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六篇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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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2022年行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为杜绝此类现象在我院发生, 进一步加强医院行业作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杜绝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加强医院廉洁从业建设和行风作风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改善群众就医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工作目标
从2022年2月开始,通过专项整治,严格控制处方外流和不正当利益的滋生,有效解决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强化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中的纪律监督,预防腐败滋生;完善行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L严厉打击因不正当利益开具处方院外购药。
坚决查处开具处方要求患者到院外指定药店购药的行为;坚决查处医院有相同功效替代药,但仍指定具体品牌要求患者院外购药
的行为;加强处方外流管理,坚决查处以不正当利益为目的的处方外流行为。
对重点科室,如皮肤科、门诊妇产科、
五官科等,要重点排查。
2.查处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从严查处医务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购销活动中接受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好处或提成的行为。
从严查处医务人员以不正当利益为目的,违规转诊转院病人的行为;从严查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索要和收受病人及家属“红包”的行为。
3.规范高值医用耗材临床配备使用。
从严查处医务人员以不正当利益为目的,违规使用高值耗材的行为。
进一步规范高值耗材使用流程,建立完善的高值耗材报备、查验、使用、登记制度,坚决查处滥用和擅用行为。
(二)规范医疗行为。
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坚决纠正服务态度差、服务效率低现象;完善处方点评制度, 开展处方点评工作,严禁开大处方;重点规范抗生素、高值药品的使用,严禁不合理用药;根据临床需要开展相关检验检查,严禁滥检查和重复检查行为。
(三)整治乱收费行为。
严格执行医院内部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内部价格管理,规范价格行为,严禁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强化医院内部价格监督检查,加强价格公示和医疗费用清单制度,采取有效办法方便患者查询医药
费用,逐步建立病人医疗费用认可制。
(四)加强医德医风管理。
强化医务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根基。
在中层以上干部中开展廉洁教育,明确各科室主任的行风建设主体责任,签订责任状。
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业务管理、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购销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全过程。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2年2月上旬)成立XX县人民医院行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 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
2月上旬召开行风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活动内容和工作要求。
各科室要召开专题会议,科室联点领导要参加,层层动员,迅速传达到每名医务人员,覆盖面要达到100%。
各科室要对学习动员的情况进行记录,形成图片和会议记录。
(二)自查自纠(2022年2月下旬-3月底)
L个人自查。
医务人员认真对照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仔细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深入进行自我剖析,形成自查自
纠报告,力求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解决问题。
医院领导、科室负责人带头进行自查。
2.及时上缴收受钱物。
凡有涉及所列有关问题的,均应主动说明问题,主动上缴违规收受钱物。
可选择采用实名或匿名方式,将违规收受钱物主动上缴单位或廉政账户。
3.签订承诺书。
医务人员要做出廉洁从业承诺并签订承诺书。
科主任要向医院做出行风建设主体责任承诺。
(S)专项检查(2022年2-12月)
成立医院督查小组,XXX任组长,XXX、XXX、XXX、XXX、XXXXX 同志为成员,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行风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进行调查和督查。
对于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线索,可邀请纪委驻卫计局派驻组一并参与。
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务求实效。
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扎扎实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四)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全过程)通过设立、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畅通发现案件线索的渠道。
通过组织学习、座谈讨论、廉政谈话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医务人员主动上缴违规收受钱物。
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一律
停职、停岗、停薪,并由纪委驻卫计局派驻组和院纪检参与调查,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申请吊销其执业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行动。
开展行风专项整治工作是提升医院形象、推进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保护医务人员、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
全院干职工要统一思想,积极参与到行风问题的查摆和整治工作中来。
(二)严肃纪律,取得工作实效。
各科室要严肃整治纪律,教育引导本科室医务人员严肃认真、扎扎实实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
在医院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局纪委派驻组和院纪检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并贯穿于活动全过程。
对不积极开展工作、消极应付或存在问题较多的科室,将严肃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并将专项整治的结果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
各科室要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找准导致不正之风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抓好制度的贯彻执行,真正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做到从源头上坚决铲除不正当交易行为和行业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形成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长效机制。
医院廉洁从业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省、市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相关精神,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围绕影响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的突出行风问题,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坚持系统施策、综合监管,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持续纠治医疗领域的不正之风,维护医疗行业公平正义,推动新时代行风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围绕影响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的“红包”、回扣等突出行风问题,在全院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加大检查力度,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医务人员,采取“三个一批” 措施,即批评教育一批、通报处理一批、严肃清理一批,对涉嫌利益输送的各类机构,采取严肃惩处、移送线索、行业禁入等措施,持续保持对“红包”、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建立健全我院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完善院内管理制度、提升行风管理软硬件水平,构建打击“红包”、回扣等突出行风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提升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为医疗卫生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切实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L坚持对行风工作引领作用。
