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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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场设计规范

剧场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来源:网络资源 | 作者:未知 | 本文已影响 682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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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条 剧场主要入口前的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剧场建筑从红线退后距离应符合城镇规划要求,并按不小于0.20m2/座留出集散空地;
2 当剧场前的集散空地不能满足前款规定,或剧场前面疏散口的宽度不能满足计算要求时,应在剧场后面或侧面另辟疏散口,但其宽度不得小于3.50m。尚应满足车行视距要求;
1 追光室应设在楼座观众厅的后部,左右各1 ,面积不宜小于8.00m2,进深和宽度均不得小于2.50m;
2 调光柜室应靠近舞台;
6.5.1条 舞台监督主控台应设置在舞台内侧上场口.
6.6.1 条 灯控室、声控室均应设在观众厅后部,通过监视窗口应能看到舞台表演区全部.
6.6.2条 同声翻译室的位置,宜设在观众厅周边,能看到舞台表演区,应有合适的监视窗口.
5.3.3 条 两条横走道之间的座位不宜超过20 排,靠后墙设置座位时,横走道与后墙之间座位不宜超过10 排。
5.3.4条 走道宽度除应符合计算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短排法边走道不应小于0.80m,纵走道不应小于1.00m,
2 长排法边走道不应小于1.20m。
6.4.3 条 追光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7.1.4 条 小道具室宜靠近演员上、下场口设置.
7.1.5 条 甲、乙等剧场应设乐队休息室和调音室,休息室和调音室位置应与乐池联系方便,并防止调音噪声对舞台演出的干扰.
7.1.6条 盥洗室、浴室、厕所不应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近主台.
7.2.5 条 排练厅、琴房不应靠近主台,并应防止声音对舞台演出的干扰.
7.2.7 条 绘景间宜靠近木工间.

场地与建筑设计---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场地与建筑设计---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五、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1.0.4 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厅容量可分为:特⼤型 1601座以上;⼤型 1201—1600座;中型 801—1200座;⼩型 300-800座。

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1200座。

歌舞剧场不宜超过1800座。

3.0.2 剧场基地应⾄少有⼀⾯临接城镇道路,或直接通向城市道路的空地。

临接的城市道路可通⾏宽度不应⼩于剧场安全出⼝宽度的总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800座以下,不应⼩于8m;801-1200座,不应⼩于12m;1201座以上,不应⼩于15m。

4.0.6 剧场应设观众使⽤的厕所,厕所应设前室。

厕所门不得开向观众厅。

男、厕所厕位数⽐率为1:1,卫⽣器具应符合下列规定:(1)男厕:应按每100座设⼀个⼤便器,每40座设⼀个⼩便器或0.6m长⼩便槽,150座设⼀个洗⼿盆;(2)⼥厕:应按每25座设⼀个⼤便器,每150座设⼀个洗⼿盆;(3)男⼥厕均应设残疾⼈专⽤厕位。

5.1,1 视线设计应使观众能看到舞台⾯表演区的全部。

当受条件限制时,也应使视觉质量不良坐席的观众能看到80%表演区。

5.1.2 视点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镜框式台⼝剧场宜选在台⼝线中⼼台⾯处;当受条件限制时,设计视点可适当提⾼,但不得超过舞台⾯0.3m;向⼤幕投影线表演区边缘后移,不应⼤于1m。

5.1,3 视线升⾼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视线升⾼差“c”值应取0.12m;隔排计算视线升⾼值时,坐席排列应错排布置,保证视线直接看到视点。

5.1,4 镜框式舞台⾯距第⼀排坐席地⾯的⾼度不应⼩于0.6m,且不应⼤于1.1m.5.2.3 坐椅扶⼿中距,硬椅不应⼩于0.5m;软椅不应⼩于0.55m。

5.2.4 短排法坐席排距,硬椅不应⼩于0.8m;软椅不应⼩于0.9m。

5.2.5 短排法每排坐位排列数,双侧有⾛道时不应超过22座,单侧有⾛道时不应超过11座。

5.3.1 观众厅内⾛道的布局应与观众席⽚区容量相适应,与安全出⼝联系顺畅,宽度符合安全疏散计算要求。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88(摘录)第七章 防火与疏散第一节 防火第7.1.1条 剧场建筑防火与疏散设计除应按现行防火规范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本章各条之规定。

第7.1.2条 甲等及乙等的大型、特大型剧场舞台台口应设防火幕,并应同时设置水幕保护,如受条件限制未设防火幕时,应符合第7.3.2条之规定。

第7.1.3条 舞台主台通向各处洞口均应设甲级防火门,或按7.3.2条规定设置水幕。

第7.1.4条 舞台与后台部分的隔墙及舞台下部台仓的周围墙体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小时的非燃烧体。

