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工商局关于加快推进海南州商标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工商局关于加快推进海南州商标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4.20
•【字号】
•【施行日期】2009.04.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标综合规定
正文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工商局关于加快推进海南州商
标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州工商局《关于加快推进海南州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已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日
关于加快推进海南州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
(海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省政府《青海省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的实施意见》(青政[2008]39号)文件精神,结合海南实际,依托“四大基地”,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建设品牌海南,促进我州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注册商标的拥有量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一个地区商标的多少,尤其是驰名、著名商标的多少,直接体现着该地区的经济实力。

商标在社会
发展和社会进步中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商品交换对商标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商标已成为企业参与竞争的有力武器,拥有知名度高的商标就拥有了市场。

截止2008年12月份,全州累计培育商标88件(注册商标38件),省著名商标1件,海南知名商标5件,县域好商标15件,这些品牌造就了一批知名企业,扩大了我州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份额,对我州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但是从拥有量和创建商标品牌的积极性来看,与全国、全省有较大差距。

一是注册商标数量少,市场占有率低。

到2008年12月底,全州商标总量占全省注册商标总量的千分之九,占全国注册商标总量的百万分之六。

目前全州有各类企业861户,平均4户企业拥有1件注册商标,且层次不高,商标品牌结构单一、含金量低,商标在拉动经济增长中所起到的作用还有待提高。

二是企业商标意识淡薄,广告宣传缺乏战略性。

商标注册不及时,使用不规范,宣传缺乏战略高度,自我保护能力不强。

另外,宣传所投入的广告费也明显不足,并且宣传的范围不广,只满足于在州、县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品牌的市场份额日益萎缩。

三是企业短期行为严重,不注重品牌的持续培养。

企业只注重一时效应,缺乏统一长远规划,对品牌投入和培植力度不够,失去消费者心目中的品牌形象。

因此,加快培育和发展高知名度商标品牌工作已迫在眉睫,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动、部门主抓、社会联动”的要求,加大扶持培育力度,积极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引导企业向管理要效益,向品牌要利润,促进全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快推进商标战略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紧紧围绕“品牌兴州、品牌强州”战略布局和“注册一件商标、培育一个品牌、拉动一个产业、促进一方经济”的总体思路,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为重点,全力打造注册商标、青海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三大方阵为
核心,大力推进商标战略,为海南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围绕我州“四大基地”发展战略,坚持商标优先、梯级推进的原则,以扩大注册商标总量为基础,以培育驰(著)商标为重点,全力打造三大商标方阵,实现注册商标量和质的新突破。

争取到2012年,全州注册商标的总量在现有基础上增长2倍,达到26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总量达到1件以上;青海省著名商标在现有基础上达到3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拥有量达到1件以上。

三、加快推进商标战略的主要内容
(一)抓注册,大力培育注册商标方阵。

重点围绕我州“四大特色产业”发展战略,利用三年时间,通过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服务千家企业、培育千件商标”主题活动,力争每年指导服务60家企业,培育注册60件商标,彻底改善我州注册商标总量偏少的现状,努力为培育品牌奠定基础。

在继续抓好第二产业商标注册的同时,重点培育第一产业(农业、畜牧业、林业及相关产品)、第三产业(旅游业、服务业及相关产品)的注册商标。

着重从五个方面扩充总量:一是共和、兴海、贵南、同德县围绕“畜产品建设”做文章,动员辖区企业申报畜产品、乳制品和民族工艺品商标;二是贵德县紧紧围绕高效农牧业、科技农牧业和特种养殖业做文章,帮助企业申报农产品商标和水产品商标;三是贵南县突出草产品优势,引导企业申请草产品商标;四是龙羊峡依托库区渔业资源,发展养殖、捕捞、加工业,以独特产品动员企业申请注册水产品商标。

五是贵德、共和县突出地域旅游优势,对现有的农家院、风情园进行帮扶规范,提高服务档次,引导注册服务商标,走特色经营之路。

同时,加大现有注册商标、地理标志防御性保护性注册,防止抢注。

一方面动员企业对现有注册商标扩大类别,延伸注册领域;另一方面各级人民政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搜集具有地域特色的名胜古迹、自然景观、人文特色、民俗民风、
优势资源作为商标设计的重点,进行储备和保护,防止他人抢注,造成资源的流失。

(二)抓引导,积极争取县域好商标、知名、著名、驰名商标,逐步形成县域好商标、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方阵。

按照“本地知名、全省著名、全国驰名”的梯队发展思路,在全州范围内深入开展争创县域好商标、州级知名商标、青海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活动,努力营造重视品牌、争创品牌的良好氛围。

一是按照“申报一批、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注册一批”的要求,不断强化争创县域好商标、州级知名商标、青海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梯队建设。

对确定的重点企业,上门开展服务,加强与媒体合作,通过开设专栏、专题报道等形式,组织宣传企业商标,提高商标市场知名度,提升海南品牌整体实力。

二是协助企业进一步加大中国驰名商标的争创和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力度,争取早日报批成功。

(三)抓维权,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

一是以保护“互助”等中国驰名商标为重点,切实履行好经济红盾卫士职责,重点强化商标行政执法,坚持打击和保护并举,多管齐下,做好护牌维权工作,对于那些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案件要集中力量一查到底。

二是充分发挥工商“一会两站”作用,确保投诉有门,赔偿有路,积极受理消费者在商标方面的投诉,及时化解涉及商标的消费纠纷,保护好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我州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

