────────┼────────┬──────────────┴───────────┤
│ 项目拟建设情况│项目总投资│
(万元)│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容积率││建筑││
││││系数││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分摊)│
(公顷)│
│├────────────────────┼──────────────┤
││在总用地中所占比例
│%│
│││
│
││
│%│
├─────┬──┴────────┬───────────┴────────┬─────┤
│征地批文号││是否拆迁补偿安置完毕
│ 是(否)│
└─────┴───────────┴────────────────────┴─────┘
填表说明:
1、凡按工业用途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有偿用地的建设项目,需进行国有土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行业代码、区县等别、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指国土资源部《关于发XXX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2号)规定的标准。
3、投资强度=项目总投资/净用地面积
4、建设系数=建筑基底占地总面积/净用地面积
5、容积率=建筑规模/净用地面积
6、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分摊)指用途为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
的建筑面积按容积率推算的分摊用地面积。
附件4:
重庆市×××局关于×××项目使用国有土地预审的意见
(工业用地类)
×××(区县经委或工业园区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项目使用国有土地预审征求意见的函》(文号)收悉。
根据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用地提出如下预审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已委托×××编制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提出了土地利用方案)。
该项目建设拟用地规模为××公顷,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主要内容为××等,拟定总投资(人民币)××万元。
二、项目拟用地情况
该项目用地拟选址位于×区×镇(街道、工业园区)×号地块,拟使用国有土地××公顷(具体用地规模以市政府批文确定的面积为准)。
总用地中,××设施用地××公顷、××用地××公顷、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分摊)××公顷、道路绿化等用地××公顷。
根据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规定,该项目控制性指标为:行业代码××,地区分类×类,市县等级×等,投资强度≥××万元/公顷,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7%。
根据该项目的总投资和规定投资强度,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公顷。
三、项目实施进度
该项目拟从×年×月动工,×年×月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四、结论
经审查,该项目拟用地规模××公顷,总投资××万元,投资强度为××万元/公顷,容积率为××,建筑系数为××%,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为××%。
该项目拟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和行业用地控制标准,同意通过预审(注:如有不同意的,应当明确表述不同意的意见和理由)。
五、预审文件有效期
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请你单位接此文件后,依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相关手续。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