第7.1.5条 舞台(包括主台、侧台、后舞台)内的天桥、渡桥码头、平台板应采用非燃烧体。

第7.1.6条 变电间之高、低压配电室与舞台、侧台、后台相连时,必须设置面积不小于6m2的前室,并应设乙级防火门。

第7.1.7条 甲等及乙等的大型、特大型剧场应设消防控制室,位置宜靠近舞台,并有对外的单独出入口,面积不应小于12 m2。

第7.1.8条 观众厅吊顶内的吸音、隔热、保温材料和观众厅(包括乐池)内装修材料均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采用可燃材料时必须作阻燃处理。

第7.1.9条 观众厅吊顶内应设置检修马道,宽度不应小于0.65m,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剧场检修马道应采用非燃材料。

第7.1.10条 观众厅及舞台内的灯光控制室、面光桥及耳光室均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第7.1.11条 观众厅屋顶或侧墙上部应设置通风排烟设施。

第7.1.12条 舞台上部屋顶或侧墙上应设置通风排烟设施,当采用自然排烟时,排烟窗的净面积不应小于主台地面面积的5%。

排烟窗应避免因锈蚀或冰冻而无法开启。

在设置自动开启装置的同时,应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第7.1.13条 舞台内严禁设置煤气或天然气加热装置,后台使用上述装置时,应用防火墙和防火门分隔,并不应靠近服装室、道具间。

第7.1.14条 剧场建筑如与其它建筑合建或毗连时,则应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以防火墙隔开,并不得开门窗洞,如设门应设甲级防火门,上下楼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小时。

(完整版)剧场建筑声学设计规范

(完整版)剧场建筑声学设计规范

(完整版)剧场建筑声学设计规范剧场建筑声学设计规范声学一、剧场设计应包括建筑声学设计;建筑声学设计应参与建筑、装饰设计全过程。

二、扩声设计应与建筑声学设计密切配合;装饰设计应符合声学设计要求。

三、自然声演出的剧场,声学设计应以建筑声学为主。

观众厅体形设计一、观众厅每座容积宜符合下列规定:剧场类别容积指标(m3/座)歌剧4.5~7.0戏曲、话剧3.5~5.5多用途(不包括电影)3.5~5.5设置扩声系统时,每座容积可适当提高。

二、观众厅体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观众厅体形设计,应使早期反射声声场分布均匀、混响声场扩散,避免声聚焦、回声等声学缺陷。

电声设计应避免电声源的声聚焦、回声等声学缺陷。

声学装饰应防止共振缺陷。

2、楼座下挑台开口的高度与挑台深度比,宜大于或等于1:1.2,楼、池座后排净高应大于或等于2.8m。

三、观众厅声学设计应包括伸出式舞台空间。

四、剧场作音乐演出时,宜设置舞台声反射罩或声反射南。

观众厅混响设计一、观众厅满场混响时间设定宜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使用要求及不同体积,在500~1000HZ范围内宜符合下表规定:使用条件观众厅混响时间设置.歌舞1.3~1.6s话剧(2000~10000m3)1.1~1.4s戏曲多用途、会议2、混响时间频率特性,相对于500~1000HZ的比值宜符合下表规定:使用条件125Hz250Hz2000Hz4000Hz8000Hz歌舞1.00~1.351.00~1.150.90~1.000.80~1.000.70~1.00话剧1.00~1.201.00~1.10戏曲多用途、会议上列混响时间及其频率特性,适用于600~1600座观众厅。

二、混响时间设计,采用125、250、500、1000、2000、4000、8000Hz等七个频率;设计与实测值的允许偏差,宜控制在10%以内。

三、伸出式舞台的舞台空间与观众厅合为同一混响空间,按同一空间进行混响设计。

四、舞台声学反射罩内的空间属观众厅空间的一部分,具有舞台反射罩(板)的观众厅的混响应另行设计。

GBT50356剧场建筑声学设计规范

GBT50356剧场建筑声学设计规范

GBT50356剧场建筑声学设计规范篇一: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由建设部2005年发布的GB/T50356国家标准,对三大类厅堂的建筑声学设计进行了规范,这里的三大类厅堂除专业电影院外,应该是相近的厅堂,未特别注明话剧剧场、戏曲剧场、歌剧院或(转载于: 小龙文档网:gb/t,50356-2005,剧场建筑声学设计规范)音乐厅等,都归入多功能剧场。

