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深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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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深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
知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长政办发[2014]63号
【发布部门】长治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7.08
【实施日期】2014.07.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深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长政办发[2014]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引深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6.16”省政府安委会第二次扩大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4〕51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延长三个月。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继续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大检查坚持条块结合,各级政府统一部署、统一指导,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沟通协作、联合执法。
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以上事故,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时间安排
7月1日--9月30日
三、检查范围
全市各行业领域,重点突出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城镇燃气、长输油气管网、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冶金有色、电力、农机、水利、林业、民爆、铁路、民航等行业领域。
四、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统一领导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研究解决大检查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组长:席小军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许霞常务副市长
王玉圣市委常委、副市长
王贵平副市长
马四清副市长
陈鹏飞副市长
王辅刚市委宣传部长
于川市政府秘书长
杨通顺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
张和平市长助理
成员由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安委办,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五、检查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席小军(市长)
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支持督促各位副市长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许霞(常务副市长)
督促指导分管及联系部门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行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职责,主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具体如下:
1.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1)长输油气管网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情况。
(2)协调长输管网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范围监督管网建设是否符合安全规划和安全标准。
(3)协调长输管网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处理本辖区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
(4)协调长输管网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范围监督管道企业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
2.市公安局
(1)落实民爆物品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围绕民爆物品购买、储存、使用等重点环节,全面强化安全隐患检查整治力度。
(2)民爆物品购买环节:资质、用途、用量、品种、网上购买证办理等制度和落实情
况。
(3)民爆物品运输环节:运输车辆资质、经由道路、装车、卸货、搬运、网上运输证办理、通报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4)民爆物品储存环节:治安防范、入库登记、出库登记、回收登记、库存实物标号、安全规程的落实情况。
(5)民爆物品使用环节:人员资质、流向登记、短距离运输安全、现场存放、守卫看护、清退、爆破操作规程、岗位职责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6)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爆物品行为,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安全隐患情况。
(7)严密排查整治非法制贩、运输、使用民用爆炸物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强化源头治理;配合相关部门彻查关闭矿井、非法矿点私挖滥采行为,坚决打掉非法爆炸物品需求市场;严防因私制、私存、私用民用爆炸物品不法行为引发重大案件(事故)情况。
3.市公安交警支队
(1)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用,指导、协调各级各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2)《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3)以客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为重点,全面排查车辆安全性能情况,是否存在未注册、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非法改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等安全隐患情况。
(4)以客、货车驾驶人、校车驾驶人等“三类驾驶人”为重点,全面排查驾驶人安全隐患情况,是否存在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有交通违法未处理、有交通违法记满分未办理降级换证等情形。
(5)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6)查处超限超载、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情况。
(7)严格机动车登记、检验和驾驶人考试、发证,严格落实对有违法记分驾驶人的审验情况。
(8)严厉查处给不合格的车辆上牌、给不合格的人发证以及到外地“飞行办牌”、“飞行检验”等违法违纪、执法不规范问题情况。
(9)严格落实路面勤务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道路、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的巡查管控情况。
(10)严厉查处乱罚款、乱收费、只罚不管、以罚代管、“该记分不记分”、“只罚款不记分”等违法违规问题情况。
(11)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货物运输道路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12)危险化学品运输通行路线规划情况。
(13)制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拥堵疏导措施、停车避让措施情况。
(14)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方案,对危险货物运输规定路线、时段,特别是及时掌握重点危险路段、隧道、桥梁、涵洞的通行状况情况和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情况。
(15)与交通运输、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共同规划和设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临时停放专用停车场情况。
4.市公安消防支队
(1)建设工程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情况;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2)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员工的宣传培训教育,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情况。
(3)单位总平面布置、耐火等级、防火分区、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安全疏散通道
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设置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完整好用情况;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熟练操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