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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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
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央文明委《关于当前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点专项工作方案》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现结合陇南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重要意义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培养教育好下一代,保证下一代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成长,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欣欣向荣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证。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我市正处在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富民强市的关键时期。
能否抓住本世纪头二十年这个重要战略机遇期,今天和未来一代年轻人的素质将起决定性的作用。
因此,我们必须用先进的思想文化培育和熏陶未成年人,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使之真正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由于国际国内环境的深刻变化,当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如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腐朽文化通过各种途径加紧对未成年人进行渗透,资本主义腐朽生活方式对青少年的影响不能低估;互联网等新兴媒体以及网吧和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快速发展,含有色情、暴力、赌博、愚昧迷信的腐朽落后文化和有害信息乘隙传播,严重腐蚀未成年人的心灵;社会上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假冒伪劣、欺骗欺诈活动滋生蔓延,一些地方封建迷信、邪教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沉渣泛起,以权谋私等消极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等等,也给未成年人成长带来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
还应该看到,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市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相适应和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
如少数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这项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社会上还存在种种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和消极因素;学校教育中重智育轻德育、重课堂教学轻社会实践的现象依然存在,推进素质教育的任务艰巨;一些家庭在家庭教育的观念和方法上还存在误区。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在体制机制、思想观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还有许多与时代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
全市现有未成年人76万,占总人口的28%,他们的健康成长事关千万家庭的和谐幸福,事关陇南的科学发展和未来。
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核心,以“爱党爱国爱陇南”教育活动为载体,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统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领导责任,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针对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特点,积极探索新世纪新阶段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坚持与培育“四有”新人的目标相一致、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原则。
既要体现优良传统,又要反映时代特点,始终保持生机与活力;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的原则。
既要遵循思想道德建设的普遍规律,又要适应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特点和接受能力,从他们的思想实际和生活实际出发,深入浅出,寓教于乐,循序渐进。
多用鲜活通俗的语言,多用生动典型的事例,多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多用疏导的方法、参与的方法、讨论的方法,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坚持知与行相统一的原则。
既要重视课堂教育,更要注重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养成教育,注重自觉实践、自主参与,引导未成年人在学习道德知识的同时,自觉遵循道德规范;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不断完善思想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自律与他律相互补充和促进的运行机制,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更有效
地引导未成年人的思想,规范他们的行为,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工作任务
(一)扎实推进学校思想道德教育
1、健全德育工作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把以德育人放在首位,贯彻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大力推进“三项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人文素质教育、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教育)。
建立健全以中小学领导班子、班主任队伍及德育任课教师、团队辅导员队伍为骨干,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共同参与的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体系,完善德育工作机制,建立德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德育评估纳入学校考核的体系之中。
2、实施德育课程改革。
不断改进德育课的方式方法,把传授知识同陶冶情操、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德育课程的教学效果。
按照未成年人成长规律,确定不同学龄阶段德育的内容和要求,在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方面,形成梯次递进结构。
幼儿阶段重点抓好幼儿道德启蒙教育,培育最基本的文明语言、认知和行为能力;小学阶段重点抓好规范小学生的基本言行,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中学阶段重点加强爱祖国、爱人民、爱家乡、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教育,培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价值观和世界观;职业学校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职业理想教育和创业教育。
3、广泛开展道德教育活动。
全面执行教育部新颁的《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力求使《守则》和《规范》入脑、入心,人人知晓,个个遵守。
深入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我们的节日”、“国学经典诵读”、“感恩教育”、“争做孝顺好儿女”、“争做知书明理好少年”、入团(队)仪式、校园文化建设等活动,发挥德育课堂的主阵地作用,进行基本道德观念、道德知识和礼仪、礼貌、礼节教育,注重养成,注重体验。
努力营造德育环境和氛围,教育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4、加强师德建设。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强化职业道德培训,严格教师队伍管理,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素质高、风气正的教师队伍。
树立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职业目标。
要制定和完善德育教育的规章制度,在评优评先、教师职务晋升和各项评比中坚决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二)大力加强家庭教育
1、规范家长学校的建设与管理。
市、县(区)教育局、妇联和街道(社区)要紧密配合,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抓好学校和社区家长学校的规范建设与管
理,做到有计划、有活动、有总结、有制度、有档案。