事实上,各地所建的大剧院、文化中心剧场都为多功能剧场,其建声设计均应按此规范进行。

一般认为建声设计应包含厅堂体型、体量、混响时间、声场分布、噪声控制及声缺陷消除几个方面。

既然称为建声设计,其与建筑的整个过程及多个工种会发生关联,理应相互配合。

但目前国内对剧场的设计往往分为建筑设计、内装修设计及各工种设计几大块,时间、过程、设计单位等相对独立,建声设计虽然贯穿于剧场建设的整个过程,但联系、配合的很少,这样就达不到理想的结果,这是应引起重视的作为设计者,大家对混响时间、声场分布的重要性是有认识的,但对混响时间频率特性重视不够,这是因为混响时间频率特性跟厅堂的装修材料、结构密切相关,只有与装修设计者充分沟通、协商。

采用不同的装修材料,不同的吸声结构才能予以满足,而相对合适的混响时间、混响时间频率特性对音质的影响更大。

作为建声设计,按国家标准,对体型、体量等作为一般性规定,由负责建声设计者提出意见、建议,但现实情况是,在规划阶段,建声还未参与,往往是由业主提出,更有甚者是某一领导提出,交由土建设计单位。

理论上不存在无法处理的建声解决办法,但毕竟是一件费钱、费工的事,这种情况应尽量避免。

标准把噪声控制作为专门的章节进行了规范,关于噪声控制是剧场建声设计的重点和难点。

根据实际的测试结果,剧场的静态噪声往往达不到NR30曲线的要求。

究其原因主要是:1、剧场的太平门的隔声量不达标。

2、空调盘管风机噪声过高。

3、消防机械排烟风道未做隔声降噪处理。

影剧院设计综合规范

影剧院设计综合规范

影剧院设计综合规范影剧院作为一个专门用于放映电影和表演戏剧的建筑,它的设计和规范对于提供观影体验和舞台表演有着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综合分析影剧院设计的各个方面,包括建筑结构、座位布局、音响设备、舞台设计等,为影剧院设计提供一套综合规范。

建筑结构影剧院建筑的结构设计应该考虑观众坐席的视野以及舒适性。

首先,影剧院的观众席应该呈现斜坡式设计,以保证每个座位都能够有良好的视野,并且不会被前排观众遮挡。

其次,观众席的布局应该符合人体工程学,确保每个座位都有足够的腿部和躯干空间,同时方便人们进出座位。

座位布局在座位布局方面,应该考虑观众的视野和听觉体验。

首先,座位应该围绕舞台或屏幕呈现半圆形或梯形布局,以便观众都能有良好的视野。

其次,在座位的设置上应该保证观众之间的距离不会太过密集,以免造成拥挤和不舒适感。

最后,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包括残疾人座位在内的无障碍座位,以供有特殊需求的观众使用。

音响设备音响设备是影剧院设计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其设计原则是在舞台或屏幕的前方设置一到多个音箱,以确保音频能够清晰地传输到观众的耳朵中。

此外,对于大型影剧院,还需要设置适当数量的环绕音响,以提供更加立体和逼真的观影效果。

音响设备的放置应该避免遮挡观众视线,并且能够调整音量和音质以适应不同的剧目和影片放映。

舞台设计对于剧院而言,舞台设计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舞台的大小和高度应该能够容纳各种类型和规模的表演,包括舞蹈、歌剧、戏剧等。

舞台的背景幕布应该简洁大气,并且能够方便更换和调整,以适应不同的剧目和舞台效果的要求。

此外,舞台上的灯光设备和音响设备也应该与舞台设计相匹配,以保证良好的表演效果。

安全与服务设施在影剧院的设计中,安全和服务设施也是不可忽视的。

影剧院应该设置有明显的出口标识和疏散通道,并且配备适当的疏散设备,如灭火器、疏散门等。

此外,影剧院还应该具备舒适的观众休息区、洗手间、售票窗口等服务设施,以便观众能够享受到完整的观影体验。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16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16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16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57-2016)是结合当前国家和本行业发展现状,根据建(构)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按照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和建筑基础及装修设计的有关规定,
解决当前剧院建筑设计中建筑历史文化保护、节能、防火、无隐患、安全有序上演等问题
而制定的强制性管理性文件。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投入使用、结构改造、装修改造和维修保养的剧院建筑(包括新院线、临时性舞台)背景建筑及其他有关建筑;新建、改建、改造时,应以成套施工图纸为
基础;有条件改造、拆除时,应并套原有成套施工图纸。

