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治水规定全面解释22(发布)
《煤矿防治水规定》解读
一般地,3个落程,水位埋深较大时,做1次最大降深试验 大口径群孔抽水试验一般延续时间不少于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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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治水•第规定3》章解读第5节
•《煤矿防治水规定》
井下水文地质补充勘探(4种情况)
采用地面水文地质勘探难以查清问题,需在井下进行放水试 验或者连通(示踪)试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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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条
第五章 井下探放水
14条
第六章 水体下采煤
7条
第七章 露天煤矿防治水
6条
第八章 水害应急救援
15条
第九章 罚则
11条
第十章 附则
2条
附录一~附录六
10章—142条—6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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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治水规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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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治水规定》解读
•《煤矿防治水规定》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
受采掘影响含水层
《煤矿防治水规定》解 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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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6
《煤矿防治水规定》解读
《煤矿防治水规定》出台背景
• 事故高发—事故总量大、重特大事故多发 >>约束 • 体制变革—要求改变现行法规制度去适应 >>改变 • 社会关注—加强安全生产的极端迫切性 >>压力 • 领导重视—加强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 >>推进 • 技术发展—科技兴煤、科技兴安、科技兴国 >>体现 • 实践需要—煤矿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 >>促成
•《煤矿防治水规定》
水文地质补充勘探(7种情况)
矿井主要勘探目的层未开展过水文地质勘探工作的; 矿井原勘探工程量不足,水文地质条件尚未查清的; 矿井经采掘揭露煤岩层后,水文地质条件比原勘探报告复杂的; 矿井经过长期开采,水文地质条件已发生较大变化,原勘探报告不能满
矿井防治水规定
矿井防治水规定1. 引言矿井防治水是矿山工程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矿工的安全和矿山设施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矿井防治水工作,保障矿山的安全与稳定运营,制定本规定。
2. 矿井防治水的目标2.1保障矿山设施的正常运行,避免因水灾事故导致生产中断。
2.2保护地下水资源,避免矿井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2.3减少矿井防治水工作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 矿井防治水措施3.1水文勘探在矿井建设前,必须进行水文勘探工作。
水文勘探的目的是明确地下水资源的分布特点和水位高程,为矿井防治水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水文勘探包括地下水位的测定、井点的选择和水文测试等工作。
3.2地下水控制矿井建设过程中需采取地下水控制措施,防止地下水对矿井建设和生产运营造成影响。
地下水控制措施包括灌浆封孔、应力分布调整、抽水、抗渗处理等。
3.3排水工程矿井排水工程是矿井防治水的重要一环。
排水工程应满足矿井产水量、排水水位要求,并具备排水设备的可靠性和自动化程度。
排水工程包括排水井、涵洞、泵站、排水管道等设施。
3.4水工建筑在矿井建设过程中,需采取水工建筑措施来增强矿井的防治水能力。
水工建筑包括溢洪道、挡水堤、引水渠等设施,通过构筑这些护堤、排水、引水的工程设施,有效地防止水灾事故的发生。
3.5水文监测矿井防治水工作中,水文监测是非常重要的工作环节。
水文监测主要是通过定期地水文测试,监测矿井地下水位、地下水流速等指标的变化情况,及时掌握矿井防治水的工作状态和地下水资源分布情况。
4. 管理与责任4.1矿井防治水责任矿山企业应当明确矿井防治水工作的主体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并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
4.2矿井防治水管理矿山企业应制定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档案,并定期进行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检查和评估,确保矿井防治水工作符合规定要求。
4.3矿井防治水培训矿山企业应定期组织矿井防治水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矿井防治水知识的了解和应对水灾事故的能力,确保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煤矿防治水细则释义详解版
煤矿防治水细则释义详解版煤矿防治水是个非常重要的话题,尤其是在我国这样一个煤炭资源丰富的国家。
水害在煤矿开采中常常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不仅影响生产,还可能危及矿工的生命安全。
因此,针对煤矿的防治水细则显得尤为重要。
一、了解煤矿水害的成因1.1 自然水源的影响在很多煤矿的周围,往往会有一些自然水源,比如河流、湖泊、地下水。
这些水源在降雨或融雪时,水位上升,可能会渗透到煤矿内部。
如果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这些水源就会对煤矿的开采带来威胁,甚至引发水灾。
1.2 人为因素的作用除了自然因素,人为活动也常常是水害的原因。
比如,在矿井开采过程中,破坏了地下水的平衡,导致水流的改变。
另外,施工过程中如果没有做好排水设施,积水就容易在矿井内部形成,对矿工的作业环境造成影响。
二、防治水的具体措施2.1 加强监测和预警要想有效防治水害,最重要的就是提前做好监测和预警。
通过安装各种水位监测仪器,实时掌握矿井周围水源的变化,及时发出警报。
这样可以让矿工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撤离和防范。
2.2 完善排水系统煤矿的排水系统要设计得合理而有效。
除了要定期检查排水管道的畅通性外,还要考虑在矿井深处设置一些应急排水措施。
一旦发生积水,可以迅速将水抽排出去,降低水害带来的风险。
2.3 加强人员培训煤矿的防治水工作不仅依赖于设备和设施,更需要有素质过硬的人员来执行。