三是对驰名、著名企业和在全州享有一定声誉的商标,在企业登记工作中实施重点保护,禁止他人擅自使用和注册登记,确保商标注册人的权益不受侵犯。

四、加快推进品牌战略的具体措施
实施品牌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州县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从自身的实际出发,周密计划,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品牌战略。

海南州成立由分管州长为组长,工商、财政、经贸委、发改委、质监、农林环保、科技、旅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
海南州商标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工商局,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各县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在具体实施名牌战略工作中,运用好三个关键环节:
第一,政府推动。

创立一个品牌,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和推动。

州政府和各县政府要建立实施品牌战略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成立实施品牌战略领导工作办公室,专门负责协调落实相关工作,制订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的年度行动计划并实施考核,进一步提高政府推动品牌建设的工作绩效。

定期召开实施品牌战略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品牌战略实施过程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州县两级财政应根据实施品牌战略的工作需要,每年在财政预算支出中,安排必要的实施品牌战略专项经费,以保证品牌战略的顺利实施。

一要加强协调配合。

政府、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和协作,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

二要做好服务工作。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充分发挥服务功能,切实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三要建立培育和发展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平台。

创建闲置商标交易平台,促进商标转让,盘活商标资源。

通过现有商标的深度开发和使用,进一步扩大我州商标在国内外市场的影响力。

通过推介会、展览会、专题图片展等多种形式开展海南创牌工作的成果推荐展示活动方式,进一步向全省、乃至全国展示海南品牌,将品牌引向全国。

第二,企业主动。

搞好品牌的策划和注册,从品牌定名、定位、定形(文字、图案、色彩等设计)入手,对照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标准,做好品牌的策划,谋划好品牌的开发、推广、运作和经营;加强品牌的注册登记和依法保护工作,形成自己的自主品牌。

获得驰名、著名、知名商标,要加大宣传,提升品牌,强化质量管理,注重信誉,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充分利用驰名、著名、知名商标这块金字招牌,将产业做大做强。

第三,部门联动。

各相关部门要在规范市场秩序,扶优治劣上发挥作用,坚持抵制假冒伪劣产品,为品牌产品占据市场,打下一个良好的群众基础,使更多的产
品在市场的实际表现中发挥品牌作用,为品牌企业发展营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同时,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关注和参与品牌培育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各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加强分工协作,整合力量,共同推动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

1、工商部门:负责《商标法》赋予的职能,牵头做好品牌推进工作。

一是要做好商标注册的引导、扶持、发展工作;二是要开展驰名、著名、知名、好商标推荐申报、评选工作;三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持续不断地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专项执法行动,保护高知名度商标专用权,依法查处利用企业名称侵犯驰名、著名商标权益行为和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的侵权假冒行为。

2、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保障经费供给,将品牌发展基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筹措和拨付相应基金;对获得驰名、著名、知名、县域好商标要列入企业重要的资产组成部分,防止企业在资产重组中出现商标品牌资产流失。

3、经贸、发改部门:负责对驰名、著名、知名、县域好商标企业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等方面优先扶持。

并对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尽可能简化审核程序,提供便利条件。

鼓励涉农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商品交易会、博览会和展销会等活动,扩大农产品对外贸易。

4、质检部门:负责品牌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打击生产环节假冒伪劣行为。

并协助工商部门认定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和县域好商标。

5、金融部门:负责对已获得驰名、著名、知名、县域好商标价值评估确认。

并对驰名、著名、知名、县域好商标以及获得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的企业启动给予金融信贷融资支持,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困难问题。

6、科技部门:负责推动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鼓励企业、行业设立各类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等研发机构,加大扶持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力
度,帮助争取上级科技项目经费支持。

7、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对品牌企业给予成本核算及税收方面的纳税服务、指导。

并协助工商部门优先推荐支柱产业商标认定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和县域好商标。

8、农业、林业环保部门:负责原材料地质量把关和技术指导,并协助工商部门筛选确定具有发展前景的特色农畜产品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

9、旅游部门:负责对商标及产品的对外推介、宣传、服务工作,纳入定点采购目录。

并协助工商部门认定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和县域好商标。

(二)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品牌意识。

海南州实施品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及新闻单位制订宣传计划,对列入当年争创计划的企业以及已获得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在《海南报社》、海南电视台及各县广播电视台采取专栏、专题节目或公益广告的形式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各相关部门采取优惠政策鼓励我州品牌商标企业在相关区域、路段设置大型广告牌,宣传品牌商标,达到以品牌带动新产品开发、强化品牌效应的目的。

各相关部门定期召开品牌战略研讨会、品牌企业座谈会,提高企业争创品牌活动的积极性。

同时,引导创品牌企业加大广告宣传投入,树立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的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从而形成政府重视品牌、企业争创品牌、消费者认知品牌、多方保护品牌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激励机制,增强品牌发展后劲。

进一步加大对品牌的培育和扶持力度,州政府和各县政府建立品牌建设发展基金,纳入当年的财政预算,从2009年起州、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作为品牌建设发展基金。

主要用于:
1、商标注册费的补助。

对一般商标补助注册费的50%,对农畜产品商标补助注册费的80%,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全额拨付。

实行分级承担,以州县工商局登记管辖和持有商标《受理通知书》为准,每年底兑现一次。

2、驰名、著名、知名、县域好商标的奖励。

具体奖励办法为:州政府对获得
的中国驰名商标奖励10万元;青海省著名商标奖励5万元;海南州知名商标奖励1万元。

在州政府奖励的基础上,县政府对获得的中国驰名商标奖励1万元,青海省著名商标奖励0.5万元,海南州知名商标(每2年评比一次)奖励0.3万元,县域好商标(每2年评比一次)奖励0.2万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