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类型及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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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类型及特
点
区域性集体合同我们于1998年7月开始,在我市龙岗市布吉镇坂田村开展了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作,以村工会和村经济发展总公司作为集体协商的主体,就本区域内84家企业的劳动关系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集体合同,覆盖职工12000多人。
坂田村集体合同具有区域性
区域性集体合同我们于1998年7月开始,在我市龙岗市布吉镇坂田村开展了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作,以村工会和村经济发展总公司作为集体协商的主体,就本区域内84家企业的劳动关系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集体合同,覆盖职工12000多人。
坂田村集体合同具有区域性、代表性、公平性的特征,其显著的特点是,在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形下,依照《民法通则》中委托授权的规定,通过法定程序逐层推选,产生双方的协商代表,中规中矩地解决了区域性集体合同中主体代表缺位的问题:即由84家企业推选员工代表和一名企业代表,共168人;员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分别持代表推选书,按行业分布各自推选9名协商代表,共18人,同时签订授权委托书;双方协商代表民主推选各自的首席协商代表,并出具授权委托书,然后由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在区域性集体合同最终文本上签字。
坂田村区域性集体合同签订以来,该区域内企业的劳动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过去这里“三来一补”企业中劳动争议频频发生,严重影响了投资环境,集体合同签订后,劳动争议的发案
量大幅度下降,至今坂田村未发生一宗重大的劳动纠纷案件。
由于这一工作具有创新意识,得到了全总、省总的肯定。
合同签订当年,众多外商对这里投资环境良性发展的氛围所吸引,纷纷到该区域投资办厂,总投资额达5。
8亿元。
根据2002年我们所做的一项调查显示,如今的坂田村,“厂厂签合同,家家无纠纷”,老板与员工的纠纷少了,感情深了,利益多了,员工有“温馨在坂田”的体会,经营者有“创业在坂田”的信心,实现了双赢的预期目标。
坂田村的实践带动了龙岗区乃至全市集体合同的推广。
行业性集体合同我市有许多行业外来劳务人员集中,流动性大,在这些行业中缺乏统一的行业性标准和工资支付制度,员工队伍不稳定,企业之间存在恶性竞争,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员工合法权益也得不到有效保障。
近几年来,我们依托行业协会和行业工会,从行业的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探索行业工资协商工作,得到了各方的积极响应。
2001年6月,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细致的努力,我们借鉴坂田区域性集体合同的成功经验,采用“自下而上,渐次授权”的方式解决行业性工资协商主体资格问题,最终在我市装饰行业签订了首份行业性工资协议。
装饰行业工资协议覆盖100家民营企业,企业方和员工方的协商代表、首席协商代表都通过法定的程序有序产生。
在整个协商过程中,协商双方遵循“平等对话,风险共担,权益和义务统一和遵章守法”的原则,对装饰行业工资协议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终止依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并首次在该行业确定了工资支付的一般标准,即:在该行业从事经营管理(含技术人员)的固定人员实行岗位工资制度,从
事一线生产的固定人员实行技术等级工资制度,其平均工资每月不得低于2000元;从事临时劳务的人员实行计件工资制度,其平均工资每日不得低于60元,此外,该协议对工资支付方式、加班加点报酬等都做了相应的规定。
由于装饰行业工资协议运筹时间长,组织周密,协商认真,从源头上规范了企业的劳动关系,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了装饰行业广大职工和企业的欢迎,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
该协议的签订为我们在其他行业推行工资协商起到了示范和导向作用。
它的主要特点是:第一,最大限度的体现集体协商的平等性和协商代表的代表性及公正性,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第二,首次通过集体协商方式确定了行业工资支付的市场标准;第三,解决了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法律责任问题,签约双方通过一系列授权文件,承认并接受协商代表在本行业工资协商过程中签订的工资协商协议书所承载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并依照各自的承诺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05年7月23日,该协议履约期满。
为确保行业集体协商制度的进步和完善,行业协会在市总工会和建设工会的大力指导下,自9月始,对行业工资协议进行续签,历时近三个月。
总结此次续签工作的过程,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的特点:(一)严肃认真地完成了一个完整的协商过程。
此次续签工作,在行业协商代表、首席协商代表的产生上,延续并严格遵循了前次协商过程所确立的“自下而上、前次授权”的原则。
在协商方式上,除了严格依据集体协商必经程序之外,还通过座谈、调研、网上公示等途径,广泛征询企业和员工的意见,增强协商过程的透明度,确保企业和员工的知
情权和参与权,使此次集体协商工作更加公开、更加公正。
(二)求真务实地确立行业工资分配的基本标准。
为了使行业工资协议能够更科学的反映企业与员工在利益分配上的均衡点,兼顾企业工资分配的现实条件,增强可操作性,本次集体协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细化了工资分配的项目和标准,确立了企业员工的类别和层次,并依此对工资标准逐一设线,既保证员工工资收入在前次协商的基础上有所增长,又确保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中有更大的自主权。
