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襄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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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21年湖北遴选公务员考试已进⼊报名阶段,为了让考⽣及时获悉相关报考事宜,今天为您精⼼整理了2021年湖北襄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供各位考⽣的查阅,更多遴选考试⽅⾯的资讯,请关注的更新。
为建设⾼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加⼤从基层⼀线培养选拔⼲部⼒度,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开展2021年襄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作。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开遴选职位
27家市直机关(单位)35个⼀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职位共44个计划,具体职位详见《2021年襄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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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范围和条件
(⼀)报名范围
1.襄阳市县级以下机关中已进⾏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县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作⼈员。
2.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襄阳市县级以下的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符合条件的⼈员。
(⼆)报名⼈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作⼈员,下同〕⼯作经历。
上述基层⼯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以下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各级各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州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作的经历。
军队转业⼲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作经历。
除选调⽣外,应符合在本级机关或本机关⼯作的最低年限,没有服务年限要求的,须在本级机关⼯作2年以上。
本级机关⼯作年限,从办理正式调动、录⽤⼿续之⽇起计算。
2011年以后的选调⽣,必须符合选调⽣管理相关规定,除当年招录政策规定可以分配到县(市、区)直单位外,其他⼈员录⽤后必须在乡镇(街道)或村实际⼯作满2年,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作能⼒和任职条件,现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5.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9⽉以后出⽣)。
6.⼤学专科及以上⽂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职的⾝体条件和⼼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计算⼯作经历年限的截⽌时间为2021年12⽉。
任职年限、报考年龄等其他涉及到时间计算的,截⽌时间为2021年9⽉。
年龄、学历等,以⼲部⼈事档案审核认定的为准。
上述“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级。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公务员试⽤期内、任职试⽤期内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参加过2021年度各级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招录考试的公务员。
8.2021年换届中已经当选的乡镇领导班⼦成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员不得报考与本⼈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机关。
直系⾎亲关系包括祖⽗母、外祖⽗母、⽗母、⼦⼥、孙⼦⼥、外孙⼦⼥;三代以内旁系⾎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甥⼦⼥;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的配偶及⼦⼥配偶的⽗母、三代以内旁系⾎亲的配偶。
三、公开遴选程序
(⼀)发布公告
襄阳市公务员局通过襄阳党建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各遴选单位具体的遴选⼈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
(⼆)报名
采取个⼈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式进⾏。
具体步骤如下:
第⼀,各地各单位根据遴选职位和资格条件,动员符合条件⼈员积极报考。
第⼆,报名⼈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同级党委组织部提出报考申请。
报名⼈员下载打印《2021年襄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报所在单位和同级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各地党委组织部根据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和⼈岗相适度,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员进⾏审核择优推荐。
第三,各地党委组织部对报名⼈员名单进⾏汇总,每名报名⼈员只能报考1个遴选职位,多报⽆效。
于2021年9⽉29⽇17:00前将《2021年襄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推荐报名⼈员花名册》(盖章的纸质版和EXCEL电⼦版各1份)报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
第四,报考⼈员于2021年10⽉9⽇⾄12⽇17:00到所报考的遴选单位提交报名材料。
请考⽣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后因资格审查不通过⽽错失考试机会。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2021年襄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式两份,报名⼈员为选调⽣的同时提供《选调⽣录⽤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当地组织部门公章)、选调⽣乡镇(街道)实际⼯作经历证明。
(2)本⼈近期彩⾊免冠2⼨正⾯电⼦照⽚(jpg格式)。
(3)本⼈学历学位证书及⾝份证原件、复印件。
(4)本⼈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编制凭证(复印件)。
(5)报考⼈员签名的书。
(6)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报名前与遴选单位联系)。
上述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推荐单位印章。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襄阳市县级以下的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推荐报名⼯作由相应的市⼀级机关组织⼈事部门参照上述步骤进⾏。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作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
2021年10⽉9⽇⾄10⽉13⽇12:00,由各遴选单位进⾏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员名单。
报名期间,遴选单位安排专⼈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向报考⼈员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报考⼈员在规定时间内补填。
已经组织推荐,符合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但在具体职位资格审查中“不通过”的报考⼈员,可在报名时间截⽌前改报其他遴选职位。
各遴选职位资格审查通过⼈数与遴选⼈数的⽐例达不到5:1的,核减或取消该遴选职位。
核减遴选⼈数或取消职位在襄阳市党建公布。
取消遴选职位的报名⼈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遴选职位。
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动放弃考试。
改报期间,遴选单位对符合条件⼈员,及时予以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员⼀般不得放弃。
⽆故放弃的,3年内不能参加各级公开遴选考试,并记⼊诚信档案。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试,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
报考市⼈民政府研究室职位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试成绩占30%的权重以百分制计算。
其他职位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试成绩占50%的权重以百分制计算。
1.笔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报考⼈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通知。
2.⾯试。
⾯试时间和地点将在襄阳党建和“汉江创客”微信公众号统⼀发布公告。
⾯试⼈选按照⾯试⼈数与职位遴选⼈数3:1的⽐例按笔试折算成绩从⾼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试⼈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试。
⾯试公告发布后,考⽣放弃⾯试的,取消其⾯试资格,不再进⾏递补。
因考⽣放弃⾯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参加⾯试的职位,考⽣⾯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平均分以上的,⽅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五)考察与体检
1.考察。
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
依据考⽣综合成绩从⾼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考察对象⼈数与职位遴选⼈数2:1的⽐例确定考察⼈员名单。
考察⼈员名单在襄阳党建和“汉江创客”微信公众号发布。
2.体检。
各遴选单位组织考察对象进⾏体检。
体检必须在具有公务员招录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体检标准执⾏。
(六)讨论决定与公⽰
1.讨论决定。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以及考察⼈员的德才条件、⼀贯表现、⼈岗相适等情况进⾏综合分析排序,集体研究确定拟试⽤⼈员,防⽌简单以分取⼈。
拟试⽤⼈员确定后报市委组织部。
2.公⽰。
将拟试⽤⼈员在襄阳党建、考察对象⼯作单位和遴选单位进⾏公⽰,公⽰期为5个⼯作⽇。
公⽰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考察后的综合排序依次递补。
(七)试⽤与调动
公开遴选⼈员实⾏试⽤期制,试⽤期为6个⽉。
试⽤期内,试⽤⼈员在原⼯作单位的⼈事⼯资关系、待遇不变。
试⽤期满后,由各遴选单位对试⽤⼈员进⾏考核。
考核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作。
报名⼈员进⼊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晋升职级。
四、公开遴选纪律
报名⼈员应严格遵守《中华⼈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等有关规定。
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考⼈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调离⼯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中,对报考⼈员违纪违规⾏为的具体处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违纪违规⾏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
2021年襄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任何单位和个⼈不得借主办⽅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疫情防控
报名⼈员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最新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须知将在考前发布,请密切关注襄阳党建。
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考试时间、地点等⼯作事项的,将在襄阳党建另⾏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