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手册管理(会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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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手册(会计部分)》

第一章现金出纳业务

一、现金收款业务

(一)业务简介

现金收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办理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时向客户收取现金的业务。

(二)操作流程图

1、审查凭证。审查客户填写的现金缴款单、存款凭证或其他凭证,凭证要素是否齐全、正确、清楚,大小写金额、凭证各联次金额是否一致,款项来源是否合法,要素有无涂改。

2、清点现金。按款项券别顺序点收,先点捆、卡把、过大数,后点尾数,核对总数,与金额及券别明细核对相符。按券别依次逐张点清细数并挑选残币。清点中发现有误,当即向交款人声明,若交款人要求退回款项重新清点,则退回交款人。若发现假钞或可疑钞票,要按反假币工作的有关规定办理。款项多、缺的,按原缴款单金额多退少补,或由交款人重新填制缴款单。超过规定限额的大额现金收款换人卡把复核。

3、交易处理。每笔款项清点完毕,按券别加计现金总数与缴款凭证金额核对相符后,选择相关交易办理业务,打印凭证,在凭证

上加盖有关业务印章,回单退客户。

4、入库。现金及时入钞箱保管。

(四)风险提示

1、柜员未认真审核凭证、清点现金,造成账款不符。

2、柜员选择相关交易办理业务时金额录入错误,造成差错。

3、大额现金未经复核,出现差错。

4、柜员清点现金未置于监控下和客户视线内,出现差错易造成纠纷。

5、款项未点清前与其他款项调换,出现差错易造成纠纷。

(五)控制措施

1、柜员在办理现金收款业务时,应坚持一笔一清,认真卡验大把,清点细数(采用机器点钞时应特别注意清分大面额整把人民币中混杂小面额人民币现象),与客户填写的存款凭证核对,发现错误,及时告知客户。

2、交易处理完成应认真审查所印制的会计凭证,是否正确无误。

3、大额现金存入必须换人卡把复核,办理业务时必须经主管授权。

4、柜员办理现金收款业务应置于监控下,并应在客户视线内,款项未点清前不准与其他款项调换。

(六)制度依据

1、《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鲁农信联办〔2006〕10号)

2、《山东省农村信用社柜员制管理暂行办法》(鲁农信联办〔2007〕386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的通知》(鲁农信联办〔2008〕314号)

4、《关于加强内部管理的补充通知》(鲁农信联办〔2009〕153号)

二、现金付款业务

(一)业务简介

现金付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办理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时向客户支付现金的业务。

(二)操作流程图

1、审查凭证。审查客户提交的现金取款凭证要素是否齐全、正确、清楚,大小写金额、收款人名称、日期是否更改,款项用途是否合法。

2、交易处理。选择相关交易办理业务,打印相关凭证。

3、配款。按照凭证金额根据客户要求配款。

4、签章。在付款凭证上加盖业务讫章及经办人名章。超过规定限额的大额现金付款换人卡把复核。

5、付款。问清取款人名称、取款金额,与付款凭证核对一致后,现金、存单(折)及回单交取款人当面清点验收。

(四)风险提示

1、柜员未认真审核凭证或审验身份证件,造成冒领。

2、柜员选择相关交易办理业务时金额录入错误,造成差错。

3、大额现金未经复核,出现差错。

4、未核对取款人名称、金额并逐位唱付,造成冒领、差错;未提示客户当面清点,造成假币或差错纠纷。

(五)控制措施

1、审查凭证是否合法、有效,日期、大小写金额、收款人名称有无涂改,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核对印鉴、支付密码;现金支票背书是否完整;按规定严格审查取款人证件。

2、交易处理完成应认真审查所印制的会计凭证,是否正确无误。

3、大额现金支取必须换人卡把复核,办理业务时必须经主管授权。

4、核对取款人名称,询问核对取款金额,逐位唱付,向客户交待清楚。

5、提示客户当面点验现金,并在窗口摆放点验设备,设置相应提示牌。

(六)制度依据

1、《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鲁农信联办〔2006〕10号)

2、《山东省农村信用社柜员制管理暂行办法》(鲁农信联办〔2007〕386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的通知》(鲁农信联办〔2008〕314号)

4、《关于加强内部管理的补充通知》(鲁农信联办〔2009〕153号)

三、现金兑换

(一)业务简介

现金兑换主要包括票面调换、残损币兑换、本外币现钞兑换。

票面调换是指对同币种零币换整币、整币换零币业务的处理。残损

币兑换是指对同币种残损币作全额、半额兑换业务的处理。本外币

现钞兑换指不同币种的外币、本币与外币间的相互兑换。

(二)操作流程图

1、受理申请。受理客户兑换申请。

2、核点现金。收取需兑换现金,审查残缺污损人民币及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是否符合兑换标准,符合标准的当面加盖“全额”、“半额”戳记,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应分券别按全额、半额使用

专用袋密封。

3、配款。根据客户要求或残损币兑换标准配款。

4、交付。核对兑换人名称并逐位唱付,现金交客户。

(四)风险提示

1、未鉴别真伪,造成误收,或兑换标准掌握不准确,造成兑换错误。

2、未核对兑换人名称、金额并逐位唱付,造成冒领、差错。

(五)控制措施

1、可疑券换人复核。

2、加强培训学习,准确掌握兑换标准。

3、核对兑换人名称,询问兑换金额,逐位唱付,向客户交待清

楚。

(六)制度依据

1、《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鲁农信联办〔2006〕10号)

2、《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7号)

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7〕280号)

四、现金整点

(一)业务简介

现金整点是出纳业务的一项基本工作,应达到点准、挑净、墩齐、捆紧、盖章清楚五项质量标准要求。

(二)操作流程图

1、柜员或整点人员整点现金,卡把清点细数,鉴别假币并将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净。

2、清点无误后捆扎、盖章并贴封签。

(四)风险提示

1、未做到一笔一清,一把一清,造成差错混淆,引起纠纷。

2、清点不准确或未能发现误收的假币,造成不良影响。

3、与顾客提交的现金混淆,出现差错易出现纠纷。

(五)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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