因此,定期对矿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培训,让他们了解水害的危害和应对措施。
这不仅能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也能提高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反应能力。
三、落实细则的重要性3.1 法规的支撑随着煤矿行业的不断发展,各种防治水的法规相继出台。
这些细则不仅为矿井的安全运营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企业的管理提供了指引。
只有遵循这些法规,才能在日常生产中将水害的风险降到最低。
3.2 社会责任的体现煤矿企业作为一个重要的能源提供者,肩负着巨大的社会责任。
做好防治水的工作,不仅是保护矿工的安全,更是对社会、对环境负责。
煤矿防治水规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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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治水规定》解读
第九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 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
【释义】 本条是关于煤矿(矿井)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培训、教育的规定。
第二条 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防治水工作,适用本规定。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等有关防治水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 规定执行。
【释义】 本条是关于本规定适用范围以及本规定与现行有关防治水规程、规范、标准等关 系。
第三条 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 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受采掘 破坏或 影响的 含水层 及水体
含水层性质及 补给条件
受采掘破坏或影 响的孔隙、裂隙、 岩溶含水层,补 给条件差,补给 来源少或极少
受采掘破坏或影响 的孔隙、裂隙、岩 溶含水层,补给条 件一般,有一定的 补给水源
0.1<q≤1.0 存在少量老空积水, 位置、范围、积水 量清楚 180<Q1≤600 (西北地区90< Q1≤180) 300<Q2≤1 200 (西北地区210< Q2≤600)
第二章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
第一节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
第十一条 根据矿井受采掘破坏或者影响的含水层及水体、矿井及周边老空水分 布状况、矿井涌水量或者突水量分布规律、矿井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以及防治水工 作难易程度,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简单、中等、复杂、极复杂等4种(见表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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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治水规定》解读
第十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加强防治水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推广使用防治水的 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应当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 设备。
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3篇)
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保障煤矿生产经营安全,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防治水工作是指针对煤矿井下水、地表水以及矿井附近地下水的综合治理工作,目的是防止矿井涌水、渗水等水灾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生产安全和环境的稳定。
第三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遵循“防治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即通过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切实预防水灾事故的发生;同时,按照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工程措施、管理措施等多种手段,对已经产生的水灾事故进行有效处理和修复。
第四条煤矿防治水工作是煤矿生产经营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得到煤矿企业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防治水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明确相关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五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和工程技术,推动防治水的技术创新和工艺改造,提高防治水的效益和可行性。
第六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注重信息共享和合作,加强与地方政府、科研机构、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资源,实现防治水工作的协同发展。
第七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防治水工作的可操作性和持续性。
第二章煤矿防治水的基本要求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符合本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防治水管理制度,明确防治水工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分工和工作程序等。
