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建设费使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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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建设费使用办法

一、目的

为促进团队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团队建设费合理使用,特制订本办法。

二、使用形式

由各部门组织安排以团队建设为目的的活动,如聚餐、旅游、文体活动等,不能用于购买实物资产发放。

三、团队建设费使用规定

3.1 用途

该经费专门用于各部门的团队建设,旨在加强部门团结,促进沟通和交流,以达到团队建设之目的,不得挪作他用。

3.2 团队建设费标准

团队建设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费用以每月初各部门在册员工人数为准计算当月可使用团队建设费总额。

3.3 团队建设费总额的调整

本月内如有员工离职,应在经费总额中减去离职人数相应的经费额度;本月内如有新员工入职,应在经费总额中增加入职人数相对应的经费额度,经费总额的增减变化均在下月执行。

3.4 团队建设费使用

3.4.1 团队建设活动的实际花费由各部门先行垫付,超过人民币1,000元可申请借款。每月由部门负责人将活动情况汇总以后统一到财务部报销,各部门每月限报销一次。

3.4.2若当月未使用或未全额使用该项经费的,余留部分可与其他月的标准经费合并使用,但仅限在本年内使用。

3.4.3该项经费余留为团队建设专项余留,不作他用。

3.4.4若团队建设活动的开销大于部门当月团队建设费及当年余留之和,超出部分由部门自行承担。

四、团队建设费发票管理

报销团队建设费须提供正规发票,且发票内容限于餐费、交通费、办公用品、住宿费、会议费。

五、团队建设费申请及报销

5.1如超出1,000元团队建设费OA中填写《借款申请单》,写清人数、金额及活动说明,如不超过1000元由部门负责人先行垫付,后期填写《支出凭单》进行报销。

5.2财务对费用合规定性进行审核;

5.3报销时间为活动结束一个月之内,报销程序需在每月27日前完成。

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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