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伦理学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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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黑煤窑事件”案例始末
一、案件起因——一封来自网络的求救信
谁来救救我们的孩子?
我们是那些不幸被骗到山西黑窑场做苦工的孩子们的父亲,我们的孩子因为年龄小、涉世未深,只身在郑州火车站、汽车站、立交桥下、马路边等地方被人贩子或诱骗或强行拉上车,以500元的价格被卖到山西黑窑场做苦工。

自孩子失踪以来,我们放弃了一切,背井离乡,走遍大江南北寻找孩子的下落。

在历经艰难的寻找之后,我们终于得到了确切的消息,孩子是被人贩子卖到山西黑窑场做包身工了。

我们不顾自身的安危,多次潜入当地,甚至扮成打工者进行卧底,终于了解到山西省临汾市、永济市是窑场比较集中的地方。

尽管无数次设想过孩子所处环境的险恶,但真正的走进大山深处,穿过重重围墙,看到那些不幸的孩子时,我们还是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在这些手脚并用、头发长的像野人一样的孩子中间,有的已经整整和外界隔绝了七年,有的因逃跑未遂被打致残,这还不算,有的孩子还被监工用烧红的砖头把背部烙得血肉模糊(后被人救出在医院救了数月也未痊愈),他们每天工作十四个小时以上,还不让吃饱饭,有时因劳累过度,稍有怠工,就会被监工随手拿起的砖头砸的头破血流,然后随便拿起一块破布一裹了之,继续干活,至于拳打脚踢,棍棒侍候更是家常便饭,更有甚者有的孩子被打手打成重伤,也不给医治,让在窑场自行治愈,如不能自愈或伤情恶化,奄奄一息时黑心的工头和窑主就把被骗的苦工活活埋掉。

这些孩子身上都因为长期不洗澡长满了牛皮癣似的皮屑,他们最小的只有八岁,八岁的孩子
为了一顿饱餐是那么顺从,每天都干着成人都难以承受的重活。

他们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全天候有监工或打手巡逻站岗。

看着他们一双双恐惧无助的眼睛,我们的心在滴血。

每一位有良知的人,看到此情此景,都会想把他们都救出去,可是我们身单力薄,力量太有限,无奈之下,我们只能尽可能地解救我们河南籍的孩子,对那些湖北、四川等外省的孩子,我们为无力改变他们的命运而愧疚,经过多方协调,先后有四十余名不慎落入虎穴的孩子,被我们费尽周折解救出来,回到了自己父母身边。

而且通过照片辨认,他们也给我们带来了令人振奋的消息,我们中的有些孩子曾经是他们的工友。

但由于找孩子的人多,黑心窑主警惕性极高,稍有风声,就会把他们秘密转移到其它窑场,这给我们的寻子工作带了更大的难度。

男儿有泪不轻弹。

获救孩子身上的累累伤疤,让我们一次次的落泪,我们不知道这些稚嫩的生命曾经经历了怎样的劫难,我们更不知道我们的孩子正面临着怎样的危险,我们是父亲,我们要救出我们的孩子,可是在大山深处,陌生的环境,窑主消息的灵通,使我们的寻子之路难上加难,我们的力量太薄弱了,我们的孩子随时都面临着生命危险。

我们只有求助于政府。

我们的足迹踏遍了山西方面的乡、县、市的公安、劳动等部门,但令我们心寒的是,乡派出所不仅臵之不理,还百般阻挠刁难我们带走已经解救出来的孩子,而且窑主对我们进行威胁恐吓时坐视不管。

而县公安局领导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敦促后,给我们说,孩子是在河南丢失的,强制用工的窑主也是河南人,你们应该回河南报案,只要你们河南警方出面,我们会全力配合。

无奈之下,我们只有风尘仆仆地回到河南,而我们河南的警方却表示爱莫能助,
他们解释说,我们的孩子只是被强制监禁非法用工,没有造成命案,够不上立案条件,再说按照法律规定,案发地在山西,应该由山西警方去解救。

另外据我们了解,拐卖孩子的犯罪嫌疑人之一杨某因把拐卖来的人打伤致残已经被山西警方刑事拘留,而山西警方却还说证据不足无法立案。

很明显这是一个有组织的犯罪团伙,他们每天都在搜罗目标,以各种手段从郑州或其它地方把人拉到山西黑窑场,目前在山西黑窑场的包身工中仅孩子就有一千多人,其中河南籍的就有四百多人。

如果这种犯罪再得不到制止,那么每天还会有人在丢失,将严重影响社会的安定。

当我们走出公安机关的大门时,心情无比沉重。

人命关天啊,作为弱势群体,我们都能够不畏艰难险阻,查找到线索,但却因公安部门的互相推诿,寻子工作只能中断。

在这个人人喊和谐的法制社会里,对生命的尊重体现到什么地方?漫漫寻子路,我们还要走多远?在渺茫的寻子路上,有的孩子的父母含恨离世了,有的精神崩溃了,我们是和孩子血脉相连的亲人,无论多难,我们都不会放弃。

