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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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商务厅
•【公布日期】2018.06.19
•【字号】甘商务法规发〔2018〕255号
•【施行日期】2018.06.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单位),省贸促会、省经合局:
现将《甘肃省商务厅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商务厅
2018年6月19日
甘肃省商务厅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
依法行政的部署要求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厅实际,现提出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加强全民普法力度、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把培育法治精神贯穿于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始终,切实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倡导全厅公务员全面深入学习宪法法律,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促进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等活动,结合精准扶贫和到企业调研工作,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
充分利用厅办公大楼电子显示屏、甘肃商务网等平台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二)完善和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制度。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围绕宪法修改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
积极举办以宪法、国家安全法、行政法律法规、专业法律为主题的系列知识讲座,把培育法治精神贯穿于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始终,切实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
(三)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
积极组织我厅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做好2018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考试工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
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全面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
全面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
办”改革,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建立标准和办事指南。
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动“多证合一”、“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改革措施全面落实。
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做好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的全面清理,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
继续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效能机制,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建设服务型政府。
做好优化公共服务,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三、完善和落实依法行政制度
(五)完善落实依法决策机制。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按照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征求意见、部门协调、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结果公开的程序进行。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动法律顾问参与行政重大决策的审查把关。
(六)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
按照《甘肃省商务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制定原则、权限依据、适用范围和发布流程。
认真做好备案登记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明确有效期限,定期评估清理和向社会公布。
及时清理与“放管服”改革相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七)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凡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包括涉及征地拆迁、农民负担、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以及其他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作出决策前应进行风险评估。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八)加强行政执法管理。
严格执行《甘肃省商务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甘肃省商务厅《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合法性审核制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和《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工
作规则制度。
做好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查率不低于20%,对抽查单位开展后续跟踪,监督被抽查单位整改效果。
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
(九)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资格审查、人员考试、证件管理、信息查询等网络化管理。
加强对持证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承担部分行政执法辅助工作。
(十)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必须按程序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法制审核人员工作能力,加强内部监督纠错,守住法律底线。
(十一)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通过文字、音像、图片等记录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确保各个执法环节有据可查。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十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认真履行向同级党委(党组)、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落实规章、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的询问和质询,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建议。
(十三)拓宽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渠道。
完善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制度,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
完善行政执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十四)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
强化执法监督和追责,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金融审计、省直部门和市州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十五)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创新政务公开方式,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
(十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积极配合推动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等平台深度融合,以及政务服务网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实现信用信息与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监管信息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便民、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查询系统,积极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七、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十七)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积极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
推行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落实诉访分离制度。
(十八)完善行政调解机制。
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健全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大力发展专业性行业性调节组织,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八、强化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十九)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