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联络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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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明确安全联络员的职责和权利,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各部门、各项目、各岗位的安全联络员。
三、安全联络员的职责
1. 负责本部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 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上报和整改。
3. 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落实。
4. 协助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活动,配合做好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5.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6. 完成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安全联络员的权利
1. 依法享有安全生产知情权、建议权、申诉权和控告权。
2. 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3. 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4. 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机会。
5.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
五、安全联络员的选拔与培训
1. 安全联络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由各部门、各项目推荐产生。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安全联络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履行职责的
能力。
3. 安全联络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安全联络员的管理与考核
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安全联络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知识掌握程度、隐患排查和处理能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等。
2. 安全联络员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有权进行调整或更换。
3. 安全联络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出现失职、渎职行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将
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
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八、安全联络员工作流程
1. 安全联络员应每天对工作区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2. 安全联络员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 安全联络员应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4. 安全联络员应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或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5. 安全联络员应每月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包括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及教育培训等情况。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明确安全联络员的职责和权利,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效率,为公司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