但我们的孩子呢,那些弱小的需要呵护的生命,在这狂风暴雨的摧残之下,他们还能坚持多久?
孩子的生命安全刻不容缓,谁来救救我们的孩子?在被两地政府互相推诿之后,我们又该向谁求助?十万火急,人命关天,谁来帮帮我们?
四百余位失子父亲泣血的呐喊
二、案件始末
(一)黑窑内幕
逃出虎口的孩子,描述了那些黑窑厂的状况——大都依山坡而建,三面为土山,一面是出口,出口处狼狗当道。

监工和包工
头也住在出口处。

平素只要大门一锁,监工居高临下,整个窑厂状况一目了然。

而砖窑基本处于僻静处,孩子们被运来时多半不熟悉地形路况。

即便他们跑出大门,也不知该逃往何处。

17岁的张文龙6月8日逃回到了河南巩义的家。

今年3月初,他在郑州火车站被人贩子以迷药设局,沦为“黑人”。

本报记者从孩子断断续续的回忆中,勾勒出这家窑厂的惊人黑幕——
苦力们清晨5:00起床,午夜12:00收工。

一日三餐均为凉拌包心菜或萝卜,馍是冷的。

他们3个月吃不到肉,只能眼看监工们享受狗肉和啤酒。

由于缺水,黑工们都是三个多月不洗头、不洗澡,甚至不洗脸,虱子遍身。

他们睡在工棚里,床就是铺在地上的棉絮。

为了防止工人在黑夜逃跑,监工会在夜间锁住工棚大门。

整整一夜,吃喝拉撒全在这黑黢黢的工棚里完成,腥臊味曾令许多寻访到此的家长闻之即吐。

原先允诺的工资是每月800元,但直到他们被解救时,分文没有。

6条猛犬就终日守在门外,出逃是不可能的。

张文龙称,他亲见来自陕西汉中的一个同龄人,逃跑未遂被打成了残废。

2007年春节前后,窑厂两位工人被监工殴打致死。

都市频道记者暗访时,甚至从当时埋尸的工人口中听说,在埋掉他们时,两个人似乎还有呼吸。

(二)罪恶之源
黑工之路背后,是令人心惊的暴利诱惑。

经记者调查表明,人贩子介绍一个未成年黑工,可得介绍费400-500元。

少年刘乙峰回忆,他亲眼看见窑厂主点钞票给来人支付费用。

5月,郑州铁路分局曾抓获一名人贩子,在拨
通其手机上的电话后,有窑厂主公然在通话中砍价。

但这只是利益链条中最不起眼的一环,更大的空间存在于窑厂主和包工头之间。

在山西,粘土资源比比皆是。

与煤矿相比,一个砖窑的成本要低得多——只是人力成本、经营手续和税费。

大部分黑窑毫无身份可言,窑厂主多为当地人,他们利用本地资源负责应付手续和检查,将窑厂生产承包给外地的包工头,包工头再雇人生产。

已被查封的山西洪洞县三条沟砖厂情况恰是如此。

窑厂主为该村支书之子,因其关系,该窑手续全无,却能照常生产。

生产承包给了河南人衡庭汉,每出1万块砖,窑厂主支付其360元。

而现在每1万块砖的市场价,为2000-3000元。

(三)跨省解救
2007年6月9日至12日,河南全省公安机关已展开“打击拐骗强制他人劳动专项行动”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

在此次行动中,共从黑窑厂解救被强制劳动的未成年人29名,智障人员10名。

警方还刑事拘留涉嫌强迫他人劳动、非法拘禁等犯罪嫌疑人58名,行政拘留62名。

三、案例反思
近期发生的这些“黑砖窑”事件,暴露出山西在农村地区劳动用工和流动人口管理方面存在着明显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及政府监管不到位等严重问题。

长期以来,政府有关部门对农村地区的小作坊、小煤矿、小工厂等劳动用工问题疏于管理,基本处于失察和失控的状态。

公安机关对农村流动人口的管理存在漏洞,工商部门对存在的无证砖窑没有及时发现并依法取缔。

正是由于政府对农村地区社会管理的缺位和一些干部、公职人员的失职渎职以及个别人的腐败行为,使一些农村地区非法用工,尤其是拐
骗民工,使用童工、智障人员等犯罪行为得以存在,使得一些非法窑主得以为所欲为、滥施淫威,导致农民工流血流泪、遭受欺凌。

其次,这类事件暴露出山西省一些地方的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一些乡村基层党组织和政权组织未能认真履行职责,自觉代表并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尊严;个别村干部甚至包庇纵容黑窑主充当黑后台和“保护伞”,致使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时候,这些村组织和干部,却麻木不仁、熟视无睹,没有及时向上级政府和公安机关举报,耽误了打击犯罪分子和解救受害民工的时机。

