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对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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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对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机制研究作者:吴小霞谢会强
来源:《南方农村》2022年第03期
摘要:本文采用2011—2019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在测度数字经济与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基础上,从人、地和资本三个层面实证分析了数字经济对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机制。
结果表明,数字经济整体显著促进了城乡融合发展。
从作用机制来看,数字经济通过促进城乡“地”和“资本”的融合,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从区域异质性来看,数字经济对中西东地区城乡融合发展的促进效应依次降低。
本研究能为数字经济赋能城乡高质量融合提供有意义的借鉴。
关键词:城乡融合发展;数字经济;面板数据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697(2022)03-0010-06
一、引言
中共十九大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这条道路,应重新塑造城乡关系,以新的发展动力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数字经济作为新发展阶段的动力源,有利于优化城乡间生产要素配置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数字时代稳步推进城乡融合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
因此,如何有效发挥数字经济的红利优势,突破城乡融合发展瓶颈,成为当前研究的重要议题。
二、文献综述
数字经济作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新动能,加快数字农业建设(刘海启,2017)[1]、
开发数字文化产业新模式(李翔、宗祖盼,2020)[2]、跨文化传播政治经济(赵月枝、张志华,2019)[3]、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庞艳宾,2020)[4]都成为加快农村发展的重要举措。
关于数字经济水平测度,早期学者分别对中国网络经济发展(张蕊,2001)[5]、新经济(刘仕国,2002)[6]、信息经济水平(靖继鹏、马哲明,2003)[7]进行了测度。
张美惠(2017)[8]对比国内外新经济测度研究后,总结出可供中国借鉴的研究经验。
许宪春、张美慧(2020)[9]在信息经济、互联网经济演变的基础上,测算得出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结构,并将测算结果与国外进行比较,进一步完善了中国数字经济的核算体系。
城乡融合发展是在城乡一体化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城乡资源双向流动。
刘明辉、卢飞(2019)[10]通过比较农业部门和非农业部门生产要素错配情况,发现城乡间的要素错配严重影响着城乡间的融合发展。
杜启平(2020)[11]从人力资本角度提出城乡融合发展的新阶段是实现农村人口的自由全面发展,提升自我赋能水平。
陈坤秋、龙花楼(2019)[12]则提出,现阶段土地市场对城乡融合存在“低水平陷阱”,只有突破这个陷阱才能发挥土地市场对城乡融合的促进作用。
如今,数据成为新型生产要素,数字经济成为实现城乡要素合理流通、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渠道。
但现有的文献中对数字经济与城乡融合发展的相关研究较少,由此从数字经济视角研究城乡融合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现有文献较少从人、地和资本三个层面系统探讨数字经济对城乡融合发展的促进效应及影响机制。
本文贡献在于:一是在测度数字经济与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实证检验数字经济对城乡融合发展产生的影响效应,并从“人”、“地”、“资本”的角度分别检验数字经济对城乡融合发展的作用机制。
二是考虑到区域异质性,实证分析了数字经济对东中西不同区域城乡融合的作用差异。
三、研究设计
(一)模型构建
本文构建数字经济对城乡融合发展影响的基本模型:
cityit =α0 + α1digitalit +α2 Zit + μi + δt + εit (1)
式(1)中下标i和t分别表示区域和时间、city表示被解释变量城乡融合发展水平,digital表示核心解释变量数字经济,Z为影响城乡融合发展的其他控制变量,μ表示个体固定效应,δ为时间固定效应,ε为随机扰动项。
(二)变量测度与说明
1. 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测度
在城乡一体化发展研究中,已有文献从社会发展、经济一体化等方面对城乡融合发展进行测度。
焦必方、林娣等(2011)[13]认为,城乡一体化的核心机制在于城乡经济、生活、医疗教育的融合,并在这三个方面分别选取了10个具有代表性的二级指标,对1999—2008年长三角城乡一体化水平进行测度和比较。
刘明辉、卢飞(2019)[10]在前人的基础上,构建了一个包含3个一级指标“人的融合”、“地的融合”、“资本的融合”的评价体系,并扩展到13个二级指标、24个三级指标,测度2000—2015年我国城乡融合发展水平。
基于此,本文借鉴刘明辉、卢飞(2019)[10]的做法,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指标体系,并采用熵权法对指标进行赋权,具体指标设计如表1所示。
首先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公式如下:
2. 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测度
目前,对于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测度大多基于互联网发展角度。
黄群慧、余泳泽等(2019)[14]在研究互联网发展对制造业生产率的影响时,采用了“移动电话普及率”、“相关从业人数”、“互联网普及率”以及“相关产出情况”4个指标来衡量数字经济发展水平。
