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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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宿舍环境的安全与卫生,维护学生宿舍秩序和个人财产的安全,以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宿舍内学生和财产的安全,本安全责任书适用于所有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第二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包括宿舍楼长、楼层长、宿舍辅导员等。
第三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管理权限,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与稳定。
第四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应当在学生宿舍内主动提供必要的帮助与指导,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引导学生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应当做到主动、积极、细致地履行职责,将安全工作纳入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六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有直接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人不得推卸或转嫁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应当组织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宿舍内的消防设施、电器设备等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应当主动了解并掌握学生宿舍内发生的安全事件或事故,并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置。
第九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开展学生宿舍消防演练,确保学生宿舍内学生掌握正确的火灾逃生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应当保持警觉,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宿舍内违反校规的行为,如吸烟、使用违禁品等。
第十一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应当监督学生宿舍内学生的活动,确保学生宿舍内安全文明有序。
第十二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制止学生宿舍内的违规行为,防止打架斗殴、欺凌他人和其他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应当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做好心理辅导和关心学生身心健康。
第十四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应当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抽查,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学生宿舍内的违法行为。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应当熟知学校的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将其落实到学生宿舍的具体管理工作中。
第十六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对学生宿舍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
第十七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应当做好常规巡查工作,定期走访学生宿舍,确保学生宿舍内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八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应当健全学生宿舍报修机制,及时处理学生宿舍的报修问题,确保学生宿舍内的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应当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工作计划和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学生宿舍内的学生进行培训,提高学生宿舍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十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学生宿舍内的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学生宿舍内的消防设施正常使用,并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第四章申诉与监督
第二十一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健全学生宿舍安全监督制度,接受学生和其他相关人员对于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申诉。
第二十二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学生和其他相关人员对于学生宿舍安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予以回应和处理。
第二十三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发现学生宿舍内的违规行为或其他安全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
第二十四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对于学生宿舍内违反校规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二十五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对于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学生宿舍,可以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对于严重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生宿舍,应当依法给予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第二十八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应当不断学习和提高安全管理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完善自己的工作方式方法。
第二十九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团队协作,形成共同合作、互相帮助的良好工作氛围。
第三十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建立与学生的联系,了解学生的实际需求,为学生提供帮助和支持。
第三十一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应当保守学生宿舍内的秘密,妥善保护学生个人隐私。
第三十二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应当严禁学生宿舍内的赌博、吸毒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应当自觉接受学校的监督和检查,接受学校的管理。
第三十四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安全管理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于安全管理不力和失职渎职的,将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五条本责任书由学生宿舍管理人员签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