本规范规定的要求包括剧院建筑的各种设计要求、设备选型方案、内部空间布置及管
理制度、维护和运行管理等,以保证剧院可以安全、舒适和有艺术表演效果的上演。

1、建筑分析和研究:应对剧院建筑进行有效的建筑分析,根据文化遗产、城市环境、文化地域特色以及地方传统建筑风格等,确定建筑结构形式和新旧建筑之间的衔接形式,
并将建筑形态、风格结合起来;
2、技术规程及材料选择:应科学选择建筑材料、安裝工艺技术,确保材料符合本规
范的要求,并符合施工工程的质量要求;
3、剧院内部设计:应重点考虑影院和舞台的设计,采用合理的室内空间布局设计,
确保使演出安全、顺利,以达到艺术效果,并考虑设置相应的演艺设备;
4、安全及消防保护:采用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使剧院无论是开院运营还是演出过
程中均具备安全;
5、维护:必须对剧院的装修、保温、排气等设备进行有效的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整体而言,《剧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57-2016)旨在提高剧院建筑设计质量,创
造安全、科学的剧院结构和装饰装修,造福大众,促进文化建设发展。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1.剧场功能区划设计规范:(1)观众区:应满足观众容纳量、观看角度和视线畅通等要求;(2)舞台区:应包括大、小演出舞台,舞台高度、宽度、深度和倾斜度等需符合舞台表演的需要;(3)演员区:包括演员换衣区、化妆区、休息区等;(4)技术设施区:包括声光设备操作区、灯光控制室、音控室等。

2.观众席设计规范:(1)观众席坡度:席与席之间的高差要适宜,防止观众在剧场中的空间感失衡;(2)观众席视线:观众座椅的高度要保证观众能够看到舞台中心的区域;(3)观众席排列方式:观众座位的排列要便于观众出入,同时保证尽可能多的观众席视线畅通;(4)安全设计:观众通道、紧急疏散通道、设施的防火阻燃等安全措施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舞台设计规范:(1)舞台尺寸:根据不同的剧目需求,舞台的大小要符合类似舞蹈、话剧等不同剧目的演出需求;(2)舞台地板:在防滑、防反射、防擦伤和保护舞台灯光等方面要有相应的设计和材料选择;(3)灯光与音响:舞台上的灯光和音响要能够投射和扩散到合适的位置,使观众能够获得最佳的视听体验;(4)安全设施:设计安全门、扶手、防护网等设施,以确保工作人员在悬空、高处工作时的安全。

4.舞台剧院声学设计规范:(1)声学设备:舞台剧院应该配备适当的声学设备,如声学反射板、声学吸声板等,以改善声音在剧场内的传播效果;(2)音响设备:音响设备要满足剧场内各个座位的声音听觉效果要求,合理设置音响位置,防止声音的共振、回音以及各种噪音。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是为了保证舞台演出的效果和观众的观赏体验,并且要考虑到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和安全。

设计师在遵守这些规范的基础上,还可以根据剧场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创新和个性化设计,以打造出独具一格的剧场建筑。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剧场建筑设计规范(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剧场建筑设计规范(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剧场建筑设计规范(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24.02.05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剧场建筑设计规

(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2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2〕21号),我部组织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了行业标准《剧场建筑设计规范》(见附件)。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476330155@。

2.通信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866号,邮政编码:61009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8日。

附件:剧场建筑设计规范(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4年2月5日。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五、剧场建筑设计规范(]G] 57-2000)1. 0. 4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厅容量可分为:α)特大型: 1601座以上;b)大型: 1201---1600座;c)中型: 801---1200座;d)小型: 300---800座;e)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1200座。

歌舞剧场不宜超过1800座。

3.0.2剧场基地应至少有一面临接城镇道路,或直接通向城市道路的空地。

临接的城市道路可通行宽度不应小于剧场安全出口宽度的总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800座以下,不应小于8m;b) 801---1200座,不应小于12m;c) 1201座以上,不应小于15m。

3. 0. 3剧场主要入口前的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剧场建筑从红线退后距离应符合城镇规划要求,并按不小于0. 20m2/座留出集散空地。

当剧场前的集散空地不能满足前款规定,或剧场前面疏散口的宽度不能满足计算要求时,应在剧场后面或侧面另辟疏散口,并应设有与其疏散容量相适应的疏散通路或空地。

剧场建筑后面及侧面临接道路可视为疏散通路,但其宽度不得小于3.50m。

3.0. 7剧场总平面设计应为消防提供良好道路和工作场地及回车场地,并应设置照明。

内部道路可兼作消防车道,其净宽不应小于 3.50m,穿越建筑物时净高不应小于4.00m。

4.0.6剧场应设观众使用的厕所,厕所应设前室。

厕所门不得开向观众厅。

男女厕所厕位数比率为1 : 1,卫生器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a)男厕:应按每100座设一个大便器,每40座设一个小便器或0.6m长小便槽,每 150座设一个洗手盆;b)女厕:应按每25座设一个大便器,每150座设一个洗手盆;c)男女厕均应设残疾人专用厕位。

