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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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学、科研项目所需的医疗器械材料,应根据医院批准的项目,由科教部统一计划,报医院领导批准,设备科执行。
(四)、赠送、科研合作、临床试验等医疗器材,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经设备科审核,报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五)、对紧急情况或临床急需的医疗器械材料,应由使用科室申请,交医院领导批准后,优先办理。
设备科接到医疗器械、材料添置计划和申请后,根据临床、科研、教学工作分类汇总,上报医院领导或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并由医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一)、大型设备:专家咨询委员会论证、医院领导研究决定、并经院长批准;或填写大型设备配置申请表,报上级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批复。
(二)、各科常规卫生材料:根据科室申请、设备科审核、院领导统筹、批准,医院签订采购合同。
(八)、使用科室在申购新增医疗设备、器械及卫生材料时,允许推荐三个及以上的品牌产品,但必须服从医院组织招标确定的采购产品。如果经临床试用评价认为产品确实存在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缺陷的,应当书面报请医院更换的报告,医院组织核实后决定。
三、医疗设备、器械及卫材采购制度
(一)、购置医疗设备前,必须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授权书》等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经销单位公章,并核实证件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不得购置资质不全或失效、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严格产品质量关。
(二)、对验收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出具验收报告,严格按合同约定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合格证等逐项验收,并有参加验收各方共同签名。
(三)、质量验收应按照生产厂商提供的各项技术指标或按招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指标、功能和检测方法,逐项验收。对大型医疗设备的质量技术验收,应当申请法定检定机构进行实质验收。验收结果应作详细记录,并作为技术档案保存。
(三)、一次性无菌卫生材料的退/换条件:
1、普遍使用的常规材料备库存品效期应不低于三月,低于三月的,应当执行换新处理。
2、专科限量材料备库存品效期应不低于六月,低于六月的,应当通知使用科室和经销商,实行告知与控制性退或换新备库。
3、特殊产品执行有需采购、一事一购的原则。由于治疗条件的原因无法应用的,应当立即退货。
4、牵引部空运转试验:以最大牵引速度正反向空转30min,要求操作灵活、运转平稳、无异常响声或强烈振动,各部分温升正常,所有有关接头和各接合面密封处无明显渗漏。测定空载牵引速度不低于设计的90%。
5、截割部空运转试验:空载跑合2h不应有异常噪音和温升。
6、整机试验:
(1)操作试验:操纵各操作手把、控制按钮,动作灵活、准确、可靠,仪表显示正常;
(一)设备验收
1、采煤机自开切口的'摇臂长度与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的长度相适应;
2、采煤机卧底深度要求与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高度相适应;
3、采煤机底托架的型式、规格参数与刮板输送机的中部槽及其铲煤板、挡煤板的导向方式与其强度相适应;
4、采煤机的牵引机构、行走机构与刮板输送机间的联系和啮合方式及其强度相适应;
设备验收管理制度2
为了保证医院工作正常秩序,保障临床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医疗器械、材料购置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器械及卫材申购计划和申请制度
根据年度计划要求,凡需要购置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的科室,均应按规定向医院设备科提出书面计划和申请。
(一)、大型设备应有科室编写的可行性论证报告,经医务科、护理部或院感科等相关部门出具准入认证书。
