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年底前将实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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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9月10日电(记者申亚欣)“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计划顺利推进,有信心能够在年底之前圆满地实现。
”今日上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说。
胡晓义介绍了“关于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的情况”。
他表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到今年底要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这两项制度在全国范围全覆盖。
这个目标的提出,是本届政府向全国人民作出的一个庄严承诺。
为了保证这个目标的顺利实现,我们在巩固已有试点地区的制度建设的同时,重点做了三项工作:一是把尚未纳入试点的862个县区全部纳入了覆盖计划;二是提前对专业人员培训和基层调查摸底工作进行动员;三是在6月20日领导小组批准了这两项试点全覆盖的方案之后,开展了全覆盖的督导工作。
从7月1日起,这两项全覆盖工作迅速地向全国推开。
截至8月31日,全国所有的2853个县级行政区全部启动了新农保的试点。
绝大多数县级行政区启动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工作,只有不到10个区县由于各种原因在8月底时还没有启动,这也是我们下一步督导的重点。
中央财政补助的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地方财政补助的资金也基本拨付到位。
到这个时点上,全国已经有亿城乡居民被纳入到这两项制度当中,其中参保缴费的是亿,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是亿。
这就是说,新农保和城居保这两项工作全覆盖计划得以顺利推进。
胡晓义说,“我们有充分的信心,能够在年底之前圆满地实现总理向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实现两项制度的全覆盖。
”
胡晓义指出,由于这两项制度的迅速推进,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框架基本建立。
亿这两项制度的覆盖人群,再加上城镇职工亿的参保人群,目前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覆盖人群已经超过了7亿人。
全覆盖的总目标是10亿人左右,13亿多人口中有3亿多是不在覆盖范围内的,比如学生、儿童,都不在覆盖范围,也就是现在70%以上的人口已经覆盖在这个基本的养老保险制度之下。
(本文来源:人民网)东南网-福建日报10月27日讯(记者陈旻)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称,今年我省46个新农保国家试点县(市、区)同步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国家试点,并将于2012年在全省推开,实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继建立新农保制度后新推出的又一重大惠民利民政策,此举意味着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全覆盖。
据介绍,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参保。
我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模式与新农保基本一致,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强调以政策的优惠吸引城镇非从业居民自愿参保。
政府给予补贴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他人资助)、政府补贴组成。
个人缴费,缴费标准目前设10档,200~2000元,每200元一档,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最大的优惠政策,是政府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参保给予补贴。
政府补贴分为两部分:一是政府对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贴(目前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
二是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每人每年30~5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如缴费200元补贴30元,缴费400元补贴35元,缴费600元补贴40元,缴费800元补贴45元,缴费1000元及以上补贴封顶为50元。
地方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增设缴费档次,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
其中,城镇重度残疾人(一、二级以上的),城镇低保户,城镇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50%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年满60可终身领取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自年满60周岁次月起,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制度实施时,年龄45周岁以上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制度实施时,年龄45
周岁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按月支付,目前国家规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今后将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月支付,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此外,参保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包括个人缴费、社会公益组织和他人资助的,可以依法继承;但政府补贴的资金余额不能继承。
作者:陈旻(本文来源:东南网)本报海口12月9日讯(记者梁振君)今天上午,海南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发放仪式在海口市海达社区举行,百名60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代表现场领取了养老金存折。
记者从发放仪式上了解到,截至今年11月,我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全省已有万名城镇居民参保缴费,3万余名60周岁以上城镇居民领取了养老金。
省委副书记、代省长蒋定之,副省长陈成出席仪式并为城镇居民代表发放养老金存折。
海口市海达社区的吴先生今年65岁,在领到养老金存折后非常激动地说:“以前都是靠政府发低保和儿子给点生活费过日子,现在自己也有养老金了,真是高兴!”推进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构建更加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城镇居民老有所养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继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惠民政策之后的又一项民生工程,是我省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又一重大突破。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部署,省委、省政府从今年4月1日起在海口、三亚、儋州启动试点工作,7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行。
省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海南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凡具有本省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当期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现有社会养老保险,无任何形式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政府对符合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城镇居民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与市县财政分担。
目前,在各市县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局良好。
陈成在发放仪式上说,希望广大城镇居民踊跃参保,早日享受党和政府的阳光政策,让老有所养的梦想成为现实。
各市县、有关部门要以此次养老金发放仪式为契机,加强责任落实,确保年底前实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60%、发放率达100%的目标。
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和督促检查,强化管理服务,从参保缴费到发放养老金各个环节都要尽量简化手续,为城镇居民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
省政府秘书长徐庄,省财政厅、省人劳厅、省农信社以及海口市负责人出席发放仪式。
作者:梁振君(本文来源:南海网-海南日报)本报讯(记者潘园园)14日,全省新农保工作总结表彰暨推进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福州召开。
会议通报了全省新农保和城镇居民保工作情况,对2012年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作了具体部署。
副省长陈荣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实现两项保险制度全覆盖是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的根本要求,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社会公平的迫切需要。
我省自2009年启动新农保试点以来,经过近3年的努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去年就提前实现了新农保全覆盖目标,今年7月底前力争实现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推动这项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制订工作计划,深入动员部署,并加强组织保障、资金保障和人员保障。
要深入宣传发动,特别要针对城镇居民情况复杂,入户宣传、调查难的特点,重点宣传参加城乡居民保的优惠政策,把政府补贴、补助的账算清楚,让群众感受实实在在的实惠。
要完善政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出台的政策措施,并根据本地实际和新形势的需要不断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要强化考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落实,促进各级各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要提升服务水平,深入、细致、扎实地做好这项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作者:潘园园(本文来源:东南网-福建日报)据新华社电全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部署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经验交流会议20日上午在京召开。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温家宝指出,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并加快新农保试点进度,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
温家宝强调,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都是由政府主导建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做到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试点工作必须把握好以下要点:一是坚持低水平起步、广覆盖,重在制度建设。
当前重点是先把覆盖全民的制度建起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再逐步完善制度和提高保障水平。
要坚持群众自愿参保,不许强迫命令。
充分运用财政补贴引导,吸引更多居民参保,努力扩大覆盖面。
二是坚持政府和个人共担责任,政府要确保责任到位。
个人获得保障的基本前提是承担缴费义务。
政府的职责主要是建制度、保基本、扶贫弱,即保证向所有参保的老年人提供基础养老金,对无力承担个人责任的困难群体,由政府代为缴费,帮助他们参加保险。
中央要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地方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宁肯少上几个项目,也要确保这方面的支出。
三是坚持城乡统筹,搞好制度和政策衔接。
要深入研究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转换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具体办法。
四是坚持多层次、多渠道解决养老问题,继续发挥好家庭和社会各方面积极作用。
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居民建立个人和家庭养老计划,购买商业养老保险。
(本文来源:泉州晚报)本报讯(记者李昱霖通讯员靳彦丽程春钧)河北省最后66个县(市、区)日前被纳入201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范围。
加上此前被纳入试点的106个县(市、区),今年底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覆盖全省172个县(市、区)的城乡居民,“全体人民老有所养”的目标将基本实现。
2009年河北省启动新农保试点,并在去年7月份同步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
新农保试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在扩面的同时,两项制度的保险政策、财政补贴政策已完全一致,实现了制度并轨。
截至去年底,两项制度在全省的覆盖面达到62%,有万城乡居民参保,515万人领取待遇,参保率达到%,领取率达到%。
按照规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都可参加新农保。
新农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员可以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中央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支付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河北省则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
目前,河北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设为每人每年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作者:李昱霖靳彦丽程春钧(本文来源:中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