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社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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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文学社的规章制度

关文学社的规章制度

关文学社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会员之间的互相交流和促进文学创作,确立友好的学术氛围,提高文学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关文学社(以下简称社团)是由一批热爱文学、注重学习、乐于交流的学生自愿组成的学术性社团,社团旨在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协作,举办各种文学活动,提高各成员的文学水平,推动文学教育的发展。

第三条社团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诗歌朗诵、散文朗诵、小说讨论、文学作品创作分享等。

第四条社团的宗旨是:团结、友爱、求真、创新。

第五条管理机构:社团设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织委员组成,主席团负责社团日常管理及活动组织。

第六条会员的权益:会员享有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有权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

第七条会员的义务:会员有义务遵守社团的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各项活动,维护社团的正常秩序。

第八条社团的活动由主席团统一安排,会员需按照规定参加。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九条会员的加入方式:学生在校期间,均可自愿加入社团,填写入会申请表,经主席团审核通过后即成为社团会员。

第十条会员的退出方式:会员有权自愿退出社团,须书面申请,经主席团同意后生效。

第十一条会员的奖惩制度:社团设立会员积分制度,优秀会员将获得相应奖励,不良行为的会员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第十二条会员的组织纪律:会员不得违反社团的规章制度,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被开除出社团。

第十三条会员的退会程序:会员如有退会意愿,需向主席团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确定退出社团后交还社团相关物品。

第三章活动管理第十四条社团活动的种类:社团定期举行各类文学活动,如诗歌朗诵会、小说讨论会、文学作品创作分享会等。

第十五条活动的组织安排:社团的各项活动由主席团统一组织,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将提前通知会员。

第十六条活动的参加方式:社团活动对所有会员开放,会员需按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

第十七条活动的评价和总结:社团活动结束后将进行评价和总结,收集会员意见建议,以便更好地开展下一次活动。

文学社社团规章制度范本

文学社社团规章制度范本

文学社社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文学社的宗旨:文学社是一个以培养学生文学兴趣、提高文学素养、促进文学创作和交流的社团。

我们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一个文学创作、阅读和交流的平台,培养学生的文学才华,传承和弘扬我国优秀的文学传统。

第二条文学社的目标: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激发学生的文学兴趣,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培养学生的文学创新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三条文学社的组织原则:文学社的组织活动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社团成员大会制度,社团干部负责制,确保社团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文学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团成员大会,负责制定和修改社团章程,选举和罢免社团干部,审查和批准社团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第五条文学社设立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负责组织、协调社团的各项活动;设立编辑部、活动部、宣传部、财务部等部门,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负责部门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文学社的社团干部由社团成员大会选举产生,社团干部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组织能力和丰富的文学知识。

第三章活动制度第七条文学社定期举办文学创作比赛、文学讲座、文学沙龙等活动,鼓励社团成员积极参与,提高文学素养。

第八条文学社编辑出版社刊《XX文学》,社团成员有权投稿,经编辑部和社长审核合格的作品将予以发表。

第九条文学社鼓励社团成员参加各类文学比赛,对于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社团成员,文学社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条文学社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保证财务的公开、透明。

第十一条文学社的经费来源包括学校资助、社会捐赠、活动收入等,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社团成员大会的决议执行。

第五章社团成员第十二条文学社对全体在校学生开放,凡热爱文学、愿意为文学社贡献力量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

第十三条社团成员需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文学社的章程和规定;2. 积极参加文学社的活动,维护文学社的权益;3. 尊重他人,团结互助,共同进步。

学校文学社管理制度

学校文学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文学社的管理,提高文学社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文学爱好者的成长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文学社的所有成员,包括社长、副社长、各部部长及全体社员。

第三条学校文学社以“繁荣校园文化,培养文学人才,提高文学素养”为宗旨,为广大文学爱好者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创作的平台。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文学社设社长一名,副社长若干名,各部部长一名,下设秘书部、策划部、宣传部、编辑部等部门。

第五条社长负责文学社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络;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分管各部门;各部部长负责本部门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学校文学社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由全体成员讨论决定。

第三章社员管理第七条加入文学社的社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对文学有浓厚兴趣,热爱写作;2. 遵守学校纪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3. 积极参加文学社活动,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第八条社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文学社组织的各项活动;2. 对文学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 优先参加文学社举办的各类比赛和活动;4. 退社自由。

第九条社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文学社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2. 积极参加文学社活动,按时完成各项任务;3. 维护文学社声誉,不得损害文学社利益;4. 保守文学社机密,不得泄露文学社内部信息。

第十条社员退社应向社长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退社。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一条学校文学社每月至少举办一次文学活动,包括:1. 读书分享会;2. 诗歌朗诵会;3. 小说创作交流会;4. 文学讲座。

