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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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概况
一、规划编制背景与技术路线
(一)规划编制背景
宜昌市历史上编制过多次城市总体规划,最近一次城市总体规划(1992-2010年)1994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审批实施,对宜昌市的发展起到重要指导作用。
随着三峡工程的建设完成,外部社会经济环境的改变,宜昌市自身发展以及在区域中的地位都面临各种各样的机遇和挑战,需要通过对1992版总体规划的修编,从规划政策方面对未来发展作出整体把握。
湖北省建设厅于2004年批准宜昌市对上版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对于本次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产生重要影响的背景因素有如下方面:
第一,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五中全会报告明确了今后20年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提出城镇化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要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本次规划的规划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因此规划要立足宜昌实际,从城市规划的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第二,十六大之后,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发展原则。
城市规划涉及城市中多方面利益,因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发展,坚持协调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将构建和谐社会作为主要目标。
第三,近年来国家《政府工作报告》都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抓紧研究制定促进中部崛起的规划和措施”等相关战略。
“中部崛起”战略目标的实现,一是要依靠中央政府的推动,二是要依靠中部地区的自我努力。
在“中部崛起”的大目标之下,具有发展优势的城市和地区将是国家重点扶持的对象。
东部产业转移的承接地,有机会通过努力实现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宜昌是中部地区独具特色,较有发展活力的城市,具有无可替代的区位和较好的发展条件,必须牢牢把握这一战略机遇期,在国家梯度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四,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部委提出的有关土地和城市规划的政策。
主要包括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严格规划编制和审批,加强资源、环境和生态要素的研究与保护,建设节约型城市。
这对城市的增长方式、用地布局、规划建设均提出了新的要求。
第五,《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年)》中提出构筑宜昌都市区,塑造湖北省域副中心的战略构想。
湖北省
委、省政府从全省的角度,对宜昌提出新的定位,要求充分发挥宜昌市作为湖北省战略支点作用,带动鄂西南地区加快发展。
第六,2004年湖北省提出了“强县扩权”发展思路,强调充分发挥各县市的积极作用。
因此,以往地级市与所辖各县市之间以行政关系为纽带的联系将被削弱,但基础设施、资源和生态环境等仍需要控制和协调,传统的城镇体系规划需要有新的内涵,加强各县市之间建立在利益共享基础上的协调与合作是区域性规划的重要内容。
第七,上版规划编制完成后,行政区划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原宜昌县撤县设区,猇亭纳入市区,城市发展空间得以扩展。
原来因为行政区划分割带来的建设问题需要新的总体规划予以解决,使城市真正融为一个整体。
第八,三峡工程进入最后建设阶段,此后将实行属地化管理。
坝区及周边城镇,由于旅游业和航运业的发展,将成为宜昌市未来重要的功能区域。
如何协调坝区与周边地区的关系,更好地服务三峡工程,更好地发挥三峡工程的带动作用,是本次规划必须解决的问题。
(二)规划技术路线
以宜昌城市发展与规划管理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为出发点,以提高规划成果的实用性和适应性为目标;在深入细致的现状调查和专题研究基础上,重点把握区域与城市发展条件、土地利用与开发、生态环境、社会状况、交通系统、基础设施建设与利用等城市发展的关键问题,应用发展前景假设方案比较、适宜性评价、气象分析、社会调查分析、劳动与就业分析和用地与设施布局优化分析等技术手段和方法,强化规划的科学性和成果的可操作性。
具体的技术方法包括:从国家和区域角度,通过城市竞争力分析、宏观政策分析、发展条件分析,把握宜昌市未来的发展定位;利用气象分析、环境分析、适宜性评价等技术手段,辨证分析宜昌市资源、环境与产业布局之间的关系,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合理的空间政策;加强社会调查分析、劳动与就业分析,强化总体规划对社会发展的指导作用。
二、规划编制主要过程
2004年4月宜昌市人民政府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宜昌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作为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研究和技术平台。
2004年8月完成战略研究成果并召开专家研讨会。
2004年9月,宜昌市人民政府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宜昌市人民政府成立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由宜昌市规划局负责协调总规修编的日常工作。
2004年10月-11月,项目组开展第一轮调研工作,宜昌市规划院协助现场调研。
2004年12月通过座谈和问卷调查进行居民社会生活状况调查。
2005年1月,项目组就初步方案情况向宜昌市委、市政府进行工作汇报。
2005年4月-5月,项目组向宜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各职能部门汇报,听取市领导和各部门意见,同时制作《总体规划方案介绍》和《总体规划公众读本》,通过宜昌市规划局网站、报纸等媒体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2005年5月-6月,项目组就城市规划中的12个重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报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在此基础上形成综合方案。
