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所四项措施加强流通领域现场制售食品经营业户的监管(五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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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所四项措施加强流通领域现场制售食品经营业户的监管
(五篇范文)
第一篇:工商所四项措施加强流通领域现场制售食品经营业户的监管***工商所加强流通环节现场制售食品经营
业户的监管
一加强宣传教育,开展调查摸底。

通过公示牌、发放传单等改进宣传方式,深入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在全区形成“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舆论导向,增强经营者维护食品安全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调查核实现场制售食品的品种、数量、责任人、联系方式等有关事项,彻底摸清和真正掌握了辖区现场制售食品经营业户的全面情况。

二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经营主体资格。

严格食品经营业户的准入管理,严格流通领域食品许可证发放,规范食品经营准入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者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严格审核现场制售经营业户的经营场所、经营设备,对不符合条件的食品制售经营业户,坚决不给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加强监管执法,规范经营行为。

一是严格落实经营者进货查验制度。

加强日常巡查,重点监督检查从事现场制售的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原料的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监督食品经营者按照食品经营自律“三条线”的标准建立索证索票追溯制度,保留食品材料的有效凭证及检验合格证明。

二是指导业户建立《熟食加工记录台帐》,按要求记
录加工的名称、加工时间、保质期、原辅材料名称及数量等,规范填写食品公示标牌。

四加强行政指导,强化食品追溯系统。

强化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自律制度,督促经营者落实亮证亮照、挂牌经营制度,与食品制售经营业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充分利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追溯系统,把现场制售食品经营业户录入
系统,并进行追溯跟踪,及时补充完善数据库。

截止到目前,***工商所已为辖区的**家现场制售食品经营业户办理了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将其全部录入了食品安全监管追溯系统。

第二篇:工商所食品经营业户监管规范要求
食品经营业户监管规范要求
为全面落实分局党组关于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区食品经营业户经营秩序,现制定工商所食品经营业户监管规范如下:内勤:
一、食品安全数据库录入
1、服务器地址:。

2、信息录入要求:辖区内录入食品业户数目达到100%,必须与综合业务系统内数据库户数相符,商品信息采集要做到全面、及时、准确。

3、各所必须建立完整的食品信息采集档案。

4、对食品信息采取倒查时,要确保能找到食品经营业户及供货商。

二、食品经营业户监管档案(必查内容)
1、各所必须建立完整的食品经营业户静态监管档案。

档案内容含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工商所与食品经营业户签订的食品安全经营责任书。

2、食品经营业户的动态监管档案要严格按巡查周期要求,做好食品经营业户专项巡查笔录,有巡查人员和当事人签字确认,并建好书式动态食品经营户监管档案。

3、各所建立规范、完整的食品经营业户台帐。

三、食品流通许可证及台帐
1、申请人提交的证件、材料等齐全,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
字(盖章)。

2、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使用A4纸。

3、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4、现场核查表上必须有执法人员亲笔签名。

5、食品流通许可证档案装订规范,并建立专门的档案盒。

6、食品流通许可证台帐必须规范准确,并装订成册,建立专门的档案盒。

外勤:
一、食品经营业户监管规范
1、统一“票证”。

辖区内所有流通环节批发食品、采购食品(自用除外)活动均使用统一“食品供货及销售单”(一票通),一式两联,一联供货(批发)商留存,二联交购货方留存,并定期分类装订成册,作为批发台帐和进货台帐。

连锁经营企业统一向连锁店配货的可采用符合台帐规定内容要求的内部清单,连锁店自行组织进货应当使用统一单据。

有条件的超市可统一使用电子“一票通”。

2、统一“标牌”。

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应使用统一格式的公示牌,公示牌填写要真实齐全,符合法规规定。

(必查)
3、责任制及从业人员实名公示。

统一使用发放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与公示牌,张贴在食品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责任辖区工商监管人员、业户主要负责人及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姓名和照片,同时公开投诉、申诉、举报渠道及联系方式。

(必查)
4、针对辖区内食品批发业户,各工商所要求其在送货时,必须向食品经营户提供所属地工商所加盖印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负责人及送货人身份证复印件、供销双方食品安全合同书。

送货单据必须使用统一的“食品供货及销售单(一票通)。

5、食品经营业户“一户多档”建档要求。

每个供货商建立一个供货档案盒,档案盒内要求有供货商所属地工商所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负责人及送货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供销双方食品安全合同书、食品经营业户承诺书。

送货单据必须使用统一的“食品供货及销售单(一票通)(必查)
6、食品经营业户必须要做到持有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

(必查)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各所必须建立专门档案,档案内容含专项检查笔录、报表、总结及处罚情况。