第十二条文学社活动需提前策划,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经社长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活动结束后,各部部长需向社长提交活动总结报告,包括活动内容、成果和不足之处。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四条对表现突出的社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1. 优秀社员称号;2. 提供创作机会;3. 资助参加文学比赛。

第十五条对违反规章制度的社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记过、除名等处分。

文学社团规章制度范本

文学社团规章制度范本

文学社团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文学社团的管理,规范社团成员的行为,提高社团活动的质量,促进社团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文学社团是由一群热爱文学创作和阅读的学生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提升学生的文学素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三条文学社团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文学创作讨论、作品赏析、文学沙龙、文学比赛等,以及参与学校和社会的文学活动。

第四条文学社团必须遵守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服从学校的领导和安排,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文学社团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织部长、宣传部长、活动部长、编辑部长等职务,由全体社员选举产生。

第六条文学社团实行成员制管理,社员权益平等,自由讨论,建立良好的团结与合作关系。

第七条社团干部不得任意更改、违背社团章程和规章制度,不得有滥用职权、贪污腐化等违法违纪行为。

第八条社团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发挥表率作用,保持良好的形象和言行举止,负责任地处理社团事务,服务社员。

第三章入会和退出第九条欲加入文学社团的学生必须对文学感兴趣,具有一定的文学基础,参加社团的入会仪式,并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十条社员有权向社团申请退出,退出前需向社团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退出,退出后不再享有任何社团权益。

第十一条社员因严重违反社团章程和规章制度,损害社团利益或声誉的,社团干部有权对其进行纪律处理,包括警告、责令退学等。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二条文学社团每学期要制定并执行一份详细的活动计划,包括活动内容、时间地点、预算等,经批准后可执行。

第十三条社团的活动应当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注意安全、文明、环保,不能带来任何负面影响。

第十四条社团干部要认真组织活动,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社员的参与度和活动效果。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五条文学社团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经费来源和使用范围,保证经费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第十六条社团干部要认真核对经费收支,保留好相关的票据和凭证,定期向社员公布社团的经费情况。

文学社社团章程

文学社社团章程

文学社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学生文学创作和交流,培养学生的文学素质,提高学生的文学写作能力,建立文学社社团。

第二条文学社社团是由对文学有兴趣的学生自愿组成的,以文学创作、文学交流和文学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学生社团。

第三条文学社社团的宗旨是:传承文学传统,激发文学创作热情,提升学生文学修养,培养学生的文学才华和创新精神。

第四条文学社社团的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学写作讨论会、文学作品展览、文学讲座、文学比赛等。

第五条文学社社团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第六条文学社社团的名称为“文学社”,简称“文社”。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文学社社团设立社长一位,副社长一位,部长若干名,成员若干名。

第八条社长负责组织、协调和领导文学社社团的各项工作,代表文学社社团向学校和其他社团联络机构交流合作。

第九条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负责社团内部事务的协调和组织,代理社长职务时行使社长职权。

第十条部长负责指导和管理文学社社团的各个部门,组织和推动各项活动的开展。

第十一条成员是文学社社团的基本组成单位,参预社团的各项活动,积极发挥自己的特长和才干。

第三章入社与退出第十二条任何对文学感兴趣的学生都可以申请加入文学社社团。

第十三条加入文学社社团的学生需要填写加入申请表,并经过社团审批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成员。

第十四条成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退出文学社社团:自愿退出、违反社团章程、严重伤害社团利益等。

第十五条社长对于成员的退出申请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成员可以正式退出文学社社团。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六条文学社社团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成员大会,讨论和决定社团的工作计划、活动安排和经费使用等事项。

第十七条文学社社团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部长会议,部长汇报部门工作发展情况,讨论和协调相关事宜。

第十八条文学社社团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各类文学活动,如文学写作讨论会、文学作品展览、文学讲座、文学比赛等。

第十九条文学社社团的活动经费由学校拨款和社团成员自筹,使用经费需要经过社团成员大会或者部长会议的讨论和决定。

文学社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文学社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文学社社团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文学社社团的管理,促进社团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文学社社团是一个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学生团体,致力于传播文学知识,提高文学修养,激发学生的文学创作潜力。

第三条文学社社团的宗旨是通过开展各种文学活动,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文学社社团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严谨的原则,致力于打造一个和谐、团结的团体氛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文学社社团设立主席团、部门及工作小组,管理和执行社团的各项活动。

第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财务长组成,负责社团的整体管理和活动的策划组织。

第七条部门包括活动部、宣传部、编辑部、外联部等,负责社团日常工作的开展和宣传推广。

第八条工作小组由社团成员志愿组成,参与社团活动的策划和执行。

第三章入会管理第九条学生在校期间,凡热爱文学、积极参与文学社活动,且认同社团宗旨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文学社社团。

