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下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流程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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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下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流程1
6.4限下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流程①
一、业务目标
1 经营目标
1.1 在批准的工期和投资限额内,按照设计文件和其他工程建设文件规定的工程内容和质量标准,建成工程项目
并投料试车一次成功。
1.2 严格过程控制和安全监督,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事故。
1.3 加强合同管理,维护股份公司的合法权益。
1.4 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建设资金规范使用。
2 财务目标
2.1 保证工程项目的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完整。
3 合规目标
3.1 符合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股份公司内部规章
制度。
二、业务风险
1 经营风险
①本业务流程所称限下工程项目指: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炼油化工工程项目,未列入年度工程实施计划的油(气)田地面建设和销售储运工程项目。
1.1 工程项目管理组织不当、计划不周、控制不力,造成
工期延误、投资超概、生产考核达不到设计要求,不
能通过竣工验收。
1.2 合同管理不规范,导致股份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1.3 建设资金违规使用,导致工程建设不能按照计划顺利
实施。
2 财务风险
2.1 会计核算不规范,工程项目未能真实、准确、完整反映。
3 合规风险
3.1 工程建设活动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地方规章以
及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导致责任事故、工程停滞、
行政处罚和其他经济损失。
三、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
1 项目组织管理
工程部负责股份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实
施管理,从可行性研究报告复后开始,至竣工验收。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分(子)公司负责组织限下工程
项目的设计、建设与管理,并接受工程部的指导与监督。
1.1 分(子)公司明确项目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组建专门的项目管理机构。
2 工程招标
工程项目招标活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
规和中国石化招标投标有关规定进行,并接受中国石
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工程部)的监督管理。
2.1 依照中国石化有关规定必须招标的,分(子)公司组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评标报告和招标结果,报
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
2.2 依照中国石化有关规定必须招标,但由于不具备招标
条件需要直接发包的,报分(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审批,报工程部备案。
2.3 分(子)公司按照法律事务部发布的示范文本,订立工程建设合同;经法律事务部门审核,按规定权限审
批后对外签订。
3 开工准备
3.1 分(子)公司根据项目性质,负责依法取得建设用地、建设规划、环境保护、消防等方面的行政许可。
3.2 分(子)公司按规定向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经其同意的其他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建设项
目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取得监督注
册通知书。
3.3 在列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且具备开工条件后,分(子)公司编制开工报告,按其自行规定的程序和权
限审批。
4 工程实施
4.1 分(子)公司对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审查监理规划
和监理人员派遣计划,核验监理人员的配备情况和资
格证书。实施EPC总承包的,对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计
划提出审查意见。
4.2 分(子)公司(或委托监理单位),审核承包商质量
控制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的配备情况和资格证书,核
验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资格和施工分包单位的企业资
质。
4.3 分(子)公司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并形成纪要。
4.4 分(子)公司批准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方案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大型设备吊装方案报工
程部组织专家论证,或报工程部相关处室批准委托分(子)公司组织专家论证。
4.5 根据股份公司下达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分(子)公司编制月度(或季度)工程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4.6 分(子)公司制订处理工程变更的程序规定,发生工程变更时按规定程序审批。
4.7 工程项目具备中间交接条件的,分(子)公司组织其
他参建各方,共同签署工程中间交接证书及其附件。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签署监督意见。
4.8 分(子)公司负责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方案的编制、
审批并组织实施。
5 付款与财务核算
5.1 分(子)公司工程部门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方法,
计算合同款项、索赔费用,填写付款申请,经部门负
责人审核确认后提交财务部门。
5.2 分(子)公司财务部门根据经工程部门确认的工程进度,在审核合同、付款申请及有效凭证后,办理付款审批
手续并对外支付。质量保证金依照合同约定的比例予
以扣除。
5.3 分(子)公司财务部门按照股份公司内部会计制度对
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核算。
财务部门根据相关业务部门提供的有关资料,至少每
半年对在建工程进行减值分析,需计提减值准备的及
时进行账务处理。减值准备数额上报财务部会同事业
部审核,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分(子)公司按批复数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