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合同签订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鉴于:
甲方是一家在中国法律下合法成立的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权签订本合同;
乙方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销
售货物给甲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国法律法规,达成以下合同:
一、定义
1.本合同范围包括乙方销售中国境外生产的货物给甲方,以及
各项相关服务。
2.货物指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的全部商品。
二、货物交付及验收
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按照甲方的需求将货物交付给甲方。
2.货物的数量、质量及规格应符合本合同规定或甲方提出的要求。
如有不符合之处,由乙方负责调整或赔偿。
3.甲方对货物应在收到货物之日,及时进行验收。
未及时提出异议的,视为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4.如甲方收到货物后发现质量、数量、规格等问题,应在收货后48小时内将问题发送给乙方,并在收到乙方的回复后玩仔细检查和处理。
三、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1.货物价格以人民币/美元/欧元计价,价格因本合同基础上,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筹措。
2.货物交付后,甲方应在10日之内付清货款。
若甲方未全额付款,乙方有权暂停销售货物,并停止本合同下的其他交易。
四、合同变更及解除
1.甲、乙双方若要变更本合同,应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双方友好协商下达成新的协议。
2.如本合同无法履行须解除时,甲、乙双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友好协商达成解决办法。
五、合同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
2.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未果,甲、乙双方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六、合同的生效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意义。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