5. 1. 1视线设计应使观众能看到舞台面表演区的全部。

当受条件限制时,也应使视觉质量不良座席的观众能看到80%表演区。

5.1.2视点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α)镜框式台口剧场宜选在台口线中心台面处;b)当受条件限制时,设计视点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舞台面0.3m;向大幕投影线或表演区边缘后移,不应大于1m。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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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88[2007-11-58:28:00|By:chinesepump]《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88<>lang=EN-US>7.1.8剧场建筑内观众厅吊顶内的吸音、隔热、保温材料和观众厅(包括乐池)内装修材料均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采用可燃材料时必须作阻燃处理。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0;90<>lang=EN-US>4.0.6旅馆的客房、大型厅室、疏散走道及重要的公共用房等处的建筑装修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并严禁使用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及窒息性气体的材料。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JGJ124&#0;997.2.10殡仪馆内骨灰寄存室内的装修材料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阻燃材料。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大规范》GB50045&#0;95(997年版)3.0.8玻璃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2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3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3.4防烟和排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0;95(1997年版)8.1.3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8.1.4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8.2.2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lang=EN-US>1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平方米,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平方米。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平方米。

3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JGJ57-88剧场建筑设计规范(doc 8页)(精美版)

JGJ57-88剧场建筑设计规范(doc 8页)(精美版)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 57-88[ 2007-11-5 8:28:00 | By: chinesepump ]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 57-88<>lang=EN-US>7.1.8剧场建筑内观众厅吊顶内的吸音、隔热、保温材料和观众厅(包括乐池)内装修材料均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采用可燃材料时必须作阻燃处理。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62&#0;90<>lang=EN-US>4.0.6旅馆的客房、大型厅室、疏散走道及重要的公共用房等处的建筑装修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并严禁使用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及窒息性气体的材料。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124&#0;997.2.10殡仪馆内骨灰寄存室内的装修材料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阻燃材料。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大规范》 GB 50045&#0;95(997年版)3.0.8玻璃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2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3 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3.4防烟和排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0;95(1997年版)8.1.3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8.1.4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8.2.2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lang=EN-US>1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平方米,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平方米。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平方米。

剧场建筑设规范

剧场建筑设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1 总则1.0.2 本规范适用于剧场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设计。

不适用于观众厅面积不超过200m2或观众容量不足300 座的剧场建筑。

剧场建筑根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可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类。

剧场为多功能时,其技术规定应按其主要使用性质确定,其他用途应适当兼顾。

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特大型 1601 座以上;大型 1201~1600 座;中型 801~1200 座;小型 300~800 座。

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1200 座。

歌舞剧场不宜超过1800 座。

剧场建筑的等级可分为特、甲、乙、丙四个等级。

特等剧场的技术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剧场应符合下列规定: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 年以上,乙等51~100 年,丙等25~50 年;5 观众厅视线设计5.1.1 视线设计应使观众能看到舞台面表演区的全部。

当受条件限制时,也应使视觉质量不良的座席的观众能看到80%表演区。

视点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镜框式台口剧场宜选在舞台面台口线中心台面处;2 大台唇式、伸出式舞台剧场应按实际需要,将设计视点相应适当外移;3 岛式舞台视点应选在表演区的边缘;4 当受条件限制时,设计视点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舞台面0.30m;向大幕投影线或表演区边缘后移,不应大于1.00m。

视线升高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视线升高差“c”值应取0.12m;2 隔排计算视线升高值时,座席排列应错排布置,保证视线直接看到视点;3 儿童剧场、伸出式、岛式舞台剧场、露天剧场视线升高值可提高一些要求;4 为满足较高音质要求,视线升高值设计宜采用较高要求。

舞台面距第一排座席地面的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镜框式舞台面,不应小于0.60m,且不应大于1.10m;2 伸出式舞台面,宜为~0.60m,附有镜框式舞台的突出式舞台,可与主台齐平。

3 岛式舞台台面,不宜高于0.30m,可与观众席地面齐平。

观众席对视点的最远视距,歌舞剧场不宜大于33m;话剧和戏曲剧场不宜大于28m;伸出式、岛式舞台剧场不宜大于20m。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1 总则1、0、1 为保证剧场建筑设计满足使用功能、安全、卫生及舞台工艺等方面得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剧场建筑得新建、改建与扩建设计。

不适用于观众厅面积不超过200m2 或观众容量不足300 座得剧场建筑。

1、0、3 剧场建筑根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可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类。

剧场为多功能时,其技术规定应按其主要使用性质确定,其她用途应适当兼顾、1、0、4 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特大型 1601 座以上;大型 1201~1600 座;中型 801~1200 座;小型 300~800 座。