(六)、各临床科室不得私自对外签订订购合同或向厂商、经销商承诺购置意向。各专业人员因参加会议认为某产品适合我院业务工作需要的,应收集其产品资料带回本单位,按有关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后,由医院或设备科组织购买。
(七)、特殊材料、新增医疗项目器械材料,必须递交医务科、护理部或院感科确认的认证说明,设备科审核,医院领导统筹、批准,医院签订订购合同。
(五)、设备科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擅自办理入、出库手续,将承受同等责任的双倍处罚。
七、其它
(一)、新材料采购入库后,库存时间满三个月仍未出库的,库房管理人员应当提醒申请使用的科室领用;达到六个月仍未领用的,设备科有权利要求作退库处理,并且,禁止同类产品在本年度内再申购。
(二)、凡属在用卫生材料需要更换产品的,除产品自身质量异常发生外,申请科室或专业必须提供充分的变更理由(原产品的缺陷性、新产品的性能优势、性价比优势等意见),并且提前通知库房暂停进货,但必须使用完合理的备库存品。
五、卫生材料的申报与领用制度
(一)、计划申报表必须有使用科室负责人或护士长签字,所列数量应相对准确,以免造成积压或变质。特别是效期限定时间较短的一次性卫生材料等,应严格控制在计划用量范围之内。
(二)、各使用科室本着“开源节流”的原则,按需领用,杜绝浪费,严禁领作私用或它用,否则,按医院相关规定严处。
(二)、特殊材料要提供应用证明文件,经医务科、护理部或院感科等相关部门出具准入认证书。
(三)、专科器械材料、高值材料要求做好年度预计计划。
(四)、一次性卫生材料应有年度用量预计计划。
(五)、科研、教学材料应有医院立项批示同意书和预算等。
(六)、属于上网采购目录的医疗材料严格执行网上采购制度
二、医疗设备、器械及卫材购置审批制度
(四)、对于急需或因特殊情况不适合招标采购的器械材料,由医院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定向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但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报当地政府采购部门批准或备案。
(五)、任何使用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采购、或以先试用后付款的方式采购医疗器械材料。
四、到货验收制度
(一)、购进的各种医疗设备、器械等必须严格按照验收程序进行,严格把关。验收程序按:组织使用科室、设备科、厂商代表等,申请进口商检设备,必须有当地商检部门的商检人员参加。实施外包装检查、开箱验收、数量验收、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不符合要求或质量有问题的应及时:通知、退货、换货、理赔等。
(二)、根据计划和审批,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应作好产品定型、市场价格调查,严格做好事前购置成本核定,按遂市财库[20xx]5号文件规定,属于医院自行采购的,适用招标、竞争性谈判或定向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属于政府采购目录或集中采购招标范围的医疗器械材料应按规定委托招标采购。
(三)、一次性卫生材料、专科材料、高值材料具有规定应用批量的,实行医院组织询价或竞争性谈判签定购销合同采购,或按要求网上选购。
2024年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设备验收管理制度1
一、职责
1、负责设备到货后的外观检查,安装及使用前各部技术参数的校对。
2、负责“三机”配套尺寸(采煤机、630刮板机、液压支架),并有单台设备的试运行和“三机”联动记录。
3、负责单机试验,切割部温度,运转声音,(相关技术、随机配件、采高、绝缘、电气指数等)的验收。
9、采煤机的采高与液压支架的高度相适应;
10、采煤机的截深与液压支架的步距相匹配。
(二)试验标准
1、泵跑合试验:在最大排量、空载压力工况下启动,达到公称转速运转2min以上,测试排量,其值应在公称排量90%以上,且不得有异常现象;
2、阀,按照相应的采煤机的技术要求进行调定;
3、千斤顶按照液压支架千斤顶大修要求执行;
(四)、验收入库工作应做到:库管人员和采购人员应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共同验收,实行双确认、双签字的原则。应仔细地核对物品数量、规格、厂家、商标、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号和质量等,并及时收集和核实相关证件,做到证件、票据、实物“三符合”,履行规定登记。
(五)、进口产品必须有中文标识,验收核对时,特别注意中文标识的正确性。验收标准到最小包装。
(五)、领取物品时,应仔细核对领物单和实物是否相符,并核对数量、品名和检查质量,发现有误,应及时更正;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当拒绝领取。