第十条学生需要填写入会申请表格,并经过社团主席团审核批准,方可成为正式社团成员。

第十一条新入社团成员需要接受社团章程的教育,并遵守社团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二条文学社社团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大型活动,如文学讲座、文艺晚会等,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十三条社团每周定期召开例会,讨论社团事务、安排活动计划,并及时通知社团成员。

第十四条社团活动需提前向学校有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五条社团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拨款、活动收入和赞助资金,必须用于社团活动的筹备和开展。

第十六条社团财务必须进行定期清查和报账,确保财务的透明和合理使用。

第六章纪律管理第十七条社团成员在社团活动中应遵守规章制度,严禁违反学校和社团的各项规定。

第十八条发生违纪行为者,社团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处理措施,严重者将取消社团成员资格。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文学社社团主席团所有。

第二十条社团在执行本规章时,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或调整,应经过主席团讨论并报学校批准。

文学社社团章程

文学社社团章程

文学社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文学社是一个以提倡文学创作、传播文学知识、促进文学交流为宗旨的学生社团。

第二条文学社的活动范围主要包括文学创作、文学讲座、文学读书会、文学比赛等。

第三条文学社的宗旨是培养学生的文学素质,促进学生的创作能力和表达能力的提升。

第四条文学社的成员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且积极参预社团的各项活动。

第五条文学社的会徽为一个打开的书本,寓意着开辟思维、开启智慧之门。

第六条文学社的口号为“用文字传递情感,用笔墨书写人生”。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文学社设有社长、副社长、部长、副部长、普通成员等职务。

第八条社长是文学社的最高负责人,负责社团的整体工作和决策。

第九条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和活动策划。

第十条部长负责社团的具体工作领域,包括文学创作部、文学讲座部、文学读书会部等。

第十一条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具体活动的组织和协调。

第十二条普通成员是文学社的基础力量,参预社团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成员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文学社的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包括参预社团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参预决策等。

第十四条文学社的成员应积极参预社团的各项活动,服从社团的组织安排。

第十五条文学社的成员应尊重他人的创作成果,不得抄袭和盗用他人作品。

第十六条文学社的成员应保护社团的利益,不得伤害社团的声誉和形象。

第十七条文学社的成员应遵守社团的章程和规定,不得违反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八条文学社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文学创作比赛,鼓励成员展示自己的创作才华。

第十九条文学社每月举办一次文学讲座,邀请专业作家和学者进行讲解和交流。

第二十条文学社每周组织一次文学读书会,成员可以分享自己的阅读心得和体验。

第二十一条文学社每学期定期举办一次文学展览,展示成员的作品和成果。

第二十二条文学社可以组织成员参加校内外的文学比赛和活动,提升社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五章组织运作第二十三条文学社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大会,讨论社团的工作计划和重要事项。

文学社章程

文学社章程

文学社章程文学社章程(参考10份)文学社章程(一):第一章:总则1.本社是在学校领导下的同学业余团体,遵守学校各项章程及社团工作,执行学校相关决议,为学校服务、为同学服务、为课堂服务。

2.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坚持我国方针政策,在团委的领导下把握时代脉搏,进取开展有益的文化活动,丰富学校文化生活,营造学校文化氛围,推动学校文化的进展。

3.深化素养教育,团结和组织文学爱好者,丰富同学的课外生活,提高同学的人文素养,全面提升社员的文学鉴赏本领和写作水平。

其次章组织1.文学社是按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本社会员必需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管理,并维护学校和本社的利益和荣誉。

2.依据文学社的实际需要,文学社下设指导老师一名,负责全面工作。

社长1名,副社长1名,正副秘书长各一名,策划部部长1名,网宣部部长1名,修改部部长一名,文学部部长一名。

实行分工负责制。

第三章各部门职责1.本着团结协作、高效多能,各司其职。

2.在自我的职权范围内工作出了问题,其负责人应付全部职责,并出具书面说明。

3.社长职责:负责上传下达,以及文学社重大决策的制定;广泛征求会员意见,了解会员的思想状况;负责召开文学社的内部会议,管理干部队伍;负责管理文学社网站;其它事项。

筹办每学期的征文竞赛。

4.副社长职责:帮助社长,监督好各部门的工作;理解社长的托付,能够代行社长的部分职务。

5.秘书长职责:负责下发各种通知,申请教室6.副秘书长职责:帮助秘书进步行工作,会议出席登记,申请加分7.修改部及文学部职责:带领部门成员做好文学创作、征稿、投稿、审稿和出版刊物报纸等工作;负责帮助社长搞好征文竞赛。