第三,这类事件还暴露出一些党政企干部,政治素质不高,政治敏锐性不强,没有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不善于以“ 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方法去观察和处理问题,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时时处处自觉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此外,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在2007年5月和6月初开展打击解救行动的同时,特别是在国内外媒体广泛报道和批评这一事件的时候,未能主动发布信息,及时给予回应,向媒体提供事件真相,政府正在采取的措施和进程等真实可靠的信息,以至于一些不实的传闻没有得到及时的澄清,在国内外造成恶劣的影响。

四、一家之言
只惟上不惟下、无须敬畏民意的坚固而扭曲的思维逻辑,造就了某些唯利是图之人品德的变异,使相当多的人逐渐失去了道德自觉和人道自知,从而视百姓如草芥。

时下乡村种种怪现状亦多是由此演化而来,黑砖窑公然逼人为奴,只是其中一种极端的
表现形式而已。

随着窑奴陆续被解救,涉案者相继落网,山西黑砖窑事件似乎尘埃落定了。

但是对此事件的追问与反思,却显然远未到尘埃落定时。

在当代社会,对包括未成年、智障者在内的同类施以残酷的虐待和奴役,实是人神共愤的滔天罪恶,实是对文明的巨大挑战,实是对人性的严重戕害。

事到如今,有一个问题愈发显得重要起来:这些黑砖窑年复一年光天化日之下重复着同样的罪恶,为什么那些“在场者”———竟然敢于一直听之任之?而当地村民面对眼皮底下的人间惨剧,为什么甘作“沉默的大多数”?有论者将其归结为“人性的集体沉沦”。

这或是黑窑肆虐的直接原因,但进一步追问———人性又何以沉沦至斯呢?那些村民,难道意识不到这同样是对自己或家人的威胁?那些知情却不采取任何行动的人们,难道不怕这样做会影响到社会对自己的道德评价?
以我们的理解,一般村民的沉默大抵是出于无奈。

试想,当劳动部门的执法人员都会知法犯法,当携带摄像机的电视台记者都会受到威胁,当解救自己孩子的家长都会受到百般阻挠,那些与窑奴无亲无故的人们又能做些什么呢?又能做到些什么?因此,黑窑肆虐现象同时也证明了这样一个事实:普通人面对权力者及其勾结者的肆意妄为,是如何的无奈和无助。

真正值得剖析的,是那些助纣为虐的基层官员们的内心:他们为什么丧失了基本的人道自觉?为什么竟敢如此运用手中的权力?为什么丝毫不顾惜自己的道德形象?为什么不惧怕民意的指点、舆论的谴责?他们之所以丧失了基本的人道自觉,是因为一些基层政府在管理地方事务时从来就不曾秉持“人道”的标准。

这,甚至已经形成一种行为习惯。

而之所以不惧怕舆论和民意,则是因为有这样一种现实逻辑存在:对某些基层政府部门及其官员来说,民意不足惧,舆论不足惧,道德形象好坏一般也不会影响到其前程。

这些行为习惯和逻辑信奉,是当地政府部门及其人员面对黑砖窑,却能毫无愧怍地保持沉默甚至助纣为虐的根本原因。

看事态的发展,似乎也恰恰正在证明着这种逻辑的“可靠”:“强劲”的舆论,只是帮助暂时解救出了一些窑奴,将少数黑心窑主和包工头送进了监牢,却无从撼动那些有长期渎职之嫌的干部。

譬如,迄今被真正“处理”的最高级别的“干部”,是那位纵子作恶的村支书。

就连那位倒卖童工的劳动执法人员,也仍然在被劳动部门“留用”。

就黑砖窑事件的严峻程度和巨大影响来说,这显然近乎讽刺,甚而言之,就是挑战,是扭曲的官场逻辑向法治和道德秩序的挑战。

而且,此次的黑砖窑事件看起来是通过媒体才得以迅速解决的,似乎是媒体和舆论的荣耀;但从另一方面细想,媒体和舆论其实也不无尴尬,因为此次媒体发挥作用,仍然没有能够离开“惊动高层、作出批示、派驻工作组、专项行动”的路径。

换言之,即便恶劣如蓄奴这样的事件,基层政府部门也很难被舆论、被数百名家长的泣血控诉所触动,从而主动“起而行之”。

这到底是媒体和舆论的幸还是不幸呢?
无论媒体和舆论幸与不幸,只惟上不惟下、无须敬畏民意的坚固逻辑已是昭然。

正是这种坚固而扭曲的逻辑,造就了某些人品德的变异,使相当多的人们逐渐失去了道德自觉和人道自知,从而视百姓如草芥。

诸多乡村温良道德传统的被破坏和暴戾之气
的不断滋生,正与此种治理逻辑有关。

时下乡村种种怪现状亦多是由此演化而来,黑砖窑公然逼人为奴,只是其中一种极端的表现形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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