第九条煤矿井下水、地表水以及矿井附近地下水的防治工作应当全面进行,不得遗漏与疏忽。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矿井下和地表水监测体系,每日对井下水和地表水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上报相关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矿井涌水、渗水等水灾事故的应急预案应当依法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和检查,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第十二条矿井防治水工作应当遵循绿色环保、循环经济的原则,充分利用和循环利用水资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第十三条煤矿井下水、地表水以及矿井附近地下水的防治工作不得擅自改变水源、水流的分布、方向,不得随意排放废水和污水。
《煤矿防治水规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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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条
《煤矿防治水规定》—疏干、带压开采
20m
处砌
砖、
石或
20盖砼墙源自m板泥避 免 再 次 渗 漏
充 严禁
填 、
堆放 在山 洪、
设 河流
立 易冲
标 志
刷至 的地 段
使报 用 中
废 孔 口封 帽孔
设 置 栅 栏 、 标 志
土
泥 土 填
+ 封
墙
至
井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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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归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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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治水规定》—地面防治水
地面防治水
第四十七条 矿井应当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进 行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煤矿应 当及时掌握可能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 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及时 掌握汛情水情,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加强与周边相 邻矿井信息沟通,发现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 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
易 积 水 地
山 洪 威 胁
高
段
于
历
史
最 高 洪 水 位
修 筑 沟 渠
特 别 低 洼
修
排填
筑
泄平
堤
积压 水实
坝
修筑
堤坝 避
、沟 开
、渠
露 头
、
范围 太大 专门 排水
裂
隙
报废井筒处理
排 至 地 面 矿 井 水
地 裂 缝 、 塌 陷 坑
矸 石 、 炉 灰 、 垃 圾
煤矿防治水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防治水安全七条规定煤矿防治水安全是煤矿工作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煤矿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了一系列防治水安全的规定。
下面将介绍煤矿防治水安全的七条规定。
规定一:煤矿必须建立完善的防治水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防治水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有章可循,有人负责,做到有针对性地进行预防和应对。
规定二:煤矿必须加强水害防治设施的建设。
煤矿应该根据自身特点,合理布置水害防治设施,包括排水系统、堤坝、排污沟等,确保排水畅通,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
规定三:煤矿必须加强对水体环境的监测和管理。
煤矿应该配备专业的水质监测设备,定期对煤矿周边的水体环境进行监测,确保水质符合相应的标准,防止因水质污染引发的安全事故。
规定四:煤矿必须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预案。
煤矿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水害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应急处理程序,确保在突发水害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做出应对。
规定五:煤矿必须加强人员培训和安全教育。
煤矿应该定期组织水害防治知识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员工在水害事故发生时能够正确、迅速地做出反应。
规定六:煤矿必须加强对施工工艺的控制。
煤矿应该根据施工要求制定相应的施工工艺,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控,确保施工过程中不造成水害事故的发生。
规定七:煤矿必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
煤矿应该与相关部门建立紧密的合作机制,及时沟通信息,共同做好水害防治工作,确保防治水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结起来,煤矿防治水安全的七条规定主要包括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水害防治设施建设、监测水体环境、建立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和安全教育、控制施工工艺以及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
只有做好这些规定的贯彻执行,才能从源头上保障煤矿工作人员的安全。
《煤矿防治水规定》解读
煤矿防治水规定解读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和《水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全民安全、维护生态环境,煤炭行业出台了《煤矿防治水规定》。
本文将对该规定进行解读,以便广大从业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和遵守该规定。
规定目的该规定的出台,旨在加强煤炭矿山防治水工作,有效降低因水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矿山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同时,进一步规范煤矿企业对矿区水资源的管理与利用,保障大自然生态平衡。
规定内容《煤矿防治水规定》共由6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总则第一部分规定了该规定的适用范围,煤矿企业的责任,以及对于水资源的定义等基本要求。
第二部分矿山开拓与矿井建设第二部分主要规定了矿山开拓和矿井建设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各项规定。
例如,必须对于矿区水源的数量及质量做出评估,建立水文地质档案等。