赵涛、张智等(2020)[15]在前人研究基础上,添加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指数”,使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测度更加全面。
本文借鉴赵涛、张智等(2020)[15]的做法,构建数字经济测度指标体系。
其中,“数字金融普惠发展”指標采用郭峰等(2020)[16]构建的“中国数字普惠金融指数”。
3. 控制变量
为了准确衡量数字经济对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本文添加控制变量如下:城镇化水平(urban),用城镇人口数量比总人口数量来表示;非农产业发展(non-agriculture),用二三产业GDP与一二三产业GDP比值表示;城市偏向的收入分配体制(system),用城市居民全年可支配收入比农村居民全年可支配收入表示;农业现代化水平(modern),用农业机械总动力比耕地播种面积来表示。
4. 数据说明
本文数据为2011—2019年中国30省市的面板数据,西藏、澳门、香港和台湾等地数据未获得。
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测度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各省份统计年鉴、国家统计局网站。
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测度数据来自《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对于部分缺失数据运用插值法进行补充。
表3是各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
四、数字经济与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测度结果分析
(一)数字经济测度结果与分析
根据前文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测算方法来测算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结果如图1所示。
从图1中可以看出我国各省份的数字经济都呈现上升趋势,广东省的领先优势比较明显。
数字经济在区域上呈现东高西低的发展态势。
沿海地区由于外资的引进,在资金方面有一定的优势,再加上地方政策的影响,数字经济发展很快。
数字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通过辐射使周围省份形成了集群地带,东部沿海地区带动数字经济的整体发展。
对于经济相对比较落后的地区,数字经济发展的起点较低,地方政府最开始也没有太重视数字经济的发展,所以数字经济这几年的发展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其发展态势与经济发展好的省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从各省数字经济发展的情况来看,经济发展、城市化、金融、科技这些要素都是影响着各省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
(二)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测度结果与分析
通过熵权法测算得到我国城乡融合发展中指标权重分别为:“人”融合指标权重为0.326、“地”融合指标权重为0.48、“资本”融合指标权重为0.194。
可以看出“人”、“地”融合相对于“资本”融合权重大。
在“人”融合指标中,“非农产值”的权重最大,这表明“人”融合中非农产业的发展的城乡融合效应最大,“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比”的权重最低,表明它对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最小。
在“地”融合指标中,“耕地面积比”权重最高,“城市化水平”的权重最低,表明可以通过增大耕地面积比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快“地”的融合,从而促进城乡融合的发展。
总体来看,“资本”融合各分项指标所占的比重都不高,说明“资本”的城乡融合效应最小。
人地资本融合三个维度的变化趋势如图2所示。
“地”融合指数上升的趋势最明显,即“地”的融合是提高我国城乡融合发展的主要动力,生活环境空间的集聚、城乡流通速度的增强以及城乡土地配置的优化都推动着城乡融合发展的进程。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在消费和收入水平方面逐渐缩小差距,从而推动“人”的融合。
“资本”的融合在城乡融合发展中的贡献率最低,这主要因为过往投资者倾向把更多的资本投向城市,但随着农业技术提高,国家对“三农”的重视,农村市场资本也会不断的扩大。
我国东中西部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变化趋势如图3所示。
从区域发展来看,城乡融合发展水平自东向西呈现下降的趋势。
经济发达地区的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明显较高。
经济较落后城市由于基础设施不完善,教育、医疗投资等方面也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城乡融合发展水平也较低。
从时间趋势来看,我国东部地区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最高,东部地区发展指数的增速是西部和中部地区的两倍。
东部和西中部的城乡融合发展出现明显的分离。
这可能是因为,与中西部相比,东部地区城市化进程早,经济比较发达,城乡在要素流动中实现自由平等交换,发展要素需求回报趋同,形成新型的城乡全面融合、互补的关系。
五、数字经济对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影响结果分析
为了检验数字经济对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考虑模型的内生性,本文采用GMM方法进行估计,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
表中报告了数字经济对城乡融合发展以及人、地、资本的融合四个方面的线性估计。
模型(1)(3)(4)中被解释变量分别为城乡融合发展、“地”的融合以及“资本”的融合,核心解释变量数字经济发展指数(digital)都为显著性的正影响效应,这表明数字经济的发展通过影响“地”的融合和“资本”的融合来促进城乡融合水平的发展。