医院各部门、各基层组织要高度重视行风工作的引领作用,干部自觉带头,引导行风, 以干部带领群众。
指引行风建设,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不断总结运用好廉政工作中的优秀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宣传优秀事迹,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见贤思齐,增强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
2.强化行业作风教育。
将行业作风教育贯穿于本院医疗卫生工作的始终,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和医务人员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廉政建设和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期职业精神。
充分利用医师节、护士节等活动,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弘扬“大医精诚”传统医德医风。
要将行风教育作为医务人员岗前培训、继续医学教育、毕业后教育、职称晋升、医师定期考核的必要内容,有的放矢地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强化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宗旨观念。
3.开展集中学习教育。
严格按照此次方案要求,围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规定,确定学习教育的具体内容,制定集中学习计划。
综合运用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形式,广泛收集廉洁风险信息,突出正面典型宣传和反面警示教育,注
重“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钟长鸣,坚决抵御不正之风。
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领导班子组织开展行风教育工作,形成“头雁效应”,在此基础上,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重点教育和效果测试,确保行风教育实现100%全覆盖。
4.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运用医院网站首页置顶、院内电子屏滚动播放、显著位置张贴海报、组织院内和科室内线上线下学习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工作。
通过开展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从业要求全面落实,强化广大从业人员对清廉文化建设的心理认同、行为趋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医院内部文化氛围。
(二)强化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
L健全完善行风管理体系。
要进一步完善行风管理队伍, 配齐具备相应知识储备、行业背景和工作能力的负责行风建设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5.压紧压实行风建设主体责任。
医院主要负责同志XXX 是本单位行风建设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行动计划的第一承办人。
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XXX担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XXX担任副组长,纪检监察XXX、人事XXX、财务XXX、信息XXX、质控XXX、护理XXX、药剂XXX、设备XXX、医保XXX 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并设立行动计划办公室,承担宏观指导、统筹协调职责,负责医院内行风管理政策制定、
具体工作任务安排。
6.着力构建打击“红包”、回扣长效机制。
将“红包”、回扣行为作为科室满意度调查的重要内容,持续完善对“红包”、回扣行为的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督导检查体系,完善回访制度、畅通举报途径、加强线索查办,构建与有关部门的线索移交、核实处置、跟踪反馈机制。
以各重点科室负责人和涉及药品、器械、耗材、试剂、设备、基建等岗位工作人员为重点,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建立完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点药品耗材等关键节点的监测预警体系,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随访,在门诊挂号结算或者办理出入院手续时开展即时行风满意度评价,搜集工作线索, 形成具有可行性的“红包”、回扣主动上缴、线索反映、调查核实、处置上报等管理制度。
(S)强化内部管理,遏制“红包”行为
L细化明确“红包”内容。
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患者及其亲友通过各种方式赠予(给予)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及相关规定的有关情形,均应认定为“红包”,全部纳入此次整治范围。
7.加大纠治“红包”力度。
坚决落实纠治收受“红包” 行为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完善不知情或不可抗
“红包”上缴登记制度,畅通上缴渠道,“红包”上缴情况按季度报送上级相关部门。
健全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 告知制度,在医院内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和相关部门举报途径,对查实的违规人员坚决予以严肃处罚。
对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机构和人员,上报相关部门在行业内进行通报,形成纠治“红包”的高压态势。
3•清除“红包”产生空间。
通过医院网络、公众号、院内电子屏等途径向患者充分告知诊疗资源分布信息,增加诊疗资源信息的公开透明度,为门诊等候、预约诊疗、床位安排、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择期手术的患者提供便捷的查询和提示服务。
通过网络预约、扫码预约、线下预约等多种形式有效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少患者排队次数,缩短排队等待时间。
严禁床位、检验检查、手术等转介行为,清除“红包”滋生土壤。
4.强化“红包”防控措施。
组织社会公众监督员不定期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充分发挥行风社会监督专员作用。
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媒体监督等办法,加大对院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线索的发现力度。
切实提升防范“红包”的硬件设施水平,在院内容易产生“红包”行为的重点场所,加强监管措施,消除“红包”行为高发场合的监控死角。
(四)加大惩治力度,清除回扣乱象
L严防收受回扣行为。
医院及所有从业人员要与相关医
药企业建立清正廉洁的新型医商关系,依法与利益相关企业交往,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严禁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行为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参加以某医药产品的推荐、采购、供应或使用为交换条件的推广活动;严禁从业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形式接受回扣、提成等。
2.严格执行招采纪律。
严格遵守采购政策,严格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各项内控制度,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基本建设等工作。
严格按照有关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的政策规定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所需的药品和耗材,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测。
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
3.严控药品耗材使用。
切实落实管理职责,提高管理能力,承担管理责任。
规范医疗运行管理秩序,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药品耗材要细化管理措施,加强高值医用耗材、辅助性用药等领域的监管。
以电子病历为基础,加强处方(医嘱)权限、知情同意、批准程序、外购药品院内使用
和用药安全保障等监管。
对重点环节开展监控,严格审批程序,分类甄别、及时预警,充分运用同学科横向比较手段,对医务人员药品耗材使用情况排名靠前且无正当理由的,要根据行为性质,进行约谈、通报、调岗、核减绩效或暂停执业。