(三)
以创新的思路完善企业劳动争议的调解制度。
针对本行业劳动关系的特点和解决劳动争议争端的实际需要,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力度,克服传统的调解方式和制度中存在的调解不力以及调解效果不佳的弱点,在市总工会、建设工会的指导下,我们以创新的思路尝试在本行业建立调解员名单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将使本行业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更具公正、公开、公平性,同时,使得调解结果更具有公信力,使本行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开创一个新的局面。
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深圳市是一个第三产业兴旺发达的地区,许多行业云集着大量的独立劳动者和个体劳动者,这一类从业人员至尽尚未纳入劳动行政管理的序列,雇工特点十分明显,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缺乏有效的规范。
针对这一特点,2002
年7月,我市在罗湖区黄贝岭商城个体经营专业市场,签订了首份个体工商户工资协议。
该协议在解决协商主体资格问题时,仍然采用自下而上,渐次授权的方式,使这一问题得到合法有效的解决,至当年12月签订工资协议时,覆盖个体商户693家,2319名雇员。
该协议
推行了以“两保一挂(保雇员合法权益、保雇员最低工资标准;雇员工资增长与雇主收入挂钩)”为主要内容的工资协商制度,其特点是,
在工资分配上,由过去“老板说了算”转入集体协商轨道;在工资支
付方式上,由过去“老板随意支付”转入按月清结的计时工资制;在
工资支付的细项上,由“老板个人意志决定”转入了按劳动法办事的轨道。
(共计2页) 1 2 区域性集体合同我们于1998
年7月开始,在我市龙岗市布吉镇坂田村开展了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作,以村工会和村经济发展总公司作为集体协商的主体,就本区域内84家企业的劳动关系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集体合同,覆盖职工12000多人。
坂田村集体合同具有区域性
黄贝岭商城个体经营者专业市场工资协议的意义在于:第一,全
面理顺了雇主与雇员的关系,增强了雇主与雇员服务意识,并对商城各个个体经营市场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使其销售收入、经济效益稳步增长,2002年到2003年底,商城全年总收入净增152万元,增长率为5.12%,劳动争议大幅度下降,下降率为80%。
第二,
黄贝岭商城个体经营者专业市场工资协商制度打破了原有工资集体
协商的界限,为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在所有劳动关系领域内的普遍开展创造了有益的经验,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一致认可和充分肯定。
以此为基础,2003年8月,深圳赛格电子市场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
该协议是我市首份规模最大的具有区域性、行业性兼容的工资集体协议,覆盖雇主2500多户,雇员7500多人,赛格电子市场工资集体协议的突出特点是,将工资集体协商纳入个体专业市场的管理体制,在
商户与市场的经营总协议中,确定了工资集体协商的条款,并将此作为个体商户进入该市场经营的准入条件。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第三产业的兴起,我市社区的社会服务业、零售业、私营及个体经营者与日俱增。
如何将社区分散的劳动者与经营之间的劳动关系纳入正常的规范化渠道成为劳动关系管理中的新课题。
为了扫除盲区,2003年6月,我们尝试在南山海滨社区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将该社
区所有的超市、餐饮、发廊、手工操作的工厂(如服装、手袋)工资支付制度纳入工资协议的整体框架之中。
该协议的特点是,以社区工联会和社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工资协商的双方主体,将社区所辖的所有经营性组织按九个行业分布,采用“自下而上,渐次授权、层层协商”的方式民主推选协商代表,并由社区负责自制协议文本,在广泛听取雇主与雇员的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协商代表的协商会议,就工资支付的一般标准达成最终意向,于当年9月签订了我市首份社区工资协议。
该协议的签订,对于规范和约束非常规劳动关系管理序列里的工资支付问题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它使得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触角大为延伸,对于促进市场经济的成熟及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社区工资协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第三产业的兴起,我市社区的社会服务业、零售业、私营及个体经营者与日俱增。
如何将社区分散的劳动者与经营之间的劳动关系纳入正常的规范化
渠道成为劳动关系管理中的新课题。
为了扫除盲区,2003年6月,
我们尝试在南山海滨社区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将该社区所有的
超市、餐饮、发廊、手工操作的工厂(如服装、手袋)工资支付制度纳
入工资协议的整体框架之中。
该协议的特点是,以社区工联会和社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工资协商的双方主体,将社区所辖的所有经营性组织按九个行业分布,采用“自下而上,渐次授权、层层协商”的方式民主推选协商代表,并由社区负责自制协议文本,在广泛听取雇主与雇员的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协商代表的协商会议,就工资支付的一般标准达成最终意向,于当年9月签订了我市首份社区工资协议。
该协议的签订,对于规范和约束非常规劳动关系管理序列里的工资支付问题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它使得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触角大为延伸,对于促进市场经济的成熟及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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