在地方面,数字经济通过建立高质量的市场体系,促进农村建设用地市场化率提高,提升了农村土地的利用价值。
在资本方面,很多企业不愿意向农村投资的现象随着信息技术的开放性、农村投资的可回报率明显上升、可控性增强而得到缓解。
模型(2)的被解释变量为“人”的融合,结果表明数字经济对“人”的融合呈现不显著的负影响。
在人融合方面,研究时段内数字经济通过数字技术的迅速发展,增加了城乡各方面的联系渠道,使城乡要素流动更加频繁。
但与城镇相比,农村个体在获取和使用信息的能力在现阶段还存在较大差距。
随着数字鸿沟不断扩大,导致数字经济对人的融合呈现负影响效应。
虽然本文实证结果的显著性不高,但“人”的融合必然是以后数字经济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中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
总体来讲,在新时代经济发展形势下,以数字经济创新农村新形态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成为必然选择。
从控制变量来看,城市偏向的收入分配体制(system)与城乡融合发展之间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表明城市偏向的收入分配体制的改善会显著提高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城镇化(urban)对城乡融合发展在显著水平上呈现正效应,城镇化促进农村发展,在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三农”的特点,减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融合;农业现代化水平(modern)与城乡融合也呈正向显著,说明高质量的农业现代化对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而非农产业(non-agriculture)则与城乡融合发展存在负相关关系,非农产业对“地”的融合也存在顯著性的负相关影响,这表明非农产业是通过影响“地”融合来影响城乡融合发展。
非农产业的发展重心在城镇,二三产业占比越大非农产业发展越好,更多的农民选择进城务工,劳动力生产要素限制了农业用地的发展,与城镇建设用地相比较,农业建设用地的商用价值也相对较小,加剧了城乡土地价值的差距导致城乡“地”的不融合。
数字经济和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在区域分布上都存在明显差异,那么数字经济对城乡融合发展的作用是否也存在区域上的差异性,对此进行进一步讨论。
表5是数字经济对城乡融合发展在不同区域的回归分析,从表中可以看出数字经济对东中西地区城乡融合发展都存在显著的正效应。
数字经济对中部地区城乡融合发展影响最大,而对东部地区的影响最小。
对于中部地区而言,其城乡融合水平还处于较低水平,得益于东部地区辐射带动,所以数字经济对其城乡融合发展影响更明显。
我国东部地区数字经济起步较早、发展水平较高,城乡间的差异在三个区域中也是最小的,城乡融合发展到一定水平后,数字经济对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就不会太明显,因此数字经济对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也最小。
相对于东中地区,西部地区的数字经济对城
乡融合发展存在显著影响,主要是因为西部地区城乡融合发展较为落后,城镇化发展缓慢,城乡还存在较为明显的二元结构,城乡间要素流动性不强,农村地区发展不充分,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不高,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但与中部地区相比,其数字经济的优势尚未得到充分释放。
4. 数据说明
本文数据为2011—2019年中国30省市的面板数据,西藏、澳门、香港和台湾等地数据未获得。
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测度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各省份统计年鉴、国家统计局网站。
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测度数据来自《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对于部分缺失数据运用插值法进行补充。
表3是各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
四、数字经济与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测度结果分析
(一)数字经济测度结果与分析
根据前文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测算方法来测算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结果如图1所示。
从图1中可以看出我国各省份的数字经济都呈现上升趋势,广东省的领先优势比较明显。
数字经济在区域上呈现东高西低的发展态势。
沿海地区由于外资的引进,在资金方面有一定的优势,再加上地方政策的影响,数字经济发展很快。
数字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通过辐射使周围省份形成了集群地带,东部沿海地区带动数字经济的整体发展。
对于经济相对比较落后的地区,数字经济发展的起点较低,地方政府最开始也没有太重视数字经济的发展,所以数字经济这几年的发展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其发展态势与经济发展好的省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从各省数字经济发展的情况来看,经济发展、城市化、金融、科技这些要素都是影响着各省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
(二)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测度结果与分析
通过熵权法测算得到我国城乡融合发展中指标权重分别为:“人”融合指标权重为0.326、“地”融合指标权重为0.48、“资本”融合指标权重为0.194。
可以看出“人”、“地”融合相对于“资本”融合权重大。
在“人”融合指标中,“非农产值”的权重最大,这表明“人”融合中非农产业的发展的城乡融合效应最大,“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比”的权重最低,表明它对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最小。