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1200 座。

歌舞剧场不宜超过1800 座。

1、0、5 剧场建筑得等级可分为特、甲、乙、丙四个等级。

特等剧场得技术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剧场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 年以上,乙等51~100 年,丙等25~50 年;2 耐火等级:甲、乙、丙等剧场均不应低于二级;3 室内环境标准及舞台工艺设备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章节得相应规定。

1、0、6 剧场设计应进行舞台工艺设计;建筑设计与舞台工艺设计应紧密配合,互提设计参数。

1、0、7 剧场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得有关强制性标准得规定。

2 术语2、0、1 剧场 theater设有演出舞台、观瞧表演得观众席及演员、观众用房得文娱建筑。

2、0、2 观众厅 auditorium设有固定座席得为观瞧演出用得空间。

2、0、3 池座 stalls与舞台同层得观众席。

2、0、4 楼座 balcony池座上得楼层观众席。

2、0、5 包厢 box(in the auditorium)沿观众厅侧墙或后墙隔成小间得观众席。

2、0、6 舞台 stage剧场演出部分总称,包括主台、侧台、后舞台、乐池、台唇、耳台、台口、台仓、台塔。

2、0、7 台塔 fly tower主台以上至栅顶得空间。

剧场设计规范

剧场设计规范

剧场设计规范续由此看到剧场前厅与休息厅合一时,其面积在0.2-0.5 M2/座之间变化。

本规范本条的规定是参照这些调查数据又开了很多会议,由一些专家、权威讨论决定,含有“约定”的性质。

规范只规定下限,在认为目前现状数据偏小时,可以稍稍“提高”一点;认为偏大时,可稍稍压小一点。

4.0.4前苏联规范规定存衣为0.04-0.8 M2/座,其他国家规定类似。

我国剧场设置存衣较少,南方应考虑存放雨具。

随着生活提高,逐渐会增加存放衣物的要求,例如北京地区剧场及音乐厅在冬季开放暖气后大衣就很不好处置。

我们仅规定下限。

4.0.5各国规范对吸烟室作了类似的规定,一般每座不少于0.07 M2且总面积不小于40 M2,并设排风装置。

我国专设吸烟室的较少,大多是规定在观众在不准吸烟,在前厅和休息厅允许抽烟,这仍然会造成环境污染,因为剧场演出幕间休息时间较长,到前厅和休息厅去的人较多。

4.0.6各等剧场都应设置厕所、卫生间。

设在主体建筑内时一般放在观众厅的两侧。

为避免污秽气息逸入观众厅,规定厕所门不得开向观众厅。

新建的较大型剧场往往将厕所设置在前厅下面,如漓江剧场和安徽剧场。

本条卫生器具的规定,是参照给排水设计手册、前苏联规范和伦敦公共娱乐场所规程编写的。

由于生活习惯不同,国外规定的数值较低。

据调查,我国剧场厕所及卫生间装置,新建的优于老剧场,但不敷使用的居多,距本条规定数目不足的剧场为数不少。

考虑对残疾人的关怀,公共建筑均应设置残疾人设施,故有第三款的规定。

5观众厅5.1视线设计5.1.1视线设计是观众厅设计中重要的一环,要保证观众在舒适状态下,看清舞台面上表演区的表演。

不论采取何种方法、何种参数设计视线,均应保证这一最低限度的要求,这是保证观众卫生与健康的基本要求,过去我国建筑设计规范未作规定,其他西方国家也未作规定,只有前苏联和前民主德主作了规定。

本节所规定的视线标准,主要是针地镜框式台口剧场制订的,对于伸出式、岛式舞台,目前实践尚少,实质性的技术研究工作也做得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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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场建筑设计规JGJ57-2000》1 总则1.0.1 为保证剧场建筑设计满足使用功能、安全、卫生及舞台工艺等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剧场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设计。

不适用于观众厅面积不超过200m2 或观众容量不足300 座的剧场建筑。

1.0.3 剧场建筑根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可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类。

剧场为多功能时,其技术规定应按其主要使用性质确定,其他用途应适当兼顾.1.0.4 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特大型1601 座以上;大型1201~1600 座;中型801~1200 座;小型300~800 座。

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1200 座。

歌舞剧场不宜超过1800 座。

1.0.5 剧场建筑的等级可分为特、甲、乙、丙四个等级。

特等剧场的技术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剧场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 年以上,乙等51~100 年,丙等25~50 年;2 耐火等级:甲、乙、丙等剧场均不应低于二级;3 室环境标准及舞台工艺设备要求应符合本规有关章节的相应规定。

1.0.6 剧场设计应进行舞台工艺设计;建筑设计与舞台工艺设计应紧密配合,互提设计参数。

1.0.7 剧场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剧场theater设有演出舞台、观看表演的观众席及演员、观众用房的文娱建筑。

