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塔中心小学2012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白塔中心小学2012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
为了推进我校绩效工资制度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增强全镇教师的工作责任感,促进我镇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积极性,尽可能让每一位教师都能享受其应该享受的绩效工资。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苏教人〔2009〕24号)、《连云港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和《东海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教师全面发展,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三)优绩优酬,多劳多得;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五)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三、考核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的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说明
1、绩效工资总量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2、奖励性绩效工资,属于奖金范畴,由学校按照规范的程序和办法自主分配,公开、公平、公正的对每一位教职工进行量化考核,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业绩等因素。
五、考核内容
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规定,对教师的职业态度、职业能力、履行职责、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六、考核办法
l、成立白塔中心小学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
领导小组由中心小学领导班子成员、各小学校长和部分教师代表组成。
各学校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
绩效考核方案经教职工代表会议或全体教职工会议审议通过,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县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2、考核领导小组制定《白塔中心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再以《白塔中心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按考核成绩分出等级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在教育局核准分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划出班主任津贴、教干津贴、中心教研组长津贴等,余额按全体教师绩效考核等次分级发放完毕。
l、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以教育局最终核发数目为准。
2、班主任津贴、教干津贴:
按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班主任津贴按平均每月200元发放(每月已全部发放到位);教干津贴参照《东海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的最低限,按每月200元核发。
各小学会计、中心小学年级组长、中心教研组长津贴按每月60元核发。
管理岗位津贴一律按每年10个月核发,兼管其他工作的只按主要工作一项兑现津贴。
管理岗位人员在考核教学工作情况时,工作量不再重复计算。
3、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
按《白塔中心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考核全体教师工作,将考核结果按积分高低分出等次核发教师奖励性工资(考核积分相同的,教学质量高的优先晋等),其中完小优秀等第控制在教师总数的20%以内,每个教学点优秀1人,优秀与合格等第之间差距为每月40元。
4、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当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在学校或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2)歧视、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的;
(3)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4)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
(5)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有损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6)从事有偿家教,并经核实的;
(7)其它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5、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病事假人员病事假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6、年终考核获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职工,不享受考核期间内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考核反馈
考核结果确定后,要及时向被考核人反馈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周。
九、考核申诉
教师对绩效考核组织流程、结果等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考核领导小组对申诉应给予正面答复。
十、其他
1、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2、各学校要深入细致的做好教师思想工作,引导教师正确对待绩效考核工作。
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考核失真失实的,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东海县白塔中心小学
二0一三年一月十七日附:1、白塔中心小学2012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
2、白塔中心小学2012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白塔中心小学2012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
为了推进绩效工资制度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增强全镇小学教育工作者的工作责任感,促进广大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按照《连云港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规定,对教职工的职业态度、职业能力、履行职责、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东海县白塔中心小学
2013-1-17
白塔中心小学2012年度
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唐振云
副组长:冯如仁掌传昌唐同利翟明亮
组员:郑红艳李成兵陈家凤徐国营张家平
王丽刘兴李金辉陈中山王安
张洪清刘浦张娣徐子伟于海波李海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冯如仁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绩效工资考核的相关组织安排。
分工安排:
唐振云:全面负责白塔中心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
各学区校长:负责本学区教职工的绩效考核。
冯如仁:具体负责教干津贴和请假人员的审核。
唐同利、李成兵:负责中心小学教干的绩效考核。
掌传昌、陈家凤:负责绩效考核的具体协调工作。
郑红艳:负责教学相关数据材料的提供与审核。
李成兵:负责考勤等数据材料的提供。
徐国营、张家平:负责绩效考核结果的审核、兑现和公示。
同意《白塔中心小学2012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
的教师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