(六)、领物时,应仔细核对数量,当面点清。领取医疗卫材离开库房后概不退换,特殊情况需退换者,必须保持包装完好,与领物发货的原样标识、批号等相符。
(七)、使用科室应按规定办理领用手续后到库房领物,确因工作需要来不及办理领用手续的,可书面借条形式到库房借用,但必须在规定时效内(一般不超过二个工作日)补办完善领用手续。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验收人员可拒收:
1、无生产厂家、地址、商标,虽有但不全或不清晰的;
2、商品变质或有效期已过,或有破损的;
3、商标牌与生产厂家不符的;
4、商品规格不符,证件不相符或不全的;
5、进口产品无中文标识;
6、非申购(或未计划的产品;
7、其它常规不符合性条件发生的。
(七)、由供应室保存的卫生材料到货时,库房保管员应到现场和供应室责任人共同验收登记签字,收集资料;属医院确认专科自行储存的卫生材料到货时,库管员应到现场和使用科室共同验收并登记签字,库管员应收取相关资质证件备案。
(三)、使用科室领用医疗用品,必须经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字同意,设备会计和库管员方可执行办理出库和发放货物,所有医疗用品必须进入科室成本核算;机关职能科室领用的医疗用品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领物人员持领用单到设备会计处办理好出库下账后,持出库单和领用单到设备科库房领取货物。出库清单一式三联,设备科留档入帐一联,使用科室自留一联,库房保管一联。
(八)、自觉遵守各项制度,按规定程序及时做好入库、出库手续。如有损坏或数量、品种规格不符,必须及时处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必须坚持价格、货物、凭证“三符合”,不得有差错。
(九)、深入使用部门收集意见,并及时反馈给生产单位,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具体问题。
六、违反制度的责任
(一)、凡属未上报购置计划和申请,或未经请示医院领导批准同意,科室或工作人员擅自购买的,医院视为未购买,拒绝入库。
设备验收管理制度3
一、设备验收移交范围:
1、将安装准备完毕,交付使用的采掘工作面设备进行竣工验收移交。
二、机械化采掘设备验收的范围和相关职责
1、机电科设备组负责租赁设备的到货验收、登记及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三机”配套试验。
2、设备到货验收必须严格检查技术状况,清点附件、工具,校对技术文件和资料等,认真填写《设备到货验收登记》并及时归档。
3、设备到货后机电科设备组组织机械化采掘管理小组成员以及相关使用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三机”配套性能的试验。
4、试验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或“三机”性能不配套应及时与采购供应部联系处理解决。
5、对采煤机、液压支架和刮板运输机的机械性能、电气参数、图纸资料等进行现场试验,对于试验出的参数要与图纸资料进行核对,并做验收记录。
6、高档普采二机配套设备验收程序与综采三机配套设备验收程序相同。
三、机械化采掘设备验收、试验标准
(二)、科室或工作人员擅自先试用,或擅自向经销商承诺购置意向,干扰医院正常采购活动,一经查实,终止与该经销商业务关系,并按该项业务总价值的10%处罚直接责任人。
(三)、赠送或科研合作的器械材料应及时入库,否则,将按其总价值的5‰/日,处罚科室或直接责任人。
(四)、未经设备科验收的器械和材料,医院拒绝入库。
(八)、对于紧急或应急工作购置的医疗器械材料,不能按常规程序验收的',可以先使用再补办验收手续,但必须有医院领导的授权或设备科科长的认可。
(九)、凡是医院采购的医疗器械材料应由经手人持发票(送货清单)与设备科管理人员按合同要求办理入库。库房管理人员按规定登记入库;并及时将票据移交会计做帐。
(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及物资原则上要求使用科室、库房每周以计划申报表报设备科统一审核,拟定采购储备计划。如遇急特医疗用品的领用缺货,则按先通知供货再补办手续的特殊程序执行。
5、液压支架的底座和推移装置与输送机的机头、机尾和中部槽的连接及其运用方式(如立即支护还是滞后支护),它们间的连接位置设置以及性能强度相适应;
6、液压支架的移架速度与采煤机的割煤速度相适应;
7、刮板输送机、液压支架的防滑性能与煤层倾角大小相适应;
8、刮板输送机与转载机的联接应满足相互移动和转动的要求;
(2)整机空运转2h:滚筒调至最高位置正反向牵引分别运行lh,无异常噪音和振动、温升正常、紧回件不松动;
(3)调高系统试验:操作调高手把使摇臂升降,要求速度平稳,最大采高和卧底量与设计相符,摇臂在水平位置化,下降量不大于25mm。
7、在操作过程中,各手把、开关、按钮应动作灵活可靠、工作准确。
8、电气部分符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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