大力发挥好省、市级示范家长学校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利用宣传文化中心、文化站、村文化室和文化大院等社会资源,创办各类家庭学校。
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以此带动全市家长学校总体水平的提高。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把家庭教育纳入学校德育评估体系。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社区(村)等基层单位,要关心干部职工、居民和农民群众的家庭教育问题。
2、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市、县(区)教育局和妇联要成立家庭教育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立家庭教育讲师团、宣讲团,宣传家庭教育的先进理念,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
系统宣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的儿童观、亲子观、教子观和“优生优育优教”知识。
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促进家庭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
3、开展灵活多样的家庭教育活动。
充分利用中小学校家长会、市(村)民学校、婚育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依托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有关新闻媒体,开办家庭培训班、双修日家长学校、广播电视家长学校、网络家长学校,采用多种形式在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开展现代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普及和交流活动。
4、强化家庭、家长素质建设。
要继续深化学习型家庭建设,引导学生与家长组成互动型学习团体,共同学习,共同提高,形成家庭良好的学习环境,促进家庭整体素质提升。
面向社会广泛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建设和谐家庭”为主题的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小公民道德计划”和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活动,提高家庭文明程度,引导家长以良好的修养和文明举止为未成年人做出表率。
要把家庭教育的情况作为评选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和文明职工的重要依据。
(三)共同抓好社会教育
1、成立社区教育领导小组。
依托社区居委会及驻区机关、单位、物业管理公司,成立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指导小组,主抓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划、指导、组织、协调工作,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2、整合社区教育资源。
要以社区活动场所为依托,整合社会资源,加强社区文化设施、未成年人活动中心等阵地建设,大力推动社区内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文化体育设施向未成年人开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三馆一中心”要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积极拓展未成年校外活动空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富有吸引力的社区文化体育活动。
3、建立社区教育队伍。
依托社区各种人才优势,建立一支可靠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队伍。
开展“共产党员到社区报到”、“中小学教师进社区”、“五老队伍进社
区”等活动,深入开展教育、法律、文化、体育、卫生、科技六进社区活动。
4、开展文明创建教育活动。
将文明长廊建设沿线中小学校纳入创建工作重点,积极开展文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在社区广泛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楼院创建活动,无毒社区创建活动、学习型社区创建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吸引社区未成年人积极参与,让未成年人在参与创建活动中得到熏陶教育。
(四)建设和使用好活动场所
1、加强教育阵地建设。
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充分挖掘、利用我市历史文化资源,不断增加校外活动场所的数量。
认真抓好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并着力完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德育基地、法制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以及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
在城市建设和灾后重建中,要按照县(区)有文化中心、乡镇有文化站、村村都有文化大院的要求,着重抓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要充分发挥和运用好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校外活动场所的功能,组织开展经常性、大众化、参与面广、实践性强的活动。
2、充分发挥教育基地作用。
对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基本状况进行一次专题调研,摸清情况,
熟悉全盘。
对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少儿活动中心等公益性文化设施进行清理整顿,被挤占、挪用、租借的儿童活动场所要限期归还。
要根据未成年人特点设计展览,更新展览内容、丰富活动形式、培训工作人员,真正发挥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作用。
3、组织实施“乡村少年宫”建设。
整合教育资源,搭建教育平台,因势利导,科学规划,大力推动农村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场所建设,切实把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向深入。
(五)组织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
1、组织开展校园实践活动。
在中小学校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实践育人的重要作用。
充分利用建党、建国、红军长征胜利周年纪念日,传统民俗节日,革命领袖、民族英雄等历史人物的诞辰和逝世纪念日,以及未成年人的入学、入队、入团等有特殊意义的日子,利用“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9.20“公民道德宣传日”等有利时机,集中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思想道德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继续广泛开展在家庭“体验亲情”、在学校“构建和谐”、在社会“奉献爱心”为内容的“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从小养成孝老爱亲、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的良好习惯。
2、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开展“城乡手拉手”、“小手拉大手”等大众化、参与面广、实践性强的活动。
组织“陇上绿色游”、“陇南红色之旅”等夏令营、冬令营道德实践活动,培育青少年热爱陇南、热爱家乡的深厚情感。
要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系列文化活动,举办经典诵读、文明祭扫、缅怀先烈等群众性的民俗特色活动,积极开展向“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学习的活动,吸引未成人广泛参与,倡导良好道德风尚。
各中小学校要把学生课余参加社会实践实行课程化管理,按要求做到社会实践总时间初中生每学年不少于20天、普通高中生每学年不少于30天,积极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
要通过道德实践形成教育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使道德认识与道德行为相一致。
3、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在各中小学校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完善志愿者服务队伍的各项管理机制。
组织学生自愿者参加大型文体活动服务、扶残助困活动、义务打扫街道、社区环境卫生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从身边的事情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互助友爱中提升境界,在奉献社会中陶冶情操。
(六)全力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
长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09〕51号)精神,各职能部门要紧密配合,积极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全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2、规范网吧管理,净化网络环境。
严格控制网吧总量,坚决取缔“黑网吧”,加大对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规范网吧经营时间。
加强网络基础管理,及时清除互联网上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良信息,净化网络环境。
