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学籍处理的相关规定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科技大学学籍处理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学生所在学院需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将结果于下学期开学后三周内上报教务处,学校审查后按如下规定进行学籍处理:
一、学生每学期修得的学分总数(含重修获得学分),未达到该学期所修总学分50%者,由学院给予学业警告并报教务处备案(学业警告对学生不是一种处分)。
二、学生一年内获得学分总数(含重修获得学分)未达到该学年所修总学分30%者应予以退学,在不超过其在校最长年限情况下,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予延长学习年限一年,编入下一年级相应专业试读,重新学习未获得学分课程。
三、学生一学年获得学分总数(含重修获得学分)未达到该学年所修总学分的60%者,延长学习年限一年,编入下一年级就读,重新学习有关课程。
四、学生一学年获得学分总数(含重修获得学分)达到该学年所修总学分的60%者,可以按专业培养方案的安排继续进行新课程学习,未修得的学分可通过重修获得。
五、学生在学年末未获得的必修课(含实践环节)学分总数达到20学分者,应延长学习年限一年,编入下一年级就读,重新学习未获得学分的必修课。
六、学校实行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准入制度,学生在毕业设计
(论文)开始时累计毕业所缺学分达到或超过12学分,将不具备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教学活动资格,编入下一年级,先修读应修课程达到规定要求,方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教学活动。
注:虞雨舟同学可能会面临三、四、五三条的问题,就看他这学期成绩出来是什么样儿了。
对于双学期仍未通过的科目(开学重修后计算),只能在2014-2015学年下学期进行重修,可能会面临延迟拿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问题。
(因为,我校毕业班离校一般在6月20日,有一些课程成绩在之后出来,在毕业资格审核和学委会上是无法通过的,需要延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