第三部分矿区水文地质监测第三部分主要规定了矿区水文地质监测的标准与要求,包括水质检测、水位监测等各项内容。
该部分的出台,旨在帮助煤矿企业及时发现水害隐患,采取措施防止发生水灾事故。
第四部分涌水及水害防治第四部分是本规定的重点内容,主要规定了如何应对涌水和水灾等情况。
其中包括了如何识别矿山涌水的种类和特点,如何采用安全、科学、有效的方法对涌水进行防治等等。
第五部分矿山水资源管理第五部分规定了煤矿企业必须如何进行矿山水资源的管理和利用的具体要求。
例如,规定了煤矿企业必须制定用水方案,严格执行水资源参与度等。
第六部分法律责任最后一部分规定了该规定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了对于违反规定的煤矿企业的惩戒措施和法律责任。
通过对《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解读,我们了解到了该规定中的各项要求和规则。
作为从业人员,我们必须认真阅读并遵守该规定,做好防治水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煤矿防治水规定1
煤矿防治水规定11. 引言随着煤矿开采和使用的增加,煤矿防治水成为一个重要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的问题。
为了保护煤矿周边的水资源和防止煤矿水灾事故的发生,制定煤矿防治水规定是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煤矿防治水的措施和要求,确保煤矿的水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保护,同时减少煤矿水灾事故的发生率。
本规定适用于国内各类煤矿的水资源管理和防治水工作。
2. 煤矿防治水概述煤矿防治水是指在矿井开采和运营过程中,采取措施预防或减轻由于煤矿内外各种原因引起的水灾事故,并确保矿井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煤矿防治水的主要任务包括:矿井排水工程建设、地层水管理、水质监测和治理、水资源利用和节约等方面。
此外,还应加强煤矿防治水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防治水意识和技能。
3. 煤矿排水工程建设煤矿排水工程是保证矿井正常生产和安全的重要措施,其目标是通过合理的排水系统将矿井内的地下水排出,避免地层水迅速涌入矿井,造成水灾事故。
煤矿排水工程建设应符合以下要求:•排水系统的设计应满足矿井开采和生产的需要,确保矿井内的地下水能够及时排除。
•排水系统的施工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
•排水设备和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应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排水水质的监测应定期进行,遇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水质处理措施。
4. 地层水管理地层水是指煤层下或矿井周围的自然地下水。
在煤矿开采过程中,地层水的管理至关重要,因为它可能会对矿井的安全和生产产生不利影响。
地层水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地层水的勘探和监测,了解地下水位、水压等信息。
•地层水的调控和调整,通过合理的排水系统将地下水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地层水的处理和利用,将处理后的地下水用于其他用途,如工业用水等。
•地层水环境的保护和修复,防止地下水受到矿井开采的污染。
5. 水质监测和治理煤矿防治水还包括对矿井水质的监测和治理。
矿井水质的变化可能会影响矿井的安全和环境保护,因此需要进行定期的水质监测和治理。
煤矿防治水规定全面解释22
煤矿防治水规定全面解释1. 引言煤矿防治水规定是针对煤矿行业的水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进行规范的法规文件。
该规定的出台旨在提高煤矿防治水的能力,减少水资源浪费,保护生态环境。
本文将全面解释煤矿防治水规定的相关内容。
2. 背景随着煤炭行业的快速发展,煤矿开采对水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
同时,煤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煤尘污染严重影响了周边环境和水质。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煤矿防治水规定应运而生。
3. 核心内容煤矿防治水规定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3.1 煤矿防治水的原则和目标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防治水的原则是以保护水资源、减少废水排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基础。
其目标是建设绿色矿山,实现煤矿产业可持续发展。
3.2 煤矿防治水的管理措施根据规定,煤矿应制定防治水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3.2.1 煤矿水资源评价和规划煤矿应在开采前对周边水资源进行评价,并制定合理的水资源利用规划。
此外,煤矿还需要进行水资源监测,及时了解水资源的变化情况。
3.2.2 废水处理和回用煤矿应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对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并尽量实现废水的回用。
废水处理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有效去除废水中的污染物。
3.2.3 煤矿排水管理煤矿开采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地下水和煤层气涌出水。
煤矿应制定合理的排水方案,管理和利用这些水资源,并防止排放造成的地下水位下降和土壤沉降。
3.3 煤矿防治水的监督与执法煤矿防治水规定强调了监督与执法工作的重要性。
煤矿防治水的监督应由相关部门进行,包括对煤矿的水资源利用情况、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水管理等进行定期检查。
相关违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4. 结论煤矿防治水规定全面解释了煤矿行业在水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
通过正确执行这些规定,煤矿行业将能够实现绿色矿山建设目标,保护水资源,减少水污染,促进煤矿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 注意:以上仅为示例文档,实际文档内容请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编写。
煤矿防治水规定全面解释22
• 第二节 矿井防治水基础资料
•
第14条 矿井应当编制井田地质报告、建井设计和建井
地质报告。井田地质报告、建井设计和建井地质报告应当有相应
的防治水内容。
•
井田地质报告一般可分为普查、详查和勘探地质报告。
•
第15条 矿井应当按照规定编制下列防治水图件:
• (一)矿井充水性图;
• (二)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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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