三、档案内容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档案、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档案、食品安全监管影像档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文件档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档案、食品安全整治与办案档案、食品安全监管宣传教育与学习培训档案、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区划分及责任书档案、食品安全监控点档案、食品经营示范店档案、12315申诉举报档案。

第三篇:食品现场制售经营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食品现场制售经营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店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保证食品既卫生又安全,做到诚信经营。

二、制订并落实《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设备清冼消毒制度》、《除虫灭害制度》、《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做到证照、制度、工商提示上墙,并置于醒目处。

三、从业人员卫生承诺:
1.从业人员在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并掌握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后上岗操作,并按规定定期体检。

2.从业人员工作时穿戴清洁的白色专用工作衣、帽,将头发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手上不戴外露饰物。

进入制售专间前做好洗手、消毒、戴口罩,双手每小时至少清洗消毒一次。

制售熟食类食品时,使用经消毒的专用工具。

3.凡患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从事熟食类食品制售工作。

四、场所设施卫生承诺:
1.做到现场制售食品场所和周围环境整洁,经营场所与生活场所严格分开,商品陈列整齐有序,实行严格的商品摆设分离制度。

2.现场制售食品在核定区域内进行,不擅自搬离核定经营场所。

3.现场制售食品场所内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更衣室(处间)、流动水源、下水道、洗涤水池。

地面有坡度,有排水设施无积水并做到防滑。

五、制售行为卫生承诺:
1.有相应的洗手、清洗消毒、加工、冷藏、垃圾与废弃物密闭存放容器等卫生设施。

有排气、排烟等设施。

3.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完备。

4.流程布局合理,无交叉污染。

5.设备、工具、场地等在使用前均彻底清洗消毒。

6.现场制售食品场所的地面、墙壁、屋顶使用浅色、不吸水、不渗水、无毒材料装修,有2米以上采用浅色瓷砖或其他防腐材料制成的墙裙。

7.现场制售食品场所内配备空调、温度计等设施,温度保持在25℃以下。

8.一部分对温度没有特殊要求的热制食品,参照以上相关规定执行。

六、原辅料和添加剂的管理并制售承诺:
1.使用的原辅料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

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符合食品添加剂国家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3.用水符合GB5749-199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食物加工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食品与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

5、熟食品出炉后保证在相关规定时间内销售,超过时间的回锅充分加热后销售。

七、建立台帐制度。

1.建立进货台帐:原辅料从具有营业执照的合法供货商进货,每次进货均索取发票,并保存备查二年以上。

完整记录原辅料的名称、数量、供货者名称、联系电话、进货日期等。

2.建立批量销货台帐:完整记录批量销售的产品名称、数量、购买者姓名、联系电话、购买日期等。

3.建立废弃物处置台帐:对废弃物的去向进行登记,记录废弃物名称、数量、收购者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用途等。

八、履行进货查验职责。

不经销有毒、有害、污秽不洁、腐烂变质食品,及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及其制品;不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九、消费投诉处理。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造成消费者损失的,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主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承担相应责任。

对以上作出的承诺,在本单位从事现场制售食品经营期间有效,接受工商和政府有关部门、消费者、社会各界的监督。

如有违诺,自愿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诺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第四篇:2016食品经营业户保证书
2016食品经营业户保证书
食品经营业户保证书
西平县清真食品经营承诺保证书
1、保证清真食品的进货渠道,严格按照清真饮食习俗的要求生产、经营,确保清真食品的质量。

2、不为不符合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领牌、转让清真牌或购买假冒清真牌照等。

3、严格按照《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的其它管理规定。

4、如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接受处理。

承诺保证人:担保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
食品经营安全保证书《食品安全法》,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
一、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诚信经营,所经营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与经营的食品品种、相的食品原料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且符合下列要求:(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及污染源规定距
离;(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三)经营场所内部环境整洁;
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相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且符合下列要求:(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符合规定,布局;(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清洁,符合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三)备有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分开。

四、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经营人员每年必要的健康检查,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食品进货查检记录制度。

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条件尽快使用电子台帐。

六、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七、自检或行政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作好的记录和通知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协助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八、食品广告的内容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九、经营预包装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的要求销售;(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载明食品原产地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络。

十、经营散装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址及联络等内容;(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
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等内容。

十一、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经营活动;(二)小包装食品要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容器;(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四)用水符合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五)使用对人体安全、无害的洗涤剂。

十二、经营食品批发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出可追溯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销售日期等内容。

(二)努力条件设立食品检测室,配备的检测设备和专职的检测人员,适时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三、如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四、自觉监督。