8.策划部,担当一切活动策划。

第四章会员的产生、权利以及义务凡我校同学,承认本章程,进取参与本社活动喜爱文学,有必需的写作本领,有剧烈的职责心、严明的纪律观念的同学,由本人申请,经老师批准,均有机会成为本社会员。

1.有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文学社纪律、严格执行文学社决议。

文学社社员管理规章制度

文学社社员管理规章制度

文学社社员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文学社的管理,提高社团活动的质量,加强社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特制订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文学社是一个由文学爱好者组成的团体,其宗旨是提倡文学创作,促进文学作品的交流与展示。

第三条文学社社员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遵循社团活动的纪律,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社团氛围。

第二章社员的加入与退出第四条欢迎对文学感兴趣,具有一定文学创作能力的同学加入文学社。

新入社员可通过社团招新活动或向社团负责人提交作品申请加入。

第五条社员如需退出文学社,应当提前向社团负责人或干事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经过社团批准后方可退出。

第六条未经社团批准擅自退出文学社的社员,将在一定期限内被视为不合格社员,不得再次加入文学社。

第三章社员的权利与义务第七条文学社社员享有参加社团活动、发表作品、参与组织决策的权利。

第八条社员有义务遵守社团章程和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社团活动,遵守社团纪律,维护社团荣誉。

第九条社员在社团内应当遵守文明礼仪,尊重他人,谦虚友善,不得进行攻击性言论或行为。

第十条社员应当保护社团财产,并妥善使用社团提供的设备和资源。

第四章社团活动的组织与管理第十一条社团活动由社团负责人和干事共同组织,定期举办文学创作交流会、作品展示等活动。

第十二条社团活动应当事先制定详细的计划和安排,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社团活动的经费由社团财务负责人负责管理,必须合理使用,不得私自挪用。

第五章社团纪律与处罚第十四条社员在社团活动中如有违反规章制度或损害社团利益的行为,社团有权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直至开除社员等处罚。

第十五条社员在社团活动中有违纪行为的,应当接受社团纪律委员会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六条社团纪律委员会对于社员的违纪情况应当及时进行调查,依据规章制度给予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应当经过社团成员大会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十八条对于本规章制度出现争议或不明之处,应当根据社团章程规定处理。

文学社的规章制度

文学社的规章制度

文学社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文学爱好者之间的交流、学习和合作,提高文学创作水平,增强文学社的凝聚力和影响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文学社是一个自愿组织,以文学创作、交流和分享为宗旨,不设营利性质。

第三条文学社遵循民主、平等、自愿的原则,倡导友爱、团结、互助的风气。

第四条文学社成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文学活动,互相尊重,友好相处。

第五条文学社的活动应以促进文学创作和交流为主要内容,不涉及政治、宗教等敏感问题,不侵犯他人权益。

第六条文学社应鼓励青年文学创作,支持有才华、有潜力的文学爱好者成长。

第七条文学社应积极开展文学赛事、讲座、读书会等活动,丰富文学爱好者的文化生活。

第八条文学社成员可以出版作品集、杂志等文学刊物,但需经社内审核和公示。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九条文学社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会员大会等机构,负责决策、执行和监督工作。

第十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等组成,负责日常管理,领导全体成员共同开展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会员代表组成,负责具体事务和项目的执行,协助主席团做好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会员大会是文学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审议年度工作计划、财务报告和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章入社流程第十三条加入文学社的人员需要填写入会申请表,经主席团审查通过后正式成为会员。

第十四条入会者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尊重社团的决定和安排,主动参与各项活动。

第十五条新会员应认真履行义务,积极交流与分享,提高自身文学素养,为文学社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六条会员在参加社团活动时,应遵守活动纪律,服从干事安排,严禁扰乱秩序,损害社团形象。

第十七条会员有权利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社团决策;有义务定期参加活动,维护社团团结。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八条文学社定期组织各类文学创作活动、讲座、座谈等,提供交流平台和资源支持。

第十九条每次活动由干事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主席团全程监督和协调,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体韵文学社规章制度

体韵文学社规章制度

体韵文学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会员们的文学创作,提高他们的写作水平,培养他们的文学素养,营造一个良好的创作交流平台,体韵文学社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体韵文学社是一个以文学创作为主要活动内容的学生社团,旨在为会员们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共同进步的平台。

第三条体韵文学社的工作原则是:自由、平等、公正、合作。

第四条体韵文学社遵循团结友爱、和谐交流的基本准则,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和暴力行为。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体韵文学社设主席团、部门、工作小组等机构,具体设置由社长在协商后确定。