2005年7月21-23日,湖北省建设厅组织专家组对《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纲要》进行技术审查。
市政府及各区县领导、各职能部门参加会议。
2005年9月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纲要成果方案,并进行补充调研。
2005年11月7日,项目组向宜昌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总体规划成果。
2005年11月10日,湖北省建设厅组织专家组对《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进行成果审查。
2005年11月,市委常委会听取城市总体规划汇报。
2005年11月18日,宜昌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的决议》。
2005年12月,项目组根据宜昌市及湖北省建设厅专家组意见,修改完成总体规划成果。
三、规划文本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
规划目的
为适应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和宜昌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城市发展的需要,统筹城市各项建设活动,促进宜昌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编制《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下称本规划)。
适用范围
宜昌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规划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等相关技术标准
(6)《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文件)以及《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文件)
(7)《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2002年)
(8)《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年)
(9)《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年)》
(10)国家、省、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划层次、城市规划区
本次规划按照地域范围分为市域、城市规划区和外围城市产业功能区、城区三个层次。
(1)市域:指宜昌市所辖三市五县五区的行政范围,国土面积21227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和外围城市产业功能区:城市规划区指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小溪塔街办、乐天溪镇、三斗坪镇、太平溪镇、龙泉镇的行政范围和三峡坝区,总面积1950.4平方公里。
城市产业功能区指红花套镇、白洋镇的行政范围,总面积280平方公里。
(3)城区:是指宜昌城市规划建设区,含中心城区和外围组团。
中心城区包括西陵组团、伍家岗组团、点军组团、猇亭组团和小溪塔组团,外围组团是指坝区组团(含三峡坝区及乐天溪镇、三斗坪镇、太平溪镇)、红花套组团、白洋组团和龙泉组团。
规划期限
近期为2005-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
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1、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根据宜昌市发展条件和战略地位,选择适合宜昌市特征的发展途径,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对环境的保护和生活质量的提高,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构建和谐宜昌。
(2)突出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宏观调控、引导和综合协调作用;推进政府在公共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
(3)在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从宜昌自身发展条件的实际出发,分析发展中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充分考虑城市发展中的不确定性因素,规划布局方案在强调刚性要素的同时,应具有一定的弹性与多种适应性。
2、坚持以下原则
统筹城乡发展,完善市域内城镇的分工与协作;统筹区域发展,准确把握宜昌在区域中的定位,协调好宜昌与区域内城市间的关系;统筹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规划好产业发展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加强土地、水、能源的节约与综合利用,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
第二章城市性质、城市职能与发展策略
城市性质
世界著名的水电能源基地和旅游名城,长江中上游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
城市职能
(1)世界著名的水电能源基地。
(2)依托长江三峡及水电枢纽的著名旅游地。
(3)长江中上游的区域性交通及流通中心。
(4)长江中上游的重要制造业基地。
(5)湖北省重要的金融、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信息服务基地。
城市发展目标
(1)城市发展总目标
在本规划期内,发挥资源优势,使宜昌市成为宜居与创业的城市;加强区域协作,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建设世界水电旅游名城;使宜昌市经济实力和社会发展水平得到明显的提高,把宜昌市建设成为长江中上游的区域性中心城市;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促进经济、社会、环境间的和谐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
(2)市域协调发展目标
经济发展水平大幅提高,经济发展效益大幅增强;城镇人口比重大幅度提高,城乡差别、地区差别和社会差别逐步缩小,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就业比较充分;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表1 宜昌市域协调发展目标体系