2.0.2 观众厅auditorium设有固定座席的为观看演出用的空间。

2.0.3 池座stalls与舞台同层的观众席。

2.0.4 楼座balcony池座上的楼层观众席。

2.0.5 包厢box(in the auditorium)沿观众厅侧墙或后墙隔成小间的观众席。

2.0.6 舞台stage剧场演出部分总称,包括主台、侧台、后舞台、乐池、台唇、耳台、台口、台仓、台塔。

2.0.7 台塔fly tower主台以上至栅顶的空间。

它是舞台表演和机械运作的基本空间。

2.0.8 台仓understage舞台台面以下的空间。

2.0.9 镜框式舞台proscenium stage在观众厅和舞台之间设有台口分隔的舞台,是我国现有剧场舞台的基本形式。

2.0.10 台口proscenium opening舞台向观众厅的开口。

2.0.11 台唇apron stage台口线以外伸向观众席的台面。

2.0.12 乐池orchestra pit为歌剧舞剧表演配乐的乐队使用的空间,一般设在台唇的前面和下面。

2.0.13 主台main stage台口线以的主要表演空间。

2.0.14 侧台bay area设在主台两侧,为迁换布景、演员候场、临时存放道具景片及车台的辅助区域。

2.0.15 后舞台back stage设在主台后面,可增加表演区纵深向的舞台。

2.0.16 开敞式舞台open stage舞台表演区和观众席在一个空间的舞台形式,包括伸出式舞台、岛式舞台、尽端式舞台。

2.0.17 伸出式舞台thrust stage舞台向观众厅伸出,主要表演区在观众席,观众席三面环绕舞台。

2.0.18 岛式舞台arena stage舞台设在观众厅,观众席四面环绕舞台。

2.0.19 台口墙轴线axis of proscenium wall土建设计图上标注的台口承重墙结构定位轴线。

2.0.20 台口线curtain line台口构造侧边线在舞台面上的投影线,舞台机械定位以此为基准。

2.0.21 栅顶grid;gridiron俗称葡萄架,舞台上部为安装悬吊设备的专用工作层。

2.0.22 天桥fly gallery沿主台的侧墙、后墙墙身上部一定高度设置的工作走廊。

一般舞台均设有多层天桥。

2.0.23 假台口(或活动台口) movable pretendnd stage door安装舞台灯具的主要设施,也能将演出台口尺寸作适当调整以适应各种表演。

2.0.24 灯光渡桥lighting bridge与吊杆平行设置,可升降,安装、检修灯光用,在演出中能上人操作的桥式刚架。

2.0.25 渡桥码头portal bridge由天桥上伸出的平台或吊板。

由此通往灯光渡桥或假台口上框。

2.0.26 大幕proscenium curtain分隔舞台与观众厅的软幕。

其开启式又分对开式、提升式、串叠式蝴蝶式等。

2.0.27 檐幕transverse curtain主台上部的横条幕。

2.0.28 边幕wings主台两侧的边条幕。

2.0.29 前檐幕fore-Proscenium curtain大幕前面的檐幕。

2.0.30 纱幕veil curtain网眼纱制作的无缝幕,挂在台口的叫台口纱幕,挂在天幕灯区前的叫远景纱幕,也可以折叠成装饰衬幕。

2.0.31 防火幕fire curtain安装在台口处,当发生火灾时,可立刻下降将舞台与观众厅分隔开,防止火灾漫延的设施。

2.0.32 车台stage wagon在主台、侧台、后舞台之间,沿导轨前后左右行走的机械舞台;也有无导轨自由移动的小车台。

2.0.33 升降台elevating stage在舞台上可以升降台面的舞台机械。

2.0.34 转台revolving stage主要表演区能旋转的舞台机械。

2.0.35 升降乐池orchestra lift乐池地面可升降,增加舞台使用功能的乐池。

2.0.36 吊杆batten舞台上空悬吊幕布、景物、演出器材的杆状升降机械设备,有手动、电动、液压等多种传动式。

2.0.37 吊点point hoist舞台上空悬吊演出器材或景物的升降点状机械设施。

2.0.38 天幕cyclorama悬挂在舞台远景区,表现天空景色的幕布。

2.0.39 面光桥fore stage lighting gallery在观众厅顶部安装灯具向舞台投射灯光的天桥。

2.0.40 耳光室fore stage side 1ighting在观众厅两侧安装灯具向舞台投射灯光的房间。

2.0.41 台口柱光架lighting tower在舞台口两侧安装灯具的竖向刚架。

2.0.42 灯光吊笼lighting (cable) basket在舞台两侧上空设置的安装灯具的笼状吊架,可以升降或前后左右移动。

2.0.43 天桥侧光fly gallery lighting在舞台侧天桥上安装的灯光。

2.0.44 流动灯光movable lighting在舞台台面安装在灯架上可移动的灯光。

2.0.45 灯控室lighting control room控制舞台灯光的操作用房。

2.0.46 声控室sound control room控制电声系统的操作用房。

2.0.47 舞台监督指挥系统Stage manager control system舞台监督指挥演出的各种信号和双向对讲系统等。