第六条主席团由社长、副社长、秘书、财务负责人等组成,主要负责社团的整体管理和决策。

第七条部门包括创作部、编辑部、活动部、外联部等,主要负责社团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八条工作小组根据需要设立,主要负责具体活动的策划和执行。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九条体韵文学社接受全校学生自愿加入,鼓励热爱文学创作的同学积极参与。

第十条会员有权向社团提出建议和意见,享有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有义务遵守社团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社团活动,配合社团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会员不得擅自代表社团做任何决定,不得损害社团的形象和利益。

第四章活动规划第十三条体韵文学社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主题活动,包括文学讲座、创作比赛、作品展览等。

第十四条活动内容应具有一定的文学特色,能够激发会员们的创作热情,提高他们的文学素养。

第十五条活动策划应提前进行充分准备,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工作分工第十六条主席团及部门成员应根据各自的职责,认真履行工作,保证社团的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社长负责社团的全面管理和决策,是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第十八条副社长协助社长处理各项事务,负责社团日常工作的具体安排。

第十九条秘书负责记录和整理会议文件,保证社团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财务负责人负责社团财务的管理和核算,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六章奖惩机制第二十一条体韵文学社设立优秀会员奖、先进部门奖等奖励机制,鼓励会员们积极参与社团活动。

文学社协会规章制度

文学社协会规章制度

文学社协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文学社组织管理,促进文学活动开展,弘扬文学精神,提升会员文学素养,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文学社协会是由一群热爱文学的人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旨在推动文学发展,传承文学传统,提高文学创作水平。

第三条文学社协会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尊重社会习俗,注重社交礼仪,维护文学社团体形象。

第四条文学社协会成员应当自觉维护文学社协会的团结稳定,共同维护文学社协会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文学社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友爱、交流合作、高质量、务实创新。

第六条文学社协会的工作原则是:开展多样化的文学活动、注重团队合作、尊重每一位会员、倡导分享文学成果。

第七条文学社协会的管理机构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织部长、宣传部长、活动部长等。

第八条文学社协会的会长由全体会员推举产生,其余管理机构由会长指定或者由全体会员协商决定。

第九条文学社协会各项管理事务采取民主集中制、协商一致和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十条文学社协会的会费由全体会员共同决定,标准由会长及管理机构提出,经全体会员通过后实施。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文学社协会接受热爱文学的人员自愿加入,经过会长或管理机构同意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第十二条会员权利:(一)有参加文学社协会组织的文学活动的权利;(二)有发表作品和交流经验的权利;(三)有参与文学讲座和培训的权利;(四)有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五)享受会员活动的优惠权利。

第十三条会员义务:(一)遵守文学社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二)不得损害文学社协会的利益和声誉;(三)积极参与文学活动,为文学社协会发展出谋划策;(四)维护文学社协会的团结稳定。

第十四条正式会员有权参与文学社协会的选举、表决和决策活动,并要求得到相应的资料和信息。

第十五条会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加入不同的小组,积极参与小组的活动和管理。

第十六条会员有权自愿退会,需提前向文学社协会管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由会长或管理机构审核后予以批准。

文学社社标规章制度

文学社社标规章制度

文学社社标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文学社是一个以文学创作、交流和分享为主要活动内容的社团组织,旨在促进会员之间的文学创作技能提升,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二条文学社遵循平等、民主、自愿的原则,尊重每一位会员的个人权利和创作意愿。

第三条文学社的宗旨是:推动校园文学创作,促进会员交流,传承文化传统,提高文学素养。

第四条文学社的活动范围仅限于校园内,不得参与任何违反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的活动。

第二章会员权利和义务第五条会员享有参加文学社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社团管理。

第六条会员有义务遵守文学社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社团活动,维护文学社的声誉和利益。

第七条会员有权根据个人兴趣和能力,参与文学创作、分享和交流,倡导友爱、团结、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

第八条会员有义务保护文学社的公共财产和设施,不得恶意损坏或侵占社团财产。

第三章社团管理第九条文学社设立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主管等职务组成,实行选举产生和换届制度。

第十条理事会全体成员应当维护文学社的根本利益,团结一致,共同推动文学社的发展。

第十一条文学社每年举行一次会员大会,审议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选举理事会成员,对文学社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四章活动规划第十二条文学社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大型创作交流活动,邀请知名作家或学者进行讲座和指导。

第十三条文学社鼓励会员积极参与各类文学比赛和活动,提高自身创作技能和表现能力。

第十四条文学社每月举办一次创作分享会,会员可以分享自己的作品,相互交流学习。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文学社的经费来源包括社团活动筹款、会员自愿捐赠和校园文化部门的补助。

第十六条财务主管负责文学社的经费管理和账目清查,不得私自挪用社团经费。

第十七条文学社应当及时公开社团的财务状况和支出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第六章处分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文学社章程和规章制度的会员,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责令停权或开除会籍等处分。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文学社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经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文学社规章制度