• 第一节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
• 第11条 根据矿井受采掘破坏或者影响的 含水层及水体、矿井及周边老空水分布状 况、矿井涌水量或者突水量分布规律、矿 井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以及防治水工作难 易程度,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简单、 中等、复杂、极复杂等4种(见表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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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治水规定全面解释22
•第13条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应当每3年进行重新确定。当发生 重大突水事故后,矿井应当在1年内重新确定本单位的水文地 质类型。 •重大突水事故,是指突水量首次达到300 m3/h以上或者造成 死亡3人以上的突水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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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治水规定全面解释22
• (一)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
• (二)气象资料台账;
• (三)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账;
• (四)钻孔水位、井泉动态观测成果及河流渗漏台账;
• (五)抽(放)水试验成果台账;
• (六)矿井突水点台账;
• (七)井田地质钻孔综合成果台账;
• (八)井下水文地质钻孔成果台账;
• (九)水质分析成果台账;
•
2.在单位涌水量q,矿井涌水量Q1、Q2和矿井突水量Q3中,以最大值作为分类依据。
煤矿防治水安全条规定
煤矿防治水安全条规定1. 引言煤矿是一种特殊的工作环境,经常面临水灾的威胁。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必须建立科学的煤矿防治水安全条规。
本文档旨在规范煤矿防治水工作,确保煤矿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定义2.1 煤矿防治水煤矿防治水是指通过各种工程技术手段,控制和减少煤矿地下水及其相关水文地质问题,保证煤矿生产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2.2 煤矿防治水安全煤矿防治水安全是指在煤矿地下开采过程中,预防和控制水患,保障工作人员的身心安全和煤矿生产的正常进行。
3. 煤矿防治水安全的重要性煤矿防治水安全对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煤矿防治水安全的几个重要方面:3.1 人身安全保障煤矿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水患一旦发生,将给工作人员的生命造成威胁。
通过科学的煤矿防治水措施,及时排除或降低水患风险,减少工人的伤亡事故。
3.2 设备保护水患是煤矿设备损坏的主要原因之一。
煤矿防治水安全条规的制定,可以有效预防、降低水患的发生,保障煤矿设备的正常运转,提高生产效率。
3.3 资源保护水患会导致煤矿地下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对环境造成损害。
通过煤矿防治水安全条规的执行,能够有效避免煤矿地下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保护环境。
4. 煤矿防治水安全的工作内容煤矿防治水安全工作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岩层水文地质调查煤矿地下的水文地质状况是进行防治水工作的基础。
需要进行岩层水文地质调查,了解煤层中地下水的分布、流动规律,为制定防治水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4.2 防治水设计根据岩层水文地质调查的结果,进行防治水设计。
设计包括排水系统的布置、水源治理和排水能力的预测等。
设计应合理、科学,以确保煤矿防治水的效果。
4.3 排水设备的安装和维护煤矿地下安装排水设备是防治水的重要手段。
需要确保排水设备的正确安装和有效运行,及时进行维护和检修,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
4.4 灾害监测和预警系统煤矿防治水安全条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灾害监测和预警系统。
煤矿地面防治水规定
煤矿地面防治水规定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为确保煤矿地面防治水工作的有效进行,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生产设备正常运转,保护环境,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订立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体煤矿企业管理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
第二条、基本原则2.1 安全第一:煤矿地面防治水工作以安全为首要原则,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2.2 防备为主:提前做好地面防治水工作,防患于未然,防止发生各类地面水害事故。
2.3 综合整治:采取全面、综合、科学的措施,从源头上掌控地面水,避开水害发生。
2.4 法律依据: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第三条、水害防范与应急预案3.1 煤矿企业应订立完善的地面防治水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防治水工作的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理。
3.2 应急预案应包含地面防治水工作组织机构、应急处理流程、责任分工、应急资源配置等内容,确保应急响应本领。
第四条、地面防治水设施和设备管理4.1 煤矿企业应确保地面防治水设施和设备完好,依照规定进行定期检修、维护和更新,保证其正常运行。
4.2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或性能不达标的地面防治水设施和设备,应立刻停用,并进行维护和修理或更换。
4.3 煤矿企业应建立设施和设备台账,实行定期巡查和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4.4 维护和修理和保养工作应依照操作规程进行,记录和存档,确保工作的规范和可追溯性。
第五条、防治水管理人员和培训5.1 煤矿企业应配备专业的防治水管理人员,负责地面防治水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5.2 防治水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本领,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保持知识更新和提升。