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处。

十五、如有违反,自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处罚。

(盖章):人(签名):年月日
食品经营承诺书(使用)作为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业主,深知我们所经营食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维护食品消费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本业主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企业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

自觉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服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二、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并执行以下管理制度。

(一)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采取索证索票的方式,审验食品生产者或供货者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二)进货台帐制度。

如实记录每种食品进货时间、来源、名称、规格、数量、保质期等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商品销售发票、凭证要求保存2年以上。

(三)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采取食品质量先行负责方式,落实食品质量承诺责任。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退市制度。

三、严把食品质量关,不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

四、做好库存食品的防潮、防霉等工作,保持货架、仓库卫生清洁。

五、使用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以法定计量单位作为结算依据,不短斤缺两,销售时不拒绝消费者对计量器具的复核。

六、不发布食品虚假宣传广告,户外广告自觉报经工商部门审批后发布。

七、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建立商品质量联络员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承诺企业(店)业主:(法定代表人)年月日第1 / 1页
食品经营者承诺书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本经营者庄严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从事食品流通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
2、保证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凭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保证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

3、保证有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4、保证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查验记录及进货票
据按规定规范装订,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5、保证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环境、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要求;
6、保证建立并执行定期查验及退市制度,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通知相关生产者和消费者,做好记录,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7、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
8、保证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不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9、积极配合工商部门的巡查检查,依法接受工商机关的行政处罚;
10、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愿意按消费者支付价款十倍增加赔偿。

承诺人:
年月日
(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在工商机关,一份由经营者张贴于经营场所)食品经营者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设备设施布局合理,从业人员健康。

三、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帐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行业自律制度。

四、不采购、不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掺杂掺假、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

五、不做任何虚假宣传,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六、积极主动协调解决消费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树立诚实信用的经营者形象。

七、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八、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万全县安家堡有宝小卖部承诺单位负责人: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流通领域食品监管发言材料
多措并举狠抓落实
全面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自去年机构改革以来,我局的食品监管模式发生了很大变化,我们不仅要对食品流通环节进行监管,而且还要对食品生产、消费(餐饮)等环节进行监管,我们在认真学习、拓宽食品监管领域的同时,更加强了我们一直都很熟悉的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

我局严格按照市食药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安排部署,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面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现把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规范经营条件为重点,把好主体资格准入关
严格按照食品经营主体的法定条件,坚决禁止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食品经营主体进入市场。

对已经取得《食品流**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经营户进行严格的准入管理,采取规范一大批,取缔一小批的工作措施,严格食品经营专区专柜等条件,规范经营散装食品的经营户配备防蝇防尘等设施,对不符合食品存储条件的,按下不着地,背部靠墙的要求进行了整改,进一步引导和督查食品经营者采取索证所票方式,查供货主体、查所供食品对索取的有关票证进行存档备查。

在购进、仓储、销售等环节建立健全内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把食品质量关,明确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责任。

同时对乳制品经营按照要求,实行单项审核,建立健全乳制品经营登记和台帐,定期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查处取缔超范围经营乳制品的行为,确保乳制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以督导检查为重点,实现监管责任区域化
我局从加强组织领导入手,不断强化局所两级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督查频次。

要求联系各所的分管领导对各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每季度至少督查一次,各所所长对各巡查组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每月至少督查一次。

二是督查方式多样化。

在督导过程中,不仅查看各所巡查记录;而且还要实地检查经营户,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辖区所反馈。

三是扩大督查内容。

以前检查的重点是证照、台账、索证所票、三无等等,现在根据增加的职能,在原来检查项目的基础上还增加了QS认证、质检报告、食品质量、许可、消费安全等等内容,大大拓宽了监管的范围。

三、以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街为点,以点带面,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食品安全示范店作为惠民工程的一项重点工作,我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坚持创建高标准、工作严要求,严格把关,做到好中选强、强中选优。

并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创建活动,努力提高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街的守法意识、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扩大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街的影响力、带动力和辐射力。

充分发挥行政管理机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提质扩量、注重实效的原则,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同时,我局特别注重对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回头看工作,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对照食品安全示范店现场检查项目逐项检查,随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改正。

四、以培训教育为重点,逐步实现食品经营者自律化
一是通过315、12.4等法制宣传活动,搭建食品安全咨询台,假冒伪劣食品展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是以会代训抓培训。

我局以所为单位、以《食品安全法》、《流通环节食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为主要内容,培训流通环节食品从业人员(如:丰乐所,对丰乐市场经营户分行业、分类别进行培训,做到市场经营户培训的全覆盖)。

三是入户检查抓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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