文学社规章制度

文学社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文学社是学校社团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繁荣校园文学,提升学生文学素养”为宗旨,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展示文学才华、培养文学兴趣的平台。

第二条文学社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社员大会是文学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社团负责人。

第三条文学社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委员若干。

文学社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文学社活动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文学社的活动主要包括:举办文学讲座、创作交流、征文比赛、出版社刊等,旨在提高社员的文学素养和创作能力。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文学社设编辑部、创作部、策划部、秘书处等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1. 编辑部:负责社团刊物的编辑、排版、校对等工作,同时负责社团新媒体平台的运营。

2. 创作部:负责组织社员进行文学创作,包括小说、散文、诗歌、剧本等形式,并负责向刊物推荐优秀作品。

3. 策划部:负责社团各项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包括文学讲座、征文比赛等。

4. 秘书处:负责处理社团的日常事务,包括文件管理、会议记录、社费管理等。

三、社员管理第六条文学社社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学素养和创作能力,热爱文学,愿意为社团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七条文学社社员需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需提前向社团负责人请假。

第八条文学社社员如有严重违反社团规章制度、损害社团声誉的行为,经社团负责人讨论通过,可予以除名。

四、活动管理第九条文学社活动计划应在每学期初制定,经社长审批后执行。

活动结束后,各部门需向社长提交活动总结。

第十条文学社举办的活动如需赞助,须提前向学校申请,并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一条文学社刊物的编辑、发行须遵守国家出版法律法规,不得发表违法、违规内容。

五、财务管理第十二条文学社经费来源包括学校资助、社会捐赠、活动收入等,经费使用须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文学社设立财务账户,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

文学社有什么规章制度

文学社有什么规章制度

文学社有什么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文学创作,提高会员的写作水平,开阔成员的文学视野,培养文学评论批评的能力,特设立文学社。

本规章制度依据《社团章程》、《社团管理条例》、《文学社章程》之规定制定。

第二条文学社是本校开展文学活动的组织,旨在促进文学爱好者的相互交流和提高文学创作水平。

第三条文学社的宗旨是:团结、创新、和谐、进步。

第四条文学社成立时间由社长定,社名称为:XXX文学社。

第五条文学社遵守学校社团管理相关规定,每年按要求向学生社团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第六条文学社是公益性社团,所有活动均为非盈利性质。

第七条文学社会员应自觉遵守社团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组织的活动,共同维护文学社的正常秩序。

第八条文学社成员可分为正式会员、荣誉会员和特约会员。

正式会员:参加文学社各项活动、有发言权、有投票权,需按时参加社团活动。

荣誉会员:由文学社评定,对文学社做出杰出贡献的成员,享受荣誉称号。

特约会员:特邀的文学领域专家、学者、名家或其他有关界别人士,非正式会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文学社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社长团、部门负责人和会员大会。

第十条社长团由文学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数人组成,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活动安排和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人由社长团任命,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活动部、后勤部等,负责社团相关工作的规划、执行和管理。

第十二条文学社每学期举行一次会员大会,由社长团召集,成员需全体参加。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负责审议对社团的决策,制定相关政策规章和计划,选举产生社长团和部门负责人。

第十四条文学社可设立临时工作小组,处理紧急的事务,直至下届会员大会确定。

第十五条社长团成员应定期召开例会,讨论并制定文学社的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

第十六条文学社下设各类创作班、读书会等小组,根据兴趣爱好不同,自愿选择参加。

第十七条文学社应每学期制定并公布活动计划和规章制度,供全体成员参考,并接受意见的建议。

第十八条文学社应不定期邀请知名作家、学者等人士来校讲座,举办文学沙龙等活动。

文学社社团章程 (2)

文学社社团章程 (2)

文学社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生的文学素质,促进学生文学创作和交流,搭建学生自我展示的平台,培养学生的文学才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文学社(以下简称“社团”)是由一群热爱文学、积极参预文学活动的大学生自发组织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社团的宗旨是:传承文学传统,培养文学人材,推动文学繁荣。

第四条社团的活动范围主要包括文学创作、文学讲座、文学赛事、文学交流等。

第五条社团的名称为“文学社”,英文名称为“Literary Society”。

第六条社团的指导单位为学校相关部门。

第七条社团的管理遵循民主、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

第八条社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以及社团章程,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九条社团设有主席团、部门、会员大会。

第十条主席团由社长、副社长、部长组成,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与决策。

第十一条部门设有文学创作部、文学活动部、外联部、宣传部等,具体部门根据社团需求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会员大会是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社员组成,负责选举主席团成员、审议社团重大事项等。