5.3 煤矿企业应定期开展地面防治水工作的安全培训,确保全体从业人员了解防备措施和应急处理要求。
第六条、监测与报告6.1 煤矿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地面水害监测体系,安装并维护监测设备,及时掌握地面水害的动态。
6.2 监测数据应及时记录、分析和报告,存在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部门报告。
《煤矿防治水规定》word版
煤矿防治水规定1、为加强煤矿的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2、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防治水工作,适用本规定。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等等有关防治水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3、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4、煤矿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5、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按照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6、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7、煤矿企业、矿井应当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8、煤矿企业、矿井的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查明水害情况。
在水害情况查明前,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发现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采掘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分析查找透水原因。
9、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地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
10、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加强防治水技术研究和科研攻关,推广使用防治水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应当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
矿井防治水地面防治水1、矿井应当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等情况;了解当地水库、水电站大坝、江河大堤、河道、河道中障碍物等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煤矿防治水规定摘要》
《煤矿防治水规定摘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的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防治水工作,适用本规定。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等有关防治水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第四条煤矿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按照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第六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七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煤矿企业、矿井的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查明水害情况。
在水害情况查明前,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发现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采掘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分析查找透水原因。
第九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
第十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加强防治水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推广使用防治水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应当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
第二章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第一节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第十一条根据矿井受采掘破坏或者影响的含水层及水体、矿井及周边老空水分布状况、矿井涌水量或者突水量分布规律、矿井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以及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简单、中等、复杂、极复杂等4种(见表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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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条 煤矿企业、矿井的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的,应当 采取有效措施,查明水害情况。在水害情况查明前,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发现矿井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采掘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 点,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分析查找透水原因。
简单
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 孔隙、裂隙、岩溶含 水层,补给条件差, 补给来源少或极少
类别
中等
复杂
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孔 隙、裂隙、岩溶含水层, 补给条件一般,有一定 的补给水源
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主要是 岩溶含水层、厚层砂砾石含 水层、老空水、地表水,其 补给条件好,补给水源充沛