在“地”融合指标中,“耕地面积比”权重最高,“城市化水平”的权重最低,表明可以通过增大耕地面积比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快“地”的融合,從而促进城乡融合的发展。
总体来看,“资本”融合各分项指标所占的比重都不高,说明“资本”的城乡融合效应最小。
人地资本融合三个维度的变化趋势如图2所示。
“地”融合指数上升的趋势最明显,即“地”的融合是提高我国城乡融合发展的主要动力,生活环境空间的集聚、城乡流通速度的增强以及城乡土地配置的优化都推动着城乡融合发展的进程。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在消费和收入水平方面逐渐缩小差距,从而推动“人”的融合。
“资本”的融合在城
乡融合发展中的贡献率最低,这主要因为过往投资者倾向把更多的资本投向城市,但随着农业技术提高,国家对“三农”的重视,农村市场资本也会不断的扩大。
我国东中西部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变化趋势如图3所示。
从区域发展来看,城乡融合发展水平自东向西呈现下降的趋势。
经济发达地区的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明显较高。
经济较落后城市由于基础设施不完善,教育、医疗投资等方面也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城乡融合发展水平也较低。
从时间趋势来看,我国东部地区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最高,东部地区发展指数的增速是西部和中部地区的两倍。
东部和西中部的城乡融合发展出现明显的分离。
这可能是因为,与中西部相比,东部地区城市化进程早,经济比较发达,城乡在要素流动中实现自由平等交换,发展要素需求回报趋同,形成新型的城乡全面融合、互补的关系。
五、数字经济对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影响结果分析
为了检验数字经济对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考虑模型的内生性,本文采用GMM方法进行估计,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
表中报告了数字经济对城乡融合发展以及人、地、资本的融合四个方面的线性估计。
模型(1)(3)(4)中被解释变量分别为城乡融合发展、“地”的融合以及“资本”的融合,核心解释变量数字经济发展指数(digital)都为显著性的正影响效应,这表明数字经济的发展通过影响“地”的融合和“资本”的融合来促进城乡融合水平的发展。
在地方面,数字经济通过建立高质量的市场体系,促进农村建设用地市场化率提高,提升了农村土地的利用价值。
在资本方面,很多企业不愿意向农村投资的现象随着信息技术的开放性、农村投资的可回报率明显上升、可控性增强而得到缓解。
模型(2)的被解释变量为“人”的融合,结果表明数字经济对“人”的融合呈现不显著的负影响。
在人融合方面,研究时段内数字经济通过数字技术的迅速发展,增加了城乡各方面的联系渠道,使城乡要素流动更加频繁。
但与城镇相比,农村个体在获取和使用信息的能力在现阶段还存在较大差距。
随着数字鸿沟不断扩大,导致数字经济对人的融合呈现负影响效应。
虽然本文实证结果的显著性不高,但“人”的融合必然是以后数字经济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中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
总体来讲,在新时代经济发展形势下,以数字经济创新农村新形态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成为必然选择。
从控制变量来看,城市偏向的收入分配体制(system)与城乡融合发展之间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表明城市偏向的收入分配体制的改善会显著提高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城镇化(urban)对城乡融合发展在显著水平上呈现正效应,城镇化促进农村发展,在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三农”的特点,减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融合;农业现代化水平(modern)与城乡融合也呈正向显著,说明高质量的农业现代化对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而非农产业(non-agriculture)则与城乡融合发展存在负相关关系,非农产业对“地”的融合也存在显著性的负相关影响,这表明非农产业是通过影响“地”融合来影响城乡融合发展。
非农产业的发展重心在城
镇,二三产业占比越大非农产业发展越好,更多的农民选择进城务工,劳动力生产要素限制了农业用地的发展,与城镇建设用地相比较,农业建设用地的商用价值也相对较小,加剧了城乡土地价值的差距导致城乡“地”的不融合。
数字经济和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在区域分布上都存在明显差异,那么数字经济对城乡融合发展的作用是否也存在区域上的差异性,对此进行进一步讨论。
表5是数字经济对城乡融合发展在不同区域的回归分析,从表中可以看出数字经济对东中西地区城乡融合发展都存在显著的正效应。
数字经济对中部地区城乡融合发展影响最大,而对东部地区的影响最小。
对于中部地区而言,其城乡融合水平还处于较低水平,得益于东部地区辐射带动,所以数字经济对其城乡融合发展影响更明显。
我国东部地区数字经济起步较早、发展水平较高,城乡间的差异在三个区域中也是最小的,城乡融合发展到一定水平后,数字经济对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就不会太明显,因此数字经济对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也最小。
相对于东中地区,西部地区的数字经济对城乡融合发展存在显著影响,主要是因为西部地区城乡融合发展较为落后,城镇化发展缓慢,城乡还存在较为明显的二元结构,城乡间要素流动性不强,农村地区发展不充分,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不高,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但与中部地区相比,其数字经济的优势尚未得到充分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