3、净化荧屏声频。
严把视听节目的制作关、审查关、播出关,严格管理和审查少年儿童影视节目的引入播出,彻底清理整顿各类不良视听广告,加强对互联网视听节目的监管。
4、整治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
坚持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加大对非法印制销售不良出版物的查管和惩处力度。
排查、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强化对学生的法制和安全教育。
加强校园内外的环境建设,实现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建立校园周边环境及出版物巡查制度,确保清理整治成果。
(七)实施文化精品工程
1、推荐一批优秀作品。
所有书店、学校图书室、文化馆、文化站(室)要设立“精品书架”,定期向中小学生推出“新书榜”。
电视台要充分发挥少儿频道的作用,播放适
合和吸引未成年人的优秀影视片,开设百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和百首爱国歌曲展播专栏。
2、赠送一批优秀作品。
市、县(区)文化局、广电局要坚持开展送图书到社区、村镇、学校活动,开展优秀影片进校园、进社区、进村镇活动,满足未成年人文化需求。
教育、团委、妇联、关工委等单位要广泛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为中小学生捐书”等活动。
3、创作一批优秀作品。
市、县(区)文联要认真抓好儿童文学、故事、小说、音乐、戏剧等一批集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和教育性为一体的优秀作品创作。
青少年活动中心和学校要加强少儿文艺创作和表演队伍建设,注重培养少儿文艺骨干力量,大力繁荣和发展少儿文化艺术。
(八)实施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程
1、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
我市劳务输出数量大,形成了留守儿童多的问题。
据统计,全市父母双方在外打工的15周岁以下的“留守儿童”共64700多人。
其中,学前留守儿童12700多人,中小学生51900多人。
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建立“留守儿童服务指导站”, 建设“留守儿童之家”,构建由政府主管、妇联牵头的留守儿童教育服务指导体系,继续依托学校建立“留守儿童家长学校”,定期组织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培训,提高监护质量。
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完整的“留守儿童”信息库,班主任和任
课教师要经常深入留守儿童家庭,通过家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正确引导留守儿童的学习,帮助他们的生活,使他们健康成长。
2、重视流动儿童的教育。
要积极落实“蓝天计划”,公办学校要全力吸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和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和流动儿童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3、帮扶留守、流动、困难儿童。
要继续开展“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宏志班)”、“希望工程”、“金秋助学”、“春蕾计划”等助学活动,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捐资助学活动,开展多层次、多元化的帮扶留守、流动、贫困家庭子女入学投入机制。
开展“留守儿童”思想道德建设主题宣传教育和手拉手“结对子”帮教活动,形成“共帮共扶”的良好局面。
要建设流浪儿童救助中心,民政、公安等部门要落实关于流浪儿童救助管理的有关措施,对陇南境内流浪儿童、乞讨儿童的生活情况和救助保护工作进行调研,组建县(区)救助管理站,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担负起全市范围内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儿童的临时救助、管理、教育及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和跨省区接送工作。
(九)实施未成年人维权工程
1、开展好法制教育工作。
各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紧紧抓住“五五”普法工作的有利时机,开展以《未成年人保
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自我保护意识。
特别是要重视和做好孤残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和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
司法部门、团组织要以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工作联络站”等活动为抓手,切实抓好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
2、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依法严厉打击强迫、诱骗、拐卖、歧视女童、教唆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违法犯罪的不良行为。
要创造条件,使有就读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近入学,提高残疾青少年入学率。
要构建社会帮教网络,对品德、心理、行为上有严重缺点的“边缘儿童”进行心理治疗和行为矫正。
建立少管所,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思想、文化、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和职业教育。
(十)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
1、建立文明委定期议事制度。
市、县(区)文明委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市、县(区)都要定期召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座谈会,不断加强工作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各相关单位要建立重点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
2、建立健全市、县(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机构。
市成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科,各县(区) 成立未成年人思
想道德建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要增加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日常工作。
3、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和督查通报机制。
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考核范围,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范围,纳入干部考评任用范围,定期评估,奖优罚劣。
市文明委对各县(区)、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督查情况上报党委,并及时通报。
4、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机制。
根据省上要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经费按未成年人人数确定,县(区)每人每年按1元计算,市上每人每年按0.6元计算,列入市、县(区)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各级党委、政府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要求上来,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领导。
市、县(区)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责任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抓好这项工作。
要定期召开工作会,通报情况,研究工作,协调行动,形成既有分工、又有协作,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制定工作计划,强化工作措施。
各县(区)和责任单位要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十二五”规划,制订各自的重点工作方案,把各自承担的任务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分解落实。
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量化工作时间、量化工作指标、量化工作标准,使各项工作有步骤、有计划地得到落实。
(三)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点工作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市文明办要每半年对各县(区)和相关责任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督查一次,督查通报上报市委,下发各部门。
各责任单位要确定联络员,负责汇总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各责任单位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及时了解情况,帮助解决问题,把重点工作与自身的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确保重点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