q≤0.1
0.1<q≤1.0
第一章 总 则
本次《规定》的总则,重点强调了颁布的《规定》: 目的和依据; 在矿井防治水领域的权威性; 防治水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防治水工作的责任人; 防治水工作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及专用装备; 矿井防治水应开展的工作等;
第1条:为加强煤矿的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 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 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煤矿防治水规定》
Hale Waihona Puke 武强国际水文地质学家协会(IAH)中国国家委员会 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 国家煤监局”水害防治”专家组 中国地质学会
010-62314681;13601225324
副主席 成员 组长 理事
主要目录
一、第一章 总则 二、第四章 第五节 疏干开采和带压开采 三、第五章 井下探放水 四、第七章 露天煤矿防治水 五、第八章 水害应急救援
极复杂等4种(见表2-1)。
表2-1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
分类依据
受采掘破坏 或影响的含 水层及水体
含水层性质及补 给条件
单位涌水量q/ (L·s-1·m-1)
矿井及周边老空水 分布状况
矿井涌水量/ (m3·h-1)
正常Q1 最大Q2
突水量Q3/(m3·h-1)
开采受水害 影响程度
防治水工作 难易程度
矿井突水频繁,采掘工程、矿 井安全受水害严重威胁
防治水工程量大,难度高
注:1.单位涌水量以井田主要充水含水层中有代表性的为准。 2.在单位涌水量q,矿井涌水量Q1、Q2和矿井突水量Q3中,以最大值作为分类依据。 3.同一井田煤层较多,且水文地质条件变化较大时,应当分煤层进行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 4.按分类依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
第12条 矿井应当对本单位的水文地质情况进行研究,编制矿井水文地质类型 划分报告,并确定本单位的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由 煤矿企业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审定。(10.9前完成)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矿井所在位置、范围及四邻关系,自然地理等情况; (二)以往地质和水文地质工作评述; (三)井田水文地质条件及含水层和隔水层分布规律和特征; (四)矿井充水因素分析,井田及周边老空区分布状况; (五)矿井涌水量的构成分析,主要突水点位置、突水量及处理情况; (六)对矿井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和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评价; (七)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防治水工作建议。
矿井偶有突水,采掘工 程受水害影响,但不威 胁矿井安全
防治水工作简单或易于 进行
存在少量老空积水,位置、 范围、积水量不清楚
600<Q1≤2 100 (西北地区180<Q1≤1 200
) 1 200<Q2≤3 000 (西北地区600<Q2≤
2 100) 600<Q3≤1 800
矿井时有突水,采掘工程、 矿井安全受水害威胁
1.0<q≤5.0
无老空积水
Q1≤180 (西北地区Q1≤90)
Q2≤300 (西北地区Q2≤210)
无 采掘工程不受水害影 响
防治水工作简单
存在少量老空积水,位 置、范围、积水量清楚
180<Q1≤600 (西北地区90<Q1≤180
) 300<Q2≤1 200 (西北地区210<
Q2≤600)
Q3≤600
防治水工程量较大,难度较 高
极复杂 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为岩溶含 水层、老空水、地表水,其补 给条件很好,补给来源极其充 沛,地表泄水条件差
q>5.0
存在大量老空积水,位置、范 围、积水量不清楚
Q1>2 100 (西北地区Q1>1 200)
Q2>3 000 (西北地区Q2>2 100)
Q3>1 800
第9条 煤矿要加强对职工防治水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 综合素质。
第10条 煤矿要加强防治水科技攻关和新技术推广工作,提高防治水工作 的科技水平。
第二章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
第一节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
第11条 根据矿井受采掘破坏或者影响的含水层及水 体、矿井及周边老空水分布状况、矿井涌水量或者突水 量分布规律、矿井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以及防治水工作 难易程度,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简单、中等、复杂、
第2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的各类煤矿。煤炭行业现行的各项 规程、规范、标准在防治水方面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3条 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的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
第4条 煤矿法定代表人或煤矿主要负责人(含实际控制人,下同)是防治水工 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煤矿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
第13条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应当每3年进行重新确定。当发生重大突水事故后, 矿井应当在1年内重新确定本单位的水文地质类型。 重大突水事故,是指突水量首次达到300 m3/h以上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突水 事故。
第5条 煤矿必须配备专门负责防治水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 备,建立专业探放水队伍。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要设立专门防治水机 构。
第6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 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极复杂的 矿井还要建立探放水制度、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等。制定的各项制度都要组织宣 传学习,并悬挂在醒目位置,做到人人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