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宜提倡惩戒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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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不宜提倡惩戒教育
中国教育报 2003-02-15 安徽省含山县教师进修学校邱序宝
贵报“教育惩戒,在雷池边缘行走”的讨论,反映出我国教育存在的尴尬和困惑。
读了专家的剖析确让人获益匪浅。
不过笔者主张:在学校教育中还是不提倡教育惩戒好。
一、教育惩戒同时代精神相悖
我们不否认惩戒这一教育形式,惩戒在某些时候确实也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教育方法。
甚至可以说,教育是和惩戒、体罚相伴而生的。
例如我国的“教”字最早见于甲骨文,左边两个×表示两个学生,右边的×表示手拿木棒的教育者;孔老夫子也曾用教鞭体罚弟子,民间也流传着“不打不成器”的说法。
然而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今天民主、自由、平等,已成为我们时代的主体精神。
以人为本的理念,更是为人们所倡导。
教育的理念和方法也要与时俱进。
我们必须为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和个性的张扬,创立一个民主的氛围和宽松的育人环境。
所以今天仍然提倡教育惩戒,为学校教育惩戒立法,显然同现代教育格格不入,同我们时代的主体精神相悖。
二、实践中惩戒与体罚难以区分和把握
体罚学生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惩戒与体罚在理论上有着本质的区别。
体罚是给予学生身体上感到痛苦或极度疲劳的惩罚,并造成学生身心健康损害的侵权行为。
它包括体罚和变相体罚,即“体”罚与“心”罚。
而惩戒是指“施罚使犯过者身心感觉痛苦,但不损害受罚者身心健康”为原则的一种惩罚方式。
它在目的、手段、方式和产生后果上都与体罚有本质区别,其中最关键的在于,体罚损害了受罚者的身心健康。
然而在实践中惩戒与体罚是很难把握区分的。
从调查的情况来分析,绝大部分家长(学生的监护人)和学生对惩戒的理解:认为惩戒很难把握。
有35%的家长认为惩戒就是体罚,甚至
于有7%的教师也认为惩戒就是体罚。
而95%以上的家长都明确反对体罚学生(这也是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三、反对教育惩戒,并非让学生放任
自流惩戒是教育的一种方式,但不是惟一的,更不是最好的教育方式。
笔者认为对学生的“管”要讲教育的智慧。
要以关爱为出发点,以尊重学生为前提,尤其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生命健康权,否则我们的关爱会成为体罚或变相体罚的一个漂亮的借口。
所以对学生的管,教师更多地要采取赏识教育、尊重教育、激励教育等人性化的教育方式。
反对惩戒,并不等于我们不能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批评与惩戒不是一回事。
批评可以是对事不对人;惩戒是对事,但在实践中更主要是对人的。
总之,笔者认为学校还是不宜提倡教育惩戒,给惩戒教育立法。
因为教育惩戒同时代的主体精神相悖;教育惩戒同明令禁止的体罚在实践中难以区分和把握,否则将会有更多的教师在雷池边行走,也会让教育暴力找到一个合理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