要落实《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及我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相关要求,预防、惩治医疗检查中的回扣、腐败问题。
4.严惩违规违法人员。
完善医药代表院内拜访医务人员管理制度,按照“三定”“三有”,即“定时定点定人” “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制定细化可执行的院内制度, 充分运用人工智能、信息化和视频监控等手段,加强医药产品经销人员进入医疗机构内部接洽营销行为的预警、监测,及时驱离违规出现在诊疗场所且与诊疗活动无关的人员。
经核实有输送回扣行为的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纳入惩戒性管理范围,对查实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根据金额从严顶格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三、实施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2021年12月底前。
召开全院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动员会,对相关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各科室部门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推进措施,建立工作台账。
召开动员会议,广泛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营造全
院廉洁从业的良好氛围。
(二)查摆整治阶段:2022年1月-2024年6月。
按照“查改治” 一体推进的工作方法,坚持边查边改,边查边治。
对照整治“红包”、回扣范畴,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畅通“红包”、回扣主动上缴渠道,各科室按季度向院办上报“红包”、回扣主动上缴和“三个一批”处置情况。
行动期间要对执行不力、有禁不止、工作弄虚作假的科室进行集中整治;对专项整治无明显成效,工作无实质进展的科室进行集中整治;对隐瞒问题、线索,压而不查、查而不实、查处不到位的科室进行集中整治;对出现顶风作案、行业作风持续恶化、群众诉求视而不见等恶劣现象的科室及从业人员依法从严顶格处罚。
同时,对诬告陷害的,按规定做好澄清正名工作,对诬告者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依法保护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干事创业热情。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7月-2024年∏月。
认真总结工作成果,梳理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积极探索行业作风建设新途径,持续完善正风肃纪长效机制,筑牢行风建设“防火墙”。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
医院廉洁从业行动领导小组专职落实此次行动有关要求,明确部门职责、拟定工作计划、实施督导检查并及时上报阶段性进展。
按照行
动要求,细化、量化、硬化工作目标,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
(二)发挥机制作用,加强部门联动。
依托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机制开展联合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对于经查实存在给付回扣、捆绑销售药品耗材等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的企业信息要及时通报机制成员单位,依托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制度,对涉案医药企业依据裁量基准采取相应措施。
及时上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对其可能涉及的其他违法经营活动开展调查,税务部门对相关部门移送的涉税违法线索开展核查检查。
(三)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舆论阵势。
切实加强廉洁从业行动及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注重运用多种媒介,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工作成效,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要注意舆情信息收集、归纳分析, 通过社会评价检验工作成效,引导医疗机构落实好行动各项要求。
(四)发挥示范效应,开展典型带动。
要发掘、树立先进典型作为样本科室,通过典型带动、先行先试、因院制宜, 逐步推动医院从上至下,各部门各科室落实此次行动的各项要求,提升整体廉洁从业水平。
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优秀样本案例。
(五)强化监管措施,严肃处罚问责。
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本院开展行动的监管力度,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行政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行动开展情况列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等级评审巡查工作和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层层落实责任,对“红包”、回扣问题查处情况要在辖区内进行通报。
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追查到底。
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上级部门关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廉洁行医行为,着力解决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进一步展示在抗击新冠疫情中医务人员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期崇高职业精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监察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及关于开展医疗行业行风建设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大力弘扬广大医务人员舍身忘我、无私奉献的抗疫精神,
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着力解决医疗服务中违规违纪违法、侵害患者合法权益、医德医风缺失等突出问题,规范执业行为、崇尚廉洁行医,逐步健全完善行风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新风尚, 不断提升群众和社会满意度。
二、行动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三、重点任务
(一)坚决惩处“微腐败”。
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医疗服务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红包”、礼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并根据违规违法违纪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对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严重败坏行风形象的要顶格处理、决不姑息。
健全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加强督导,采取高压态势,坚决惩治“微腐败”,着力扭转行业不正风气。
(二)严厉打击收受回扣违法违规行为。
持续开展打击从业人员收取药品、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和大型设备回扣行为等违反“九不准”行为的专项治理。
对照“九不准” 规定,重点查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
(1)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行为;
(2)接受医药企业为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场所
娱乐活动行为;
(3)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的行为;
(4)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的行为;
(5)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行为;
(6)查处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的行为。
对违法违规违纪案件实行“一案多查”,除追究当事人的政纪党纪责任外,对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人员,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并坚决开除出队伍,决不手软。
(三)深化警示教育。
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对行业典型案件进行分析警示,用“身边事” 警醒“身边人”、用“单位事”提醒“行业人”。
各医疗卫生单位9月底前要开展一次以上案例分析警示教育活动,从业人员要熟知“九不准”规定条款的具体要义,对违法违规行为有清醒的认识。
(四)加强执业行为监管。
通过单位自查、行政部门督导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执。