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时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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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时期地区经济社会发
展考核评价结果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4.26
•【字号】晋政发[2011]7号
•【施行日期】2011.04.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时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
评价结果的通报
(晋政发[2011]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总体部署,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一五”时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晋政发〔2006〕2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十一五”时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方案(试行)〉的意见的通知》(晋政发〔2007〕35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十一五”时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方案(试行)〉的意见》(晋政发〔2008〕34号),省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考核评价办法,在省人民政府已公布的“十一五”前四年年度考评结果基础上,结合2010年度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十一五”时期省、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进行了考核和评价。
现将“十一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全省“十一五”规划目标实现情况评价
“十一五”时期,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十一五”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监测评价结果表明:全省“十一五”规划目标实现综合指数为121.44%,超出规划目标21.44%。
其中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和人民生活五个方面的规划目标任务全部超额完成。
具体评价结果如下:
二、11个省辖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考核评价结果
根据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市级考核方案,从结构优化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与可持续发展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全省11个省辖市“十一五”时期发展水平评价结果依次为:太原、晋城、长治、朔州、阳泉、大同、晋中、运
城、临汾、吕梁、忻州。
具体评价结果如下:
三、11个省辖市经济社会发展指数考核评价结果
根据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市级考核方案,从结构优化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与可持续发展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全省11个省辖市“十一五”时期发展指数评价结果依次为:晋城、长治、朔州、阳泉、运城、临汾、晋中、太原、吕梁、大同、忻州。
具体评价结果如下:
四、119个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考核评价结果
根据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县级考核方案,从结构优化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与社
会发展、生态建设与可持续发展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十一五”时期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评价结果(前30名)依次为:太原市小店区、太原市迎泽区、太原市杏花岭区、孝义市、太原市尖草坪区、河津市、太原市万柏林区、晋城市城区、灵石县、长治市城区、襄垣县、晋中市榆次区、高平市、泽州县、朔州市朔城区、清徐县、阳泉市城区、长治市郊区、临汾市尧都区、阳城县、介休市、怀仁县、沁水县、阳泉市矿区、朔州市平鲁区、古县、侯马市、山阴县、大同市南郊区、柳林县。
“十一五”时期全省119个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评价结果见附件1。
五、119个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指数考核评价结果
根据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县级考核方案,从结构优化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与可持续发展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十一五”时期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指数评价结果(前30名)依次为:孝义市、朔州市朔城区、太原市小店区、河津市、高平市、晋城市城区、柳林县、怀仁县、襄垣县、阳泉市城区、寿阳县、长治市郊区、太原市杏花岭区、灵石县、泽州县、山阴县、朔州市平鲁区、阳城县、太原市迎泽区、晋中市榆次区、沁源县、古县、清徐县、大同市南郊区、长子县、沁水县、长治市城区、太原市尖草坪区、盂县、曲沃县。
“十一五”时期全省119个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指数评价结果见附件2。
六、“十一五”时期综合表彰的市、县(市、区)
根据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表彰和奖励办法,以反映发展变化和工作努力程度的发展指数评价结果为依据,对先进市、县进行表彰。
11个省辖市原则上表彰前6名。
鉴于2010年阳泉市发生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取消其表彰资格,决定对晋城、长治、朔州、运城和临汾等5个市进行表彰,授予晋城市、长治市和朔州市“‘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优秀市”称号;运城市和临汾市“‘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市”称号。
119个县(市、区)原则上表彰县(市)的前15名,市辖区的前5名。
鉴于2010年孝义市发生特种设备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取消其表彰资格,决定授予河津市、高平市、柳林县、怀仁县、襄垣县、寿阳县、灵石县、泽州县、山阴县、阳城县、沁源县、古县、清徐县、长子县、沁水县“‘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县”称号;朔州市朔城区、太原市小店区、晋城市城区、阳泉市城区和长治市郊区“‘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区”称号。
“十二五”是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
各级、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转型跨越发展为目标,大力推进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奋力赶超,创先争优,为加快建设中部地区经济强省和文化强省,再造一个新山西而努力奋斗!
附件:1.“十一五”时期全省119个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2.“十一五”时期全省119个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指数
3.2010年119个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4.2010年119个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指数
山西省人民政府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