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产业园安全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科技产业园安全管理,保障园区内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科技产业园内所有单位、部门及从业人员。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科技产业园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二)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四)定期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及时报告并组织抢救。
第六条各单位、部门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七条科技产业园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三)安全检查制度;
(四)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五)应急管理制度;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七)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第八条各单位、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备案。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科技产业园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新入职员工应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在岗员工应每年接受不少于8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五章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第十二条科技产业园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各单位、部门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自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委员会应组织不定期抽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第六章事故报告和处理
第十五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
第十六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和处理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进行。
第七章应急管理
第十八条科技产业园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应急情况。
第十九条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条各单位、部门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应急物资和设备。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科技产业园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以上内容为示例性文本,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园区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