2.0.48 舞台监视系统stage monitoring (disp1ay) System观察舞台演职员演出实况的电视监视系统。

3 基地和总平面3.0.1 剧场基地选择应符合城镇规划要求,合理布点。

3.0.2 剧场基地应至少有一面临接城镇道路,或直接通向城市道路的空地。

临接的城市道路可通行宽度不应小于剧场安全出口宽度的总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800 座及以下,不应小于8m;2 801~1200 座,不应小于12m;3 1201 座以上,不应小于15m。

3.0.3 剧场主要入口前的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剧场建筑从红线退后距离应符合城镇规划要求,并按不小于0.20m2/座留出集散空地;2 当剧场前的集散空地不能满足前款规定,或剧场前面疏散口的宽度不能满足计算要求时,应在剧场后面或侧面另辟疏散口,并应设有与其疏散容量相适应的疏散通路或空地。

剧场建筑后面及侧面临接道路可视为疏散通路,但其宽度不得小于3.50m。

3.0.4 剧场基地临接两条道路或位于交叉路口时,除主要临接道路应符合本规第3.0.2 条的规定且剧场基地前集散空地应符合第3.0.3 条1 款规定外,尚应满足车行视距要求,且主要入口及疏散口的位置应符合城市交通规划要求。

3.0.5 剧场基地应设置停车场,或由城镇规划统一设置。

3.0.6 剧场总平面设计应功能分区明确,避免人流与车流交叉。

布景运输车辆应能直接到达景物出入口。

3.0.7 剧场总平面设计应为消防提供良好道路和工作场地及回车场地,并应设置照明。

部道路可兼作消防车道,其净宽不应小于3.50m,穿越建筑物时净高不应小于4.00m。

3.0.8 环境设计及绿化应符合城镇规划要求,并应充分进行绿化,创造良好的环境。

3.0.9 设备用房应防止对观众厅、舞台及围环境的噪声干扰。

3.0.10 演员宿舍、餐厅、厨房等附建于剧场主体建筑时,必须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并有单独的疏散通道及出入口。

3.0.11 总平面设计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JGJ 50 的有关规定。

4 前厅和休息厅4.0.1 前厅面积,甲等剧场不应小于0.30m2/座,乙等剧场不应小于0.20m2/座,丙等剧场不应小于0.18m2/座。

4.0.2 休息厅面积,甲等剧场不应小于0.30m2/座,乙等不应小于0.20m2/座,丙等剧场不应小于0.18m2/座。

当附设小卖部或冷饮部时,不应小于0.04m2/座。

4.0.3 前厅与休息厅合一时,甲等剧场不应小于0.50m2/座,乙等剧场不应小于0.30m2/座,丙等剧场不应小于0.25m2/座。

4.0.4 衣物存放面积不应小于0.04m2/座。

4.0.5 剧场设吸烟室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有池座和楼座时应分层设置。

2 室装修天棚应为A 级材料,墙面和地面不得低于B1 级材料,并应符合本规第8.4.1 条的规定。

4.0.6 剧场应设观众使用的厕所,厕所应设前室。

厕所门不得开向观众厅。

男女厕所厕位数比率为1:1,卫生器具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男厕:应按每100 座设一个大便器,每40 座设一个小便器或0.60m 长小便槽,每150 座设一个洗手盆;2 女厕:应按每25 座设一个大便器,每150 座设一个洗手盆;3 男女厕均应设残疾人专用蹲位。

5 观众厅5.1 视线设计5.1.1 视线设计应使观众能看到舞台面表演区的全部。

当受条件限制时,也应使视觉质量不良的座席的观众能看到80%表演区。

5.1.2 视点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镜框式台口剧场宜选在舞台面台口线中心台面处;2 大台唇式、伸出式舞台剧场应按实际需要,将设计视点相应适当外移;3 岛式舞台视点应选在表演区的边缘;4 当受条件限制时,设计视点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舞台面0.30m;向大幕投影线或表演区边缘后移,不应大于1.00m。

5.1.3 视线升高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视线升高差“c”值应取0.12m;2 隔排计算视线升高值时,座席排列应错排布置,保证视线直接看到视点;3 儿童剧场、伸出式、岛式舞台剧场、露天剧场视线升高值可提高一些要求;4 为满足较高音质要求,视线升高值设计宜采用较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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