第十三条社团会员分为正式会员和豫备会员两类。

第十四条正式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文学,积极参预社团活动;2. 遵守社团章程和相关规定;3. 具备一定的文学创作能力或者相关经验。

第十五条豫备会员是指对文学感兴趣、愿意加入社团的学生。

第十六条会员的加入程序:1. 学生填写加入申请书,并提交个人简介和相关作品;2. 社团进行评审,确定是否录取;3. 录取的学生成为豫备会员,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和培养后,可以晋升为正式会员。

第十七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预社团的各项活动;2. 参预社团的管理与决策;3. 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八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社团章程和相关规定;2. 积极参预社团的活动和工作;3. 维护社团的声誉和形象。

第十九条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由主席团负责。

高中 文学社规章制度

高中  文学社规章制度

高中文学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文学社是学校的学生社团,旨在培养学生的文学素养,提升学生的写作能力,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促进同学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友谊。

第二条学生文学社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纪守纪,积极参与社团活动,互帮互助,共同进步。

第三条学生文学社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共同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和文学社的声誉。

第二章成员管理第四条学生文学社成员由学生自愿申请,经文学社指导老师审核通过后加入。

第五条学生文学社成员应当严格遵守社团纪律,尊重社团组织和管理,积极参与社团活动。

第六条学生文学社成员有权利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社团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第七条学生文学社成员在社团活动中应当团结互助,积极合作,提升自身文学素养和写作能力。

第三章活动管理第八条学生文学社应当定期组织文学创作、讲座和讨论等活动,促进成员的文学交流与学习。

第九条学生文学社活动应当遵守社团的安排和要求,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学生文学社活动期间,成员应当维护校园秩序,不得违反学校规定和法律法规。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一条学生文学社成员如有违反学校规定或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接受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十二条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止活动资格、责令退出文学社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由学生文学社负责起草并报学校领导审批实施,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学生文学社在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以适应社团的发展和成长。

以上为高中文学社规章制度,希望广大学生文学社成员认真遵守,共同维护社团和学校的良好形象,共同推动学生文学素养和写作能力的提升。

愿所有成员在文学社中茁壮成长,书写自己的青春篇章。

文学社社团章程

文学社社团章程

文学社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学生文学创作和交流,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的文学素养和创作能力,特设立本社团。

第二条本社团名称为“文学社”,以下简称本社团。

第三条本社团为校级社团,隶属于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和社团章程。

第四条本社团的宗旨是:倡导文学创作,传承文学经典,提升学生文学素养,打造文学交流平台。

第五条本社团的活动范围主要在校内进行,如有需要,可与其他学校或社团进行交流合作。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本社团设立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财务长组成。

主席团成员由本社团成员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第七条本社团成员分为正式成员和普通成员。

正式成员由主席团评定并决定,享有投票权和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

普通成员由正式成员推荐并经主席团审核通过后加入,享有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

第八条主席团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组织召开社团会议。

第九条主席负责主持社团会议,代表社团向学校和其他社团联络机构沟通和协调事务。

第十条秘书长负责社团文件的管理、会议记录和通讯工作。

第十一条财务长负责社团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做好财务收支记录和报账工作。

第三章活动规定第十二条本社团每学年至少组织举办三次文学创作比赛,鼓励会员积极参与创作和投稿。

第十三条本社团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文学沙龙,进行文学作品分享和交流。

第十四条本社团可以邀请专业作家、学者等人士来校举办讲座和讲习班,提升会员的文学素养和创作技巧。

第十五条本社团可以组织参观文学展览、戏剧演出等文学相关活动,拓宽会员的文学视野。

第十六条本社团可以与其他社团或学校合作,共同举办文学活动,扩大影响力和参与度。

第四章入会与退出第十七条想要加入本社团的学生应填写入会申请表,经主席团审核通过后,成为本社团的普通成员。

第十八条普通成员有权利参与社团活动,享受相应的权益,但无投票权。

第十九条普通成员如在社团活动中表现出色,积极参与社团工作,经主席团评定可晋升为正式成员。

小学文学社规章制度

小学文学社规章制度

小学文学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小学文学社是为促进学生文学创作能力和艺术修养的提高,搭建一个展示自己才华的平台而设立的学生社团。

第二条小学文学社遵循学校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美学情感为宗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文学创作活动,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

第三条小学文学社的指导老师要积极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引导学生正确树立文学修养,培养学生的文学兴趣和创作能力。

第四条小学文学社会对学生进行组织管理,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领导能力,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小学文学社成员应遵守学校和社团的相关规定,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共同努力,共同进步。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六条小学文学社设主席团、秘书处等若干部门,主席团由社长、副社长、部长、干事等组成。

