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管网维修工程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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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管网维修工程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安装工程(以下简称“工程”)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工程内容: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程质量:合格
1.6工程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工期天,
如发生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工期顺延。
第二条工程总造价
2.1 本合同总预算造价为:
2.2 工程预算执行<太原市修缮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 01 1)及相关费用定额,设备、材料调整执行太原市同期信息指导价。
2.3工程总价以工程竣工结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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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付款方式
3.1乙方施工设备和工程主要材料进场后,甲方支付预算价格的30%: 3.2工程庭院管网完工,水压试验合格后,甲方付工程预算的30%;
3.4工程验收合格,据实结算。确定结算定额后十日内,甲方再支付工程结算总价 %
3.5质保期结清全部余款,即余工程结算价格的 %。
3.6结算方式:银行转帐
第四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4.1甲方指定现场施工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乙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4.2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甲方;
4.3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按规定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结算书等);
4.4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5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5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限期做出修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否则,视作验收合格;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责任
5.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施工场地和作业场地;
5.2提供施工水源、电源的连接点;
5.3委托甲方代表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协
调工程中间验收;
5.4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日期配合乙方办好结算工作,及
时支付工程款;
5.5因甲方原因设计变更导致工期的延误,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5.6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负责协调与居民的关系,在保障居民必要
休息时间的条件下,保证乙方工程顺利实施。否则由此引发的误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6.1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和指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规范进行施工,与各有
关单位互相协调配合,共同搞好工程质量;
6.2按分工范围,做好材料采购、供应和管理工作;
6.3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若因材料、设备未达标造成
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6.4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安全施工相关规章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
定的时间,如期完工;
6.5遵守政府和工程物业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
担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6在乙方施工现场内,负责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确保安全施工;
6.7乙方负责处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违规操作、管理不当等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各种费用;
6.8按甲方要求,保护建筑物主体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6.8室外地埋管施工配合甲方统一安排、统一调度。由于施工所造成
的破坏处负责修复,建筑垃圾堆放到甲方指定位臵,由乙方统一外运。
6.9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实际施工情况提供肆套装订成册
竣工材料(施工图、结算书,竣工验收报告)
6. 10乙方需按时交纳施工中所使用的水、电费用;
第七条工程质量保证期及后期维护
7.1乙方所提供的安装材料为全新的,安装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7.2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两个采暖期为质量保修期。
7.3若质保期内,甲方没有指出有缺陷,则代表甲方对乙方的工程安
装是满意的,其质量保证责任已完成,但隐蔽性的、合理的检查和实验都不能发现的缺陷除外;
7.4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发生的损坏,由乙方免费提供维修。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双方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约,违
约方应当承担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2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甲方完成该项工程
而产生的损失及相关费用;
8.3若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工程不能顺利实施,而引发的延期交工,乙方不承担责任。由此造成的误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8.4乙方原因延误工期,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同时每延误
一天,支付金额为1 0 0 0元的违约金(无法抗拒因素造成误工除外);
8.5由于甲方未按约定付款,由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同
时每延误一天,支付金额为1000元的违约金(无法抗拒因素造成误工除外);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如果双方的任何一方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诸如台风、地震、战争或双方认同的其他情况)而引起合同进度延误,在此情况下,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当地政府签发的不可抗力的证明;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就尽力减少事件的影响,尽早恢复工作,双方应尽早协商并确定新的交工日期,并由甲方发给乙方完工变更通知书,确定合同进度相应顺延;
9.2不可抗力事件给双方造成任何损失,有各方自行负责,合同价格不得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作任何调整;
第十条合同期效及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