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独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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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独资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是由公司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依法登记注册,是独立享有民事权益、承当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当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当责任。
第三条本公司从事经营活动,许诺遵遵法律、行政法规,遵照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取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当社会责任。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
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畴及方式
第五条本公司的经营范畴是: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自然人独资)或股东名称(法人独资)第七条本公司的股东: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第八条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为
出资方式:
以货币出资_____万元,出资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九条本公司下设股东、实行董事、监事、经理。
第十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做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情势,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任免实行董事,决定有关实行董事的酬劳及支付方式;3、任免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酬劳及支付方式;
4、批准实行董事的报告;
5、批准监事的报告;
6、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式;
7、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补偿亏损方案;
8、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9、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情势、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公司设实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
第十二条实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补偿亏损方案;
4、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5、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情势、解散的方案;6、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实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重新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公司下设经理一人。经理由股东聘任或者解聘。第十五条公司经理向股东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行实行董事的工作安排;
2、组织实行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十六条公司下设监事一人。由股东委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经股东重新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实行董事、经理实行公司职务时违背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动进行监督;
3、当实行董事和经理的行动侵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实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_____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委派。
第九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现金流量表;
4、财务情形说明书;
5、利润分配表。
第二十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补偿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补偿亏损。公司的公积金用于补偿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第二十一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实行。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第二十二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章程规定经营期限届满;
2、股东决议解散;
3、违背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的;
4、破产。
第二十三条清算办法。本公司终止时,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一)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算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缴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二)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三)清算组在清算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后,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四)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其它事项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营业期限为十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运算,期满后如连续经营,须经股东决定,并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行。第二十六条本章程_____式_____份,公司存档_____份,股东_____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_____份。
全部股东签字(印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