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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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版
为了保障我国建设工程的质量,加强其管理,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国家的综合竞争力和人民的生活品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法》,经国务院批准,制定了本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设计、验收、勘察、咨询等各个环节中的质量管理。

第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强调以人为本,注重科学规划,合理配置资源,科学设计,优化工艺,保障施工质量,重视工程验收,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责任:各个环节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验收单位、咨询单位,以及各级行政机关、人民政府、有关机构等,均要肩负起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责任。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任务: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建设工程实现质量标准要求,保证建设工程竣工质量,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贯彻节约型、环保型、可持续发展型理念,注重科学施工、管理、监理,保证建筑物品质长久稳定,延长使用寿命。

第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监督机制:政府相关部门要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工程施工、设计、监理等方面的监管和督促,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范围
第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范围: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单位、勘察单位、咨询单位等都应该参与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中。

不同的单位要承担不同的责任和工作任务。

第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工作分工:建设单位负责建
设的总体规划与设计等工作,监理单位负责工程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负责工程施工工作,而验收单位则是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最终的评估和鉴定。

第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单位应该建立和完
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在建设的不同阶段,加强质量监督和控制,确保建筑物的任何一个环节不出问题。

第三章建设工程设计质量管理
第十条建设工程设计要求:在建设工程设计的过程中,
应该充分考虑建筑物的实用价值和安全性,坚持绿色环保的设计理念,突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重要因素。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设计质量监控:建设单位应该根据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加强对建筑物设计图纸的审查,留出足够的时间对设计过程进行审核,及时发现设计方案中的问题和缺点,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第四章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施工要求:在建设工程的施工中,应
该切实保障施工质量,确保建筑物的使用安全,实现各个工程指标要求。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施工单位应该严格执行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中的规定,组织实施各个工程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根据规划、设计、标准、规范等文件所确定的各项工程标准。

第五章建设工程监理质量管理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监理要求:在建设工程的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应该加强对建筑工程工程的监督,对施工单位及时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应进行调查并提出建议。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监理质量审查:监理单位应该加强对
施工单位所提交的工程施工经验及工程质量进展的审查,留出充分的时间,确保对设计图纸及施工计划进行审核,并在验收时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考核。

第六章建设工程验收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验收要求:在建设工程的验收过程中,验收单位应该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建筑物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测,并对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第十七条建设工程验收标准:验收单位应该根据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对建筑物进行细致的技术检查,对验收时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估与鉴定,并提交合格或者不合格的验收报告。

第七章后勤管理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后勤管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该
合理规划、科学配置后勤资源,为工程的顺利施工提供后勤支持,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后勤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品质控制,确保建筑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九条改进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
理单位等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实践与理论的结合,不断引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不断提升建筑质量,
进一步推动我国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违法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责任追究:当设计、施工、监理等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因卤煮莶毂作,从而导致建筑质量问题时,应按照法律规定,追究他们的相应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的解释权:本条例解释权属国务院建设部门。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的施行日:本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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