注:农业劳动生产率为农业增加值/农业劳动力数量。
区域协调策略
(1)发挥宜昌特有的地理区位优势,加强与武汉、重庆、长株潭(长沙、株洲、湘潭)等中心城市的联系,强化省
域副中心城市的地位。
加强与省内各城市或地区在产业、旅游、交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合作,重点加强与武汉,荆州,荆门之间在产业和交通设施方面的联系,构建宜荆荆经济圈;加强与神农架、武当山旅游区之间的交通联系和旅游协作;加强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社会经济联系。
加强与重庆市在旅游、交通和能源方面的合作,重点为长江航运、三峡旅游和西气东输等方面的协调与衔接。
加强与湖南省在旅游和交通方面的协作,重点为与张家界风景区之间的旅游协作和宜湘高速的建设。
(2)近期立足中部地区,呼应汉渝,联接东西;未来接轨长三角与珠三角。
地区协作策略
建立适应于市场规律的、跨越行政区的城镇协调机制;建立分工协作、良性互动的城镇体系结构;建立城镇之间网络型的联络关系;通过基础设施导向性作用,提高城镇化水平;建立县市之间、建制镇之间的紧密协作关系;协调各层次、各县市的规划编制,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
经济产业发展策略
1、经济发展导向
(1)依托宜昌资源优势,增强产业集聚效应,推进新型工业化,着力发挥主导产业的带动作用。
(2)进一步确立宜昌外联外向型经济在全省中的优势地位,突出其带动作用。
(3)加强产业结构的转型能力,提高产业发展的潜力,将宜昌的经济与产业纳入全国及国际化链条之中。
2、产业结构
三产结构近期为“二、三、一”结构,远期调整为“三、二、一”结构。
3、产业布局导向
(1)坚持“产业集聚,用地集约,布局集中”的原则,着力打造水电、化工、建材等产业集聚区;对环境有一定影响的工业,适宜布置在环境容量大、自净能力强的地区,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人口密集区的影响;农副产品加工业适宜布局于城区外围、县城及重点镇;研发与高科技工业适宜布局于城区。
(2)旅游服务基地适宜布局于城区、县城或以旅游为主导职能的城镇。
社会发展与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策略
加强城区、县(市)城区与重点镇的中心作用,提供更好的生活服务环境和更多的就业岗位;加强公共教育、公共卫生、社会福利、文化体育设施的合理布局,制定鼓励性政策,提高全市域的社会服务水平;公共基础教育设施可采取适当集中的布局,促进与支持城镇化的进程;公共卫生、社会福利和文化体育设施布局应满足社会不同群体的服务需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
促进就业策略
加快城镇化进程,适度扩大城市规模,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空间;完善教育体制,建立职业培训体系,提高劳动力素质;积极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延长农业产业链;大力发展第二产业,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繁荣民营和个体经济,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建立项目就业影响评价体系,促成就业导向的经济发展模式。
资源保护与开发策略
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合理划定生态分区,实施生态区划管制,确保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构建安全的生态体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城镇环境品质;加强生态恢复和环境重育,积极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建立有序的土地供应机制,严格保护耕地。
注重对城市自然景观风貌的保护。
地域文化认同策略
挖掘地区多元化的历史文化要素与题材,进行多种形式的文化推广活动,适度加强文化产业与旅游业的合作;结合城镇建设,重视地域文化特色与风貌的营造,以物质化的形式恢复历史性地区的记忆;围绕水电工程等新主题,扩充地域文化的内涵。
第三章城镇化与城市规模
第一节人口规模与城镇化
城镇化道路选择
宜昌市域农村城镇化应走集中城镇化的道路,工业发展向城区、县(市)城区及重点镇集中,吸引乡村地域人口向城镇集聚,推进“离土近乡”的城镇化。
城镇化战略
(1)适度扩大中心城市规模,进一步促进新型无污染产业向城区集聚,优化城区的空间结构,加快对外围地域城镇的辐射和带动。
(2)积极培育县(市)中心城镇,引导人口与产业向县(市)中心城镇集聚;通过产业集群培育,产业结构升级,增强县(市)中心城镇的聚集能力;为配合城区的产业导向,宜加强各县(市)中心城镇的产业分工与协作。
(3)择优培育重点镇,整合建制镇,缩减小城镇的数量,扩大小城镇规模,培育乡村地域的经济增长极,走集中城镇化道路。
(4)统筹规划市域内长江沿线城镇布局和产业布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宜昌都市区的尽快形成。
市域人口控制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1、人口规模
市域总人口近期2010年为425万人,远期2020年为448万人。
2、城镇化水平
市域近期2010年城镇化水平为47%,城镇人口为199万人;远期2020年城镇化水平为60%,城镇人口为269万人。
城区人口控制规模
城区近期2010年城镇人口控制规模为102万人,远期2020年为141万人。
市域各县(市)城区2020年城镇人口规模控制
(1)宜都城区人口规模为23万人。
(2)枝江城区人口规模为23万人。
(3)当阳城区人口规模为22万人。
(4)秭归县城人口规模为9万人。
(5)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县城人口规模为10万人。
(6)兴山县城人口规模为6万人。
(7)远安县城人口规模为6万人。
(8)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人口规模为8万人。
第二节用地规模控制
市域土地控制
(1)市域基本农田保护区总规模约为3100平方公里。
(2)宜昌城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08.4平方米/人以内,其中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05平方米/人以内;县(市)城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人以内;镇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50平方米/人以内。
城市规划区土地控制
至规划期末,适宜建设用地总面积约为250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集中连片适宜城市建设用地约为222平方公里;限制建设用地总面积约为400平方公里;禁止建设用地总面积约为1580.4平方公里,其中基本农田保护区约为30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区为405.3平方公里。