第七条小学文学社设社员、会员两个层次。

社员为普通成员,具有创作文学作品的资格。

会员为骨干成员,负责组织管理社团的各项活动。

第八条小学文学社每学年会进行重新招募社员和会员,选拔优秀学生作为新一届的骨干成员。

第九条小学文学社会定期举办各类文学创作比赛、讲座、朗诵会等活动,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

第十条小学文学社会定期召开例会,讨论社团事务,安排活动计划,总结评选优秀作品,表彰先进个人。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十一条小学文学社要加强学生的文学修养,组织学生进行文学作品的创作、赏析、交流,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

第十二条小学文学社要引导学生学习优秀文学作品,培养对美的感悟和表达能力,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

第十三条小学文学社要倡导阳光健康的文学创作风气,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展示自己的才华,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四条小学文学社要营造和谐的学习氛围,保持文学社团的团结和融洽,发挥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十五条小学文学社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文学观念,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作能力。

第十六条小学文学社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社团活动的组织和进行,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安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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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社的规章制度
(一)社员有权参加文学社和学衔组织的有关文学方面的各种活动,包括各种讲座、辩论、笔会、研讨会、征文及外出参观访问等;
(二)社员在社内有选举权,有权通过社员大会选出能够代表自己的文学社长、副社长、秘书长、部长(主编)、副部长(副主编)等社团领导;
(三)社员的各类作品在校刊有优先发表权,优秀作品向上一级报刊推荐发表。

第三章文学社社员义务
(一)社员有参加社员大会及社内各类活动的义务,不得无故缺席,凡缺席三次者取消社员资格;
(二)社员有严格遵守文学社各种规章制度的义务,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以相应的教育形式:批评、警告、除名;
(三)社员有按时向文学社交稿的义务,每月交稿一篇,两次不交稿者取消社员资格;
(四)社员有服从社内各级干部安排的工作的义务;
(五)社员有在社外宣传文学社、发展新社员的义务,有采集优秀稿件的义务。

第四章文学社组织机构
文学社领导机构由社长、副社长、秘书长、部长(主编)、副部长(副主编)小记者(通讯员)组成。

各岗位职责为:
(一)社长:全面负责文学社的一切事务;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社内的重要情况,是社员大会的发起者和主持人:
(二)副社长全权负责《晨冉》等书刊的工作;安排所辖部门的工作,可具体调配社员工作;负责各项活动的安排及具体实施,要充分调动社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富有特色的文学活动,并做好总结。

安排所辖部门的工作,可具体调配社员工作;
(三)秘书长:全面协调社内各项事务;负责社员的考核、奖励、惩罚及档案的管理。

(四)部长(主编):全面负责本部的各项事务。

按照上级的安排,制定本部相应的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及时了解和掌握本部的重要情况,定期召开本部会议,并定期将本部的工作情况向上级汇报。

(五)副部长(副主编):协调部长搞好本部内的工作。

具体事务由本部部长安排。

第五章文学社活动
(一)活动宗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繁荣校园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创造能力、组织能力等多方综合能力,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和信息素养,增强学生间的互相交流,取长补短;通过文学传播形式加强与兄弟学校文艺社团之间的联系,提高学校的知名度。

(二)常规活动:
(1)社员大会,由社长视具体情况召集、支持,将每月工作安排和奖惩情况通报;院刊《晨冉》每三季度出版一期。

对各种体裁的作品进行征集;
(2)与其他各校社团进行定期的交流。

第六章内部成员管理条例
(一)文学社成员要以“品位、时尚、创新”为目标,以“创办属于同学们自己的刊物”的理念,不断飞越,最求完美;
(二)社员具有团队精神,要以文学社的利益和荣誉为先。

社员间保持团结协作,互相学习和公平竞争的良好作风;
(三)保证文章的真实可靠,如有抄袭以除名处分。

社员对工作要有热情,要积极交稿,不徒有虚名;
(四)定期召开社员大会,无故缺席三次者给以除名处分。

每逢重大活动,文学社组织工作会议,社员必须到齐;
(五)个人若有活动计划,必须申请,经社长批准后方可实施,不许以文学社名义私下开展活动;
(六)每次工作前要开展民主讨论会议,经社长表决,社长具有最后决策权,同时社员有监督社长、秘书长、主编等领导工作的权利;
(七)每届社长由延期或被推荐者经民主选举产生;
(八)文学社成员不得违反校纪和国家法律;
(九)社员不能做文学社荣誉和利益的事;
(十)不发表反动言论,不写反动文章。

第七章退会
成员毕业或其他原因离开学校视之自行退出本社团,但经申请可继续成为名誉会员。

第八章附则
(一)本条例适用于晨冉文学社。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条例的解释权在夏苑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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