宜昌城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
规划近期2010年城区建设用地约为110.2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建设用地96.6平方公里,外围组团建设用地13.6平方公里;规划远期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约为152.9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131.2平方公里,外围组团21.7平方公里。
市域各(县级)市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1)宜都城区2020年规划建设用地控制在23.6平方公里以内。
(2)枝江城区2020年规划建设用地控制在23平方公里以内。
(3)当阳城区2020年规划建设用地控制在22平方公里以内。
(4)秭归县城2020年规划建设用地控制在10.8平方公里以内。
(5)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县城2020年规划建设用地控制在12平方公里以内。
(6)兴山县城2020年规划建设用地控制在7.2平方公里以内。
(7)远安县城2020年规划建设用地控制在7.2平方公里以内。
(8)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2020年规划建设用地控制在9.6平方公里以内。
第四章城乡协调与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市域资源与环境保护
产业空间配置基本原则
化工、建材、冶金等有气污染的工业,相对适宜布置在市域东部平原地区,其他地区不适宜布置有气污染的工业项目;三峡库区及影响区、清江流域、猇亭古老背以上的长江段不适宜布置有水污染的工业项目。
资源的节约、保护与利用
(1)坚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相统一原则,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发展潜力,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形成合理的区域发展格局。
(2)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合理确定城乡土地利用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积极推动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3)力促水资源战略转变,提高用水效率,维持水生生态系统完整性。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1)确保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基本要求,包括基于水环境容量和大气环境容量约束的环境容量要求;基于土地资源和水资源承载力约束的发展要求;区域生态结构中典型自然生态系统等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得到有效保护;永久性公共绿地能够长久有效的保护和控制,逐步形成完整的生态体系。
(2)构建安全的生态体系,基于宜昌市区域与城乡生态环境自然本底、资源条件及承载能力,以长江水系为骨架,山、水、林、田等自然要素为基础,构筑与城镇群空间体系相协调的区域自然生态体系,达到城镇群发展与生态建设保护的动态平衡,形成城乡生态安全格局。
(3)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宜居城市。
改变粗放式发展模式,合理高效利用资源,实施合理的发展容量控制,合理布局资源型产业;严格执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的制度,切实加强对水、土地、森林、草原、矿产资源的环境管理,加强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注重城镇建设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相融合,实现节能、节地、节材和最大限度的循环使用。
生态功能区划及生态对策
市域划分为4个生态区,分别为西南部森林生态功能区、西北部森林生态功能区、中部生态建设区和东部平原丘陵生态建设区。
西南部森林生态功能区
该区位于宜昌市西南部,主要包括五峰和长阳(除高家堰镇、龙舟坪镇外)两个土家族自治县清江流域以及宜都市南部山区和秭归县杨林桥镇等。
生态控制要点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特殊生态功能保护区,保护好宜昌市具有特殊生态功能的重要水源涵养区、典型自然生态系统等重要生态系统;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生态公益林建设;严格控制人口密度,禁止一切导致生态功能继续退化的开发活动和其他人为破坏活动;严格限制工业门类,加强矿区的生态恢复工作;依托自身良好的资源和环境条件,加强无污染的资源型产业的开发。
西北部森林生态功能区
该区包括兴山县、远安县、夷陵区和秭归县大部分乡镇,其发展对三峡库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有重大影响,应着力发展生态林、防护林、风景林,改善坝库区生态环境,为三峡库区提供生态屏障。
生态控制要点为:
(1)合理控制人口规模,严格控制不合理开发活动,禁止新建污染严重的企业,逐步治理改造或搬迁现有污染企业;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建立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积极发展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产业。
(2)库区所有县(区)和沿江建制镇都必须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与完善雨污分流的污水收集系统;库区必须关闭所有造纸、制革、农药、染料等水污染严重的企业;所有工业企业,都要实现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关闭所有小型采矿点。
(3)重点控制三峡库区的水土流失,减少入库的泥沙量。
在优先实施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及水土保持工程的基础上,库区和影响区内25度以上的坡耕地应逐步还林还草;建立岸边生态保护带,严禁在该区域内进行任何有碍生态保护的建设活动。
中部生态建设区
该区包括西陵区、伍家岗区、猇亭区、点军区、秭归县的茅坪镇、夷陵区的小溪塔街办、龙泉镇、鸦鹊岭镇、太平溪镇、乐天溪镇、三斗坪镇、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的高家堰镇、龙舟坪镇、枝江市的安福寺镇和宜都市的红花套镇。
生态建设的规划要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